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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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1•【字号】西政办发〔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10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提升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29 号),结合实际,制定《北京市西城区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西城区学校美育工作发展。

一、总体要求美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美育工作是结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形成“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美育工作,关系到教育的均衡和普及发展,涉及到课程、师资、教研、学校美育发展和重大改革项目,是西城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美育工作。

遵循学校教育规律,树立“以美修身、以美启智、以美怡情、以美健体”的校园文化理念,以审美方式对学生育德、育心、育行,为学生成长打下美好的生命底色。

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的立体美育网络,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美育大环境。

结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造就眼界开阔、情趣高雅、文化自信、求真向善、品格优秀、能力综合、富有民族情怀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的通知-京教体美[2010]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的通知-京教体美[2010]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建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的通知(京教体美[2010]8号)各区县教委: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水平,展示校外艺术教育成果,为青少年学生搭建艺术活动平台,市教委决定组建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暂定名,以下简称“校外艺术团”)。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校外艺术团的构成(一)校外艺术团由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分团组成。

(二)各分团由符合条件的市、区县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机构申请承办。

二、校外艺术团分团的申办(一)申办范围符合申办条件的市、区县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机构。

(二)申办程序1.单位申报各校外教育机构需填写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分团申办登记表(附件1),并对申办的分团进行自评,填写评价表(附件2)。

2.区县报送区县教委对校外教育机构拟申办的分团及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和初评,签署意见后送交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策划部。

3.市级评选成立校外艺术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教委副主任郑萼担任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活动策划部。

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

(三)申办条件1.市、区县校外教育机构所申报的项目,在北京市校外艺术节比赛中两次获得一等奖,且按照《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分团评价表》自评成绩在80分以上。

2.未列入北京市校外艺术节比赛的其它项目,特色突出、成绩显著,且按照《北京学生校外艺术团分团评价表》自评成绩在90分以上。

3.市、区县校外教育机构承办的原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各分团可直接参加市级评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验收及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验收及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验收及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3•【字号】京教办函[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验收及评审结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1]50号)各区县教委: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外艺术活动水平,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中对金帆艺术团“每三年申报并复检一次”的规定,2011年市教委组织对全市65所学校承办的69个金帆艺术团进行了验收,对新申报的39所承办学校进行了评审认定。

经过验收及评审认定工作,58所原承办学校验收合格,32所新申办学校评审合格。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县、各承办学校要以此次验收评审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的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和窗口作用,不断提高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名单东城区:1.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金帆合唱团2.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金帆合唱团3.北京市第二中学金帆舞蹈团、金帆管乐团4.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金帆舞蹈团5.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金帆民族乐团6.北京市第一六六中学金帆管乐团、金帆话剧团7.北京市第二十二中学金帆交响乐团8.北京市东直门中学金帆交响乐团9.北京光明小学金帆舞蹈团10.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金帆话剧团11.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金帆舞蹈团、金帆合唱团12.北京市第五中学金帆民族乐团13.北京汇文中学金帆合唱团14.北京市东城区革新里小学金帆话剧团15.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小学金帆话剧团16.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金帆行进管乐团17.北京景山学校金帆舞蹈团18.北京市广渠门中学金帆管乐团19.北京市第一零九中学金帆管乐团西城区:20.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第一小学金帆合唱团21.北京市西城区青龙桥小学金帆民族乐团22.北京市西城区进步小学金帆管乐团23.北京市第四中学金帆合唱团24.北京市第三十五中学金帆民族乐团25.北京市第八中学金帆交响乐团26.北京小学金帆舞蹈团、金帆合唱团27.北京第一实验小学金帆管乐团28.北京市回民学校金帆民族乐团29.北京育才学校金帆管乐团30.北京市第十五中学金帆京剧团31.北京第二实验小学金帆合唱团、金帆管乐团32.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金帆管乐团33.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金帆舞蹈团34.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金帆合唱团35.北京市宣武师范学校附属第一小学金帆民族乐团36.北京市西城区五路通小学金帆舞蹈团37.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帆舞蹈团朝阳区:38.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中心小学金帆民族乐团39.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第一小学金帆管乐团40.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金帆管乐团、金帆舞蹈团41.北京市日坛中学金帆交响乐团42.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金帆民族乐团、金帆管乐团43.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第四小学金帆舞蹈团、金帆管乐团44.北京市朝阳区兴隆小学金帆话剧团45.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第二小学金帆民族乐团46.北京市朝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金帆行进管乐团47.北京市陈经纶中学金帆合唱团海淀区:48.北京市海淀区实验小学金帆合唱团、金帆管乐团49.清华大学附属中学金帆民族乐团50.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金帆民族乐团51.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小学金帆民族乐团52.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金帆管乐团53.中国农业科学院附属小学金帆管乐团5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金帆交响乐团、金帆舞蹈团55.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金帆合唱团56.北京市十一学校金帆合唱团、金帆交响乐团57.北京市第十九中学金帆民族乐团58.北京市八一中学金帆管乐团、金帆合唱团59.北京市中关村中学金帆管乐团、金帆京剧团60.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金帆京剧团61.北京市育英学校金帆管乐团62.北京市海淀区西颐小学金帆京剧团63.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金帆管乐团64.北京市第一O一中学金帆交响乐团65.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金帆交响乐团、金帆合唱团66.清华大学附属小学金帆民族乐团67.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金帆舞蹈团6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一小学金帆京剧团69.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金帆京剧团70.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金帆话剧团71.北京市育英中学金帆民族乐团72.北京市第五十七中学金帆行进管乐团丰台区:73.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五小学金帆民族乐团74.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一小学金帆管乐团75.北京市第十二中学金帆民族乐团76.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第二中学金帆管乐团通州区:77.北京市通州区潞河中学金帆合唱团石景山区:78.北京市第九中学金帆舞蹈团门头沟区:79.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金帆舞蹈团昌平区:80.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金帆民族乐团。

校园艺术团体管理规定

校园艺术团体管理规定

校园艺术团体管理规定一、引言校园艺术团体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艺术修养、展示校园文化特色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校园艺术团体管理,提高艺术团体的组织能力和表演水平,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团体成立及资格审查1. 团体成立:任何学生均可组织校园艺术团体,包括合唱团、舞蹈队、话剧社等。

申请者需向学校文化部提出正式申请,附上成立申请书、团体章程和成员名单等材料。

2. 资格审查:学校文化部要对申请的团体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查成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文化艺术素养、团体是否符合学校的文化发展目标等。

三、团体组织架构1. 团体负责人:每个艺术团体应设置团体负责人,全面负责团体的组织、管理和表演等工作,同时也是与学校文化部对接的重要联系人。

2. 部门设置:艺术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比如音乐部、舞蹈部、戏剧部等,以便更好地组织团队内的艺术活动。

四、团体活动组织1. 计划制定:每个学期开始前,艺术团体负责人应提交一个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演出安排、排练时间、教师指导安排等。

2. 活动开展:团体活动应遵循学校规章制度,保证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也要积极与其他艺术团体开展合作与交流,促进团队间的艺术共同发展。

五、团体成员管理1. 招募选拔:每个团体应定期进行成员招募和选拔,确保团体的稳定性和表演水平。

2. 培养指导:团体应提供培训或课程,以提高团队成员的艺术才能和综合素质。

六、团体经费管理1. 经费保障:学校文化部应为每个艺术团体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团队活动、演出策划等方面。

2. 经费使用:团体应做好经费支出的管理,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七、团体评估与考核1. 团体评估:学校文化部应定期对各个艺术团体进行评估,以评判团队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演水平。

2. 个人考核:对于艺术团体中的个人成员,应进行定期的考核,以激励个人的成长和团体的进步。

八、外出演出及负责人陪同1. 外出演出:团体参与外部演出时,应提前向学校文化部申请,并明确具体的活动安排和演出要求。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

2024年艺术团规章细则____年艺术团规章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团的日常管理, 加强艺术团成员的纪律意识, 维护团队形象, 特制定此规章细则。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细则, 必须服从艺术团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领导, 坚决执行各项任务。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时刻以团队利益为重, 充分发扬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 营造积极、向上的艺术团氛围。

第四条艺术团全体成员应积极关心国家大事, 自觉爱护国家荣誉和形象, 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章: 入团及考核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均为本校学生, 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并通过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才能加入艺术团。

第六条艺术团成员入团后应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过集体投票决定是否正式留任。

第七条试用期内, 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团队活动, 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并接受艺术团培训。

第八条试用期内, 艺术团成员如有违反规章细则或履行职责不力的行为, 经全体成员投票表决, 可予以解聘。

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九条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加艺术团活动, 如演出、排练、训练等, 并严格按照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的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和不正当娱乐活动。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 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舞弊和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艺术团成员应主动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 纪律要求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应按时参加例行团队会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 应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第十四条艺术团成员在参加艺术活动期间, 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的指挥, 不得擅自离队或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演出或排练过程中有任何形式的饮酒、吸烟和嗑药行为, 严禁赌博。

第十六条艺术团成员应保持团队间友爱互助的精神,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欺负、歧视和冷落行为。

第五章: 团队精神第十七条艺术团成员要注重团队意识, 共同为团队的发展和进步努力, 不得以自我为中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社团赴境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社团赴境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社团赴境外参加交流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13]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7.05
【实施日期】2013.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社团赴境外参加交流竞赛活动
管理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3〕7号)
各区县教委:
近年来,中小学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日益增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社团赴境外参加交流竞赛活动的管理与组织,保障活动安全、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组织学生赴境外参加国际竞赛和体育、艺术、科技交流活动,必须提前半年以上(或按相关时限规定)向区县教委业务、外事部门报批。

以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承办学校的名义,
组织学生赴境外参加国际竞赛和体育、艺术、科技交流活动需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备案。

二、中小学受相关部委办局、各级政府委派参加的境外国际竞赛和体育、艺术、科技交流活动,参与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因公手续,并按照因公出国。

艺术团规章细则(3篇)

艺术团规章细则(3篇)

艺术团规章细则是为了规范团员行为,促进艺术团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艺术团规章细则模板,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一章团员入团管理1. 新团员入团需经过团队选拔,并提交报名表和个人简历。

2. 入团团员须签订团员承诺书,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新团员加入后,须参加团队的培训和训练,增强团队凝聚力和专业技能。

第二章团队内部管理1. 每月召开团队例会,团员必须参加并积极发言。

2. 团队成员需积极与团队合作,不得损害团队形象和利益。

3. 团队成员应自觉维护团队的整体利益,不得追求个人利益。

第三章行为规范1. 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团队成员在公共场合代表艺术团时,应文明礼貌,不得言语冲突和行为不端。

3. 团队成员应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按时到达和完成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惩罚与奖励1. 对于严重违反团队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进行警告、记过、留队察看、开除等处理措施。

2. 团队成员在团队活动中积极发挥作用,以及表现突出者,可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五章解散与转出1. 团队成员主动提出离开的,应提前一周通知团队负责人,填写申请表。

2. 团队成员转出其他团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团队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得转出。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艺术团规章细则模板,具体规章细则可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规章细则的过程中,应考虑到团队的特点和目标,以及团队成员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规章细则的执行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证公正公平。

艺术团规章细则(2)一、绪论艺术团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艺术团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细则,以规范团员的行为和管理团队的方式。

二、入团与退出1. 申请入团者必须具备相应艺术才能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经过严格选拔后方可入团。

2. 入团者应签订入团承诺书,遵守团队规章制度,并参加入团仪式。

北京金帆的艺术之路

北京金帆的艺术之路

北京金帆的艺术之路作者:徐曼曼来源:《教育》2013年第13期《北京欢迎你》的曲作者,著名音乐人小柯,中学时加入金帆艺术团,因为表现出色,被保送进入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系。

像小柯这样从金帆艺术团走出来并取得非凡成就的专业艺术工作者有很多。

在金帆艺术团执教近20年的廖代芬说:“文艺工作需要打基础,需要从小培养。

金帆艺术团在基础教育阶段为学生的素质教育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

”金帆艺术团是北京的中小学生艺术团体,自1987年创办以来已逐步涵盖交响乐、民乐、管弦乐、话剧等多个艺术领域。

目前有80所中小学校承办,共有94个分团,团员近万人。

引领校园高雅艺术金帆艺术团走的是“高雅艺术”之路,并不是一般的校园社团孩子们凭着兴趣“随便玩玩”。

在金帆团庆25周年的首场演出上,北京第二实验小学舞蹈团演出的是原创剧目《天鹅湖》。

这是根据俄罗斯经典芭蕾舞剧《天鹅湖》改编的校园童话舞剧,从创意到演出长达半年,堪比专业舞蹈团队水准。

北京第二十二中学等金帆交响乐团在中山音乐堂举行团庆音乐会,演奏的都是《白毛女》《西施》《天空的豹》《西部人序曲》《森吉德玛》等世界著名曲目,赢得现场专业人士的赞誉。

金帆建团25周年庆典晚会《点燃生命的太阳》,是一场仿若《东方红》的大型歌舞史诗,作为演职人员的2000余名中小学生们,分属合唱团、舞蹈团、交响乐团、民乐团、京昆团、行进管乐团。

金帆的很多分团都有傲人的历史。

如北京西城区展览路第一小学金帆合唱团的前身是展览路第一小学与西城区月坛少年之家在1987年共同创建的“新月童声合唱团”,它的创建得到了原北京市教育局、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合唱协会的大力支持。

在这样校内、校外联合培养之下,学生受到的声乐教育水平相当高。

该分团早在1988年就在北京音乐厅举办专场童声合唱音乐会;1991年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录制有声教材并向全国发行;1992年由中央电视台为联合国世界环境发展大会录制音乐专题片《给未来一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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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金帆艺术团的作用,拓展艺术领域,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及其各层级管理机构,以及学生金帆艺术团活动涉及的其他单位。

二、学生金帆艺术团是学校、社会组织之间共同组织,协助政府和社会组织推动我市艺术文化发展的一个窗口。

三、学生金帆艺术团的服务和指导由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局实施,由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局定期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下设学生金帆艺术团,实施学生金帆艺术团科目、活动安排和行政管理等事项。

四、学生金帆艺术团以各校基础教育、风雅课程和艺术活动为主要内容,服务于学勤训练,培养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学生全面发展能力,转化课业价值,以学生为本,综合文化艺术教育助推弘扬社会主义艺术文化。

五、学生金帆艺术团努力实施艺术教育,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在活动中着力提高艺术素养;严格建立申请参加活动和活动结束后的评估流程,确保活动质量;严格按章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六、团员要积极参与金帆活动,遵守金帆团的章程,尊重老师的安排,增强责任意识。

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注意安全,正确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参与,实现职能使命。

各层级机构和各级学校要加强金帆活动的管理,切实落实责任,确保金帆活动秩序。

以上是根据《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管理办法》制定的管理办法,以促进学生金帆艺术团的发展,促进艺术教育,助推我市艺术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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