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高铝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1311111.doc
铝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行政、销售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日常管理,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室,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下设生产部、技术部、行政部、销售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生产过程的监督。
2. 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和质量控制。
3.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4. 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和销售工作。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经行政部批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具体规定如下:1.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每次不超过三天。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每次不超过七天。
3. 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生产与安全第九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饮酒、嬉戏打闹等行为。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生产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品质部负责产品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第六章人力资源第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铝单板厂员工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铝单板厂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铝单板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厂规厂纪,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经过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应熟悉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第六条员工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七条离职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报销等费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条员工应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
第十三条员工应参加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产品质量。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加薪等。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奖励与处罚的具体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六章考勤与薪酬第十八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打卡,如实记录出勤情况。
第十九条员工薪酬按公司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二十条员工薪酬发放时间及方式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铝单板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湖南创高铝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创高铝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秉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包括驻娄底市城区以外的其它分、子公司及实际控制单位。
3.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集团员工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4.集团所属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凭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办理借支和报账手续,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2.出差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2.1经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子公司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乘坐城市间直达软席列车。
2.2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就近省亲访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并在此期间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开支办法。
3.1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
3.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集团董事长(总裁)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3.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
3.4凡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3.5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部长级以上人员,在省内未乘集团专车出差,其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按正常价位的1.5倍报销。
3.6因陪同领导出差或业务需要,经批准随行人员1人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或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
铝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铝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安全和环保等目的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连续性和适时性原则。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第六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草案制定、审批等程序。
第七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八条规章制度公布实施前,应当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内容。
第九条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公司发展需要等情况进行修订。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十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章规章制度变更和废止第十三条规章制度变更或者废止,应当经过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变更或者废止前,公司应当对相关员工进行告知,确保员工了解变更或者废止的内容。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变更或者废止后,公司应当对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变更或者废止的内容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擅自制定或者执行规章制度,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铝材厂规章制度

铝材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铝材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铝材厂的全体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铝材厂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铝材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对全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铝材厂设置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的各项工作负责。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铝材厂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进度。
第七条铝材厂应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铝材厂应加强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九条铝材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条铝材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铝材厂应建立健全员工考勤制度,按时出勤,有事请假。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铝材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铝材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铝材厂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环保与卫生第十五条铝材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铝材厂应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铝材厂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铝材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铝材厂所有。
制定公司考勤规章制度范本

制定公司考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考勤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均应遵守本考勤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公司实行每日考勤制度,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的情况,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员工应在考勤系统打卡,否则视为缺勤。
第八条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时间表及时报到,并在下班时离开。
第十条员工因私事请假需提前报备,并经部门审批后方可休假。
第十一条出差员工需提供出差报告,因公请假则需提供出差证明。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卡和工作证件,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作假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调整考勤记录。
第十五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各项考勤工作,如有异议可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将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迟到、早退、未按规定时间打卡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将被视为严重失职,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有权对员工进行警告、记过、处罚金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恶意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考勤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稳定与发展。
铝型材厂规章制度

铝型材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铝型材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铝型材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铝型材厂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厂部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六条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饮酒,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穿着整洁,遵守公司制定的着装要求。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礼貌待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勤与请假第十三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按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奖励、晋升等激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铝型材厂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铝型材厂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厂区的生产秩序和员工利益,为我国铝型材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铝业管理制度

铝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铝业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特制定本《铝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铝业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凡涉及铝业公司的管理、生产、经营等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管理体系铝业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
在管理体系中,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被明确规定,以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 岗位职责(1)董事会:负责企业整体经营决策,制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等。
(2)总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全面工作安排。
(3)市场部: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生产部:负责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财务部:负责企业资金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2. 工作流程(1)制定年度计划:各部门和岗位在每年初制定当年的工作计划,经过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执行工作计划:各部门和岗位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进行检查评估:定期对工作计划进行检查评估,查找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 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是企业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铝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
评价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奖惩和晋升等。
三、员工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铝业公司对员工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1. 工作纪律(1)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私活或旷工。
2. 个人形象(1)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2)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抽烟、嬉闹、大声喧哗等影响工作环境的行为。
3. 保密意识(1)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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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高铝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01311111
1.目的
为了建立和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员工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工作与流程,提高公司劳动效率与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3.1异常考勤:员工在工作地按时出勤但由于特殊原因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员工因外勤无打卡记录。
3.2迟到: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场所10分钟(含)以内的,视为迟到。
3.3早退: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含)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3.4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含)按半天事假处理。
3.5旷工:未以任何信息知会未出勤情况为旷工;无打卡记录且无书面审批凭证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含)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按
旷工1天处理;一月内每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规定上班时间未出勤,且无书面审批的视为旷工。
3.6 调休:包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休息日、节假日与工作日进行对调或员工用加班工时券进行补休。
3.7出差:临时异地办公或符合公司培训计划的各类异地培训进修。
3.8 加班:经公司批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未报备或审批未通过的不计算加班。
3.9加班工时券:由人事行政部签发、加班员工持有的载有员工编号、姓名、部门、加班日期、加班工时、加班类型(包括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三种)等信息且未计发加班工资的书面证明。
加班工时券由员工自行保管,遗失不补。
3.10外勤:员工当天可往返的本地出差。
3.11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请假(含有薪假)、旷工等缺勤情况,但调休不计作缺勤。
3.12有薪假:不扣发结构工资或只计发基础工资的假种。
其中婚丧假、生育假、
年假、法定假不扣发工资,但对员工休以上有薪假超过一个月的,有薪假期间岗位自动调整为待岗,工资调整为B012级,其中工伤假期间工资按月计发,生育假期间工资原则上待员工正式返岗后一次性补发;病假只按规定计发基础工资。
3.13休息日:在固定考勤模式下包括周六、周日;倒班模式与计件工资制员工休息日不固定。
3.14节假日:指11天国家法定假期。
4.考勤模式
4.1固定模式:以周为时间单位固定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适用于职能部门。
4.2倒班模式: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一天内各生产班组及相关后勤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分批次的合理安排,员工依据考勤班次安排实行时间不完全固定的出勤,适用于生产人员、护卫队员、厨房行政后勤等。
5.考勤方式
5.1指纹考勤:通过考勤机识别个人指纹形式留下并记录出勤的时间;公司一律实行指纹打卡制。
6.考勤原则
6.1事前原则:所有人员出差、请假、调休、加班等均应事前批准,凡经核查后再报备审批的不予采纳,未报批的按旷工处理或不计加班。
7.考勤时间
7.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基本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由公司根据平均每月20.42天即163.33小时[(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5天年休假)/12月*8小时=163.33]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7.2 固定考勤模式每日工作时间:
冬时制:8:00---12:00,13:00------17:0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夏时制:8:00---12:00 ,14:00---18:00 (当年5月1日-----当年9月30日)
实行固定考勤模式员工加班至0:00后的,当日上班时间可延后1个小时,如需延后1小时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7.3生产人员、护卫队员、厨房行政后勤人员依规定实行倒班制。
8.异常考勤管理
8.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忘打卡;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内经审批忘打卡累计达3次,按迟到1次处理,5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8.2员工如因公务活动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参加公务活动,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
8.3员工如因外勤未打卡或未及时打卡须填写《异常考勤申请单》(申请理由为外勤)或《外勤申请单》,未申请报批或报批未获批准按缺勤处理。
8.4迟到、旷工、早退不适用本款规定,经发现属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及审批人各罚款500元。
8.5异常考勤审批权限
8.6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打卡:由于考勤机故障、指纹无法识别、停电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时,须到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手工考勤登记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按流程归档。
9.加班管理
9.1加班以保障生产、服务营销、促进管理为目的。
9.2加班在不损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操作类及生产辅助类员工原则上应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连续作业不能超过11小时,超过11小时的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对管理类员工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加班。
9.3公司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未申请或申请未经审批同意的加班无效。
9.4加班申请由员工个人或班组、部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并向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为有效;加班事项涉及部门内其他岗位配合的由部门负责人协调安排,加班事项涉及跨部门配合的由申请部门填写《工作申请单》,经审批后交人事行政
部备案,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安排加班人员并按规定办理加班手续。
9.5计件工资制人员通过产量享受加班工资,不另统计加班工时与签发加班工时券;倒班制员工可在当月内对加班工时进行调休(在考勤表中的加班与调休栏均不进行反映),跨月后加班工时自动以其基础工资为标准按月计发加班工资,不签发加班工时券;销售提成员工通过提成享受加班工资,不另统计加班工时与签发加班工时券;对年薪制与其他结构工资制人员的加班工时按月签发加班工时券,加班工时券可在员工任职期间用作调休或抵销事假,任职期内未使用完的加班工时券可在员工离职结算时按其基础工资计算加班工资。
9.6员工出差期间不计算加班。
10.出差管理
10.1出差申请及审批: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应详细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及预计天数;若因工作需要超出预计天数,应续填《出差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审批;出差申请经审批后须交到人事行政部处归档。
11.假期管理
11.1法定假
11.1.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11.1.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11.1.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11.1.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11.1.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11.1.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11.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1.2婚假
11.2.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初婚)结婚的,可享受 3 天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夫妻双方符合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不含休息日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