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矿设计技术规定
露天矿山技术规范

露天矿山技术规范标准编号:JC/T 1081-2008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6-16实施日期:2008-12-01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起草单位: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等起草人:林玉华、章少华、江炳林、张德聪等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装饰石材露天矿山矿床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装饰用途的花岗石、大理石、板石以及砂岩类天然石材露天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J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T13890 天然饰面石材术语DZ/T020 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JC/T204 天然花岗石荒料JC/T202 天然大理石荒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主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流线构造linear flow structure岩浆在流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构造。
岩奖中长形矿物(角闪石等)及长形捕虏体、析离体等呈长轴定向排列,一般平行于岩浆流动方向。
流线方向代表岩石容易劈裂的方向。
3.2 流面构造planar flow structure岩浆在流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构造。
岩浆中片状矿物(云母等)、板状矿物(长石等)及扁形捕虏体、析离体呈层状及带状排列。
流面发育的方向代表岩石容易劈裂的构造面和加工时的锯切面方向。
3.3 荒料率block yield设定体积的矿体中,开采出符合要求的荒料总体积与该矿体体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分为图解荒料率(根据测点露头节理裂隙素描图截取荒料统计得出)、试采荒料率和生产荒料率。
露天采矿设计技术规定

露天采矿设计技术规定与定额2001年6月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统一采矿设计主要技术要求,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设计质量,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其它所有制企业仅供参考。
第103条 露天采矿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第 104 条 采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优先开发矿石质量高、易采易选和外部建设条件有利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矿床。
在矿床总体开发方案的指导下,在技术条件允许和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优先开采基建量小、投产快和品位较高的地段。
二、优先采用露天开采。
在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中,应充分考虑露天开采在资源回收、劳动条件和生产能力可靠性等方面体现的优势。
在方案比较中,一般露天开采可考虑优越系数。
三、加强矿产综合回收,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
在同一开采区段内,实行贫富兼采,大小兼采,降低贫化损失,提高入选品位;对暂时不能利用的资源应切实保护;开采主要金属的同时,应综合回收共生、伴生有用组分。
四、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矿山,应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可行和经济效益等,做多个规模方案比较,并研究分期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五、应从设计方案、设备材料选择等多方面重视珍惜土地,降低能耗和节约木材。
第105条 结合矿山建设规模、工艺要求和资金条件,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山装备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提高露天采矿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
第106条 采矿设计应从总体方案到生产工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规。
对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土地损坏,应有相应的整治、复垦措施。
第107条 露天矿设计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和投入产出观念,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和动态经济分析,择优选取方案。
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 201 条 采矿设计主要基础资料:一、黑色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若干原则规定(一)经过储委审查批准的矿床详细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
《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JC××××

《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JC××××-2006)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石材露天矿山地质和采矿的要求,适用于花岗石、大理石、砂岩及板石的露天矿山地质勘查于开采设计、建设和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爆破安全规范》(GB6722)《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7-2002)《天然花岗石荒科》(JC/T204-2001)《天然大理石荒科》(JC/T202-2001)3.矿床地质要求3.1储量要求3.1.1矿床资源储量规模划分,见表1。
表 1 石材矿床矿石储量规模划分表3.1.2矿山建设规模要求,见表2。
表2 石材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3.2土地工作程度要求3.2.1地质勘查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地勘单位承担,大中型矿山提交详查以上工作程度的地质报告,小型矿山可提交普查报告。
3.2.2在详查地质工作开始前,应与矿山开采专业设计单位、生产单位共同确定首采区和试采区位置。
3.2.3试采区的大小应视石材品种及其赋存条件而定,其长度应不小于30M,宽度应在剥离风化层后继续推进不小于10M,或每一试采点采出的荒料体积不小于50 M3。
3.2.4试采点应详细测绘节理裂隙产状、密度,对石材本身的瑕疵(色斑、色线等)进行统计。
石材荒料率应按照三维方向尺寸进行统计于计算。
3.2.5统计与计算花岗石、大理石和厚层砂岩荒料率的最小荒料规格应为65cm×40cm×70cm,板石和薄层砂岩、千枚岩等相当于石板用途的矿山不以此为最小荒料规格,具体指标可由矿山、地质和设计三方单位商定。
4.矿产开发利用研究石材露天矿山建矿前应进行矿产开发利用研究,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应由资料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5.矿山设计石材矿山在开采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开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采矿业中的露天矿山设计与规划

采矿业中的露天矿山设计与规划随着地下资源的逐渐枯竭,采矿业对露天矿山的需求日益增长。
露天矿山设计与规划在采矿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露天矿山的设计要素、规划原则以及新技术在矿山设计与规划方面的应用。
一、露天矿山设计要素露天矿山设计涉及很多要素,其中最重要的要素包括:1. 资源勘探与评估:在设计一座露天矿山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资源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确定可采资源的类型、分布和储量,以及评估资源的质量和经济价值。
2. 地质条件:地质条件对露天矿山的设计和规划非常关键。
需要仔细考虑地质构造、矿床赋存形式以及岩性、岩石力学性质等因素,以确保矿山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采矿工艺:选择合适的采矿工艺对露天矿山的设计和规划至关重要。
不同的资源类型和开采目标需要不同的工艺流程,需要综合考虑采场、开采设备和运输等因素。
4. 环境保护:露天矿山的设计和规划也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尽可能减少地表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尾矿库和废弃物堆放的处理等环境问题。
5. 经济可行性:最后,露天矿山的设计和规划必须符合经济可行性要求。
需要进行经济评估,包括投资成本、生产成本以及资源回收率等因素,以保证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二、露天矿山规划原则在露天矿山的规划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空间合理利用:合理布置开采区域、道路和设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开采的资源,同时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和分隔带。
2. 矿山深度和坡度控制:根据地质条件和采矿工艺要求,控制矿坑的深度和坡度,以确保矿山的安全和稳定。
3. 土石方平衡:在挖掘过程中,要保持土石方的平衡,避免出现大量的剩余土方或者填方,以减少环境影响和节约资源。
4. 水土保持: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河流污染,保护周边环境的生态系统。
5. 矿山复垦计划:制定合理的矿山复垦计划,以确保矿山关闭后的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
三、新技术在露天矿山设计与规划中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技术在露天矿山设计与规划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关法律法规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条文说明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则应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的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露天开采规程

5露天开采规程5.1基本规定5.1.1小型露天采石场,除遵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外,还应遵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5.1.2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5.1.3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
5.1.4采剥和排土作业,不应对深部开采或邻近矿山造成水害和其他潜在安全隐患。
露天矿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5.1.5靠近矿山铁路修筑建构筑物,跨越矿山铁路、横穿路基或桥涵架设电线和管道等,以及临时在矿山铁路附近施工,均应事先征得矿山运输和安全部门同意,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批准方可实施。
5.1.6在矿山铁路或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距离,应不小于O.75m;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m(若道路有侧沟,距侧沟外侧,应不小于O.5m)。
5.1.7任何人不应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基点;需要移动或报废时,应经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同意,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1.8露天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宜配备专用载人车辆接送作业人员上下班:——从上下班人员集中的地方至露天矿(或车间)主要作业场所,路程超过3000m;——凹陷露天矿的垂直深度超过lOOm;——山坡露天矿的垂直高差大于150m。
采用提升设备运送人员时,应遵守本规程第6章的有关规定。
5.1.9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5.1.10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GB 50970 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采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分析
0
中1 华 人 民 共 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323 号
0 2
1总则0Βιβλιοθήκη 32术语0 43基本规定
0 6
5矿山开采
0 5
4工程勘察
6矿山开拓运输 7废石场
8矿山防洪与排水
9矿山总图及辅助设 施
1
10公用工程
11矿山环境保 2
护
3 12矿山安全与
职业卫生
4 附录A勘察等级
的划分
5 附录B现场水平
GB 50970- 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 采工程设计规范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矿山
工艺
工程设计
工程
报告
石材
附录
石材
勘察
露天开采 矿山
试验
露天开采
工程
公告
勘察
运输
排水
第号
内容摘要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采工程的勘察和设计。
挤出剪切试验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录C工程勘察报 告的主要内容
引用标准名录
4.1一般规定 4.2勘察要点 4.3测试与试验 4.4工程勘察报告
5.1一般规定 5.2开采境界圈定 5.3生产能力验证 5.4采场要素 5.5开采工艺和采矿方法 5.6剥离与采准 5.7采剥进度计划
6.1一般规定 6.2公路开拓运输 6.3起重机开拓运输 6.4联合开拓运输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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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设计

目录第一章概述........................................................... 3.1、................................................................. 矿山位置、企业性质和隶属关系 (3)2、................................................................. 矿山范围、矿产资源赋存、工程地质等情况.. (4)2.1矿山范围.................................................... 4.2.2矿产资源赋存................................................. 4.2.3工程地质.................................................... 5.3、................................................................. 矿山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6)第二章编制依据........................................................ 6.1、编制依据的文件(批准书、委托书、协议等); (6)2、................................................................. 编制依据的地质资料及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 (6)3、................................................................. 编制依据的法规、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7)第三章开采方案........................................................ 8.1、................................................................. 确定开采境界、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 (8)1.1露天开采境界 ................................................... 8.1.2开采规模、服务年限 (9)2、矿床开拓、开采方式92.1矿床开拓.................................................... 9.2.2开采方式................................................... 1.03、采场及工业广场布置103.1采场布置................................................... 1.03.2工业广场布置................................................................ .1 .14、露天开采124.1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要素 (12)4.2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式 (13)4.3工作台阶要素............................................... 1.34.4开采工艺和爆破方案 (14)4.5运输系统 (21)5、供电、供水、压气、通讯 (24)5.1供电 (24)5.2供水 (25)5.3压气 (25)5.4通讯 (25)5.5供油 (25)6、主要设备 (26)第四章危害安全生产因素分析 (27)1、自然危害因素分析 (27)1.1矿区地质 (27)1.2矿床地质 (29)1.3水文地质条件 (30)1.4工程地质条件 (31)1.5内因火灾倾向 (31)1.6有毒有害物质 (31)1.7其他自然危害因素 (32)2、生产过程危害因素 (32)3、附属设施(炸药库、尾矿库、废石场等)危害因素分析 (33)第一章概述1、矿山位置、企业性质和隶属关系矿区位于广西省北海市XX县XX乡XX村侧XX米处,属XX 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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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矿设计技术规定与定额2001年6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采矿设计主要技术要求,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设计质量,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其它所有制企业仅供参考。
第103条露天采矿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第 104 条采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优先开发矿石质量高、易采易选和外部建设条件有利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矿床。
在矿床总体开发方案的指导下,在技术条件允许和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优先开采基建量小、投产快和品位较高的地段。
二、优先采用露天开采。
在露天开采与地下开采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中,应充分考虑露天开采在资源回收、劳动条件和生产能力可靠性等方面体现的优势。
在方案比较中,一般露天开采可考虑优越系数。
三、加强矿产综合回收,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
在同一开采区段内,实行贫富兼采,大小兼采,降低贫化损失,提高入选品位;对暂时不能利用的资源应切实保护;开采主要金属的同时,应综合回收共生、伴生有用组分。
四、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矿山,应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可行和经济效益等,做多个规模方案比较,并研究分期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五、应从设计方案、设备材料选择等多方面重视珍惜土地,降低能耗和节约木材。
第105条结合矿山建设规模、工艺要求和资金条件,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山装备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提高露天采矿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
第106条采矿设计应从总体方案到生产工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规。
对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土地损坏,应有相应的整治、复垦措施。
第107条露天矿设计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和投入产出观念,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和动态经济分析,择优选取方案。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 201 条采矿设计主要基础资料:一、黑色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若干原则规定(一)经过储委审查批准的矿床详细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
(二)水文地质复杂的矿床,必须经过审查批准的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报告。
(三)深大露天矿和边坡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露天矿要有最终边坡稳定性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可根据各矿山的边坡工程地质条件不同情况,分阶段逐步进行。
由于特殊原因需在没有边坡研究报告或虽有报告但未经鉴定的情况下开展设计的,需有委托方的正式许可文件。
(四)主要井巷工程地质资料。
(五)露天剥离的排弃场地要有必要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
(六)改、扩、建矿山要有矿山现有设施的调查和现状测绘资料。
二、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一)新建矿山设计必须有经过国家、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的地质勘探报告;规模在100~200t/d、矿床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应有工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地质详查报告。
改、扩、建一、二类矿的设计,必须有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的新增矿量补充勘探报告和矿山生产地质综合资料;三类矿山设计,应有相应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增矿量详查报告和矿山生产地质综合资料。
注:矿山类别的划分,按国家现行的矿山建设标准(见表2-2)(二)矿床地质条件复杂、埋藏深需采用坑探验正获得工业储量或勘探程度不足又急需开采,且水文地质条件不复杂的矿床,在具有经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的详查报告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确定资源基本可靠,预期矿山开采经济效益良好,经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探采结合的方式进行勘探和建设。
(三)当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报告内容多或进行了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的,应具有经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的水文地质勘探报告,作为矿山设计的依据。
(四)采用探采结合的矿山或100~200t/d以下不具备勘探报告的小型矿山,只适用于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和部分中等复杂类型的矿山。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水文地质工作应达到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的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的深度。
1、矿坑预计涌水量较大,需预先疏干的矿山;2、矿山附近有较大地表水体,对矿床充水可能有严重威胁,但因勘探工作不足无法评价或评价依据不足的矿山;3、岩溶塌陷对矿山附近重要工业构筑物或城镇等较大居民集中区可能有严重威胁和对矿山总体布局影响较大,但因勘探工程不足无法评价或评价结论依据不足的矿山;4、矿山设计应以B+C级储量为依据,必要时可利用D级储量作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用。
难以求得C级储量的复杂矿床,下列D级可配合C级作为设计依据:(1)由C级储量降为D级的部分;(2)由坑探工程控制的C级储量的有限外推部分;(3)已用较密网度的工程系统控制仍不能获得C级储量的部分;(4)矿床地质条件简单,已由三个以上工程控制的D级储量部分;(五)一类露天开采矿山和边坡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二类露天开采矿山,应有经审定的边坡工程地质报告和稳定性评价报告。
(六)有自燃发火可能的矿山,应有经审批的矿岩自燃发火试验研究报告,作为矿山防灭火设计的依据。
三、非金属矿工业手册规定(一)矿山设计必须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储委及国家储委审批的地质勘探报告或作为建设依据的详查报告。
(二)矿山设计应以B+C级储量为依据,D级储量是为进一步布置勘探工程和矿山建设远景规划的储量,对于复杂的较难求到C级储量的矿床,一定数量的D级储量,也可为矿山建设设计所利用,其条件是:1、大致控制矿床的形状、产状和分布范围;2、大致了解破坏和影响矿体的地质构造特征;3、大致确定矿石工业类型和品级;4、用稀疏的勘探工程控制的储量;或虽用较密的工程控制,但由于矿体变化复杂或其它原因仍达不到C级储量要求的储量;或用物化探异常经过工程验证所计算的储量;以及由C级以上的储量块段外推或配合少量工程控制的储量。
第 202 条露天矿建设规模一、黑色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若干原则规定(一)矿山建设规模类型的划分见表2-1表2-1(二)矿山的建设规模要根据各个矿山的资源和建设条件从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原矿需要和建设单位的需求,进行全面研究后确定。
(三)露天矿的建设规模要按着可能布置的采运设备数量和采矿下降速度进行计算,并通过编制采剥进度计划落实。
(四)计算建设规模时要以工业储量为基础,同时考虑~的地质储量差异系数。
大矿或地质条件稳定的矿山取上限,相反的取下限。
(五)达到建设规模的时间很长,应考虑由小到大,分期建设。
每期的建设规模要在投产后1~3年达到。
分期建设要有总体规划,作到前、后期衔接合理,并且在近期建设上,尽量不要为远期建设预花投资,分期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10~15年。
二、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规模分类(见表2-2)采矿规模分类(露天矿山)表2-2注:表中沉积型露天铝矿山的一、二类矿山的采矿量和剥离量,应同时具备表中标准,否则一类降为二类,二类降为三类。
三、非金属矿工业手册矿山规模类型划分见表2-3表2-3第 203 条矿山建设的投产标准和投产的生产准备矿量一、黑色冶金矿山采矿若干原则规定(一)矿山建设的投产时间根据各个矿山的具体情况经计算确定。
(二)矿山建设的投产标准主要工艺设备安装配套,经负荷联动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采矿应以投产第一年的回采矿量计算),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或代表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这时矿山才能投产。
当矿山建设按季度计算的投产时间难以计算时,如果矿山已形成的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规模的下述比例的也可以投产。
特大型、大型矿山 30-40%中、小型矿山 40-60%(三)矿山建设投产的采矿生产准备矿量1、投产时的采矿生产准备矿量的分级及保有期限应根据各个矿山所采用的开采方法、开拓方法、采矿方法及生产准备矿量准备工程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等条件,具体研究并计算确定。
2、露天矿山投产时的采矿生产准备矿量保有期限按投产后第一年的生产规模计算。
3、如因某种原因难以计算投产时采矿生产准备矿量保有期限时,一般也可参照下列数据选取:露天矿山:开拓矿量2~3年备采矿量1~3个月4、基建剥离量露天矿山为保证投产时应具备的采矿生产准备矿量而进行的采剥工程量,即为基建剥离量。
5、改、扩建矿山,按新增部分的规模,计算基建剥离量。
二、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一)矿山投产时的年产量与设计年产量的比例,应符合表2-4的规定。
投产时年产量的比例(%)表2-4注:二、三类矿山生产能力大的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二)露天生产储备矿量保有期(a)见表2-5表2-5三、非金属矿工业手册规定矿山建设的投产标准要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矿山建设项目的投产标准如下:(一)矿山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设施和系统(包括露天或地下开拓运输提升工程,防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供电供水工程,机修设施等)已建成,并能进行正常安全生产;环保设施和安全工业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必要的行政设施亦基本建成。
(二)投产时的开拓和备采矿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投产后已有一定的赢利,即税后利润除了用于贷款偿还和贷款的利息外,应有一定的企业留利以用来发展生产、改善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等的需要。
(四)矿山基建投产的采矿储备矿量是保证矿山投产后持续稳定生产的需要。
储备矿量的分级及保有期限应根据矿山的开采方法、开拓方法、储备矿量准备工程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等条件具体研究确定。
(五)露天矿山基建投产的采矿备采矿量,一般分开拓矿量和备采矿量两级。
一般露天矿基建投产的储备矿量保有时间如下:开拓矿量:1-2年备采矿量:3-6个月山坡露天矿和公路开拓取小值(六)采矿基建工程量采矿基建工程量要根据各矿山具体情况而定。
露天矿山的采矿基建工程量一般包括基建投产时所必须的开拓运输工程、剥离工程和防排水工程。
为了尽量减少基建工程量、缩短矿山建设投产时间,在首采区的选择时特别注意选择在高级储量多、品位高、质量好、剥离较少的部位。
第 204 条矿山服务年限和工作制度一、黑色冶金矿山采矿若干原则规定(一)矿山服务年限系指矿山从投产到开采终了的全部年限。
一般矿山服务年限如表2-6表2-6(二)对于国家或市场急需的资源和邻近有接续矿山的,其服务年限可以适当缩短。
(三)在一般情况下,达到设计规模的年限要超过服务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自投产到达产的年限一般也不得超过:特大型露天矿:3-5年大型露天矿:2-4年中型露天矿:1-3年小型露天矿:1-2年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五)矿山工作制度露天矿工作制度规定如表2-7表2-7大中型露天矿一般采用连续工作制,采矿年工作日为330天,剥离年工作日34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小型露天矿一般采用间断工作制,年工作日为295天,每天工作班数可按具体情况确定,每班8小时。
高寒高海拔地区和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的工作制度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二、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一)矿山合理服务年限应符合表2-8规定矿山合理服务年限(a)表2-8注:二类矿山生产能力大的取大值,反之取小值(二)各类矿山的建设工期,不宜超过下表2-9建设工期(月)表2-9注:矿山建设规模小、控制性工程量小和技术条件较简单者,应采用低值控制,反之采用高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