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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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肇津、黄微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肇津、黄微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肇津、黄微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2【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220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嘉璘汤琼张淼【审理法官】叶嘉璘汤琼张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肇津;黄微;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周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张肇津黄微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周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肇津黄微周洋【当事人-公司】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立根小额再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晓萌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钟恒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晓萌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钟恒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晓萌钟恒【代理律所】广东金凡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肇津;黄微;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周洋;广州立根小额再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民兴小额贷款股【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院观点】关于本案借款的出借人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违约金合同约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拍卖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过程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本案借款的出借人问题。

五大信托风险及案例分析

五大信托风险及案例分析

五大信托风险及案例分析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

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如何辨别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下面的几种典型信托风险案例,可从不同角度看信托风险。

1、编造融资项目、伪造项目材料、公司公章,骗取信托贷款这种情况最为典型的是,吉林信托成立发行的“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信托计划,缘起是戴某为偿还李某、陈某等人的1.2亿元欠款,编造项目、利用伪造的财务资料,在另外4人的帮助下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1.5亿元。

虽然吉林信托发布公告,称该信托计划已经清算完毕,既兑现了委托人的本金,也实现了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但是其负面影响和吉林信托风险控制的漏洞,还是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2、融资人负有高额债务、挪用信托贷款还账、无力兑付信托计划以中诚信托成立的30亿元的“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为例,该信托资金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用于该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

山西振富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彦平,其时已背负高达50亿元的债务,多方债主追债,导致王彦平被山西警方控制。

另一个案例是,安信信托2011年成立的浙江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该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安信信托还保管了项目公司的印章,监管了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祝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金磊房地产公司的老板钟祝书欠下大量的民间高利贷,为了偿还债务,钟祝书不惜铤而走险,私刻公章,采用一系列欺骗手段将资金从信托监管账户上挪走,用于偿还民间高利贷。

金磊房地产公司的项目也因施工方拿不到资金而停工。

3、泡沫化的市场行情、掩盖了信托风险最为突出的就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鄂尔多斯楼市崩盘、豪车贱卖,早已不是那个批量造福、大兴土木的盛况;现如今,只有空空如也的大楼、空荡荡的街道和乌漆抹黑的街景,鄂尔多斯也被称为“鬼城”。

这里是信托公司的噩梦。

银行典型案例法律(3篇)

银行典型案例法律(3篇)

第1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日益复杂,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银行法律案例,探讨银行业在法律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案例一:贷款诈骗罪案情简介:某银行工作人员甲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与乙合谋,伪造乙的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审核不严,发放了贷款。

贷款到期后,乙无力偿还,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分析:本案中,甲乙的行为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或者其他方法骗取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解决方案:1. 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审核,严格审查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防止伪造、变造材料的情况发生。

2. 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贷款业务的监管,防止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合谋诈骗贷款。

3. 银行在发现贷款诈骗行为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案例二:银行间市场欺诈案情简介:某银行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交易对手、虚增交易规模等手段,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欺诈交易,骗取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

法律分析:本案中,丙的行为涉嫌构成金融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构成金融诈骗罪。

解决方案:1. 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银行间市场交易流程,严格审查交易对手的资质和交易的真实性。

2. 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欺诈行为。

3. 银行在发现欺诈行为后,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三、案例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情简介:某银行推出一款理财产品,消费者丁购买后,发现产品收益率远低于宣传材料中的预期收益率。

丁要求银行退还本金并支付赔偿,银行拒绝,引发纠纷。

法律分析:本案中,银行在宣传理财产品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新金融法——信托法案例及答案

最新金融法——信托法案例及答案

金融法——信托法案例及答案信托法案例案例 1. 甲公司与乙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乙负责将甲公司的2000万元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主要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收益的70%归甲公司,30%为乙所有,期限为3年,信托终止时本金归还甲方。

合同签订后的1年内,乙公司将其中的1000万元用于向本市企业发放贷款,但效益不明显。

此时,乙了解到股票市场行情较好,于是向甲请示将剩余1000万元投向股市,但甲接到通知后未予答复。

在之后的6个月内,乙用剩余1000万元买卖股票进行短线操作,但损失300万余元,但此时对企业的贷款获利100万元。

甲知道乙股票投资损失后异常生气,要求解除信托,并要乙赔偿因股票买卖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而乙认为甲已经默认了投资股市的提议,损失不应乙来承担。

请问:甲能否委托乙发放贷款,甲乙之间的信托合同是否有效?乙进行股票投资的行为是否为有效的信托财产管理方式,该损失应谁来承担?甲是否有权解除信托,后果如何?案例2、王某原系甲村村民,近年在外经营致富,于是出钱一笔,打算长期资助本村贫困学生上学,但苦于没有时间管理这笔资金,遂与村委会签订信托协议,村委会负责这笔存款的管理,并将所得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

设立后第三年,村里修路时急需资金,于是将这笔资金的1/3用于修路,王某知道后没有表示异议。

但于资金被挪用,致使当年符合条件的5名儿童无法获利资助。

请问:王某设立的信托性质如何,是否有效成立?本案中,村委会改变此信托财产用途的行为是否合法?5名儿童能否要求村委会返还信托财产,以保护自己的权利?案例3、2001年5月15日某公司财务部与某商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财务部将1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银行放贷,期限6个月。

放贷资金银行落实具体客户,财务部不与借款人发生关系,期满后银行负责向借款人催款,并将本利一次归还财务部。

签约后,银行将财务部之100万元借给某针织厂,但合同到期后贷款未能收回,银行遂不能将100万元返还财务部。

信托融资方案示例

信托融资方案示例

信托融资方案示例一、信贷资产转让融资模式一:信托公司向特定项目发放贷款,银行承诺到期受让债权1、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2、信托公司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特定项目发放贷款;3、银行承诺到期受让该部分债权;4、信托期满,银行溢价受让该部分债权,信托资金退出。

模式二:信托公司购买信贷资产1、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2、信托公司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特定信贷资产;3、银行承诺到期回购该部分信贷资产;4、信托期满,银行溢价回购信贷资产,信托资金退出。

案例:信托公司去年发行了“兴业银行钢铁行业信贷资产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4404万元,期限一年,预计年收益率4.8%,信托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兴业银行钢铁行业信贷资产,到期由兴业银行溢价回购上述债权。

另外信托公司去年还分别与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及深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合作,发行了“光大重庆分行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计划”和“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信贷资产转让信托计划”。

二、土地一级开发信托融资模式一:定向募集信托资金1、信托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如房地产开发商)募集信托资金,用资企业事先与购买信托的开发商协商一致,承诺允许其以某特定价格优先拿地;2、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贷款给用资企业,指定用于特定项目的土地整治;3、用资企业提供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抵押、担保等);4、用资企业还本付息,信托资金退出。

模式二:向一般投资者募集信托资金1、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2、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贷款给用资企业,指定用于特定项目的土地整治;3、用资企业提供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抵押、担保等);4、用资企业还本付息,信托资金退出。

案例:新华信托去年发行了“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片区旧城改造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9935万元,期限三年,预计收益率5%,信托资金贷款给渝中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用于重庆市化龙桥首期508亩旧城的拆迁与土地整治。

保障方式:渝中区财政局为贷款本息提供担保。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一、贷款模式(一)基本操作模式图1:贷款性信托的操作模式简图关于房地产信托的债权融资模式,最为基础的是信托贷款。

同时,被视为最简单的信托贷款,通常也是最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操作模式参见图1。

但是,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无论是从规模、资金成本,还是从贷款期限来说,信托贷款视乎都不占有优势。

就对房地产企业的限制而言,两者的限制也非常接近,都要求开发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¹,必须取得“四证”。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限制还不仅于此,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265号文”)的规定,严禁信托公司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商品房预售回购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而且申请信托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²。

其基本融资方式参见图2.注:1、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2、罗阳:“围炉夜话房地产企业信托融资:房企融资实用攻略详解(上)”,《信托周刊》第16期。

图2:贷款型信托的融资方式简图(二)案例:Y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项目背景1)项目基本情况A公司注册资本4.24亿元,主营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与开发。

B集团是A公司的全资母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

C集团是B集团的控股股东,A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完成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均已全部售罄。

股权关系见图3。

图3:A、B、C的股权关系图目前A公司重点开发Y项目,该项目地处H市大学城中心区域。

《H市战略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该区域将作为今后H市发展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A公司具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Y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占地313.86亩,总建筑面积398,085平方米,分甲、乙、丙三区开发:甲区以连排别墅为主;乙区包括7幢4层的花园洋房、4幢33层的高层住宅和1幢5层商业综合楼;病区包括7装18-27层的高层住宅和1个幼儿园。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例题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例题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例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担保、信用证、信托、代理业务等诸多方面,不仅为商业银行带来了较高的利润,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阐述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的特点和风险,以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和管理这些风险。

案例一:贷款担保业务某商业银行与一家中小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贷款担保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商业银行对该企业的贷款给予全额担保。

然而,在过去的两年里,由于经营不善,该企业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担保责任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商业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在与企业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之前,应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担保风险管理措施。

2. 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应当避免过于集中担保业务,可以通过与多家企业合作、参与担保协会等方式,实现风险的分散。

3. 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商业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确保在风险出现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案例二:信托业务商业银行作为信托公司,与一位客户签订了一份信托合同,将其资金托管给银行,由银行代为投资。

然而,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等原因,客户的投资账户遭受了亏损。

商业银行面临着客户的索赔风险。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商业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风险把控:商业银行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避免因为投资亏损导致的纠纷。

2. 与客户建立合理的风险认知:商业银行在签订信托合同之前,应与客户充分沟通,明确投资风险,并告知客户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亏损。

3.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建立监测和管理投资风险的机制,及时跟踪投资项目的市场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案例三: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作为代理行,代为办理对外支付结算业务。

上海高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参考性案例(第146-149号)

上海高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参考性案例(第146-149号)

上海高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参考性案例(第146-149号)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2.21•【分类】其他正文上海高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参考性案例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2年第15次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等4件案例,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第三批(总第二十一批)参考性案例予以发布,主要为涉资产管理业务等金融类相关案例,供全市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

参考性案例146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2年12月16日讨论通过)关键词金融 / 资管业务 / 差额补足 / 保证裁判要点差额补足协议的性质应根据协议主体、权利义务约定等综合进行认定。

差额补足义务的主体不是所涉投资资金的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的,不属于法律法规所规制的刚性兑付情形。

投资人之间自愿利用结构化安排以及差额补足的方式就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进行分配的,该行为原则上合法有效。

差额补足义务与被补足的债务本身不具有同一性、从属性等保证责任构成要件的,可认定构成独立合同关系,差额补足的条件及范围依据合同约定确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584条(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第60条、第107条、第113条)基本案情2016年2月,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公司)与被告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浸鑫资金),同时签订《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其中招商财富公司认缴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28亿元,光大资本公司认缴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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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托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案例篇一:信托案例20XX年以来遭遇兑付危机的信托计划分析(19个项目) 小编20XX-09-2408:56:34hlw吉林信托: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联强国际大厦”项目商业物业装修及偿还前期开发贷款。

不同于业内10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收益的普遍做法,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23天,业界质疑项目方还款出现问题。

风控措施1、财产抵押: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将目标项目联强国际大厦裙房3-5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1494平方米抵押,评估价值为5.8亿元,抵押率34.4%。

2、第三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南京联强大厦曾在土建阶段因缺乏资金,国内公开转让项目。

后该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盘活,20XX年取得销售许可证。

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项目租售不力,未能按照预期销售,项目方无法按期支付导致信托公司违约。

同时项目方再无可抵押资产加剧项目方资金链紧张。

事件处理结果该信托计划延后兑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盘。

华澳信托: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名为工商企业委托贷款,实为房地产项目委托贷发放贷款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和日常经营周转该信托计划运作仅半年,因“长信2号”兑付不利,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董事长及多家实德关联公司。

风控措施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

危机原因大连实德董事长因涉嫌经济案件,被相关部门调查并控制。

该信托计划最终投向是房地产开发,同时信托对应部分被质押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此前华澳信托“长信2号”本金未及时兑付,引发业界质疑这两款产品能否如期兑付。

事件处理结果“长盈11号”计划项下抵(质)押物,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华澳信托为第一顺位抵押或质押,如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澳信托对上述资产及实德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以保证产品兑付。

中融信托:鄂尔多斯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股权投资投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改造和城市之巅两大房地产项目受宏观经济影响,鄂尔多斯20XX年房价大跌,大批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

当地多款信托资金有被挪作偿还民间借贷之疑。

风控措施1、信托公司持有项目公司96%股权,凯创地产以其大部分收益保证信托投资收益。

2、产品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比0.75:1,有效控制产品风险。

危机原因项目方开发资质为四级,实力较弱。

当地政府在棚户改造中资金紧张,完工遥遥无期,而“城市之巅”项目也已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

事件处理结果中融信托发布公告,信托计划于20XX.10.24提前结束,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

中融信托: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股权投资凯悦中心项目的建设及约定的其他合法资金用途。

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违约还款,中融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

抵押资产评估价缩水高达38.85%,引起业界关注。

风控措施1、凯悦中心1-5层商业部分在建工程抵押。

2、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20XX年,青岛凯悦曾因四川信托接盘未果而名声大噪,成为业界著名的“烂尾”信托。

抵押物价值虚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中高端楼盘去化速度和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畅是危机爆发的原因。

事件处理结果中融信托以“刚性兑付”原则在信托计划约定期限如约兑付。

之后,信托计划对应的房产被公示拍卖,历经三轮,终于在20XX年1月完成拍卖,成交总额6.4亿元。

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购买舒斯贝尔“黄岛综合项目”和乾正置业“温泉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

该青岛海景高端楼盘,因项目公司工程进度停滞,于法院司法申请拍卖青岛黄岛区和即墨温泉镇的两宗抵押土地,底价7.89亿元。

风控措施1、产品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的次级受益权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股权和股东债权认购,在利益分配顺序上劣后于优先级受益权;2、三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信信托,评估价值为127,511万元;3、信托公司拥有项目公司一50%股权,拥有项目公司二100%股权,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危机原因舒斯贝尔项目定位高端别墅,受国家宏观调控大。

信托项目设立时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拆迁问题与当地区政府产生纠纷,未能如期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拖欠员工工资,通过销售回款以支付信托计划本金收益无望。

事件处理结果由于证照不齐、融资成本过高,无人接盘。

相关抵押物于20XX年1月8日公开拍卖,但首轮流拍。

中信信托于2月24日先行兑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份额。

直至5月24日,经过四轮拍卖,中信信托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信托资产共收回资金6.5亿元,覆盖本息支付。

安信信托: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委托贷款2亿元投入泰宇花苑项目后续开发建设,2亿元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及公司外部借款。

“泰宇花苑”项目楼盘已停工近一年,公司负责人已于20XX年7月1日由上海浦东出境,出逃前其将建行账户中的4亿元预售款全部提走。

风控措施1、两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7.7亿地块以第一顺位抵押,价值3.8亿地块以第二顺位抵押。

初始抵押率45.21%,20XX年2月后34.78%。

2、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20XX年温州楼市进入谷底,当地爆发多起过度民间借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

项目方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数额4.9亿左右,同时泰宇花苑的实际销售价格没有达到预期。

评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升值”为由,将原估价为3.69亿元的两地块评估价抬高至11.5亿元,使得泰宇顺利从安信信托方面融得4亿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温州市平阳县政府与安信信托就接盘进行协商,之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20XX年4月26日到期的2亿元信托份额,从而保证该部分信托份额到期兑付。

同时,3月20日,安信信托收到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借款人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安信信托4亿元信托贷款本金,以及挪用2000万信托保证金的事实。

五矿信托: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收益权+股权投资购买“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三、四期特定资产收益权及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20XX年初,五矿信托对荣腾置业还款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回笼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本息,五矿信托督促加快销售未果,最终提出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风控措施1、房地产抵押:“荣丰休闲购物广场”一、二期商铺抵押,预评估价11.33亿元;2、股权质押: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质押;3、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荣腾置业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荣丰休闲购物中心的销售不力或是荣腾置业无力偿还借款的最主要原因。

同时五矿信托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物的债权数额仅2亿元,为4亿信托融资额一半。

且被抵押物业还存在其他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数额6亿元。

事件处理结果五矿信托表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20XX年4月3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

同时五矿信托向荣腾置业进行追索,但后者并无力偿还,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

四川信托:浙江舟山洋城锦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类)用于购买洋城锦都置业项目资产收益权,进而用于锦都二期大洋山岛商务中心项目建设。

洋城锦都置业名下的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在20XX年初就一直处在停建状态,项目回款并不足以偿还信托。

风控措施1、嵊泗洋山新城第050-051号和102-127号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估值3.17亿元。

2、锦都置业100%股权质押给受托人,实现完全控股,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3、浙江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晓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早在信托计划前,该公司已资金周转困难,信托资金的介入仅短暂地激活了该企业,20XX年初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又陷入停建状态。

同时,由于房地产严格调控,舟山等三四线城市房子难卖,且锦都因为一期项目交房多次违约,名声较差,销售低迷。

事件处理结果四川信托和洋城锦都置业共同找到一家浙江当地企业接盘,承接了信托贷款债权和抵押,信托3月7日到期兑付,信托计划由集合变身单一信托。

但债权置换后,锦都置业仍无偿还能力,四川信托在7月已向舟山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资产并准备进行处置。

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委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未披露高远拖欠第三、四期利息,中泰信托于20XX年12月将起诉书交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以及180多万元利息、罚息。

风控措施1、高远控股将其拥有的66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危机原因“上海高远”由于前期为多家公司担保受到牵连,后期自身资金链紧张而筹借较多高利贷。

从20XX年下半年就陷入危机、濒临倒闭,20XX 年初,债权人已开始清算公司资产。

事件处理结果未披露。

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股权投资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2.5亿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其余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江湾23-5地块项目建设。

信托计划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被曝由于借贷纠纷陷入债务危机,并由于部分债务已经到期形成诉讼,录润置业也卷入其中。

风控措施1、信托受益权结构化设计,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比例为2.4:1。

2、受托人持有项目公司98.84%的股份,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

3、邹蕴玉及上海高远置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20XX以来,所开发项目工程进度的严重缓慢,直至20XX 年6月项目现场还是空地,工程方表示处于打桩阶段。

同时20XX年1月,该信托的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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