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案例分析
银行信贷案例分析

信贷业务案例四
• 大成商场是当地国有商业系统五大综合性零售企业, 成立于1956年,注册资本178万元,地处市繁华商业 街,地理位置优越,购物环境典雅。商场法 人代表陈 某,从事经商近20年,有着丰富的商业经验,曾取得 不菲的经营业 绩,在当地被称为商界女强人。但在 1999年以后,商业竞争愈演愈烈,商场经营遇到了前 所未有的困难,销售持续滑坡。面对困难状况,当地 市政府下令企 业于2000年7月份改制,进行资产剥离, 把良性资产转移到了新成立的超市有限公司和购物中 心,而把银行2亿元的贷款全部留在原商场,造成商 场财务状况极差,实际已资不抵债,名存实亡。
司和贸易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并互负连带 责任。
• 分歧:
。 • 对于物业公司与贸易公司是否对偿还贷款本息 承担连带责任,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 一种意见认为,虽然物业公司以单独的名义向 银行借款,贸易公司提供抵押物成为抵押人, 看似物业公司单独借款,实际上物业公司与贸 易公司共同使用贷款,因此是共同借款人,应 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信贷业务案例三
• 北郊香料厂1998年8月在C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结算往来一直正 常,此前曾两次办理打包贷款,能够正常还本付息,与C银行建 立了正常的业务合作关系。此间企业经营良好,所生产的香料油 出口一直呈上升态势,并于1998年6月被外经贸部批准为自营进 出121企业。
• 1999年2月3日,香料厂第三次向c银行申请150万元信用证打包 贷款,期限二个月,用途为购买出口原料。c银行按信用证打包 贷款程序于1999年3月12日发放贷款。但香料厂获取贷款后,未 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而是挪作他用,导致银行贷款逾期。香 料厂自1999年5月份就关门停产,此后虽经c银行多次催收,终 因其所欠债务多、数额大、背景复杂,短期内无法归还银行贷款, 其风险等级也降为次级。
借款案例分析

借款案例分析近年来,借款已经成为了许多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借款过程中,有时候我们也可以遇到一些问题和风险。
下面我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对借款进行深入分析。
方先生是一位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方先生决定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小额经营贷款。
在申请过程中,他提交了相关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同时提供了一些经营计划和展望。
经过银行的审核,最终方先生成功获得了借款。
尽管方先生成功获得了借款,但在经营过程中,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借款的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负担。
方先生需要支付每月的还款额度,这对于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对经营的现金流造成压力。
此外,还款期限也需要加以控制,以避免无谓的利息支出。
其次,借款涉及到利率风险。
利率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和货币政策等因素决定的,因此在借款之后,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还款额度的变化。
如果利率上升,方先生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反之,如果利率下降,他将享受到更多的利率优惠。
因此,在借款之前,方先生需要仔细评估利率的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此外,借款还可能涉及到担保与风险。
方先生在借款过程中提供了一些担保物资,在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这些物资将可能被银行强制收回。
因此,在选择担保方式时,方先生需要审慎考虑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在借款案例中,方先生成功解决了短期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但同时也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风险。
在这样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启示:首先,借款之前需要充分了解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以避免过度借贷和负债过重的风险;其次,借款过程中需要谨慎选择利率和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和利率波动的影响;最后,借款不仅仅是解决短期资金问题,还需要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综合考量和风险管理。
在借款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借款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资金来源,而是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和风险。
因此,在借款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理性和冷静的头脑,全面评估各种因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民事案例分析:500万元贷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介绍]1993年2月8日,(本案原告)某市某信用社与(本案被告)某市一有限公司(集体企业)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伍百万元整,借款用途买材料,借款时间1993年2月20日至1993年5月18日。
但就缺一个担保单位提供担保,于是,就想方设法找到了由一家电力企业出资(股东之一)(本案第三人)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提供担保,该合资公司就在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一栏加盖了公章,(当时,该公司会计师言明,该公司无能力担保)。
之后,在还款期限内被告没有按时归还借款,该合资企业认为借款时间短容易还,以后也未过问此事。
1994年6月,由于该合资公司的外方投资没有到位,合资企业被撤消。
1995年10月11日,原告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将成立担保人的投资人——这家电力企业被列为第三人。
要求被告和第三人偿还本息。
此时,第三人才知道其出资成立且已撤消了近一年多的中外合资企业还为其他单位提供过担保。
[案情分析]作为第三人的电力企业在本案中比较被动,但就本案产生的事实问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原告和被告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抗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陈述和抗辩:第一,本案主合同——《借款合同》违反行业规定。
本案中原告发放贷款的数额严重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即1988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城市信用社对集体企业和实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营企业一笔大额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自有资本金的50%,对个体户一笔贷款的最高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10%.”经调查被告的注册资金只有50万元,而原告发放贷款的数额是500万元,超出其发放贷款数额的20倍,故原告这种故意严重违反本行业规定超范围发放贷款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己承担。
第二、从合同——担保合同违法应属无效。
从法庭调查以及当庭质证的情况看,原告规避法律为了给异地发放贷款,而假借被告(本地)名义发放贷款的行为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而第三人的合资公司在原告、被告隐瞒事实真象的情况下为被告提供了担保,其行为违背了第三人的合资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商业银行经典案例分析

❖ (3)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要有一个清醒的认 识,对企业的主要情况,如产权结构、经营 管理、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发展规划、财 务安排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不仅要在贷前 综合考察企业,在贷后也要密切注意其发展 变化,对企业的调查必须细致人微,不能只 停留在表面上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一、相关背景材料
❖ 黄海公司申请贷款用途是弥补企业经营中的 流动资金不足,并承诺以其公司的经营收人 偿还银行贷款,并以在当地的三处房产提供 抵押担保。这三处房产系黄海公司于1996年 从某城镇开发公司购买,三处房产共计买价 788万元。但经信贷人员调查发现,由于黄海 公司尚欠开发商部分房款,开发商没有给其 开具发票,故无法办理产权证,B银行被迫以 其购房契约为该笔贷款抵押。
❖ 黄海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2日,是重庆某 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黄海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 黄海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总公司 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法人代表周某,女,50 岁,高中学历。公司下属十余名员工,均为 在当地招聘的临时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一、相关背景材料
案例内容
鉴于抵押房产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故 以其购买房产的契约抵押。贷款到期后,公 司因经营滑波,无法归还贷款,提出转贷申 请,B银行在企业不欠息,并压缩规模的情况 下,对贷款数次转贷。之后该笔贷款余额压 缩至300万元,于2001年4月11日到期后逾期, 最终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一、相关背景材料
二、事件过程
❖ 黄海公司是在经营不善、资金紧张的情况 下,向B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经信贷员调查 发现,该笔贷款实际用途为所购房屋的装潢 及开办娱乐美食中心,不符合B银行流动资金 贷款规定。该公司1996年在B银行开户以来 没有任何资金和业务往来。公司提供的抵押 物由于尚欠开发商部分尾款,开发商没有给 其开具售房发票,使其无法办理产权证明。
案例分析出题(小微授信审贷)

案例分析一甲公司2018年12月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
客户部门(审查部门)按程序对该公司实施了尽职调查和审查,并形成了调查(审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基本情况甲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600万元,股东为自然人股东。
原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16年10月以600万元取得位于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以评估价的2300万元入账,进而以实物出资形式增加注册资本至2600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及销售,现有固定员工288人,各类证、照、卡及环保批复均合法有效,主体资格合规。
该公司目前在信用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00万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对外担保,在我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本年度客户信用等级为AA级,综合授信1500万元。
(二)财务情况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列表如下:调查资料对2018年11月末相关财务数据作如下说明:(1)实收资本2600万元中,300万元为现金出资,600万元为实物即工业园土地按原价出资,1700万元为土地评估增值;(2)资本公积1460万元,系以2016年度公司股东集资500万元购买某破产企业的厂房、土地,评估增值后列帐,但该资产所有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个人;(3)告期存货763万元,较年初增加367万元,其中原材料和在产品167万元,产成品由零库存增加至200万元;(4)其他应付款500万元,为2017年下半年公司向个人借资;(5)在建工程1418万元,主要是厂房和新产品生产线的建设投入。
(三)经营情况木材深加工为当地政府鼓励发展产业,该客户目前主要产品有:用于建筑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用于家居装修的新产品细木工板和指接板。
产品生产工艺简单、技术含量较低,制板设备为专用设备,但规模化生产一般小企业难以达到。
产品主要销往省内地区,由于近年房地产市场的带动,该公司前两年一直保持零库存,目前该公司已与当地房地产商签订了混凝土模板用胶板合同,前景较好。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计算_445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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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
知识点:利息
(3)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计算
1)特点说明:一般发生在运营期的前几年,在运营期间只计息付息不还本,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2)计息公式:年利息=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年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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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案例

商业银行金融案例案例一:交通银行交通银行是中国一家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以下是交通银行在金融领域的一个案例。
背景:某小微企业需要短期流动资金,但由于信用状况较差无法获得传统银行的贷款。
解决方案:交通银行通过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给这家小微企业。
1. 创新产品设计:交通银行设计了一款以账户应收账款保理为基础的贷款产品。
该产品结合了企业的应收账款,将其作为贷款的担保物,并利用贷款的资金解决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2. 信息技术支持:交通银行基于其强大的信息技术平台,实现了快速而安全的账户应收账款保理操作,保证了该产品的高效运作和风险控制。
3. 专业服务团队:交通银行设立了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运营支持和风险管理咨询,确保企业能够正确使用该产品,降低风险。
结果:借助该创新产品,该小微企业成功获得了短期流动资金,并得到了交通银行的全方位服务和支持。
这个案例也帮助了交通银行扩大了其在小微企业金融市场的份额。
案例二: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银行是一家全球性的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以下是摩根大通银行在金融领域的一个案例。
背景:某跨国公司需要进行一笔跨境贸易交易,面临汇率风险和付款保障问题。
解决方案:摩根大通银行提供了以下的解决方案来解决该公司的问题。
1. 外汇风险管理:摩根大通银行帮助企业分析汇率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金融衍生品来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2. 跨境支付保障:摩根大通银行提供了跨境支付解决方案,确保企业能够安全、快速地向国际供应商支付货款,同时降低支付风险。
3. 资金清算与结算:摩根大通银行通过其全球性的支付和结算网络,提供高效的资金清算和结算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及时的交易收付款。
结果:借助摩根大通银行的综合金融服务,该跨国公司成功完成了跨境贸易交易,并有效管理了汇率风险。
这个案例也反映了摩根大通银行的全球性金融实力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优势。
银行金融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乙银行(以下简称“乙”)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
2018年,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银行申请了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
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需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2019年,甲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于2020年5月向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金。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以下抗辩意见:1. 甲公司认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故该部分利息应予以扣除。
2. 甲公司声称,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乙银行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告知其贷款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导致甲公司未能合理使用贷款,故乙银行应承担一定责任。
3. 甲公司提出,乙银行在贷款期间对甲公司的经营状况未进行有效监控,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故乙银行应承担一定责任。
二、法律分析1. 关于利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
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超出部分无效。
”本案中,甲公司认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要求扣除超出部分利息。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利息无效的,应当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甲公司需提供证据证明乙银行约定的利率超过国家规定利率。
若甲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则法院不会支持其关于扣除超出部分利息的请求。
2. 关于乙银行的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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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01年,林先生以500万元收购了一家倒闭的工厂,注册为东方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东方公司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后,耗资2500万元对该厂进行了全面重新修建,并安装成套先进设备,一年后东方公司焕然一新,一座现代化的工厂重新开始运转。
2002年A银行对东方公司授信600万元,投放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2003年又增加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
此时,在当地银行界普遍认为东方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成长看好,是一个值得营销的优良客户。
2004年B银行上门营销,对东方公司授信1500万元,其中600万元的用途为置换A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到2005年B 银行陆续投放贷款,共1500万元,东方公司也归还了A银行的全部贷款,并将基本账户开在了B银行。
2007年,B银行对东方公司综合授信达到2500万元,贷款余额2500万元,同年9月,B银行在客户经理人行征信系统中发现C银行对东方公司发放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B银行认为对东方公司授信2500万元已是最高额度了,C银行增加1000万元贷款是对东方公司的过度授信,于是便发出风险预警信号,制定并实施了压缩计划,当年收回贷款500万元。
B银行在发现风险信号后,对东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理、财务核实、内外调查,发现:一是C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由林先生对
外投资失败几乎全部损失;二是东方公司财务账实不符,应收账款严重虚假,销售收入严重虚增,销售收入是使用资金从外省空转回笼当地B银行账户,制造出销售货款回笼良好的虚假现象(B 银行客户部经理曾质疑该公司销售收入和货款回行的真实性,并多次向分管行长提出到外省的长期固定的汇款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但遭到拒绝,回答是:钱回来就行了,没必要影响客户关系。
);三是东方公司正真实现利润是2007年下半年才开始,以前均为亏损,历年累计亏损近1000万元,东方公司经过几年的努力,刚刚步入正轨,企业好转在望,但眼前的资金链断裂却把企业推向了破产的边缘。
2008年B银行继续对东方公司实施信贷压缩计划,再次收回该公司贷款200万元,同年五月份该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在B 银行的到期贷款无法按时归还,B银行针对东方公司制订了特别监管方案,对东方公司原材料进货、生产用料、销售及回款等进行了全程监控,客户经理驻厂管理,控制了该公司简单再生产以外的所有开支。
2008年9月,东方公司在C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到期,资金链条断裂,工厂濒临倒闭,C银行起诉,并要求处置抵押物。
2009年法院对东方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进行拍卖不成功,按法律规定,C银行只能用以资抵债方式收回贷款,由于该抵押物已经变成危房,按当时市场价格,损失惨重。
到2010年末,B银行不断按月收回贷款,在东方公司的贷
款余额降到1000万元以内,全部为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厂区内的全部厂房、土地和设备,抵押物合法足值,几乎没有终极风险,由于B银行没有起诉执行处置抵押物,东方公司得以生存并继续生产经营,加之近年行情较好,企业逐步走出低谷,能够按月用利润逐步归还贷款。
1、你对东方公司董事长林先生的信用评价如何?
2、B银行与东方公司合作接近三年时间才发现该公司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利润严重不符,你用什么方法能够迅速判断该公司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利润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3、你对B银行的分管行长和客户部负责人在商量处理真实性调查一事上有何看法?
4、C银行在对东方公司信贷介入前,东方公司并不需要增加流动资金,C银行急于发展业务曾让当地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协调做工作,东方公司才勉强接受贷款,在得到1000万元的贷款后才开始了盲目的对外投资活动。
为此,你对C银行的营销理念、贷前调查有何看法?
5、你认为C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中,从减少损失的角度,还有什么更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