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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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 )对街道办事处提 出的要 求 一 1 对组建业主大会具有法定责任 . 条例 第十 条规 定 :同一 个 物 业管理 区域 内的业 主,应 当在物业所
在地的 区、县人 民政府房地产行政 主 管部 门或者街道办 事处指导下 ,成 立
业主大会 ,并选举产 生业 主委员会 。 因此 ,房地部 门和街道办事处 的密切 违 法 决定
《 物业管理合 同》改为 《 物业服 务
员会 ,对任意弃置垃圾 、排放污 染物 正言不顺的现象 符合 当前住 宅小区 合同》 物业管理企业 改 为 物业 , 或者噪声 、违反规定饲养 动物 、违章 综合 管理的要求 ,但 同时也将街道办 服务企业 一些小区的 物业管理处“ ,
2 对业委会备案有法定职责 .
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 :业主委员 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并通告全体 金 以及 改建 、重建建筑 物及其附属设
会应 当自选举产生之 日起 3 0日内,向 业主。 ”这也就意味着 当业主大会和 业 施 的决定应 当经专有部分 占建筑物总 物业所在地 的区、县人 民政府房地产 委会的决定违法时 ,业主除 了可 以向 面积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 占总人数 行政 主管部 门和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 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 门提 出处理 的要求 三分 之二以上的业主 同意 其它五个 民政府备案 。 外 ,还可以 向当地街道办事 处 、乡镇 事项应 当经专有部分 占建筑物总面积 过 半数的业主且 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
j地 簪 房
物权法韧 物业管理条例 的建议
文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第十六 ( 黄浦 )分会调研组
物 权法颁 布以后 ,国务 院对 《 物
业管理条例 》 ( 以下简称 条例 ” )进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引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析。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一部以保护物权为目的的法律。

物权法对物权确权、物权行使、物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权确权物权确权是物权法的基础,其核心是登记制度。

根据物权法,通过登记,可以确定物权的归属关系和权益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行使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对物权的自由支配权。

物权人可以依法使用、收益、处分、担保和继承物权,享有物权的各项权益。

物权保护物权法通过设立物权保护制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物权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措施,让权利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修、业主委员会设立等方面。

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居民生活得到良好的保障。

公共设施维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共设施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维修和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居民的生活便利与安全。

业主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条例鼓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和合作。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物权人和业主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权关系和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物业的性质和范围第一节物业的性质第二条物业是指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备以及物产和工商等其他有价值的权益。

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机械设备、车辆等。

第二节物业的范围第三条物业范围涵盖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工业园区、农村居民点等各类不同属性的物业。

第三章物权的取得与转让第一节物权的取得第四条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合法拥有、遗赠、赠与、继承、合法取得、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取得物权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节物权的转让第五条物权的转让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该物权。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公平公正原则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维护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群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遵纪守法原则第七条物业管理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不得超越职权行使权力。

第五章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第一节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物业管理规定、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协调业主利益等。

第二节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维修、公共设施管理、安全防控等工作,确保业主的生活环境安全和舒适。

第六章物业费的征收与使用第一节物业费的征收第十条物业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费用征收应当合理、公平、透明,并明确用途。

第二节物业费的使用第十一条物业费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维修、公共区域清洁、安全管理等与业主利益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七章违反条例的处理办法第一节违反物权法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违反物权法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一、概述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两部重要法律法规。

物权法是维护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基本法律,而物业管理条例则是针对物业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总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

根据物权法,物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自然物和经济物享有的直接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动和消灭的方式和条件,明确了物权保护的原则和责任。

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合法所有和使用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正性,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三、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具体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规定了业主、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益,以及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处理等事项。

四、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关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法律法规。

物权法是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保护的基础,而物业管理条例则是针对物业管理具体问题的细化和具体化。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和权益保护的基本框架,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是物权法的细化和补充,是物权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五、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物权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正性;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具体规定了物业管理的要求和规范,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我们既要依法实施物权法的规定,又要遵守遵循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对物业管理也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下面是《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的主要内容:1. 物业管理的委托和委托解除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进行。

委托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口头委托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物业管理委托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或经法院判决解除。

2.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收费《物权法》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但规定了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权法》规定了物业费的收费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在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积极作为。

业主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公开信息和接受监督。

4. 物业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物权法》规定了物业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对业主的商品房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护。

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纠纷处理及争议解决《物权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相关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也可以通过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业主的权益,合理收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物业管理相关的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进行维护、管理和经营的一项工作。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物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探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1. 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第一个方面是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可以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相关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这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的运作,确保物业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主权益保护《物权法》对业主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法的规定,业主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业的权利,并对物业享有所有权。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的管理者,有义务保护业主的权益,并为其提供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其管理职责,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物业管理费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用,但必须明确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并将其用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费用支出。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公司滥用管理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4. 物业设施维护《物权法》要求物业公司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如果因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责任导致设施损坏,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物业纠纷解决《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纠纷的解决机制。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物业服务机构、物业主管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一、介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与物产权益和物业管理相关的两个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两个法规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它们对于物产权益和物业管理的影响。

二、《物权法》2.1 背景《物权法》是我国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一部以保护物权为主要目的的法律。

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法典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物权关系、保障公民和组织的物权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 主要内容《物权法》共分为十三章,其中包括对物权的确立、变更、转让、限制和消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对物权的概念和种类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不动产权和动产权的规范;规定了物权的取得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合法取得、合法转让的要求;规定了物权的保护措施和救济措施,明确了物权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制定了物权的限制和消灭的规则,明确了负担物权的范围和限制情况。

2.3 影响《物权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物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从制度上保障了各方在物权交易中的权益,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物业管理条例》3.1 背景《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于2003年10月15日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社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

3.2 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包含六章,共计五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的组织和管理机构等基本制度;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具体规定;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职责和权利;社区环境的保洁、绿化和维修等管理要求;物业费缴纳和使用的规定。

3.3 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提升社区的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社区和居民之间的协调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它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规定了业主和物业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为社区和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与管理。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要规定物业权属、物业权的变更、物业权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对房屋的购买、租赁、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就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明确物业服务、物业费用等方面的问题,为物业服务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

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从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和备案、资金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业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二、本地区相关法规1.《市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市的物业管理制度,包括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费用的收取、物业维修等方面的问题。

2.《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市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和备案、资金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市物业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物业服务设施的规划、修建、维护等方面的问题,为确保物业服务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4.《市物业服务费用收取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市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计算方法、收费时间等方面的问题,为保障业主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业条例》全文6.《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7.《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全文8.《市物业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全文9.《市物业服务费用收取管理办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权:指物业所有权、用益物业权、担保物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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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书拥有者
已婚,属于夫妻 个人财产
I. 未拥有产权证书者
签订了售房合同并获得实 际交付者
已婚,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
夫妻产权证 夫妻产权证 书署名者 书未署名者
12.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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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管理人
门 管理服务人
业主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物业管理公司
管理服务人,是指业主大会决议、决定 或管理负责人或业主委员会雇佣或聘 任选聘而执行建筑物管理维护事务者
12.06.2020
.
7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1. 业主对建筑物管理方式的自主选择
2. 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及其程序
3. 业主大会投票权
4.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与诉讼地 位
5. 物业管理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关系
物业管理维修基金与专项维修资金
1. 物业管理日常维修与中修、大修、更新改造
.
10
物权法》与原《物业管理条例》的区别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通过条件,与原《物业管理条例》的区别:
原《条例》的“双过半”
《物权法》的“新双过半”
25.10% 50.00%
24.90%
同意 反对或弃权 不参加
12.06.2020
49.90%
50.10%
49.90%
50.10%
同意 反对或弃权
同意 反对或弃权
12.06.2020
.
15
不动产所有权的构成
不动产所有权
土地Hale Waihona Puke 所有权12.06.2020
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
相邻权
居住权
.
1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专有部分 所有权
12.06.2020
共用部分 持分权
业主大会 组织的成员权
.
17
不属于专有之建筑物部分(如楼梯间、消防通 道、屋面、外墙等)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12.06.2020
.
4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
1. 增加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 导与监督
2. 业主大会职责修改成“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 决定”
3. 投票权方式与《物权法》一致 4. 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5. 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业主临时公 约为“临时管理规约”
12.06.2020
.
2
什么是物权?
物权: 物之归属权、物之利用权
即是权利人对特定的物的直接支配、管领的 权利
直接支配意味着无须他人的同意、无须他人的意 思、无须他人的介入
权利人就可以独立地作出决断
并根据自己的意志控制、占有、使用以及依法处 分、处置的民事权利
物权具有排他性、绝对性、对世性
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
业主共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业主共有。
但其他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 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 的需要。
12.06.2020
.
9
《物权法》与原《物业管理条例》的区别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通过条件,与原《物业管理条例》的区别:
原《条例》的2/3投票权
《物权法》的双2/3
33.33% 66.67%
赞成 反对或弃权
12.06.2020
33.33% 66.67%
赞成 反对或弃权
33.33% 66.67%
赞成 反对或弃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与 《物业管理条例》
12.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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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带着以下问题学习物业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未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 一层住户是否要交电梯费 租房使用人是不是业主 住改商是否允许 改动附属设施要怎么办理 选举业主委员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阁楼搭建阳台 私挖地窖的现象是否允许 地上停车场收入归属 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开发商,销售的优先权
12.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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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业主身份类别
没有办理产权证书,但 已签署售房合同,并且 发展商已经客观上实际 交付了房屋的仍然是房 屋所有权人。 但其所有权行使受到一 定限制,即不能流转、 交易、抵押……不得对 抗第三人
办理了产
业主 权登记
没有办理 产权登记
12.06.2020
.
13
业主总人数
未婚人士
法定 建筑物之附属物(如排水、防火、空调、管线 等设备)
.
11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身份界定
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人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人 非业主使用人……物业使用人、住户、租户等 不动产所有权……按国际惯例以产权证书确认 没有办理产权证书……签订了售房合同 发展商将 客观上已经交付了房屋 业主
业主非业主的界定严格以产权证书(或售房合同)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界定
12.06.2020
.
3
《物权法》的架构
物权法 五编,247条
第一编:总则
38条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五编:占有 附则
基本原则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物权的保护
国家、集体、私人之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邻关系之相邻权 共有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6.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修改为“业
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
12.06.2020
.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筑物业管理理论体系和法律制 度
所有权问题:
1. 公共、公用与共用、共有
2. 建筑区划与物业管理区域
3. 所有权的初始获得、创设获得与继受获得
4. 小区内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
包干制与酬金制 12.06.2020
.
8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
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俗称“专有权、私有权”
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 分享有共有权。因这种 共有为“按份共有”故 亦称“共用部分的持份
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 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也称“业主组织的成员 权”
5. 会所、车库、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的归 属
6. 小区的楼顶广告、无线发射出租的共有收益归属
7. 相12.06邻.2020关系的处理原则 .
6
新提出了“建筑区划”(《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 管理区域”)概念。可以理解为土地“红线”四至。
规定了建筑区划内的一些法定权利
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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