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同步练习册参考答案(修改)word资料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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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版课后练习题含答案第一章:总则1.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哪些组成部分?答案:刑事诉讼法包括:第一篇总则、第二篇诉讼的基本制度、第三篇诉讼的程序、第四篇证据、第五篇裁判、第六篇上诉和再审、第七篇执行。

2.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案: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自由裁判、证据裁判、公开审理、法定程序、严格法定主义、律师参加辩护、适用缓刑等。

第二章:诉讼的基本制度1.请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含义。

答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之间具有直接关系,当刑事案件判决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在同一个判决中解决。

第三章:诉讼的程序1.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阶段?答案: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执行。

2.对于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答案:对于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案件符合起诉标准、有具体的证据支持、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查起诉。

第四章:证据1.请列举举证原则中的三个基本原则。

答案:举证原则包括: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量刑证据准则、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第五章:裁判1.判决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案:判决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适用法律和法律条款、判决结果、上诉期限和上诉方式、审判人员签名和日期。

2.刑事判决应当遵守哪些原则?答案:刑事判决应当遵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证据确实、标准统一、罚当其罪原则等原则。

第六章:上诉和再审1.判决不服是否可以上诉?在哪个时限内?可以上诉到哪个法院?答案: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上诉可以提交到二审法院。

第七章:执行1.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是谁?答案: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是国家机关。

【精】《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精】《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判断题(40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仍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一审应当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他们回避。

但是,当事人无权要求他们回避。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完整word版刑事诉讼法真题有答案

完整word版刑事诉讼法真题有答案

刑事诉讼法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价值:(D)A 秩序B公正C效益D民主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3.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开庭张某在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 4.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D)A裁定撤销案件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C裁定终止审理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5.下列应当由中院管辖的案件有(C)A故意杀人案件B爆炸案件C武装叛乱案件D县法院请求移送的案件6.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有关情况C收集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7.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D)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A.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相关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以下哪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A)A. 独立审判、公开审判、辩护权和上诉权B.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C.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法定D. 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2. 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逮捕?(D)A.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B.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且有逮捕必要的C.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拘役,且有逮捕必要的D.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羁押的3.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形可以申请回避?(B)A.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B.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C.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同学关系的D. 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同事关系的4. 以下哪个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A)A. 公安机关B. 检察机关C. 人民法院D. 国家安全部5. 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况下,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C)A. 案件侦查阶段B.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C. 案件审判阶段D. 案件执行阶段二、判断题6.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

(正确)7. 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义务回避。

(正确)8.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有权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错误)9.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正确)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三、案例分析题11. 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请问:在此阶段,张某有哪些诉讼权利?答案:张某在此阶段有如下诉讼权利:(1)有权知悉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2)有权申请回避;(3)有权委托辩护人;(4)有权申请取保候审;(5)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进行陈述和辩解;(6)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刑事诉讼法跟章配套练习(附答案)

刑事诉讼法跟章配套练习(附答案)

刑事诉讼法跟章配套练习(附答案)第六章管辖1.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C.继续审理本案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2、某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并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向某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该法院受理后,认为李某犯罪行为轻微,至多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

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应当移送下级法院审理;B.既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不移送;C.可以进行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D.经检察院同意后,交下级法院审理。

3、我国的刑事诉讼中规定了刑事诉讼代理制度,下列人员中不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是:A.自诉人的近亲属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C.被害人的近亲属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4.下列案件中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2A.某地税局干部陈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案B.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关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C.某看守所监管人员张某指使被监管人甲殴打被监管人乙D.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下列属于这类自诉案件的有:()A.故意伤害案(轻伤)B.妨害通信自由案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案6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刘某玩忽职守案B.秦某组织武装叛乱案C.康某故意杀人案D.叶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法院审判?A.犯罪地人民法院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8、被告人某甲系退伍军人,被告人某乙系现役军人。

某甲曾在服役期间伙同某乙犯有抢劫罪。

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C.被告人某甲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某乙由军事法院管辖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某甲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9、下列由军事法院以外的法院管辖的情形有:()A.到部队看望朋友的王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B.发现现役军人郭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C.退役军人赵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D.现役军人丁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洪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10、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作业参考答案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第一章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 4.A5.B 6.B 7.A8.D二、多项选择题1.AB 2.ACE 3.ABD4.BC5.CD 6.ADE 7.BCE三、名词解释1.诉讼诉讼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

3.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简答题1.答:划分刑事诉讼历史类型常见的标准有两个。

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为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

这些被称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

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为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和混合式诉讼。

这些被成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

2.答: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是指以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等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

两大法系的刑事诉讼虽然都属于混合式,但它们各自还具有一些彼此不同的特点,鉴于它们各自的特点,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模式被称为职权主义诉讼,而英美法系的刑事诉讼被称为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

二者的区别主要存在于法庭审判阶段。

英美法系国家法庭审理所采取的方式是交叉询问,即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彼此对传唤到庭的证人,交替进行所谓的“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

在进行交叉询问的过程中,法官一般只是处于主持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审问者的地位。

法官主要是控制和指挥法庭的活动,控制询问的辩论的范围,而不是负责在法庭上讯问被告人,调查核实证据,查明和证实案件事实。

法庭的调查和辩论始终是在控诉人和辩护人之间进行,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辩论等特点体现得比较充分。

大陆法系国家法庭的审理方式与英美法系国家法庭的审理方式显然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是处于审问者的地位,特别是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始终是依其职权审讯被告人、询问证人和查对核实各种证据的审问者。

刑事诉讼法习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习题答案1.简述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认罪和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体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

该制度一方面借鉴了域外认罪程序中的合理因素,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自然演进的结果,是建立在本土文化、法治资源基础上的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予以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简述我国辩护制度的主要内容辩护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系列的诉讼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

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

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

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

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

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第二、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

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

(完整word版)新刑诉法试题及答案

新刑事诉讼法自测题一、判断题1、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 X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批准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 X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Y )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发现地(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

( X )5、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X )6、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Y )7、在作出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 X )8、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

( X )(应当如实回答)9、犯罪嫌疑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但不能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X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Y )1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次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 X )12、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 Y )1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

( Y )14、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 X )15、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必须书面提出。

( X )16、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Y )17、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 X )(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1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 Y )1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必须派员在场。

( X )20、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学_习题集(含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1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律师法中的有关规定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A、纠问式诉讼B、弹劾式诉讼C、职权主义诉讼D、当事人主义诉讼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下列正确的理解是()A、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B、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C、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每个公民的利益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是()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惩罚犯罪C、保护人民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5.关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B、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D、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6.某市群众发现一起间谍案件,此案应由哪一机关立案?()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般应由哪一法院管辖()A、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人民法院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有管辖权的几个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8.在一起盗窃案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检察长回避,这一回避申请应当由谁决定()A、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D、本检察院检察委员会9.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以该县公安机关负责人甲为组长组成侦查小组,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乙是甲的亲生儿子,甲提出自行回避的请求,有权决定甲是否回避的机关是()A、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同级人民法院院长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10.公安人员何某在侦查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被害人发现何某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近亲属,于是提出回避申请。

刑事讼诉法 各章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在我国,刑事诉讼指的是:( )A.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B.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活动C.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D.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活动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 )A.系统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成文法典B.规定刑事诉讼某方面问题的法律C.判例D.所有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我国刑事诉讼法直接和具体的任务是:( )A.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B.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D.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 )A.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本身就体现出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人权的现状和程度,是司法公正乃至社会公正的重要标志B.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限制实体法的实施C.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实施刑法的国家专门机关及职权分工,使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从组织上得到保证D.保障刑法高效率地实施2.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有:( )A.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活动B.当事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活动C.监狱的行政管理活动D.律师行业管理活动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A.宪法B.有关法律和法律解释C.有关行政法规、规定D.有关国际条约答案第一章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 D2. D3. A二、多项选择题1. AB2. ABD3. ABCD第二章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奴隶社会实行的刑事诉讼模式是A、弹劾式B、纠问式C、当事人主义D、职权主义2、盛行于欧洲中世纪中后期的刑事诉讼模式是A、弹劾式B、纠问式C、当事人主义D、职权主义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劾式诉讼的特点有A、不告不理B、控审分离C、书面审理D、法官处于消极仲裁地位2、我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特点有:A、司法行政不分B、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C、纠问式诉讼D、君主掌握最高司法权答案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一、单项选择题1.A2. B二、多项选择题1. ABD2. ABCD第三章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B.监督与被监督C.合作D.互相独立2.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是:( )A.执行B.提起公诉C.审判D.监督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以下属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有:()A.高级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人民法庭答案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一、单项选择题1. B2. B二、多项选择题1. AC第四章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人员中不是诉讼参与人的有:( )A.当事人B.证人C.公诉人D.辩护人2.刑事诉讼中,狭义的被害人( )A.所有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B.自诉人C.公诉案件的被害人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所有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都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上诉权B.反诉权C.申请回避权D.撤诉权4.某聋哑被告人,在开庭之前要求其懂聋哑语的妹妹作辩护人或者翻译人员,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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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同步练习册参考答案(新)第一章绪论一、选择填空1—5:BCABC二、简答1、刑事诉讼,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全部活动。

刑事诉讼法,是指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依据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一、单选1—5:DABD无二、论述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根据这一规定,刑事诉讼法有三项任务。

(1)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现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

国际上还存在妄图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

在我国社会中,仍然有危害国家安全以及贪污盗窃、抢劫强奸的刑事犯罪分子。

因此,人民政权的专政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放弃。

司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

在我国,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只能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进行。

刑事诉讼法是从诉讼程序方面来保证准确有效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是惩罚犯罪分子,正确处理案件的一个基本要求。

所谓准确,就是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差错。

只有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才有可靠的根据和基础。

所谓及时,就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抓紧时间,尽快办案。

司法机关要以最快的速度侦查破案、起诉和审判,给犯罪分子以迅速打击,不允许无故拖延时间,贻误时机。

为了保证及时办案,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了拘留、逮捕、侦查、起诉、审判的期限。

在当前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更要求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

为正确应用法律提供根据。

刑事诉讼法对司法机关查明犯罪事实作出的“准确、及时”两个要求,二者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只要求及时,不要求准确,会放纵犯罪,冤枉好人。

及时只能以准确为前提,并且要服从于准确。

正确应用法律,是惩罚犯罪分子,正确处理案件的另一个基本要求。

在查明案件事实之后,能不能正确应用法律,就成为能不能正确处理案件、惩罚犯罪分子的关键。

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应用刑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就是对正确处理案件的基本要求。

如果不能正确应用法律,法律武器应用得不好。

该惩罚的犯罪分子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该惩罚的人反而受到了惩罚,就会犯严重错误,破坏国家法制的尊严。

(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这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二项重要任务惩罚犯罪分子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统一任务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坚决依法惩罚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必须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冤枉一个好人,这两方面的任务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

不论是放纵犯罪分子,还是冤枉了好人,都是没有完成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任何公民,只要他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有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就不能对他进行刑事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有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规定了处理刑事案件的规格要求和诉讼程序,以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能伤害无辜,冤枉好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特别要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

如果发现了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依法加以纠正。

我国法律严禁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任意地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要负刑事责任。

鉴于刑事诉讼活动与公民的合法权利具有最直接的密切关系,刑事诉讼法在其任务中明确规定,在坚决惩罚犯罪分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在我国,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广泛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是经过长期斗争得来的,是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一致的,应切实保障其行使。

我国的法律既是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工具。

如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既违反了国家法律,妨害了惩罚犯罪,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拘捕、搜查等刑事诉讼手段作了严格的程序规定。

刑法将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等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如果侵犯公民合法权利而构成犯罪的,要依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是刑事诉讼法的第三项重要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群众大会,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震慑犯罪分子,鼓舞与教育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且可以利用具体真实的典型案例,结合犯罪地或犯罪人周围的情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生动、实际的法制教育。

在教育中要突出以下重点:①.要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通过刑事诉讼活动使群众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②.要教育公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要使群众了解大胆地制止和揭露犯罪,坚决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意义,鼓励和保护广大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树立和表彰那些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典型。

③.要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预防犯罪工作。

要使群众了解犯罪分子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教育和组织群众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减少和预防犯罪。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的三项任务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通过完成这三项任务,最终要实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总任务。

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选择1—5:BCBBB6—9:DDDC二、论述1、正确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独立性。

所谓独立性,就是法院、检察院在法定权限内办案,除了服从法律以外,不服从任何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有关处理具体案件的指示或命令,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

(2).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即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照实体法与程序法办理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任何一个公职人员都不得借口“独立”滥用职权。

他们行使职权所作的各项决定,都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并符合法律规定。

(3).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不是“审判员”、“检察员”独立行使。

这与西方国家的“法官独立”具有原则区别。

所以,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具体案件的审判、检察工作,提出意见或做出决定,不是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是保证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必要条件。

(4).我国法律规定的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不仅阶级本质不同,而且法律机制和具体内容也有显著区别。

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的组成部分,它是相对于立法权、行政权而言的,旨在让立法、行政和司法互相制衡。

我国的司法和行政机关都对权力机关负责,并受权力机关监督。

所以我国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是说审判权、检察权与立法权相鼎立,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非法干涉。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并不是否定党的领导。

在我国,要坚持司法工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但是在刑事诉讼中,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为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党的领导不是审批具体案件,不是对具体案件定框框、下命令,不是“以党代法”、“党法不分”。

(6).由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不同,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内部机制也略有不同。

人民法院的上下级关系是审级监督关系,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具体案件的审判,不能直接干预,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如何判,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

法院是以审级独立的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而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

例如,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的抗诉等等。

即是说检察院是以系统独立的方式,检察一体化地独立行使职权的。

2、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可以讲是司法活动所要追求主要目标。

公正与效率本身是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法律正义的内容的一部分,可见,在司法活动中如果能充分地体现出公正与效率,也就是从很大的意义上实现了法律正义的精神。

在司法实际活动中,如果能切实达到最大限度的公正与效率,除确立一良好的法治环境———如制定良好的法的规则和原则、建立存在有效制约机制的司法体制之外,还必须奉行并在司法活动中真正实现一系列适用法的原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司法公开、依据事实和法律等。

公正与效率不仅仅是在司法活动中应全力提倡和追求的目标,更重要是如何将这一精神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具体地加以落实从而通过一个个案件的裁判切实地体现出来。

因此,在整个司法活动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法,切实依照事实和法律审理案件,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公正和效率之所以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和体现的基本价值,是因为:一、法的制定的目的要求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追求和体现出公正和效率。

法律正义的精神的实现依靠的就是在一个有效制约的司法体制的运行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公正和效率。

否则,再好的法如果不能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公正而有效率地执行,都是徒劳无益的。

二、司法的公正与效率的充分体现将会在整个社会中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实现法的基本功能,促进人们更好地自觉地遵守法,否则,其后果将是与此相反的不良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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