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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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渝体[2008]35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8.03.13
【实施日期】200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
社区运动会的通知
(渝体[2008]35号)
各有关区(县)宣传部、体育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体育活动,活跃社区居民的体育生活,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身体素质,大力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积极宣传和弘扬奥运精神,喜迎2008北京奥运盛会的召开,充分展示我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和广大社区居民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

结合我市实际,在成功举办首届社区运动会的基础上,本届运动会将适当增加参赛规
模。

按照全市确立的“一圈两翼”新格局,本届运动会将“一圈”中所包括的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作为本届运动会参赛单位。

希望各有关区(县)宣传部、体育局和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积极做好本区(县)内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社区管委会的选拔赛和决赛等各项工作,确保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件:1、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及办事机构名单
2、本届运动会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附件1:
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何事忠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谢小军市政府副市长
主任:
吴建华市体育局局长
刘涛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
刘健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庆春市体育局副局长
田培忠市民政局副局长
秘书长:
白维明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李新慧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和新区建设处处长副秘书长:
范卿泽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杨再富市政府办公厅二处处长
王明钢市政府办公厅四处副处长
潘鸿滨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连小林市体育局宣传处处长
谭红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牟军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徐华维南岸区体育局局长
委员:
李长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和新区建设处副处长朱凤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张小波市体育局宣传处副处长
佟玉和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杜萍市体育局群体处调研员
青培海市体育局办公室调研员
朱云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场宣传部部长
蒋兰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和新区建设处干部
黄义成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和新区建设处干部
刘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助理
刘吉荣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一部部长
王艽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真平南岸区体育局副局长
陶达龙南岸区体育局副调研员
施忠伟南岸区体育局副调研员
各有关区(县)宣传部、体育局、民政局分管领导。

办事机构名单
一、办公室
主任:谭红李新慧
副主任:牟军
成员:朱薇刘宁波蒋兰英
二、竞赛组
组长:白维明
副组长:杜萍刘吉荣牟起东
成员:黄波王伟罗盛荣杜学勇周起宇三、宣传组
组长:连小林李长富
副组长:张小波李小多
成员:张云王艽邓丹黄义成
四、后勤组
组长:佟玉和朱凤
成员:王定润田宗华李建忠彭冬梅
五、安保组
组长:青培海
成员:代虎
附件2:
本届运动会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
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总则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二、承办单位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有关区县宣传部、体育局、民政局;南岸区体育局;《重庆晨报》、重庆数字电视公众彩票频道。

四、参赛单位
按照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新格局,原则上本届运动会以“一圈”中所包括的23个区(县)作为参赛单位。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1、各区县选拔赛于6月9日前完成。

2、市里组织的比赛于6月20日-22日举行。

(二)地点:开幕式及各项目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社区居民,且只能代表一个社区参赛。

(二)所有参赛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比赛期间验证时,如未携带身份证件的参赛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已退役的该项目专业运动员、现役专业运动员和现役集训队员,均不得代表任何社区报名参加比赛。

已退役的集训队员可以报名参加。

七、比赛项目
(一)网球:团体赛4人(3男1女)。

(二)乒乓球:团体赛4人(2男2女)。

(三)三人制篮球:3人(2男1女)。

(四)健身舞:
1、3人组;
2、12-16人组(男女不限)。

(五)拔河:12人(8男女4)。

(六)趣味项目:
1、米老鼠竞走:3人(男女不限)
2、摸石过河:3人(男女不限)。

3、跳长绳:12人(其中男队员2人以上)。

4、我为社区挣积分:8人(其中女队员2人以上)。

5、时代列车:10人(5男5女)。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各区(县)自行举行选拔赛和市里统一组织的决赛。

(二)各项目竞赛办法见单项竞赛规程。

(三)各区(县)必须组队参加全部六个大项的决赛,且每个项目选派一个队参加。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奖牌、证书)。

如不足录取名次时,均递减一名录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区县参加比赛人员的报名单必须采用打印方式填写报名表(手写无效),并加盖社区和当地体育局公章,由各区体育局汇总后,统一于6月10日上午10时到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报名(渝中区体育村33号市体育局底楼)。

(二)报到:各参赛队按单项规程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赛区报到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十二、其它事项
(一)各区县报名时(6月10日)交比赛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违纪违规者可退回。

(二)比赛期间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须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比赛者,方能参赛。

参赛运动员自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各项目规则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各单项竞赛规程。

附1:
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网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二、承办单位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有关区县宣传部、体育局、民政局;南岸区体育局;《重庆晨报》、重庆数字电视公众彩票频道。

四、参加单位
按照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新格局,本届运动会以“一圈”中所包括的23个区、县所辖社区作为参赛单位。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08年6月20日--22日。

(二)地点:见补充通知。

六、竞赛项目
团体赛(3男1女)。

七、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须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比赛项目者,方能参赛。

运动员参赛前自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
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所有参赛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比赛期间验证时,如未携带身份证件的参赛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已退役的该项目专业运动员、现役专业运动员和现役集训队员,均不得代表任何社区报名参加比赛。

已退役的集训队员可以报名参加。

(四)每位参赛队员只能代表一个社区参赛。

(五)运动员年龄组别:
1、青年组:18-39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常青组:40-60岁,即1948年1月1日以后至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各组别均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人(3男1女)。

(二)比赛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三)比赛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

(四)每场比赛均打一盘(6局),并采用平局决胜制。

(五)出场顺序:
1、常青男双;
2、青年男单;
3、混双(男子常青,女子年龄不限)。

九、录取名次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录取名次均递减一名录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区县参加比赛人员的报名单必须采用打印方式填写报名表(手写无
效),并加盖社区和当地体育局公章,由各区体育局汇总后,统一于6月10日上午10时到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报名。

(二)报到:各参赛队按单项规程安排的时间到指定赛区报到比赛。

另外,各参赛队报到及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另行
通知。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网球比赛报名表
队名:
领队:教练:
联系人: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区、县体育局盖章:社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在所报项(组)别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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