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警务协助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警务协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协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协助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警务协助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离职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警务协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四)自愿从事警务协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警务协助人员的招聘工作,由本部门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政审;(五)录用。
第六条警务协助人员培训工作,由本部门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培训内容:(一)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二)警务技能、业务操作;(三)应急处置、心理素质;(四)工作纪律、保密制度。
三、职责与权利第八条警务协助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三)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巡逻、监控、抓捕、搜查等工作;(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教育、群众工作;(五)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警务协助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四)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考核与晋升第十条警务协助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工作纪律;(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三)工作成果、群众满意度。
第十二条专项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由本部门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警务协助人员晋升条件:(一)工作表现优秀,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二)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经过培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管理制度协警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协警力量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警力,其管理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工作考核和处分措施等方面介绍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治安巡逻、协助警察处理案件、维护秩序等。
协警应当遵守职责的约束,不得滥用权力或超越职责范围行事,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确保公正执法。
协警的管理权限主要由公安机关授权,并受警察局的领导和指挥。
协警在工作中负责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服从警察局的统一调度。
协警只能在警察局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擅自扩大权力范围。
同时,协警应当定期向警察局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对于协警的工作考核,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可以从工作纪律、执法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协警给予奖励或晋升,对工作不力的协警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以激励协警积极工作。
对于违反协警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措施。
违反纪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的将进行立案侦查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取消协警身份,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协警管理制度是保证协警队伍健康发展和公平执法的重要环节。
协警应当始终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为己任,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协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协警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作出有效贡献。
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1、坚持理论学习,每月集中一次进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习有关的业务知识,协勤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
2、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上班时间离岗,必须请假,按时销假,不得逾期不归,事假超过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无故矿工超过一日,作辞退处理。
3、协勤勤人员必须做到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讲究礼貌,着装人员要严格着装规定,值班期间必须着制式服装,休班或请假不准着装外出。
4、协勤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非工作时间不得以派出所协勤、联防队员名义,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5、值班在岗期间,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准饮酒,更不允许酗酒。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要保质保量的完成所内交办的各项任务。
7、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密规定,不准探问案情,更不准向涉案当事人泄漏案情或向有关人员通风报信。
交警大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警大队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交通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警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民警、协警、文职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的原则,实行奖惩分明,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交警大队设立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等领导职务,负责大队全面工作。
第五条大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主持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大队人员管理、工作部署、业务指导等。
第六条教导员负责大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廉政教育等。
第七条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等。
第八条各中队设立中队长、副中队长等职务,负责中队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中队长负责中队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二)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负责中队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等。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离职守、违反工作规定。
(二)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贿赂。
(三)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第十二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
(三)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四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一)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交警大队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交警大队协勤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公安形象的问题,经大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一、协勤人员工作职权大队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填写《聘用协议书》,享受临时工待遇。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正式民警带领下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正式民警检查、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勤人员纪律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公安秘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大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
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
4、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5、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警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警支队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勤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1、按照《协勤人员服装配发规定》为协勤人员配发协勤服。
2、协勤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警用标志。
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3、协勤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协勤证、号和服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广州市交通协管员执勤管理规程

广州市交通协管员执勤管理规程
广州市交通协管员执勤管理规程是广州市交管局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执勤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根据我的了解,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程内容:
1. 执勤时间和地点:规定了交通协管员执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确保他们在繁忙路段和高峰时段进行巡视和引导交通。
2. 执勤装备和标识:规定了交通协管员应配备的标准执勤装备和标识,如制式制服、警示标志等,以便公众能够识别他们的职务身份。
3. 执勤行为准则:包括了交通协管员在执勤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如要求他们礼貌待人、文明执勤、遵守交通法规等,同时也要求他们不得索要或接受财物、不得涉足违规行为等。
4. 执勤纪律和考核:规定了执勤纪律要求,如不得私自泄露工作信息、不得与他人串通违规等,并设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以保证协管员的执勤质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性的介绍,具体的规程内容可能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如有需要,建议您进一步咨询广州市交管局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交通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交通协勤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确保交通秩序的顺畅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交通协勤人员的组织、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包括交通协勤人员的干部和普通协勤人员。
三、组织架构1.设立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组,负责交通协勤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组由主管部门指派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和绩效考核等事项。
四、培训流程1.选拔: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组将根据需要,选拔合适的协勤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协勤人员的职责和技巧、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3.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实操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4.综合评估:培训结束后,对协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具备执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五、日常管理1.值勤安排:交通协勤人员根据值勤表进行轮流值班,确保交通协勤人员的持久性和可靠性。
2.着装要求:交通协勤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制服,并佩戴警示标识,保持整洁和统一形象。
3.工作纪律:交通协勤人员必须遵守交通纪律,服从指挥,严禁借肩靠背随意停留、玩手机、吸烟等行为。
4.交班制度:交通协勤人员在交班时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并将交接班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汇报。
5.心理辅导:交通协勤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管理组应加强心理辅导,提供及时帮助。
六、绩效考核1.绩效评价指标:对交通协勤人员的评价包括执勤态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2.评价方式:绩效评价可以采取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3.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交通协勤人员,可以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称号;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交通协勤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监督检查1.内部监督:交通协勤人员管理组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交通协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指导。
2.外部监督: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对交通协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交警勤务辅助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警勤务辅助工作,提高交通管理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交警部门及其辅助工作人员。
第三条交警勤务辅助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科学管理、高效便民、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交警勤务辅助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协助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查处等工作;2. 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协助疏导交通流量;3. 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现场秩序;4. 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5. 执行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交警勤务辅助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交警勤务辅助工作流程如下:1. 领受任务:根据交警部门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2. 准备工作:了解工作区域、交通状况,准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3. 执行任务: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协助交警部门开展各项工作;4. 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5. 工作总结:任务完成后,进行工作总结,分析经验教训。
第七条交警勤务辅助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统一的工作服装和标识;2. 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3. 严格执行交通指挥手势和信号灯指示;4.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交警部门对勤务辅助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交警部门建立勤务辅助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勤务辅助工作人员,交警部门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交警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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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协勤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安形象的问题,经大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一协勤人员工作职权大队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填写《聘用协议书》,享受临时工待遇。
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在正式民警带领下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明规范。
协助正式民警检查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勤人员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安密,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大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道,服务群众。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
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
做到语言明,服务热情。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严格执行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警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警支队形象的事。
爱护共财务,保管好协勤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按照《协勤人员服装配发规定》为协勤人员配发协勤服。
协勤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人民警察制
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警用标志。
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协勤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协勤证号和服
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协勤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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