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人员在外工作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驻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驻外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具备较强业务能力、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人员。
第五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驻外人员条件,提出派遣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驻外人员派遣前,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外派期间注意事项等。
第三章外派期间管理第七条驻外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驻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九条驻外人员应积极配合驻在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遵守驻在国风俗习惯,尊重当地文化,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驻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要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驻外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回国后,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驻外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

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
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驻外人员管理工作,规范驻外人员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提升经开区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管理制度,现拟定《XXX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全体驻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照《XXX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
第二条驻外人员要注意个人及XXX形象,出入公共场所要着装整洁,注意礼节礼貌;搞好内部团结,不允许发生吵架、斗殴现象;注意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秩序。
第三条驻外人员要妥善处理好与驻地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避免不愉快和矛盾发生,遇事要友好地同驻地沟通和协调,予以妥善处理。
第四条驻外人员外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不允许擅自外出,因公外出报经驻外办主任批准后,两人以上结伴同行,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其住所。
第五条..驻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有客人来访,
必须向驻外办主任汇报,来访者必须在当地时间晚21点前离开驻地,不准擅自留宿他人或擅自离开驻地在外住宿过夜。
第六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向驻外办主任请假,具备假条备案,到达目的地后要向驻区办报平安,回到驻地要及时销假。
第七条严格执行XXX财务管理和报账制度,采购办公设施设备、工作接待,由经办人员提出方案并报驻区办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第八条驻外办全体人员要对照各自岗位职责和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记录好工作台账。
第九条严格按照《XXX驻外办事处人员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抓
好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更新、跟进、汇总和上报工作。
医院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驻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驻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派往全国各地进行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驻外人员。
第三条驻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驻外工作地的相关规定,维护医院形象,提高医院在驻外地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章驻外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驻外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工作环境。
第五条驻外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返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规章制度、驻外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2. 驻外工作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3. 业务技能提升和应急处理能力;4. 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章驻外人员工作职责第六条驻外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参与驻外地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完成医院下达的任务;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驻外工作地的相关规定,维护医院形象;3. 积极与当地医疗机构、政府部门、社区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支持与帮助;4. 及时向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确保信息畅通;5. 加强与医院本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医院发展。
第四章驻外人员待遇与考核第七条驻外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补贴、福利等。
第八条驻外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完成情况;2.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3. 业务能力提升情况;4. 团队协作精神;5. 个人品德表现。
第五章驻外人员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医院设立驻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驻外人员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驻外工作地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驻外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驻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派遣第二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根据相关岗位要求和工作能力进行,招聘时应进行严格筛选,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条拟派驻外人员应在出国前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工作技能培训、语言培训、文化差异培训等。
同时应了解和遵守驻外地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政策。
第四条驻外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劳动关系。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五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的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遵守工作纪律,按照上级安排完成工作任务;2. 保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内部信息;3.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驻外地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4. 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言行一致,严禁诋毁公司形象;5. 在工作中需注意保护驻外地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不得进行破坏和滥用。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六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自身的工作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遵守驻外地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 在驻外工作期间,严禁参与危险活动和高风险项目;3. 遇到工作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4. 在工作中应注意个人身体安全,遵守驻外地的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或违反交通法规。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七条驻外人员的工作绩效应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估,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业绩表现等。
第八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向驻外人员反馈,并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合规管理第九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驻外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驻外地的监管部门要求的事项,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报告。
第七章处理投诉第十一条驻外人员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妥善解决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驻外人员的行为和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身心安全,提高驻外任务执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驻外机构、项目单位所派遣的驻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或在国外居留工作、学习、旅游的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驻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习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本国形象。
第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所在机构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的利益。
第五条驻外人员在工作之余,可以适当参加正当文化、体育、休闲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六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被损坏。
第七条驻外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个人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腐败活动。
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所在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念。
第二章出国(境)前管理第九条驻外机构、项目单位在派遣驻外人员出国(境)前,应当向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所在机构应当对派出驻外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隐患防范、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当对出国(境)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情、风情、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妥善准备所需物品和资料。
第十二条在国家有关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出国(境)任务的前提下,才能离境。
第十三条因公出国(境)的驻外人员应当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应出国(境)条件。
第三章驻外期间管理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和传统文化,不得从事危害所在国家、地区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应当遵守使馆、领事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如实向使领馆报告自己的基本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不得私自变更住所,不得私自变更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境返国。
第十七条驻外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财务、物品,如遇到盗窃、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单位派驻外地的员工。
第三条驻外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4. 人文关怀,保障权益。
第二章驻外人员的选拔与派遣第四条驻外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驻外人员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5. 符合驻外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驻外人员的派遣由单位领导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进行决定。
第七条驻外人员派遣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完成驻外工作所需的能力。
第三章驻外人员的管理第八条驻外人员应在单位领导的指导下,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驻在国法律法规及我单位规章制度。
第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驻在国的时间、工作性质和单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第十条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应积极参与所在地的社会活动,树立我国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二条驻外人员应加强与我国驻在国使领馆、商会等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第四章驻外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驻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十五条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综合素质、适应能力、领导评价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考核优秀的驻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外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召回处理。
第五章驻外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七条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驻外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驻外人员应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医疗、保险等福利。
单位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XX(单位)驻外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驻外员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驻外员工是指派XX单位派遣至项目所在地从事长期(超过1个月)工作的员工。
(二)在项目所在地短期(不超过1个月)工作的员工,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驻外员工管理第三条外派流程(一)各部门负责人根据XX单位业务、项目开展需求,提出拟外派员工名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XX单位XXXX审批。
审核通过后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综合部协调驻外员工交通及路途食宿等事宜。
驻外员工应根据要求,按时抵达项目部报道,并及时向综合部报备。
(二)区域(分XX单位)接收驻外员工后,应及时安排好驻外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保障驻外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驻外员工项目工作结束,或者其他原因需调回XX 单位,以及因外派至其它项目、离职、替换等发生变动的,由隶属部门提出议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XX单位XXXX审批,综合部根据XXXX决议组织相关事宜。
第四条驻外员工管理(一)工作管理驻外员工实行双重管理,向区域(分XX单位)负责人和隶属部门领导双线汇报,考核按XX单位总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人事管理1.驻外员工实行考勤管理,每日出勤签到,作息时间由区域(分XX单位)确定,由区域(分XX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作为考勤负责人,参照XX单位总部《考勤管理制度》执行,每月3日前将月考勤情况报综合部备案。
2.驻外员工考勤、请假、休假及出差等事项,由区域(分XX单位)负责人审批,报至隶属部门和综合部备案。
3.驻外员工离职、调薪、调岗等事项,按流程由区域(分XX单位)负责人、隶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上报审批。
第三章福利补贴第五条住房补贴(一)若XX单位未提供住房的,享受驻外住房补贴,发放标准详见附表一《驻外住房补贴标准一览表》。
附表一 驻外住房补贴标准一览表单位:元/人˙月(二)驻外期间水电气费用、物管费用、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工作人员资格
1. 驻外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 驻外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工作人员职责
1. 驻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履行公司相关规定。
2. 驻外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驻外工作人员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四、工作安排与管理
1. 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由上级主管进行调配。
2. 驻外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工作进展,并定期向上级主管提交
工作报告。
3. 驻外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工作评估与奖惩
1. 驻外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
2.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驻外工作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 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的驻外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罚。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
工作的顺利进行,驻外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备注:本办法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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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1.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所有驻外职员。
2.0驻外和临时借调职员定义
2.1驻外职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或分公司批准,派往原工作城市以外连续三个月以上的职员。
驻外职员分为分公司责任人、其他管理职员(非分公司责任人管理职员)和作业层职员三种。
2.2临时借调职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或分公司批准,派往原工作城市以外连续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职员。
3.0驻外职员管理
3.1分公司应当尽量使用本地人才,需要人才支持时,必须按下列顺序优先考虑。
3.1.1在本地或相邻分公司所在城市寻找合适人才,或由公司在相邻分公司进行调配;
3.1.2向公司申请,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支持工作团队,提供相关技术或服务支持;
3.1.3向公司申请借调临时借调职员;
3.1.4向公司申请外派职员。
3.2 原则上,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职位才考虑外派人员。
3.3派往各分公司的驻外职员,其行政编制归属外驻当地分公司,除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外,接受外驻当地分公司的统一管理。
3.4其他管理职员,在外派之前,应当按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物业咨询师系列或物管助理系列等级评定。
3.5驻外职员的其他管理职员薪酬福利,根据其在物业咨询师系列或物管助理系列评定等级的相应职等确定。
驻外职员薪酬福利标准原则上不随其在外驻当地分公司所聘用职务的调整而调整。
3.6驻外职员在驻外期间应当致力培养自己岗位的当地接班人员,驻外
职员在完成驻外任务,或驻外职员岗位有合适的当地接班人员或驻外的聘用期满,公司(分公司)原则上应当召回驻外职员并安排适当的职位。
3.7驻外职员可以向公司提出本地化要求,本地化要求被批准后,其薪酬福利待遇等均按外驻当地分公司有关要求管理。
4.0驻外职员待遇
驻外职员待遇由正常薪酬福利、驻外津贴、驻外租房补贴及驻外探亲假四部分组成。
4.1正常薪酬福利
4.1.1分公司责任人,无论在何地派出,其薪酬福利标准参照北京区域的相关文件执行,其中,A级分公司责任人参照职等4,B级分公司责任人参照职等5,C级分公司责任人参照职等6相应的标准执行;其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股份分配参照原单位相应职等的标准执行。
4.1.2其他管理职员,经物业咨询师系列或物管助理系列等级评定后,其薪酬福利管理参照原单位相应职等的标准执行。
4.1.3作业层职员薪酬福利管理,保持其外派前的标准不变。
4.2驻外津贴
4.2.1已婚的驻外职员,享受全额驻外津贴。
4.2.2未婚驻外职员,享受相应驻外津贴的50%。
4.2.3驻外津贴标准:驻外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内的,按驻外职员年度薪酬标准8%计算其年度驻外津贴;驻外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外的,按驻外职员年度薪酬标准12%计算其年度驻外津贴。
4.2.4驻外津贴可以分摊至月,并以月为支付周期。
4.2.5驻外职员的婚姻状况及其配偶的居住情况,驻外职员本人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用人单位核实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3驻外租房补贴
4.3.1驻外职员住房:驻外职员的住房,原则上由公司(或分公司)
统一租房解决。
公司为驻外职员租房时,公司按驻外职员相应租房补贴标准承担租金,其余租金由驻外职员个人承担;确实需要驻外职员个人租房解决住房时,公司按驻外职员相应的租房补贴标准支付租房补贴。
4.3.2外派咨询项目的驻外职员,若咨询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的(并已经提供的),不享受驻外租房补贴,否则,享受驻外租房补贴。
4.3.3派往北京、上海、天津驻外租房补贴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月)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职务类别
分公司责任人2000
其他管理职员1500
作业层职员500
4.3.4派往其他地区的驻外租房补贴标准按派往北京、上海、天津驻外租房补贴标准的80%计算。
4.4驻外探亲假
4.4.1派往省(直辖市)外(并满足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外条件)且属两地分居的已婚驻外职员,可享受驻外探亲假。
4.4.2驻外探亲假标准:驻外职员配偶在职员原工作城市的,每四个月一次,每次一周;其他已婚驻外职员,每年一次,每次十天。
4.4.3 驻外职员可报销往返家属居住地与外驻城市的机票或火车票,其他费用由职员个人承担。
5.0临时借调职员待遇
临时借调职员的正常薪酬福利仍按派出前的标准不变;年度驻外津贴按临时借调职员年度薪酬标准的10%计算;租房补贴按本作业指导书的
4.3条款办理;不享受驻外探亲假。
6.0其他
其他特殊情况,由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后另行决定。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7.0工作标准
序号工作标准
标准类别
严重一般轻微
1在外派之前,应当进行物业咨询师系
列或物管助理系列等级评定。
√
8.0文件使用
8.1掌握职位:人力资源部门责任人、薪酬绩效专员。
8.2熟悉职位:分公司责任人。
8.3了解职位:公司业务总监。
说明:各分公司接到此方案后组织相关人员讨论,9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给行政人事部;
总助以上人员接到此方案后认真研究并提出自己的意见,9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给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