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为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的统计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1、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做到准确、及时。
2、统计人员要及时对统计资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要积极撰写分析资料和专题调查报告。
3、加强学习,强化质量意识,杜绝虚报、瞒报、违造、篡改统计数据,情节严重者,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4、未经领导审核而报送的报表和提供的数据出现问题,责任自负,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5、对发现报表单位利用数据弄虚作假,谋取利益,不检举、纠正或者利用所搞专业之便帮助单位弄虚作假的直接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学习培训制度1、学习时间与方法:执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村级统计人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学习全年不少于二次,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
2、学习内容: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二是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三是上级统计局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四是统计业务知识及其它。
3、做好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学习,要做好培训教材,授课老师、场所、后勤等各项准备工作,以达到预定目标。
三、工作汇报制度1、每月统计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本月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解决的办法。
下月统计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安排等。
2、重点、热点工作开展情况要随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3、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必须与分管领导沟通,严肃统计数据正确性和权威性。
四、数据审核报送制度1、认真贯彻统计报表制度,将统计调查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
2、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调查方式、调查对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调查表式等,全面搜集原始统计资料。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篇一: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统计工作仍由生产部统一兼管。
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的统计管理工作。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整理统计、收集信息、调查分析,实行统计监督,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内容包括:一是生产信息;二是财务信息;三是市场信息;四是人事管理信息;五是企业资产信息等。
3.公司统计工作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按统计业务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生产部职责就是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保证统计信息完整和准确。
4.根据各职能部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兼职统计员。
公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要求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整变动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生产技术部的意见,并要有合适的工作人员接替其工作。
第二章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5.凡国家统计部门颁发的所有报表,由生产部根据公司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则由生产部派人参与,并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召集共同协商编制,报出的报表必须报生产部备案。
6.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生产部审查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生产部制订“报表目录”(见附件),颁布下发全公司各单位。
未经安排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以拒绝填报。
7.公司内部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的业务部门可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生产部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8.统计报表口径要明确,统计表格要完整,统计报表要方便汇总。
所有定期统计报表,均由生产部和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公司办负责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精品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精品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
2.各部门应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负责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收集到的数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格式进行汇总和整理,并及时报送给上级部门或公司统计部门。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分析1.公司统计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数据中的规律和趋势,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各部门也应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统计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及时进行总结和归纳,形成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供。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报告1.统计部门应每月向公司领导层提交统计数据的报告,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
2.各部门负责人也应每月向公司领导层提交各自部门的数据报告,对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公司领导层应及时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统计数据的保密1.各部门应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向外泄露数据。
2.统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3.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统计数据,应加强保护,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六章统计数据的利用1.统计数据应根据需求充分利用,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各部门应根据统计数据的反馳结果,调整工作方针,提高工作效率。
3.统计数据也可用于评估各部门的绩效,并进行奖惩措施。
第七章统计数据的改进1.公司应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检测机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和核实。
2.公司应采用先进的统计工具和技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3.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
第八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操作纰漏或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
2.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制度范例】分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办法(WORD4页)

分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和加强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职能部室的统计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3.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4职责4.1计划与市场开发部为综合统计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2负责公司综合统计报表编制、综合统计资料的汇总;4.3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在计划与市场开发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人事劳动部等相关部门协作下,将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统一对外报送;4.4相关部门及专业统计的职责4.4.1综合统计负责向上级统计机关及主管部门报送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月报、季报、年报;4.4.2生产统计负责报送月度、季度、年度及同期公司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提供月报、季报、年报;4.4.3安全生产统计负责报送本月及同期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提供月报、季报、年报;4.4.4财务统计负责报送公司月份、年度的财务经营情况指标,提供月报、快报、季报、年报;4.4.5劳动人事统计负责提供公司月份、季度、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5管理内容、要求和程序5.1统计工作内容5.1.1熟悉国家、行业、系统的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掌握统计专业所必须的统计技能和知识;5.1.2按照《统计法及细则》的要求,向属地政府部门或行业相关部门编制的报表内容;5.1.3公司系统编制的定期(年度、季度、月度)或不定期的报表内容。
5.1.4公司临时性的统计材料;5.1.5根据企业需要或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身编制的统计资料;5.1.6向相关行业、部门、人员提供相应的统计信息;5.1.7统计数据文字说明或统计分析资料;5.1.8保护统计工作中使用的计算机及统计应用程序不受损害。
5.2统计工作要求5.2.1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不但业务素质高,而且责任心要强;5.2.2统计人员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5.2.3统计指标是统计数据的文字表示,应定义确切,计量及计算方法唯一,统计数据必须严格按照指标的定义和计量要求进行统计记录,按计算方法进行核算统计。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3篇)

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范文一、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我司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的统计工作。
二、统计工作的责任与义务1. 统计工作的责任分工(1)总经理: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公司的统计工作,确保各部门遵守统计制度和相关规定。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制定统计计划、采集数据、核实数据的准确性。
(3)统计员:负责系统化的数据采集、整理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统计工作的义务(1)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统计标准和方法采集和整理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员工应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三、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整理1. 数据采集的方法(1)通过公司内部各部门系统的自动化数据采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通过员工填写统计表格或报告表的方式采集数据。
2. 数据整理的方法(1)采用专业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2)建立标准统计报告模板,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四、统计数据的保密与权限管理1. 统计数据的保密(1)统计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员工应对统计数据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机密数据,应严格遵守相关机密事项的保密协议。
2. 权限管理(1)制定统计数据管理权限制度,明确各部门员工对统计数据的使用权限。
(2)定期检查和修改员工的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五、统计数据的报告与分析1. 数据报告的形式(1)制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和标准,确保报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报告应简明扼要、准确清晰,以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2. 数据分析的方法(1)针对不同的统计问题和目的,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工具进行数据分析。
(2)对异常数据和偏差进行解释和分析,及时纠正数据错误。
六、统计数据的监督与检查1. 统计数据的监督责任(1)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员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原则是客观、准确、权威和及时。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统计工作的组织体系、任务分工、工作流程、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由企业统计部门负责。
第六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必须得到本企业的明确认可和支持。
第七条所有统计数据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统计、证明、存档和传输。
第八条各部门在执行统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本企业的统计工作遵循集中统一的原则,由统计部门统一组织和协调。
第十条统计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制度;2. 组织和指导统计工作的实施;3. 监督和管理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4. 提供统计信息和报告给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一条统计部门的组织架构由本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包括核心统计团队和协助团队。
第十二条各部门依据本企业的统计工作要求,配备专职和兼职统计员,负责部门内的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统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统计基本知识和技能;2. 严守统计工作的机密性;3. 具备加强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统计员应定期参加统计培训和考试,以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统计工作的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报告。
第十六条数据收集的方式包括口头询问、书面调查、实地观察和网络搜集等。
第十七条数据处理的方式包括计算、整理、比较和验证等。
第十八条数据分析的方式包括统计率、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和预测分析等。
第十九条数据报告的方式包括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和口头报告等。
第二十条数据报告要及时、准确、简洁和规范,报告内容要全面、具体和可操作。
第四章责任制第二十一条统计工作的责任制由统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统计工作的责任。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内部各项统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统计、财务统计、人力资源统计等。
第三条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电厂的统计工作流程,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促进电厂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统计工作组织与领导第四条电厂设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前一年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确定相关措施。
第六条电厂建立统计工作机构,设立统计科或统计部门,负责具体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报告。
第七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由专业统计人员组成,拥有一定的统计知识和技能,熟悉电厂的生产经营情况,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第三章统计工作流程第八条电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主动收集与自身相关的统计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上报给统计科或统计部门。
第九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在收到统计数据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规范和完整,形成统计报表并报告给领导小组。
第十条领导小组应及时审阅和分析统计报表,发现数据异常或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四章统计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电厂各部门负责根据统计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相关的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销售额、利润等。
第十二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形成统计报表,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汇报统计情况。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和监督,对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指导,提出改进建议并加以落实。
第五章统计工作质量保障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存和安全,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的规定和规范,用于规范和管理统计工作的进行。
统计工作是现代社会运转的重要环节,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对于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制度收集和整理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对于准确统计国家各方面的情况非常重要。
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制度包括了收集数据的来源、收集方式、时间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还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整理标准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统计数据的保密制度统计数据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具有敏感性和机密性。
因此,需要建立起统一的统计数据保密制度,严格保护统计数据的安全。
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数据不外泄,防止数据的滥用和损害。
三、统计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统计工作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需要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流程管理制度应包括任务分配、工作进度、报告和汇总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统计质量管理制度统计数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因此需要制定统一的统计质量管理制度。
这包括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数据的质量检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统计方法和技能。
为了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水平和素质,需要建立统一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培训制度包括对新员工的培训和对现有员工的继续教育,以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考核制度可以通过考试、绩效评估等方式,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激励他们提高工作质量。
六、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制度为了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督和执法制度。
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通过监督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合统计管理办法
综合统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综合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单位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统计活动。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综合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和制度,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统计数据。
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综合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
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三、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收集、整理本单位各类业务活动的数据和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
(二)按照规定的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和分析。
(三)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统计机构和本单位领导报送统计数据。
(四)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单位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统计咨询和建议。
(五)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确保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和保存完整性。
四、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一)统计数据的收集应遵循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综合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
(二)综合统计机构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审核和验证,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要求报送部门进行更正和补充。
(三)对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和整理,建立统计数据库,为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提供数据支持。
五、统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一)综合统计机构根据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统计机构和本单位的要求,编制各类统计报表。
(二)统计报表应包括报表名称、统计指标、计量单位、报送时间、报送对象等要素,报表格式应规范、统一。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2024年综合统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统计管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对数据的统计管理,在2024年,我们对综合统计管理制度进行总结和完善,并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更好地提供统计服务,为国家管控和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本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国家综合统计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效益,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风险防控,推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系统频度、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反应快捷的统计工作机制,为国家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依据。
二、统计信息采集与发布1. 统计信息采集(1)建立统一的统计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的采集。
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等。
(2)加强统计数据的标准化工作,确保各类数据的统一格式和规范定义,提高数据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3)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数据采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2. 统计信息发布(1)统一发布统计数据的主体和渠道,确保数据发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加强统计信息的解读和解读标准制定,确保数据的准确解读和应用。
(3)完善统计数据的开放共享机制,支持各类机构和个人合法使用统计数据,促进数据创新和应用。
三、数据质量监控与风险防控1. 数据质量监控(1)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对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发布环节进行监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定期对关键领域和重要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3)加强对统计数据采集人员和处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数据质量管理水平。
2. 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影响数据质量和统计结果的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控。
(2)加强对统计数据安全的保护,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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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统计管理的实际需要,本着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数字资料的总称。
统计人员通过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现状,为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建立生产、收费、财务、燃料储备四个方面的信息平台。
(一)生产方面的信息数据
供热分(子)公司检修期信息包括:
1、设备中小修完成情况;
2、技术改造工程完成进度;
3、设备更新情况;
4、锅炉大修工程;
5、锅炉清洗工程;
6、基建工程。
供热分(子)公司运行期信息包括:
1、锅炉运行情况;
2、设备完好率;
3、系统失水率;
4、运行事故率;
5、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
6、用户室温合格率;
7、煤消耗情况;
8、水消耗情况;
9、电消耗情况;
10、供回水温度;
11、循环压力;
12、灰渣含碳量;
13、水质化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述各种信息项目可随时调整。
(二)热费收缴方面的信息数据
各供热分(子)公司日报如下信息数据:
1、各供热分(子)公司的供热面积;
2、本期应收额;
3、当日收入额(其中抹账收入额、陈尾欠收入额);
4、月收入额;
5、累计收入额(其中累计陈尾欠收入额);
6、累计完成率(其中本期累计完成率)。
(三)财务收支方面的信息数据
各供热分(子)公司及集团附属单位日报如下信息数据:
1、当日收入;
2、当日支出;
3、累计支出;
4、当日余额。
支出项目包括:
燃料费支出;
电费支出;
水费支出;
工资及附加费支出;
运费支出;
修理费支出;
工程款支出;
集团公司管理费支出;
其它支出。
(四)燃料储备方面的信息数据供应公司定期提供如下信息:
1、采购单位;
2、采购单价;
3、周进煤量;
4、采暖期累计进煤量;
5、应付款金额;
6、已付款金额;
7、欠付款金额;
8、库存量。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各种统计数据的管理、汇总、分析及对外报送。
第五条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的统计报表,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按时编制上报。
统计报表中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采用计算方法必须前后口径一致,不准擅自改变。
第六条生产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供暖所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热费收缴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供热分(子)公司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财务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以各分(子)公司及附属部门为单位逐级上报汇总。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统计报表必须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清晰,指标一致,编报及时,上面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和填报人名章。
第八条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计划经营部以供热分(子)公司为单位,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商业机密除外),为基层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向有关领导提供所需信息。
第三章统计报表的方式及时间
第九条各种统计报表实行网络传递,每日上午10时30分各基层单位将前日的生产统计数据、每日下午15时将当日的收费、财务统计数据通过网络发送到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汇总上报集团领导及有关部门。
手工报表每周集
中报送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五。
燃料储备统计数据供应公司每周报送一次。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各级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对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