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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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景区控规中建设容量控制的探索

关于风景区控规中建设容量控制的探索

关于风景区控规中建设容量控制的探索【摘要】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中,解决景观保护与旅游开发,合理确定旅游开发的建设强度,建设容量是极为关键的指标。

本文以《八公山风景区南塘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探索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设容量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环境承载力;建设容量;控制性详细规划1.引言随着城市社会经济转型和风景旅游事业的日益发展,风景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

景区的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容量超载、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问题正影响着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风景区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保护景区的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2.风景区控规编制研究背景目前,我国风景区控规领域具有“研究空白、实践盲目、潜力巨大”三大特点[1]。

景区规划依据主要有《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发[2006]474 号)》、《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资源的分类、调查和评价标准》、《旅游区(点)等级评定》和《旅游厕所》[2]。

控规编制内容、指标体系、控制要素及控制方法等,都缺乏统一的规范要求。

3.风景区控规编制技术方法3.1 风景区建设容量研判在控规阶段进行容量预测,就是为了避免由于“过度开发”和“过度游览”而对区内自然景观元素造成难以恢复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3]。

建设容量预测主要是根据生态系统从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多样性、果林、交通等角度对景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研究。

容量预测同时应考虑旅游容量,包括空间容量、设施容量、生态容量和社会心理容量四类[3],进行景区建设容量综合研判。

3.2 风景区控规技术路线风景区控规综合性研究包括土地使用的功能与布局、核心景区的保护与培育、典型景观的控制与引导、风景游赏的组织与协调、景城关系的提升与完善等层面。

风景区控规编制可以按以下四个层次进行[4]:3.2.1 一般规定与规划总则一般规定包括是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现状条件、基础资料、风景资源调查分析和评价的深化补充。

关于风景区的规划管理及控制探讨

关于风景区的规划管理及控制探讨

关于风景区的规划管理及控制探讨摘要:我国风景旅游业得到迅速发展,同时也给风景区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

由于风景区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和管理审批依据的缺失,导致风景区规划和实施的背离,保护与开发的两难等问题。

本文探讨了有关风景区的规划管理与控制关键词:规划管理五线控制1、风景区控规要求1.1风景资源与环境保护原则(1)风景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含有美学特征且具有科学和历史价值的客观物质,具有脆弱性、难以恢复性等特征,且所处的生态环境有较强敏感性。

因此,在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高度等开发容量的控制要素时,必须根据风景区保护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而不是简单的直接套用城市控规的相关内容。

(2)由于风景区地形地貌普遍较为复杂,在用地划分和交通组织时,应充分考虑环境特点和要求。

(3)加强对建筑风格形式和景观环境的控制要求,避免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不相协调的景观风貌。

1.2游客的需求,加强对游赏项目的控制(1)明确风景区主题形象和旅游市场定位,合理策划游赏项目。

(2)以风景游赏活动的组织为主线,控制游赏设施和用地控制,明确界定建设项目,并对游赏项目的类型、容量、环境影响等限制因素进行论证,充分考虑游客的心理感受和要求。

(3)在满足游客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游览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1.3扩展控制要素和探索规划方法控规主要是从开发角度选取的控制要素,而风景区控规的控制要素,还应结合风景资源和环境保护出发,扩展新的控制要素,探索新的规划手段。

1.4明确空间界定风景区控规是用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的上位规划,是风景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实施管理是将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空间中的过程,要求有明确的空间区划和对应的规划控制。

1.5加强政策引导,维护公共利益风景区控规不是单纯的物质层面,而是通过规划调控和管理资源来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的公共政策。

如何规划管理比建设实施更重要,重视风景区控规的政策引导,是实现规划技术向公共政策导向转移的有效途径。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索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索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索
刘小钊;孔孝云
【期刊名称】《规划师》
【年(卷),期】2010()S2
【摘要】目前,我国尚未对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明确的编制要求和编制方法。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编制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其编制特征,借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以景源调查与分析评价、用地适建性分析和规划控制体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为重点进行编制,以满足风景区保护和利用的双重需求。

【总页数】4页(P80-83)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源;用地适建性;规划控制体系
【作者】刘小钊;孔孝云
【作者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园林市政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8
【相关文献】
1.浅析山岳型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神仙居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J], 华芳;孙凯旋
2.基于游憩行为与空间管制的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探索——以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佛陇景区为例 [J], 唐军
3.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初探 [J], 许仁华
4.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探讨--以浮戏山-雪花洞景区为例 [J], 时朝君
5.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分析 [J],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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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论文关键词: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指标体系论文摘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保护旅游资源,统筹土地使用,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管理等方面内容。

本文以丽江宝山石头城旅游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其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1.1.旅游区控规编制方法缺失我国现阶段旅游区控规的基本依据《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该通则对旅游区控规的规定过于参考城市控制,对旅游区的控制过于笼统、模糊,未对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未制订相应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旅游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建设特征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对旅游区的要素控制不够。

1.2.旅游区控规缺乏明确控制内容和合理的指标体系《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旅游区控规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内容完全效仿城市控规2]。

目前少量的旅游区控规及其相关研究大多都是停留在对旅游区单个因素进行研究控制,没有落到具体的空间或者仅对旅游区单个片区进行规划控制,难以指导整个旅游区控规的编制。

1.3.旅游区开发和管理混乱旅游区开发之所以杂乱无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旅游区管理的乏力,缺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控制旅游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缺乏明确的管理尺度。

编制合理有效地旅游区控规,引导旅游区合理的开发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关键。

2.旅游区控规的重点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旅游区控规的控制重点主要围绕旅游及相关因素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保护旅游资源随着旅游区开发建设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破坏的现象也日趋严重。

本文认为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自然就成为旅游区控规的首要问题。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及内容探讨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及内容探讨
管 理论 坛
・28 9・ Fra bibliotek旅游 区控制性详 细规 划编制体 系及 内容探讨
张 清 华
( 鄂 尔多斯市宏图建筑勘测设计 院有限责任公 司, 内蒙古 鄂 尔多斯 0 1 7 0 0 0 ) 摘 要: 所谓的旅游 区控 制性详 细规 划编制体 系就是针对旅游业 自身的特点以及 当地的特点等进行的规 划和控制。这一概念 的提 出 时间还 不是很 长 , 还处于不断探 索的阶段 。因此 ,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 实践上都 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是从具体的规 划中可以看 出, 这 概 念主要是 解决旅 游业发展 中关于旅游资源以及土地的使 用等等方面。本文主要 以某一旅游 区为例 , 从对旅游资源的分配 , 以及 完善

旅 游 区管理 等方面进行 细致地分析 , 仅供 参考。
关键词 : 旅 游区; 控 制 性 详 细规 3 t , 】 ; 编制体 系; 控 制 内容
由于控规是对 总体 的规划以及修 建性详细规 旅游 区 , 顾名思义 就是指 以某一空 间或者是地 域为主 , 根据 相 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 因此 , 在具体 的工作 中起到 了深化作用 。 既承接 了 关的活动项 目或者是旅游 景观建立 的一种活动空间。 但是从 目前我 划 的控制和衔接 , 同时也是对详细规划的控 制。 第二, 控规为管理工 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上来看 , 开发者和管理者在进行旅游 管理的过 总体规划 的 目标 ,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 于建设工作做 出 程 中, 不惜 以牺牲 周 围的环境 和一些人文景 观为代价 , 盲 目追 逐眼 作 提供一定 的依据和参考 , 控规 的制定 为政策 的制定 和实施提供一定 的 前 的利 益 , 出现旅 游 区开发混乱 、 过度 , 对 景观造成不 同程 度破坏 , 了相应 的引导 。第三 , 主要 是对 一些政策性 的信息进 以及管理无序等问题 。 对于旅游区的发展产 生了一定 的阻碍 。 因此 , 平台和保证 。控规在应用 的过程 中, 行传达 , 同时实现社会 经济 、 政治 、 文化以及生 态环境方 面的协调 发 为 了促进旅游业 的可持续发展 , 保护旅游 资源 , 实现适度开发 , 应加 展。以上几 点就是控规 的相 同之处 。 强旅游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编制 , 健全其编制指导方法。 3 . 2不 同点。( 1 ) 三个方 面的控规在产生背景 的方 面存在着 一 1控制性详细规划 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是针对项 目的管理 和实施 , 根据 定的差异 ,其中旅游 区的控规 主要是在旅游业不 断发展 的背景下 , 同时旅游区的管理秩序出现了一定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的 自身特点来看 ,其发展程度还不够 成熟 , 还 旅游资源出现了破坏 的现象 , 而城市的控规则是在城市管理力度不够 或者是城市建设 有 一 些 需 要 完 善 的地 方 。 旅 游 区 的控 制 详 细 规 划 和 城市 的控 制 规 划 混乱状态 。 风景名胜 区的控规 相 比, 虽有相同之处 , 但 也 存 在 着 明显 的 差 异 。 不 仅 要考 虑 到对 旅 游 水平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等背景下提出的。 资源进行保 护 , 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 。 因此 , 本 文属 于 主要是针 对名胜古迹 的破坏 问题严重 以及可操 作性问题 出现了一 定 的障碍 。 ( 2 ) 在规划 目的方面 , 旅游 区控 。 规是 为了获取旅游收益 , 种探 索性介绍 , 希望能够给相关 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定 的参考 。 完善 旅游 区管理 , 实现旅游 区可持 续发展 ; 城市控规是要在 确保经 2 旅 游 区控 规 编 制 存 在 的 问题 实现城市 的健康发展。 ( 3 ) 在执 2 . 1法规层面不健全 , 旅 游控 规只是单纯地模 仿城市控规 。为 济发展 的同时兼顾社会和环境 效益 , 旅游区控规 的执行 主体为旅游部 门和旅 游企业 ; 城市 了促进旅游 业的发展 , 国家 已经 颁布了相应 的法 律法规 , 规定旅 游 行 主体方面 , 风景名胜 区控规 的执行 主体 区的控规需要严 格遵 守旅游业 的统一规 划 , 同时对 于旅游用 地的管 控规 的执行主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理和规划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 并且给旅游 区的开发 和利用 提供 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4 旅游区控规的编 制体 系及 内容探讨 定的指导依据 。 虽然这一法律 对于旅游 区的发展进行 了详细地规 4 . 1编制 目的。 ( 1 ) 衔接旅游 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旅 划, 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不具体 , 较为笼统 , 对 于具体 规划 的实施没有 提 出明确的做法 。 同时对于一些重要 的方 面也没有进行具体 的规划 游区总体规划为景 区的保护 、 发 展与土地 利用 提供 了宏 观指 导。旅 对旅游 区修建性 详 和设计 , 包括进行旅游资源 的管理和开发 等方 面。可见旅游控规只 游区控规应衔接和完善旅游 区总体规划 的要求 , 细规划进行控制 , 指导具体 的旅游项 目的开发建设 。 ( 2 ) 引导和控制 是对城市控规 的模仿 , 没有提 出新意 , 其 实用性不是很强 。 旅游 区各种开 发建设活动 。由于缺少 明确的规划 编制办法实施 细 2 . 2编制层面缺乏一定 的编制方法 。目前 , 在编制规划方面 , 只 当前旅游 区控规缺乏明确的旅游资源和环境保 护措施 。 因此 , 需 有《 旅游 规划 通则 》 作为指导 , 但其指标体 系缺乏针对性 。通常情况 则 , 控制旅游区的 下, 进行 旅游区控 规的编制 , 就应该从具体 的特点人手 , 保证编制 的 要通过旅 游区控规制订具体 的控制 内容和指标体系 , ( 3 ) 完善旅游区管理。 旅游区的管理依据主要是 实用性 和可操作性 。 但是, 从我 国的旅游 区控规工作方面来说 , 只是 各种开发建设 活动。 原则性特征导致其在实际管 对单个控制 因素 和相应 的配套设施等进行控制 和分析 , 或者 只是进 旅游 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 的宏观性 、 管理缺乏可操作 的依据 。旅游 区控规通过 行 相关事例 的分 析和探讨 , 却没有具体 地落实到实处 , 同时也缺少 理工作 中的可控性 较差 , 旅游产品 、 旅游配套设施等方 面进行研究 , 将研究结果 定 的指导性 。对于具体 的控规编制没有提 出科 学的编制方法 。 对土地利用 、 以数据控制和 2 . 3实施层面上对于旅游利益分配体 现出一定 的不均衡性 。要 综合反映在各类用 地的控制 内容 和各项控制指标 中 , 为旅游区管理提供操作性强 的依据。 想 做好旅游 区控制工作 , 进而提高经济 利益 , 需要得到各个 利益 主 图则控制为手段 , 4 . 2控制内容 。 ( 1 ) 旅游资源保护控制。 旅游资源是 开展旅游活 体 的大力支 持 , 并且拥有 良好的实施 环境 。 对于投资商来说 , 其利 益 是旅游 区得 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 保护旅游资源 , 应对其 主体主要是 指投 资商 、 政府以及居 民和游客等 。但是从旅游 区控规 动 的基础 , 针对不 同级别 的旅游资源制定相应 的保护原则和措 工作进 行的现状 上来 看 , 其控制措施和相应 的监督机制还不是 十分 进行分类分级 , ( 2 ) 旅游设 施建设控制 。 旅游设施建设是影响旅游区特征 的重要 明确 , 无 法对 当地 居民的利益进行保 障 , 失去 了居 民这 一重要 的力 施 。 同时也 是旅游及相关活动正常开展 的保证 。旅游设施建设控 量, 旅游 区的发展就相 当于失去了动力。 因此 , 需要对利益的均衡性 因素 , 交 通设 施控制 、 工程配套设施控 制和标 进行细致地分 配 ,为旅游业 的发展创造合 理的 内部环 境和外部 环 制 主要包括建筑建造控 制 、

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

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

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城市的美丽景观有着更高的要求。

城市风景名胜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城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进行探讨。

一、地理位置和区域特色每个城市风景名胜区都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域特色,这些特色将决定其规划的方向。

首先,规划者需要了解该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地形、水系和气候等。

其次,调查区域的文化背景和历史遗迹,这将为规划提供宝贵的资源。

最后,需要考虑该地区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并与周边地区相协调。

二、景点规划和布局城市风景名胜区的景点规划和布局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游客的游览体验。

在规划阶段,需要考虑到景点之间的相对位置和连贯性,以及景点之间的联系和交通便利性。

同时,需要根据景点的特点和主题来进行布局,以便吸引更多人群。

例如,在一个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区,可以设置历史遗迹展示区、文化活动区和休闲娱乐区等不同功能的区域。

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不能仅仅局限于美化景观,还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者需要考虑到水、土壤和空气的污染防治,合理安排绿地和植被,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要注重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规划过程中。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一个成功的城市风景名胜区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这些设施要满足游客和居民的需求。

此外,要规划和建设配套设施,如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娱乐设施等,以便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多样化的体验。

五、管理和运营机制一个城市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运营机制直接关系到其发展和运行的效果。

相关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和权责,确保规划的实施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此外,还需要建立合理的票务系统和营销策略,吸引更多游客,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宣传和推广城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结束后,要注重宣传和推广工作。

“重总规轻控规”背景下对风景区控规编制的思考

“重总规轻控规”背景下对风景区控规编制的思考风景区是我国建设“国家公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和风景旅游事业的⽇益发展,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的⽭盾也⽇益突出。

风景区规划体系存在着“重总规、轻控规”的情况,导致风景区控规编制⼯作难以有效开展。

⼀⽅⾯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城乡建设不断挤占风景名胜区的地理空间.另⼀⽅⾯风景旅游景点越来越⼈⼯化,风景区本⾝存在过度开发的趋势,风景区城市化现象⽇益普遍,开发性破坏⽇益严重,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标和要求难以实现,严格保护、永续利⽤的原则难以落实。

但我国尚未对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明确的编制规范和标准,风景区控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才刚刚起步,规划设计⼈员在编制风景区控规时,往往直接套⽤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法和控制体系,导致控规成果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满⾜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统⼀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的管理要求,制约了风景区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利⽤。

关于当前风景区控规编制存在的五点问题1基于保护还是基于开发?风景区控规编制的⽬的是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风景名胜资源,引导风景区的有序建设和管理,实现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风景区控规⼀定程度上表现为对开发建设活动和规模的“限制性规定”,直观的表现便是风景区可建设⽤地规模占总⽤地规模的⽐例很⼩。

另⼀⽅⾯,由于我国⽬前对风景区的管理在财政政策上实⾏的是地⽅政府承担的体制,⽽风景区所在地的政府财政⼤都⽆法承担这笔费⽤,风景区需要通过“⾃谋出路”来维持⾃⾝的⽇常运作。

管理主体捉襟见肘的财⼒使得众多风景区仅仅勉强能完成风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作,⽆⼒进⾏下⼀阶段的风景区控规编制。

有限的可供开发利⽤的⼟地资源和略显拮据的财⼒状况,使得风景区管理部门对于编制以“保护”为主导的风景区控规的积极性不⾼。

2全覆盖还是⾮全覆盖?在城市规划体系中,为满⾜规划管理的需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特别是中⼼城区范围)进⾏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通过对每个规划编制单元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实现控规全覆盖。

有关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几点思考

有关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几点思考摘要:缺乏科学、客观的资源评价体系和政策措施体系规划,缺乏对风景名胜区在利用上“度”的准确把握是目前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存在的共*问题。

由此导致了规划与实施相背离现象的产生。

文章以这3个方面为切入点,就如何建立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

完善政策措施体系规划内容以及如何从风景名胜区系统的质、能、信息层面控制,以保*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风景名胜;资源价值;资源评价目前我国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存在的问题风景名胜区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与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30年的广泛实践和探索,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常常出现与规划初衷相背离的现象,诚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是,规划内容和规划方法的不完善也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之一。

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我国风景名胜区缺乏准确认识。

习惯上将风景名胜区看作是与外国国家公园等同的概念而忽视了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混淆风景名胜区与一般意义上旅游区的概念。

(2)在对风景名胜资源价值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缺乏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导致在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过程中难以形成有效制衡保护和利用行为的客观标准。

(3)在规划内容上,技术*内容较多,政策*内容较为缺乏。

2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思考风景名胜区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其规划方法体系的完善需要进行跨学科、多领域的综合研究,并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实践的不断探索来完善。

限于*背景和学识积累,本文不可能提出一整套完善的方法体系,文章仅就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方法的完善、对风景名胜区系统的质、能、信息层面的控制、完善政策措施体系规划等3个方面进行探讨。

2,1创新风景名胜资源的评价方法。

建立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资源评价是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重要依据。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客观的资源评价体系,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实现其真正的目的,直接影响了规划的科学*、准确*。

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与方案探讨

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与方案探讨引言风景名胜区是指以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主要特色,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地区。

随着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不断增长,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规划和方案也变得越发重要。

本文将探讨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必要性、关键要素以及可行的方案。

一、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必要性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制定对于保护自然环境、提升旅游体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规划能够保护自然环境。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度的人为干预往往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破坏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通过建设规划,可以合理规划游览线路、控制游客数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

其次,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规划能够提升旅游体验。

一个好的建设规划可以使游客在景区内得到更好的旅游体验。

例如,规划合理的景点布局、便捷的交通网络、完善的旅游设施等,都能够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增加游客的再次光顾率。

最后,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规划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旅游业是一个兼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产业,通过合理规划和发展,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带动当地的酒店、餐饮、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地方经济水平。

二、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关键要素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制定需要考虑多个关键要素,包括自然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旅游设施建设等。

首先,自然环境保护是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首要任务。

保护自然环境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更是为了提供给游客一个原始、美丽的自然景观。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科学评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文化传承是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

每个地区都有独特的文化遗产和历史传统,将这些文化元素融入到景区建设中,能够增加游客的文化体验,提升景区的吸引力。

同时,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也是对历史和传统的尊重。

最后,旅游设施建设是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探讨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探讨摘要:以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夏富片区为例,研究和探讨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内容控制体系六大控制类别要素及刚性控制和弹性控制相结合,空间形态、景观风貌导控与环境相协调,村庄保护与开发相促进的特点,以期对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Abstract:Danxia Mountain Scenic Area, Area summer rich, for example, the form of study and explore the scenic area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ore content control system six control categories of elements and rigid control and flexibility, control the combination of space, landscape style guidance and control and environmental phasecoordination, promotion of village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ntrol system of controlling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scenic spots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Key words: scenic area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control system 背景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最主要的法定依据,对风景名胜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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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层面
2.2.1 风景名胜区控规编制可以按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2.2.1.1 一般规定与规划总则 一般规定包括规划范围的确定、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现状条件、基础资料、风景资源调 查分析和评价的深化补充。 规划总则包括规划原则与目标的确定、规划区总体要求的落实与深化。主要是对总体目 标和功能结构的宏观把握,包括总规要求的分解落实以及规划区功能目标的深化反馈。 2.2.1.2 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
本文在对有关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借鉴有 关规划成果,吸收城市控规编制办法的成熟经验与先进理念①,对风景名胜区控规的任务要 求、控制内容、控制对象和要素以及控制方法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风景名胜区控规编制内 容和要求的规定。
1 风景名胜区控规与城市控规的差别
风景名胜区控规首先必须遵循《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同时在编制体系上仍属于 城乡规划范畴,也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但是其编制
4103
见下表:
分区分级规划控制要求一览表
保护类别
生态保 自然景观 史迹保 护区 保护区 护区
风景游览区
风景恢 复区
发展控制区
设施建 城乡建 非建 设区 设区 设区
保护等级
特级 特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地形地貌
地物等保 ▲

护要求
生态 环境
环境质量 标准



要求
环境容量 (游人、居



民)要求
3 规划编制的内容与要求
风景名胜区控规的编制应遵循《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要求,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基 础上,通过对现状和基础资料进一步调查分析,提出对规划区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等的规划控 制要求,以及居民社会调控、经济发展引导、道路交通与基础工程、土地利用等的规划控制, 同时要明确用地建设的规划控制和管理要求,指导下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根据规划区 的不同情况,规划编制内容可有所取舍。
4102
保护类别 保护等级
生态保 自然景观 护区 保护区
特级 特级
分区分级一览表
史迹保 护区
风景游览区
风景恢 复区
发展控制区
设施建 城乡建 非建 设区 设区 设区
一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3.5.2 对规划区典型景观以及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专类保护和规划控制提 出深化和补充,并对其保护措施和要求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1)生态环境要求包括:植被及地形地貌地物的完整度等控制要求;大气、水质、噪声 等环境质量标准的强制要求;保护、保持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性 和引导性要求等。
2)典型景观要求主要包括:植物景观和建筑景观的规划控制要求,以及溶洞景观、竖 向地形等的规划控制要求。
植物景观主要包括:植被覆盖率、林木郁闭度、植物群落结构、林相树种、特色树种与 植物群落等。
由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偏于原则性和宏观性,刚性不足,可操作性也不强,难以满足 风景名胜区对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进一步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的要求,亟待下阶段规划的 深化落实和控制安排。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控规)对于总体规 划目标、要求和意图的分解与落实,资源保护利用及具体项目的管理与控制具有承上启下的 关键性作用。
2.2.2 上述四个层次的内容可归结为三个层面:
“一般规定与规划总则”、“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确定规划区的强制性和规定性要 求,可以成为风景名胜区控规的法定性层面。
“专项规划控制”是对规划区各专项的全面统筹安排,是规划区控规的基本层面。 “用地规划控制”是“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和“专项规划控制”要求的具体落实, 是风景名胜区控规管理的操作层面。 其中“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是重点,通过“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对资源保 护利用的对象、控制要素、范围、方式及建设限制和规划管理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使风景 名胜区的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得到刚性的体现和落实。 “专项规划控制”要符合“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要求,明确各专项规划的规定性 要求。 “用地规划控制”则要落实和体现“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以及“专项规划控制” 要求,明确用地建设的规定性要求。
2)风景游览区分级保护范围的划定可考虑在规范要求和景点级别基础上与生态和景观 敏感度分区结合。按照生态和景观敏感度评价方法,选取对不同地段的关键性生态和景观影 响因子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根据估值大小分成高敏感、敏感和低敏感三种等级的区域,分别 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
3)分区分级对应关系可以参照下表确定。
建筑景观主要包括:建筑的位置与布局、高度与体量、色彩与风格等。 3)根据规划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及其他专类规划 控制要求。
3.5.3 根据不同的分区分级分别提出强制性、规定性和引导性等不同程度的 规划控制要求。
不同的分区分级,强制性、规定性和引导性控制要求的要素不同。 在生态保护区或特色植物景观区,植被覆盖率、林相、树种等要素都是规定性要求。在 风景游览区,植物景观风貌要素则为引导性要求。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地形地貌的完整度则 成为强制性要求。 城乡建设区还应根据城市控规要求,明确“五线”控制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开发建设强度、 公共配套设施等其他规定性和引导性要求。 在城景结合区或重要的标志性景观区,应将视线视廊控制、高度分区控制、建筑空间形 态和空间环境景观控制等作为规定性要求。 强制性要求是必须的内容,表示必须或禁止、不许;规定性要求是可以、允许的内容, 表示应该或不应;引导性要求是参考执行的内容,表示宜或不宜。分区分级规划控制要求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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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落实、深化和明确保护培育规划对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分区分级要求, 对典型景观、生态环境以及文物古迹等专类保护进行深化和补充,并对其保护措施和要求作 出进一步的规定。确定各类保护区范围面积、保护等级,明确规划控制内容和控制要素,并 提出分区分级建设限制和规划管理的不同要求。
2.2.1.3 专项规划控制 根据“分区分级规划控制”要求,对风景游赏、旅游服务设施、居民社会调控、经济发 展引导、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等其他专项规划内容进行落实与深化。 2.2.1.4 用地规划控制 确定用地配置、地块划分、用地分类、使用性质、适建性与兼容性,明确具体地块的用 地范围及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控制规定。根据“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和“专项规划控 制”的不同要求,通过用地规划控制,实现对资源保护、土地使用、功能配置、项目建设等 的规划控制和管理。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风景旅游事业的日益发展,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和城乡
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城乡建设不断挤占风景名胜区的地理空间, 另一方面风景旅游景点越来越人工化,风景区本身存在过度开发的趋势,“风景区城市化现 象日益普遍”[1],开发性破坏日益严重,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要求难以实 现,“严格保护、永续利用”[2]的原则难以落实。
3.2 现状与基础资料
通过现状调查,在总规基础上对基础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新和补充,对规划区现状条件进 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3.3 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对景区风景资源调查评价进行必要的补充、深化或调整。重点对景区自然景观、历史文 化资源及地方传统风俗等深入挖掘,进一步明确景区风景资源特色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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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规划总则
2 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
2.1 基本原则
风景名胜区控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针对规划区的不同情况和要求编制。应
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规定性与引导性结合,既严格控制又切实可行,体现规划的
可操作性。
2.2 技术路线
风景名胜区控规编制技术路线
一般规定与规划总则
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
专项规划控制
用地规划控制
控制 配套设施
标识系统



















注:▲—强制性要求;△—规定性要求;√—引导性要求;空格—不适用或不作具体要求。
3.5.4 从分区分级对各类活动和设施的建设限制与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3.1 规划范围
风景名胜区控规可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建设及规划管理的需要确定规划区范围 界限,一般以风景名胜区总规确定的一个或几个景区为规划单元,也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规划 地段。
风景名胜区控规的规划范围,首先应覆盖核心景区和一些重点建设地段,如入口区、旅 游服务基地等,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以及保护建设和管理需要逐步实现风景区范围的全 覆盖。
关于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探讨
谭侠
摘 要:本文在对有关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理论和实践的分析研究基础上,借鉴有关规划成 果,吸收城市控规编制办法的成熟经验与先进理念,对风景名胜区控规的任务要求、控制内容、控制对象 和要素以及控制方法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风景名胜区控规编制内容和要求的规定。
3.5 分区分级与专类规划控制
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不同的空间范围和不同的对象要素,对保护培育分区分级提出规 划控制要求,并对典型景观以及生态环境、文物古迹等专类保护提出规划控制要求。通过保 护培育分区分级,对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出不同程度的控制要求,对建设限制和管理要求作出 明确的规定,使风景名胜区总规的目标要求得到全面的分解和落实。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起到了很好的指 导作用,但是难以直接指导风景区详细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风景名胜区控规 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规划编制内容、控制对象、控制要素及控制方法(或标准)等,都缺 乏统一的规范要求,急需明确规划任务内容,规范编制深度和技术要求,为风景名胜区控规 编制和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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