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时供时翻的成因以及对策
贪污腐败问题与解决方案

贪污腐败问题与解决方案贪污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影响到许多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稳定。
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和利益的交汇点,尤其是在政府、企业和金融行业等相关领域,贪污腐败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寻找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方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必须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
贪污腐败问题的产生根源贪污腐败问题的本质是权利和利益的交易问题。
揭开贪污腐败问题的根源,我们可以分析以下几个原因:1.权利过大:一部分政府官员利用职权地位,滥用权利,侵占公共资源。
2.利益过大: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竞争中,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辩证关系突出。
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某些企业或个人腐败、贪污,甚至行贿。
3.资源分配不公:政府资源向特定集团或个人倾斜,政策对某些个人或企业太过优惠,导致对因私次商等资产排队的公众不平等,造成愤怒和不满。
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方案解决贪污腐败问题既需要精神的引导,也需要激励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约束。
从长远来看,增强公民道德素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创新激励机制,是防治腐败蔓延的关键。
1.强化公民道德素质个人的道德观念、人们的自律意识、文化教育创新和信仰文化建设,等等,是提高人们基本道德素质的主要保证。
增强全民意识,让人们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
教育大众要注重课程,开设公民法、职业道德和风险教育等课程,加强实践课程,提高人们对国家和社会责任的认识。
2.完善制度机制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流程更加透明、有效、公正。
联合国制定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具体规定在刑事、行政和民事领域反腐败的方法。
除此之外,必须要加强公共财产保护,由全民监督,共同参与。
政府要树立公正、高效的制度,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增加阳光监管,实行规范管理。
同时,在选任公职人员和纪检方面,要更加严肃,对犯罪分子有严厉的处罚。
3.提高监督效能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查工作和监督人员的能力,为个人行为提供一个可公开和透明的表达平台。
努力加强政府监管,坚持公开透明,加强对公共事务的服务和监督,从中建立信任和互动。
浅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遏制

浅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成因及遏制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丧失公德心、破坏公信力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贪污贿赂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既有个人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从犯罪的成因和遏制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成因分析1.个人因素(1) 非理性的贪婪心理。
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就是对物质财富的极端追求。
这种贪婪心理常常使犯罪分子失去正常的判断力和自制力,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而不择手段地参与犯罪活动。
(2) 自我中心的心态。
贪污贿赂犯罪往往涉及到权力和资源的分配问题,犯罪分子为了获得利益往往采用“以我为中心”的行事方式;不顾他人的利益,只考虑自身的私利。
(3) 欠缺职业道德。
现代职业行为需要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但部分人缺乏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尊重,以及对行业内相关法规的认知和遵守,从而使自己陷入贪污贿赂的行为当中。
2.社会因素(1) 制度缺陷。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纪律检查机制,容易使人在职业生涯中迫于利益诱惑而犯下贪污和受贿罪行。
(2) 社会声誉的期望值。
在某些行业中,通过贪污和受贿可以换取比正常工资更高的薪水。
在社会价值观中,商业与利润挂钩,在一些行业,人们会用“无利不起早”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
(3) 公共服务缺失。
难以满足公众基本的生活需求,公共服务效果不佳,部分公民得不到政府应承担的实质性服务和保障;在这个背景下,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靠关系过日子”的手段,利用权力为自己或亲友的私人利益捞取利益和财富。
二、遏制分析1.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惩罚制度和追溯机制,将贪污和受贿行为实施的风险加大,以减少贪污和受贿的行为。
2.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义务,重视干部的职业修养和道德素质,保证他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领导干部的资质调查和审核。
3.扩大公民参与加强和完善公民权利保护机制,发挥公众舆论监督、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民间监察力量,并为群众提供渠道,了解和投诉贪污者,促进公民参与。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反腐是当今社会治理中的重要议题,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探讨反腐产生的根源以及相关解决措施,以期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反腐产生的根源,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之一是权力过于集中。
在政治体制上,过度集中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的出现。
当系统中的权力过于集中,特权阶层容易形成,一些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这种特权阶层通常与贪腐问题密切相关。
因此,权力分散、制衡机制完善是解决反腐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二,不完善的制度和法律环境也是腐败的根源之一。
如果制度和法律环境不健全,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例如,如果腐败分子能够逃避法律制裁,或者法律对腐败行为处理不力,那么他们就没有约束力,会放纵腐败行为的发生。
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监管机制,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打击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腐败问题的根源还在于缺乏公民意识和监督机制。
公民意识是指人们对腐败问题的认识和敏感度,如果公民意识不够强烈,那么就缺乏对腐败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力量。
所以,提高公民意识,培养对腐败的敏感度和抵制能力是重要的解决途径。
掌握了反腐产生的根源,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体系建设。
建立全面、科学的法律制度,包括相关反腐败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同时,要加强对这些法律的宣传和执行,提高法律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第二,推行公开透明。
加强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让政府的所有权力行使和决策都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公民可以通过透明的信息渠道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经济运行状况和权力行使情况,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和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保证。
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的纪律,严惩不贪违法行为,建立起铁的纪律和严密的责任体系。
最后,促进教育与宣传。
加强反腐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
同时,通过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普及反腐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对腐败的共同声讨和抵制。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腐败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腐败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了打破腐败的重重桎梏,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并探讨有效的对策。
一、腐败的成因1.制度性原因:制度性原因是腐败的主要成因之一。
腐败的出现源于制度不健全和腐败治理缺失。
一些不完备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不健全的机制及其执行不力会引发腐败行为,腐败成为人们追求获利与“权力寻租”的渠道。
2.人性原因:人性原因是腐败的一个重要成因。
人们在追求财富、权力等目标时,常常采取不法手段,而政府机关的腐败也源于官员自身的欲望和劣迹。
一些没有定力的官员很容易堕落,从而引发腐败问题。
3.文化交往原因:文化交往原因是腐败的另一个重要成因。
不同民族文化和人际交往方式的差异,也常常引导人们出于某种目的而采取某些不正当的行为。
因此要想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就必须投入大量精力研究文化差异和交往方式。
二、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对策1.提高法治观念这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对策。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也是治理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完备的政治监察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执纪审查利剑必须时刻悬在官员的头上,在内外约束下实施清廉的行为。
3.加强公民监督纵深推进公民参与国家治理。
除了通过官方途径对权力的制约外,还应引导公民参与治理,加强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的权利。
4.加大制度保障力度对于一些存在严重腐败问题的领域,应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检查与纠正机制的威力。
5.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政治、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让他们自觉地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6.推行多元化治理模式在治理腐败问题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了解专业性知识,更应该适当进行跨学科研究和调查。
越来越多的治理工作已经转向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尤其需要通过综合研究、审查和监察机制的协同行动,避免中间的利益斗争和不公平的行为。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

反腐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近年来,反腐败成为各国社会关注的焦点。
腐败行为既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也阻碍了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效能。
为了根治腐败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关注反腐的具体手段和措施,更应该深入探讨腐败产生的根源,并从根本上采取解决措施。
本文将分析腐败的产生原因,并探讨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期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腐败产生的根源1.权力失控权力乃是腐败产生的温床。
当权力未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时,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这主要表现在权力运行不透明、决策过程缺乏公正及政府行为缺乏问责等方面。
权力失控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
2.道德沦丧缺乏道德约束和道德意识的弱化也是腐败产生的原因之一。
当个体和社会的道德观念淡漠,价值取向扭曲时,各类不正之风便会滋生蔓延。
3.监管不力监管机构存在疏于履职、纵容腐败的现象。
监管环境不健全,职责、权限不清晰,容易让腐败分子逃脱惩罚,给予腐败行为可乘之机。
4.贪婪欲望个人贪婪欲望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因素。
当个体追逐金钱、权力等物质利益的欲望超过道义和法律底线时,就容易陷入腐败的泥潭。
二、解决腐败问题的措施1.加强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确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制裁。
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以法律手段有效遏制腐败的产生。
2.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政府决策透明化、公正化和合法化。
同时,加强公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参与,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反腐的努力。
3.倡导廉洁文化推动社会廉洁文化的建设,提高全民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水平。
加强公民教育,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建立健全道德评价体系,让廉洁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精神追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4.加强国际合作腐败无国界,跨国反腐合作势在必行。
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反腐经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
同时,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应加大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和援助力度,为腐败问题的解决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及反腐败的对策研究

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及反腐败的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问题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痼疾。
腐败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还妨碍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本文将探讨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源,并提出一些反腐败的对策措施。
一、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1. 权力过于集中中国的权力过于集中,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一些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形成了权力寻租的局面。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存在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对中央监管不力,导致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 缺乏监督与透明度中国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监察部门的权力受到限制,难以有效发现和打击腐败行为。
同时,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滋生。
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也较弱,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
3. 薪酬体系不合理现行的薪酬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一些公职人员来说,薪酬并不高,而他们却有着巨大的权力。
这种不合理的薪酬体系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一些官员可能通过滥用职权来获取非法的收益。
4. 社会道德观念淡薄中国的社会道德观念普遍较为淡薄,一些人缺乏对道德底线的约束,容易被腐败所诱惑。
同时,一些人对腐败的态度较为宽容,甚至存在“能捞则捞”的心态,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二、反腐败的对策措施1. 改革权力分配机制为了减少腐败问题,中国需要改革权力分配机制,实现权力制衡和监督的有效运行。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应当更加明确,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力度。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力,提高打击腐败的能力。
2.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中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和效率,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同时,还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3. 改革薪酬体系对于公职人员的薪酬体系需要进行合理调整,确保他们的薪酬与权力相匹配,避免因薪酬不高而滥用职权。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随着当前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大批次的腐败案件得到揭发和处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
新的时期内,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打击腐败贪污,弘扬社会新风尚。
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表现特点,并且有依据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标签:贪污贿赂;犯罪;原因及对策一、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一)犯罪领域加大如今的贪污贿赂犯罪已经不再和往常一样发生于企业等部门,而是逐渐扩展到了各个权力容易商品化的领域。
贿赂犯罪已经渗透了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等机构部门;而且拓宽到了社会多领域、多行业,新闻、文教、卫生等以往的“清水衙门”目前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贪污贿赂。
(二)犯罪案值不断增大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许多贿赂犯罪分子贿赂数额越来越大,令人触目惊心。
行贿、受贿几万、十几万,甚至百万、千万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三)犯罪趋向群体化近年来贿赂犯罪呈现出了一定的群体性特征,行贿人向多人行贿导致的群体性受贿腐败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许多案件往往牵连范围极广,窝案串案的数量增多,甚至整个部门领导层全体出现腐败。
二、贿赂犯罪的主要形成原因(一)体制改革不够完善正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存在着不配套的问题,相对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及廉政建设都带来了相关性的问题,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钻规则的空隙和漏洞,从而滋生蔓延了贪污贿赂。
(二)缺乏完善的立法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上随之出现了很多过去没有的现象,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约束一些不法行为。
虽然近几十年来,已经陆续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规章制度,但是在一些领域内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真空”地带。
说明立法体制不够完善,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健全。
(三)缺乏权力制约机制权力是构成贿赂犯罪的背景和媒介。
掌权者能够利用权力来为他人谋取一定的利益,这正是行贿者进行行贿的动机。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腐败问题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
这一问题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然而,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对策,可以帮助中国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腐败问题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
首先,政府官员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滋生了腐败。
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官员手中,他们往往能够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其次,中国的经济飞速增长也为腐败问题提供了土壤。
高速的经济发展使得政府资源配置变得庞大而复杂,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再者,道德观念的淡漠和法律意识的薄弱也是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关系”文化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人们更注重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忽略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要解决腐败问题,首要的一步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政府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另外,政府官员的权力应当进行有效的分散,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此外,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这样的机构应当具有独立的调查权力,并公正地处理腐败案件。
除了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当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减少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降低行政审批的难度以及涉及的不透明度。
这样可以减少政府官员谋取私利的机会。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减少市场上的不公正交易,提高企业和公民对法律的遵守意识。
另外,加强对公众舆论监督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
政府官员的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
政府应当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向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让公众成为监督的主体。
同时,加强媒体的监管,确保媒体的独立性,使媒体能够对腐败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最后,教育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可以有效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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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时供时翻的成因以及对策
摘要:贪污贿赂犯罪日渐隐蔽,其证据比较单一,且嫌疑人的法律意识和反侦查能力不断提高,案发后存在着侥幸心理,千方百计的翻供,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如何防范和应对嫌疑人时供时翻,已成为当下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仅从侦查阶段分析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表现形式、特点、成因,提出一系列具体对策。
关键词:贪污贿赂;犯罪
中图分类号:df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098-01
一、贪污贿赂犯罪翻供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点:1、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翻供。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多数为受过良好教育甚至有的犯罪嫌疑人掌握法律知识,故意推翻行贿、受贿的犯罪性质或辨称是正常的私人交情、礼尚往来;2、围绕侦查取证行为进行翻供。
有的犯罪嫌疑人围绕侦查取证的主体做文章,辨称侦查取证主体不合法,应当回避的没有回避,或者讯问地点不合法,甚至有的犯罪嫌疑人辨称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
(二)贪污贿赂犯罪翻供的特点:1、多数犯罪嫌疑人翻供呈现的特点是时供时翻。
犯罪嫌疑人心理存在反复和矛盾,心存侥幸却又害怕没有自首情节;2、久拖不决、久侦不结的案件翻供情况比较多;3、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运用不当也容易导致翻供。
有的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期间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变更强制措施后却容易推翻了自己的供述。
二、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原因分析
引起贪污贿赂人时供时翻的原因很多:有效应对和防范受贿人时供时翻,就要察微析疑,剖解原因,对症下药。
贪污贿赂案件中,嫌疑人时供时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畏罪和企图逃避罪责是其内心起因。
一些嫌疑人在初次审讯时,面对突如其来的审讯和各种侦查手段、策略,心理防线极易崩溃;收押后,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巨大落差,更使其无法适应;尤其对自己所犯罪行将要接受的处罚初步了解后,会产生一定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和侥幸心理促使其企图通过翻供来逃避罪责;(二)律师的提前介入、亲属的非法会见是嫌疑人时供时翻的催化剂。
他们觉悟高的,劝贪污贿赂者配合侦查机关调查;觉悟低的怂恿甚至教唆嫌疑人通过翻供来掩盖罪责;(三)监管场所管理中的疏漏,使受贿人有了串供的可能,为翻供创造了条件。
其他嫌疑人的教唆和“经验之谈”增强了受贿人翻供的决心;(四)案件久拖不决。
有些案件由于认识不统一,对法律政策掌握不一致,导致案件拖来拖去,而这些影响案件侦结的原因往往会通过种种途径被嫌疑人知晓,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做出有针对性的翻供。
三、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对策
(一)依法文明办案,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情感教育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大多数都受过良好教育,是有一定社会地位
的人,侦查人员要依法文明办案。
防范和应对嫌疑人时供时翻,要对嫌疑人做好超前防范教育,阐明政策、法律,打消其翻供念头。
出现翻供变供时,针对受贿人的弱点,晓以利害。
依靠证据,结合政策、法律进行深刻的说服教育,消除受贿人的“心病”。
引入人文关怀,运用“换位思考”,努力帮助解决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生活上的困难,使其感受到人文关怀,让其在情感上不愿意翻供。
(二)全面客观收集和固定证据
1、重视讯问笔录的制作,尤其是犯罪人首次讯问笔录制作。
记录人员要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对于有书写能力的还要求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2、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固定;
3、收集和固定证据要依法进行。
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收集和固定证据,杜绝刑讯逼供、诱供、指供。
善于运用侦查谋略,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
4、应抓紧时机对派生证据进行搜集、突破,特别是对异常的“借条”、“协议”、“收条”之类的证据,应及时进行真假鉴别。
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不能将成败寄托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后可能不变化上,而是将工作立足在调查取证上,要善于从收集的证据中发现疑点,预测犯罪嫌疑人日后可能翻供的缺口,及时收集和固定其他证据予以堵住。
及时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口供,防止嫌疑人出现翻供。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翻供时,要全面收集嫌疑人供述中所反映的各种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同时,尽量收集
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尽可能使证据环环相扣,缩小盖然性,清除证据间产生的矛盾,揭穿受贿人的谎言。
(三)针对翻供特点,运用侦查谋略制服翻供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翻供,要实事求是的研究犯罪嫌疑人翻供后的供述,判断其真实性。
对于犯罪嫌疑人虚假的翻供,要分析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原因和其心理状态,运用其他证据和侦查谋略,制服翻供。
在制服翻供后,要注意固定证据,防止出现反复。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出现时翻时供的现象不可避免。
侦查人员要正确认识,克服厌恶、畏难情绪,做好充分心理准备,及时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适时调整讯问策略,依法规范文明办案,有效应对翻供现象。
(四)加强监管,防止串供
目前,犯罪嫌疑人收押场所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催化剂”,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是在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被监管场所收押后开始翻供的;有的甚至几名犯罪嫌疑人同时翻供;有的还与监仓外的证人同时翻供。
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和遏止贪污贿赂人翻供,首先要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管理,使监仓真正成为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场所,堵住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流通渠道”,使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降到最低限度。
其次要加强对律师的监督,把好律师会见关,严格依法批准律师会见,切断翻供的外界影响。
再次,加大对看守所工作人员及看守武警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看守所工作人员及看守武警的道德素质,确保有一个良好
的羁押环境,打破嫌疑人随时翻供的心理。
(五)巧侦快结,铸就铁案
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严格要求办案人员遵守办案期限,快侦快结,加快办案速度,防止因案件侦查期限过长而出现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局面。
司法实践表明,翻供概率与侦查的时间成正比,即时间拖的越长,犯罪嫌疑人越易与外界取得联系,翻供的可能性就越大。
案件久拖不决,还易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是不是认定其犯罪事实还有困难等侥幸心理,从而产生翻供以逃避刑罚追究的心理。
综上所述,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中,面对嫌疑人时供时翻,我们应当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堵住贪污贿赂嫌疑人翻供的缺口,压缩嫌疑人翻供的空间,这样,才能确保贪污贿赂案件诉得出,判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