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投标管理行为,提高设备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确保采购资金使用合理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投标管理工作,是公司设备采购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设备投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合理和安全。
第四条设备投标管理是公司设备采购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设备采购活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设备投标的组织形式第五条设备投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进行。
对于较为重要、规模较大的设备采购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形式。
第六条设备投标的组织形式由设备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咨询专家意见,形成招标形式的决策。
第七条设备投标应当遵循对供应商的平等对待原则,制定公平竞争的环节和规则,保障各类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设备采购预算的编制第八条设备采购预算应当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合理确定设备采购的总预算,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配件费用等。
第九条设备采购预算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设备质量、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等因素,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设备采购预算的编制应当由设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负责,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设备投标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等。
第十二条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情况、了解供应商实力、了解设备性能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第十三条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应当由设备采购人负责,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设备投标的实施第十四条设备投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环节和程序。
第十五条设备投标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保证供应商的合法性和资格的合规性。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规范

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公平、公正、合法,促进工程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采购流程、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事项审批、中标人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
三、招标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1)明确采购需求,确定项目规模、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
(2)组建采购评审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表格等。
2. 招标公告发布(1)按照相关规定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上,注明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要求。
(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材料。
3. 投标人资格审查(1)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方案的评审,确保方案与招标要求一致。
4. 投标人报价评审(1)评标小组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的评审,选择出符合要求且价格合理的投标人。
5. 中标结果确定(1)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上报给采购单位领导审批。
(2)中标人确认后,公示中标结果,签署中标合同。
六、验收和结算(1)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并与采购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工作,支付合同款项。
七、违约处理(1)对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延交货、交付次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同、追究责任。
(2)对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串通投标、哄抬价格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制度,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对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表单:设备采购招标、采购评标、采购定标

第15条设备采购招标纪律
1.设备招标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投标人提供任何有关撰写标书的指导性建议,不得向投标人透露其它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2.设备招标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或其亲属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提出回避申请,由设备招标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决定其是否应该回避。
2
序号
投标
单位
投标文件名称
数量
送交人
送交
时间
签收人
签收
时间
是否交
保证金
备注
1
□是□否
2
□是□否
3
□是□否
□是□否
3
制度名称
设备采购评标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公司设备采购评标管理,规范设备采购评标行为。
2.保证设备采购评标工作质量,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使设备评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设备采购招标制度表单
1
制度名称
设备采购招标业务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公司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招标行为。
2.确保设备采购质量,减少设备投资成本,提高设备投资收益。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采购招标业务的管理工作。
2.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设备招标小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与评选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与评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招标与评比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采购、招标与评比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病愈等专业用途的设备。
2.采购:指医院为满足临床需求,依照肯定程序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
3.招标:指医院通过公开、透亮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和竞标,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4.评比:指对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佳供应商的过程。
第二章采购准备第四条资金支持和预算编制1.医院应合理布置医疗设备采购经费,并依据实际情况订立采购预算。
2.采购预算应综合考虑设备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等因素,并依据市场行情和设备性能确定合理的价格范围。
第五条采购需求确定1.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依据实际临床需求,编制医疗设备采购需求计划。
2.采购需求计划应包含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使用环境等认真信息,并注明采购目的和预期效果。
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认定1.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资格认定制度,对有心向参加医疗设备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资格认定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金实力、生产本领、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
3.供应商资格认定结果应及时公示,供应商应当合法合规。
第七条招标文件编制1.依照招标的需要,医院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评比标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说明、采购需求计划、技术要求、评比标准、合同范本等内容。
第三章招标与评比第八条招标公告发布1.医院应通过媒体或互联网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报名资格、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2.招标公告应在公开透亮的基础上,广泛吸引合格供应商参加。
第九条招标文件领购及提交1.符合招标资格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地方领取招标文件。
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保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有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设备采购招标活动,具体包括公司内部设备采购项目的立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各项流程。
二、设备采购招标立项1. 项目方提出设备采购需求,并在内部形成采购需求申请书,确认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等相关信息。
2. 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申请书,确认采购范围、采购金额符合公司采购政策和计划要求。
3. 编制设备采购招标立项申请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启动招标流程。
三、编制招标文件1. 由采购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背景、要求、条件、标准等内容。
2. 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内容。
3. 招标文件要求简明扼要,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歧视性和限制性条款。
四、发布招标公告1. 由公司采购部门制定招标公告方案,并经领导审批后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公告应当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站、行业网站等渠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3. 招标公告应包含招标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五、组织评标1. 由公司采购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2.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不得私自更改评标标准。
3. 评标委员会应当保持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利益冲突或其他不当行为。
六、确定中标单位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编制中标通知书。
2. 中标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 如评标结果有争议,可以提出复议,评标结果经过复议确认后方可公布。
七、签订合同1. 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效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过程和环节。
二、责任与义务2.1 采购部门•负责拟定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计划和方案。
•负责制定招标代理采购的标准和流程。
•监督和管理招标代理采购的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招标代理采购设备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
2.2 采购人员•遵守公司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谈判,寻求最佳的采购方案。
•报请采购部门审批,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2.3 供应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招标代理采购设备信息。
•遵守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按时按量提供招标代理采购设备,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标准。
三、流程和步骤3.1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招标代理采购设备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设备名称、数量、要求、预算等信息。
3.2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部门发布招标代理采购设备招标公告,公告中应包括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需求信息、要求和投标截止日期等。
3.3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投标评审•采购部门根据招标代理采购设备的需求,对投标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标准包括价格、质量、交货期等。
3.4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招标代理采购设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设备的规格、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
3.5 招标代理采购设备验收•采购部门对招标代理采购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若设备不符合要求,供应商需负责修理或更换。
四、监督与管理4.1 内部监督•采购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采购设备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执行。
•采购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抽查和核实,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设备质量。
4.2 外部监督•采购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可以接受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设备采购活动,包括新设备采购、设备更新、设备升级等。
三、招标程序1.需求确认:采购部门根据企业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并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和质量要求。
2.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部门编制招标公告,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并通过适当的媒体发布。
3.投标准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质量保证等。
4.投标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采购部门。
5.开标评标:采购部门组织开标,公开地查看各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分。
6.中标公示:采购部门公示评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
7.合同洽谈: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明确设备交付时间、质量保证期、支付方式等。
8.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四、招标条件1.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检报告等。
2.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调试、维护等技术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财务能力: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承担交货、质保金等相关经济责任。
4.信誉度: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度,无严重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采购风险控制1.严格甄选供应商:采购部门需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从中选择具备良好声誉、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供应商。
2.设备质量检验:采购部门在设备交付后,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4.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设备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对供应商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 XX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活动,确保投资、质量、工期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招标投标法》、《XX 市招标投标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XX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招投标采购活动合用本制度。
大型医疗设备限定:单件医疗设备价值大于 20 万元币。
成套医疗设备价值大于 100 万元币。
利用国际组织贷款、贷(拨)款以及面向社会市场公开招标的医疗设备,其招标活动,按、地方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或者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医疗设备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XX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XX 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采购原则上都必须通过招标确定医疗设备承制单位。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由总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统组织进行招投标:(一)医疗设备采购估算价格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币以上的;(二)重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格在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币以上的;(三)上述规定额度以上的特殊、重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或者因设备采购全部具备条件后再进行招投标对工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需经总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授权,方可自行组织招投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医疗设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保证投资、质量、工期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发包:(一)医疗设备采购涉及安全、秘密或者事故抢修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医疗设备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三)受技术条件限制,惟独少数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招标医疗设备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医疗设备采购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概算经总公司审定后,方可以进行招标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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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公司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2***年**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招标业务范围 (1)第三章招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2)第四章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 (4)第五章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流程 (6)第六章招标纪律及奖惩 (9)第七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简称“****”或“控股”)的综合竞争力,加强设备采购的专业化管理,规范****及附属公司设备采购招标业务,保证设备的供应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及各附属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议标是指无法达到3个投标人或不便按招标方式处理的业务,经批准参照招标的技术质量标准、成本控制、操作透明度等要求,邀请相关法人或备选交易方报价,与其洽谈,经评议,从中选定中标人的方式。
第四条本制度是建立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以****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统计的各附属公司现有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需求数据以及未来整体装备规划为基础,并结合对供应商地域分布、设备价款、物流费用等市场调研数据为依据,确定****统一招标或附属公司自主招标方案。
本制度所指的统一招标,既包含空间上的统一,即经市场分析、统计测算、评估决策后将各附属公司能集中到控股招标的设备及备品配件由****负责招标;同时也包含时间上的统一,即改革原有“何时有需求何时招标,一年招标次数频繁”的招标惯例,争取实现以年度为单位安排市场调查与分析、测算与评估各个附属公司年度设备及备品配件总需求量,在统一规划与测算的基础上每年由****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招标,从而提高整体装备管理标准化率和议价能力,节约成本与招标费用。
第五条招标项目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招标业务范围第六条设备采购招标主办机构及权限根据****组织架构设置,由****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负责组织****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工作,并指导监督附属公司自主招标工作。
结合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人员配置及专业能力的现状,招标实施中应最大限度调集专业委员会相关专业分会成员及附属公司专业人员资源,共同参与****设备采购统一招标和指导监督工作,附属公司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各专业分会成员要求本专业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若是专业分会负责人则须在控股公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助总级别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领导能力。
设备采购招标权限划分为****统一招标和附属公司自主招标:(一)****统一招标范围及权限对于各附属公司的通用设备、通用备品配件及系统性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备品配件,由****统一招标、统一订购,附属公司参与,定标及合同经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须定期对各附属公司的备品配件进行统计,对目前需要的备品配件,建立数据库,每年公布一次备品配件清单,并尽快制定未来新项目设计、设备选型标准。
鉴于目前部分生产用辅助材料与备品配件尚未明确划分,对于辅助材料和备品配件由不同部门间交叉管理的现状,应由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与采购分部商定各自负责的具体范围。
(二)附属公司自主招标范围及权限①附属公司自主招标,需报****运营部总监审批对于附属公司特定使用的设备或备品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备品配件,由附属公司自主招标,但名称、数量、单价、预算、规格、型号、生产周期与选用厂家或供应商等需经****运营部总监批准。
②附属公司自主招标,****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参与监督对于使用数量小,无批量优势,用统一招标不能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或生产急需的小批量设备及具有资源区域化的设备、备品配件;或单项合同采购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年度采购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备品配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由附属公司自主招标,但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须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第七条招标机构设置招标机构由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及监标小组构成。
第八条****招标机构设置(一)****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控股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或财务部总经理、运营部总监及大区总经理共同组成,以上领导如无法参加会议时,应提供个人意见或指定被授权人代为履行职责。
控股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①负责审定招标有关的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②决定招标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③组织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评标小组、监标小组并任命其成员;④主持招标会,对招标计划、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结果和评标报告等主要环节进行审核确认;⑤确定中标单位及授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招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控股招标工作小组由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助理总监及部门成员、附属公司装备部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简称“主办部门”),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牵头。
根据需要,主办部门有权在****所有附属公司范围内调用有招标经验的专业人力资源共同参与,附属公司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主办部门的工作职责:①统计招标的设备、备品配件总体情况;②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③发布招标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④发售招标文件;⑤对招标文件答疑;⑥接收投标文件;⑦发出中标通知书;⑧合同谈判、办理合同签订手续;⑨整理招标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归档。
(三)****评标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控股评标小组由控股运营部生产管理分部总监组织,专业委员会相关分会成员、附属公司总经理,以及控股总裁办、财务部人员共同组成,如有需要,可适当邀请设计院等专家参与。
评标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专家的任职条件:①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②熟悉业务,了解相关财务管理与结算流程;③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小组工作职责:①负责制定评标办法;②审阅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③就投标文件向投标人质疑;④对投标文件进行对比、评审及打分;⑤提交评标报告,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评标人员守则: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四)控股监标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控股监标小组由总裁办、财务部或审计部成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2人,监标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可采取全过程现场监督、重点环节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监督方式由监标小组根据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影响较大、较关键的设备采购,监标小组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督。
监标小组工作职责:①监督招标信息公告、发布的范围情况;②监督资格评审、推荐入围、邀请工作的情况;③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监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情况;④监督推荐入围单位人员、评标人员与定标人员的组成情况;⑤监督开标、评标活动过程;⑥受理投诉,对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⑦参加招标工作组会议,监督定标工作;⑧招标活动中其他需要监督的工作。
以上人员中,总裁办成员承担提供法律咨询、完善维护****利益的招标与合同条款职责;财务部成员承担招标与签约中涉及的商务条款审查职责,包括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开票时间等,并提出改进意见;审计部成员承担监控招标工作过程是否符合控股内控要求,对招标现场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职责。
第九条附属公司自主招标机构设置(一)附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附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附属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组成,工作职责同控股招标领导小组。
(二)附属公司招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附属公司招标工作小组由附属公司设备部副经理及部门成员、采购部门主管领导组成(以下简称“主办部门”)。
如有需要,可外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同控股招标工作小组。
(三)附属公司评标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附属公司评标小组由附属公司各部门经理、涉及材料使用维护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财务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人数、条件、专家任职资格及工作职责同控股评标小组。
(四)附属公司监标小组人员构成及职责附属公司监标小组由附属公司行政部、财务部成员组成,监标小组人数、条件及工作职责同控股监标小组。
第十条招标机构必须坚持“荐标、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荐标、评标、定标人员不得同时参与其中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一人负责两项工作的,须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评标回避制度。
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一)投标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友;(二)主办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三)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结果的情形。
第四章资格审查及投标人数据库管理第十二条资格审查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主办部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由主办部门负责,资格评审报告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资格审查的监督由监标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资格评审结果。
第十四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一)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一般适用于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公开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的程序:①招标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②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④待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后,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⑤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投标申请人一般应独家申请资格预审,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②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资信登记,并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办人和各方承担的责任;④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不得以其他形式对同一合同段再次申请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①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为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签约的能力,是否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即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是否正处于被暂停或已清除出数据库未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