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食品过敏原成分管理亟待规范的思考

合集下载

食品行业食品过敏原检测与防范方案

食品行业食品过敏原检测与防范方案

食品行业食品过敏原检测与防范方案第1章食品过敏原概述 (4)1.1 过敏原的定义与分类 (4)1.2 食品过敏原的危害与影响 (5)1.3 我国食品过敏原管理法规与标准 (5)第2章常见食品过敏原 (5)2.1 花生 (5)2.1.1 过敏特性 (5)2.1.2 检测方法 (6)2.1.3 防范措施 (6)2.2 大豆 (6)2.2.1 过敏特性 (6)2.2.2 检测方法 (6)2.2.3 防范措施 (7)2.3 牛奶 (7)2.3.1 过敏特性 (7)2.3.2 检测方法 (7)2.3.3 防范措施 (7)2.4 鸡蛋 (7)2.4.1 过敏特性 (8)2.4.2 检测方法 (8)2.4.3 防范措施 (8)第3章食品过敏原检测技术 (8)3.1 免疫学检测方法 (8)3.1.1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8)3.1.2 免疫印迹(Western Blot) (8)3.1.3 免疫荧光技术(IFT) (9)3.2 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 (9)3.2.1 多聚酶链式反应(PCR) (9)3.2.2 实时荧光定量PCR(qPCR) (9)3.2.3 基因芯片技术 (9)3.3 传感器检测技术 (9)3.3.1 表面等离子共振(SPR)传感器 (9)3.3.2 电化学传感器 (9)3.3.3 光学传感器 (10)3.4 快速检测方法 (10)3.4.1 免疫层析技术 (10)3.4.2 侧流免疫试纸 (10)3.4.3 比色法 (10)第4章食品过敏原检测策略 (10)4.1 样品处理 (10)4.1.1 样品采集 (10)4.1.3 样品提取 (11)4.2 检测方法的优化与选择 (11)4.2.1 免疫学检测方法 (11)4.2.2 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 (11)4.2.3 选择性检测方法 (11)4.3 检测结果的判定与解读 (11)4.3.1 数据处理与分析 (11)4.3.2 结果判定 (11)4.3.3 结果解读 (11)4.4 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1)4.4.1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12)4.4.2 实验室间比对 (12)4.4.3 质量控制指标 (12)第5章食品生产环节过敏原防范 (12)5.1 原料采购与验收 (12)5.1.1 严格筛选供应商:选择具备良好信誉、资质齐全的原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的过敏原检测报告。

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管理

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管理

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管理过敏反应是一种免疫系统异常的现象,人们对某些物质产生过敏反应,其中过敏原是最常见的触发因素之一。

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管理成为了食品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进行管理,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1. 过敏原及其风险过敏原是指某些食物中引发过敏反应的成分,如花生、坚果、大豆、牛奶、鸡蛋、鱼类、海鲜等。

对于过敏人群而言,只需摄入微小剂量的过敏原便可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

过敏原风险主要存在于未经充分处理的食品中,如食品添加剂不当使用、交叉污染、错误标签等情况。

同时,由于食品供应链的复杂性,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也与食品的来源、加工过程、贮存条件等有关。

2. 为了减少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保护过敏人群的健康安全,食品行业应该高度重视过敏原风险管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管理措施:2.1 标签和声明准确的标签和声明能够提供给消费者关于食品中过敏原的信息,帮助过敏人群辨别是否适宜食用。

在食品包装上清晰地标注过敏食物成分,并特别提示可能存在的交叉污染风险,以便过敏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食品。

2.2 良好的生产实践食品制造商应遵循良好的生产实践,如合理设计生产流程、加强卫生管理、控制交叉污染等,以降低过敏原进入食品的概率。

此外,培训员工关于过敏原风险的认知和控制技能也是必要的。

2.3 供应链管理食品供应链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过敏原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食品企业应该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要严格把控每个环节的食品质量,避免因交叉污染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敏原的存在。

2.4 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是管理食品中过敏原风险的重要环节。

通过向消费者传递正确的过敏原相关信息,如了解过敏症状、正确使用过敏原标签等,能够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食品中过敏原风险的发生。

3. 监管与合作食品中的过敏原风险需要政府监管和食品行业的合作来共同管理。

致敏原及其标识的国内外法规现状

致敏原及其标识的国内外法规现状

致敏原及其标识的国内外法规现状我国食品中或多或少存在各种食品致敏原标识方面的问题或隐患,并且部分食品类别已经遭遇到了严重影响,比如日前的“浓汤宝”致敏原“可能含有”事件,因此致敏原标识问题亟需引起消费者的重视。

为了方便大家更详细的了解有关食品致敏原的相关规定,食品伙伴网将我国及国际上已颁布和实施的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法规整理汇总,以供大家参考。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针对致敏物质作出如下规定: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a)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b)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c)鱼类及其制品;d)蛋类及其制品;e)花生及其制品;f)大豆及其制品;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h)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如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于1985年制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4.2.1.4节中规定:以下食品或配料中含有已知的可能导致过敏的成分必须做出声明:含有麸质的谷物;甲壳纲动物及其产品;蛋类;鱼类;花生、大豆及其产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树坚果及坚果产品;浓度大于等于10 mg/kg的亚硫酸盐。

4.2.2节中规定,任何食品或食品配料通过生物技术手段从含上述致敏原成分的产品中得到了致敏原成分,对于这些致敏原成分也应做出声明。

如果含有致敏原成分的食品标签上没有提供足够的关于致敏原存在的信息,该食品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美国2004年颁布的食品致敏原标识及消费者保护法案(Food Allergen Labeling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of 2004) (Public Law 108-282, Title II)SEC. 203章节中规定:“包含”一词需紧邻产生主要致敏原成分的食品来源名称,用字号不小于配料表中食品配料的字号紧邻食品成分表之后印刷,并用“()”说明致敏原成分的主要来源。

食物过敏原研究进展及我国应如何应对

食物过敏原研究进展及我国应如何应对

食物过敏原研究进展及我国应如何应对作者:梁文文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18年第07期随着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只关注农残、兽残和添加剂的违规使用等问题。

食品中的转基因、过敏原等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德国拜发很早就开始关注过敏原的检测与标识问题,其研发和生产的过敏原检测系列试剂盒既保持了德国品牌一贯的高品质、高水平特点,同时又因其在国内外的广泛影响力和信赖度获得了国内相关部门的信任、好评和推荐。

食品过敏原的危害到底有多大?目前国内外对其规定有哪些?又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检测方法?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拜发分析系统销售(北京)有限公司贺丽丽。

记者:为何要对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进行标注?其重要性和紧急性体现在哪里?贺丽丽:过敏反应是人类常见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约2%的成人和约5%的儿童患有食品过敏症;美国每年发生约30000例对食物严重过敏的病例,近2000人需要住院治疗,其中约有150人死于食品过敏。

而随着信息技术,临床医学等技术的发展,这一统计数字还在增长中。

过敏性疾病不仅会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其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问题。

对于无过敏的人群而言,牛奶、花生、鸡蛋、鱼等都是健康美味的食品,然而对于那些有过敏反应的人来说,即使是微克级单位量的污染,也会是他们的梦魇,威胁生命安全。

更为可怕的是,截至目前,针对食物过敏尚无非常有效的治疗手段,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让易敏者避开那些导致过敏的食物成分,所以对食物中的过敏原进行标注十分重要。

记者:既然食品中的过敏原标识对过敏人群如此重要,那么各国对过敏原的标识都有哪些法律或规定?贺丽丽:食品法典委员会及西方国家很早就开始重视食品过敏原的情况,他们根据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可以实施的法规或准则。

这些法规及准则对食品过敏原如何标识及各个国家认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限量值等都做了相应规定。

国内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和发展方向

国内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和发展方向

国内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和发展方向1、大陆地区我国管理食品过敏原起步较晚,最早与食品过敏原标识相关的管理标准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颁布的《奥运会食品安全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DB11/Z521-2008)(已废止)。

2009年发表《亚运会食品安全食品过敏原标识标注》(DBJ440100/T28-2009)(已废止)。

现阶段关于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的法规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中的致敏原成分》(GB/T23779-2009),《出口预包装食品麦质致敏原成分风险控制及检验指南》(SN/T4286-2015)。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8类自愿标识的食品过敏原。

(1)“含有”食品过敏原标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补充说明,8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

致敏物质可以选择在配料表中用易识别的配料名称直接标示,如:牛奶、鸡蛋粉、大豆磷脂等;也可以选择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加以提示,如:“含有……”等。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拟将八类食品过敏原推荐性标识变为强制性标识。

(2)“可能含有”食品过敏原标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2规定,对于配料中不含某种致敏物质,但同一车间或同一生产线上还生产含有该致敏物质的其他食品,使得致敏物质可能被带入该食品的情况,则可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使用“可能含有.…”、“可能含有微量.…”、“本生产设备还加工含有…….的食品”、“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的食品”等方式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有所改变的是,在2018年4月,我国出台部分适用于食品过敏原检测的标准物质,由此看出,国家正在逐步加强对食品过敏原的管理,完善食品过敏原标准体系。

2、中国香港地区《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2016版)》规定8类(花生大豆及其制品算一种)强制标识的食品过敏原(除豁免外)。

国外食品中麸质过敏原法规标准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食品中麸质过敏原法规标准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 前言食品过敏,是一种由食物摄入导致的特殊的过敏反应。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约33%的过敏反应是由食物诱发的[1]。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转基因技术的发展,食品过敏性疾病发病率不断增长。

据统计,美国2%的成人和5%的儿童患有食品过敏症,美国每年大约发生30000例食品过敏病例,约有150人死于食品过敏[2]。

我国的一项过敏症调查结果也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儿童的食品过敏症发病率也达到5.2%[3]。

食物中能引发机体产生过敏反应的物质称为食品过敏原,它们多是蛋白质,通常能耐受食品加工、加热和烹调,并能抵抗肠道的消化作用。

目前,食品过敏已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

常见的食品过敏原有8种(表1),占所有食品过敏原的90%以上。

麸质是一类主要的过敏原成分,它是国际社会最早关注和研究的食品过敏原,也是目前唯一规定了食品中含量阈值的过敏原成分[4]。

随着人们对食品过敏原安全性关注的日益增加,世界主要国际组织及我国主要贸易国和地区纷纷制订了有关麸质过敏原的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而我国在此领域的研究还较落后。

为了保障我国相关食品国外食品中麸质过敏原法规标准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范蓓1 郑淼2 田亚琼2 李庆鹏1 王锋1 哈益明1(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北京 100193;2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 100027)项目来源:农业部农业财政项目《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130109)资助。

作者简介:范蓓,女,博士,从事食品科学和农产品国际标准领域研究。

摘要:麸质作为一类主要的过敏原成分,过敏被视为一种严重的公共营养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及美国、欧盟、日本、阿根廷等国家(地区)先后出台了相关法规标准,而我国在食品过敏原成分标识管理方面还存在空白。

本文通过对国外食品中麸质过敏原相关标准的研究,提出制定以麸质过敏原成分为代表的食品过敏原成分标识标准等建议,为我国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浅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食品添加剂是消费者广泛关注的话题,深入探讨食品添加剂问题有助于增强人们食品安全意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延长食品储藏时间,改善食品品质,提高食品营养更成分等。

本文探讨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安全性,并提出了相关措施。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关系;措施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的安全性食品添加剂在合理、科学基础上使用对人体健康是无害的。

具体表现是:食品添加剂经过严格质量检验,并利用遗传、亚慢性、急性以及传统致畸等毒性试验对其进行安全评价,保证其使用后对人体健康无安全隐患,才能投入使用。

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该采用国家标准GB2760规定的食品种类名称、产品名称,防腐剂、着色剂和甜味剂等产品都标有具体的名称。

与很多国家相比,我国对食品添加剂安全用量规定更加严格,用量更少;随着食品产业的不断发展,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工业联系更加密切,对食品工业的创新有着积极作用。

食品添加剂具有原料来源丰富、便于操作、价格低廉、储藏方便等优势。

将食品添加剂加入食品产品中,能够改变食品色泽,保持食品营养,延长食品保存期,改变食品色泽,提高食品工艺性能,保持食品品质统一性。

食品添加剂种类众多,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我国明文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比如,有的商家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三聚氰胺或者苏丹红等工业级化工产品或者工业用添加剂,使食品添加蒙受不白之冤,从而加深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如果正确使用添加剂,对食品的营养价值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而且有的食品添加剂还是一种营养物质。

比如,我国研发了一种新的防腐剂——乳链菌肽。

乳链菌肽是一种氨基酸,具有抑制幽门螺旋杆菌的功能,还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

由于其含有丰富的锌、硒、铁、维生素A、维生素E等物质,所以不存在超标使用的问题[1]。

2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1 擅自滥用非食用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我国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允许名单制度,只有列入目录中的物质才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是有些食品生产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混淆食品添加剂的概念,将不允许使用的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区。

食品过敏原防控措施

食品过敏原防控措施引言食品过敏是目前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为了保护过敏人群的权益,并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制定一系列的食品过敏原防控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探讨食品过敏原的来源、过敏原防控的目标以及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食品过敏原的来源食品过敏原是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常见的过敏原包括花生、牛奶、鸡蛋、鱼类、大豆、坚果等。

这些过敏原会引起过敏体质的人群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如皮疹、肠道不适、呼吸困难等。

过敏原防控的目标过敏原防控的目标是减少食品过敏相关的健康风险,并提供安全的食品选择给过敏人群。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进行防控。

具体措施1. 食品标签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清楚标注含有的过敏原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可以通过阅读标签来避免食用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食品。

2. 健康教育宣传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他们对过敏原的认识。

通过宣传活动、社区讲座等方式,向公众传达食品过敏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食物过敏反应。

3. 食品生产环节控制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过敏原防控制度,包括检测、检验和控制食品中过敏原的含量。

同时,员工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检测方法和过敏原防控的要点。

4. 餐饮服务行业餐饮服务行业应了解顾客是否对某些食物过敏,并在菜单上标明食物中是否含有过敏原。

餐饮企业还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过敏人群在就餐过程中不会误食到过敏原。

5. 监管措施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过敏原防控措施的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过敏原防控的效果。

结论食品过敏原防控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系统工程。

通过食品标签要求、健康教育宣传、食品生产环节控制、餐饮服务行业的合作和政府监管等措施的综合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过敏相关的风险,保障过敏人群的权益和健康。

关于食品中过敏原及其管理措施

关于过敏原及其管理措施食物过敏是国际公认的公共卫生问题。

发达国家研究数据显示,近20-30年食物过敏患病率高达10%,并呈显著上升趋势。

我国儿童食物过敏患病率约为6%,且呈现出与全球患病率一致的上升趋势。

1.什么是食品过敏食物过敏是由于某种食物或食品添加剂等引起对机体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

通俗地说,食物过敏就是指某些人在吃了某种食物之后,引起身体某一组织、某一器官甚至全身的强烈反应,以致出现各种各样的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主要是因为人体对某些外来食物成分的反应过度或对某些蛋白质以及某些食物成分缺乏消化能力。

2.食物过敏的危害一旦身体对食物出现过敏反应后,一般在两小时以内就可以发病,发病往往较急,可累及皮肤、呼吸、消化等多个系统。

症状多表现为全身性的急性荨麻疹、哮喘、过敏性鼻炎等,严重可致休克,直接危及生命。

食物过敏目前无法进行脱敏治疗。

3.主要的食物过敏原过敏原种类有:坚果类(杏仁、松子、榛子、胡桃、腰果、栗子、美洲山核桃、巴西尖果、开心果、澳大利亚昆士兰果),谷物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蛋类,鱼类,花生,豆类,奶制品(包括乳糖),甲壳类,芹菜类,芥菜类,芝麻,羽扇豆类,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itre即为SO2 。

一个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要从供应商开始,并贯彻于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中。

工作的重点应集中在建立无过敏原的清洁规范,防止交叉污染,标签、标示的管理以及切实可行的培训和教育规划。

4.日常管理方面4.1技术部门:收集过敏源相关信息,增加识别潜在的食品安全性问题的能力,协助各部门不断改进食物过敏的控制措施。

对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进一步识别确认;做好工厂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没有交叉污染;4.2采购部门:确认原材料中是否含有已知的过敏原成分,同时,包装材料也应视为原材料来检查和核对其是否含有过敏原成分。

应采购满足规格的原料;运输工具也必须特别注意,因为它在运送不同物品时也可能导致交叉污染。

国外食品中麸质过敏原法规标准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品 中 。麸 质过 敏 症 ,又 称 乳 糜 泻 ,是 一 种 消化 道 疾 病 ,主要 起 因于 肠 道 对 麸 质 的 不 良反应 ,导 致 肠 道 自体 免 疫 反 应 。麸 质过 敏 在不 同人 群 中会 产 生 同
也达 到5 2 。 .
麸 质 是 一 类 主 要 的 过 敏 原 成 分 ,它 是 国 际 社 会 最 早 关 注 和 研 究 的 食 品 过 敏 原 ,也 是 目前 唯 一
规 定 了食 品 中 含 量 阂 值 的过 敏原 成 分 。随 着 人 们 对 食 品 过 敏 原 安 全 性 关 注 的 日益 增 加 ,世 界 主 要
并 与2 0 年 对 该标 准进 行 了最 新 修 订 。该标 准 涵盖 08 了 “ 无麸 质食 品 ” 的 定 义 、成 分特 征 、标 签 要 求 等 内 容 ,其 中规 定 ,麸 质 含量 不高 于 2 mg k ,可 以 0 /g 称 为 “ 麸 质 食 品 ” ;符 合 “ 无 无麸 质食 品” 条 件 的 产 品 可在 标 签 的 产 品 名 称 旁标 识 “ 无麸 质食 品 ” 字 样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产 品 应 在标 签 的产 品名 称 旁 标 明
范蓓 郑 淼 田亚琼 李庆鹏 王锋 哈益明 (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北京 2中国食 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北京 1 09 0 13 1 02 0 07)
1前 言
食 品过 敏 ,是 一 种 由食物 摄 入导 致 的特 殊 的过
敏 反应 。流 行病 学 研 究 显示 ,约 3 % 的 过敏 反 应 是 3
麸 质 是 谷 物 中一 系 列 单 一 蛋 白 质 的 混 合 物 , 主要 存在 于 小 麦 、黑 麦 、大 麦 、 燕麦 等 谷物 及其 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b t c : Re e t , o r man e p r ma k t s c s E n S a e it n ey i s e td te alr e n fo h c sr t a cnl y u i x o t r es u h a U a d U A h v n e s l n p ce h l g n i o d w ih e o ii a r d c d i i a T e r q i me to r k n l r e n c r i id ffo s b c mig a n w t n fta i g r n lp o u e n Chn . h e u r g e n f ma i g al g n i e t n k n s o d i e o n e r d o dn e a o e r a d tc n lgc l a r r fr w ih i s d t o n r d te q a ty o u x o fo .i ti o tx , tr u h h n e h oo ia b ri o h c s u e o d w ga e h u n i f o r e p  ̄ o d n h s c ne t h o g t e e t c mp r o ft e r lv n e u a in a d lw b t e n C ia a d oh r c u tis t e a t o i o u g sin n h w o o a s n o ee a tr g lt n a ew e h n n t e o n r , h uh rl ts me s g e t s o o t i h o e s o i r v u nr — xt u a t e a d i s e t n s se mp o e o re t e i q a n i n n p ci y tm, o rfo aey c n r l y tm , t e am s t n u e fo a ey a d y r n o u d s ft o t s o os e h i i o e s r d s ft n o i r v o s me’ h at . mp o e c n u r e l S h Ke o d : f d s ey alr e y w r s o a t ; l e g n;sa d r ; r g lt n f tn a d e ai u o
(. i c n e c o l a ti nv r t ,Y n i h n o g 2 4 0 ,C ia 1 Lf S i c s h o,Y na U i s y a t ,S a d n 6 0 5 hn ; e e S ei a
2 Y n i nr-xtnpci n urni ueuoC ia ati h n og 2 40 ,C ia . at t ei set nadQ aat eB ra f hn ,Y na,S ad n 60 0 h ) aE y I o n n
S meS g e t n rt eC nr l f lre o d frE p r f h n o u g si sf o to eg n i F o x o t i a o o h o Al n o oC
S nW ed n , S n iig ,’ h oYu ig u io g o gJpn Z a pn
我 国 出口食 品过敏原成分 管理亟待规范的思考
孙伟 东 , 一 ,宋继 萍 赵 玉平 ,
(. 台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山东 烟 台 2 4 0 ;2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 烟台 2 00 1烟 60 5 . 4 6 0)
摘要 :食品过敏原成分的检测和标 注已经成为欧美等发达 国家 限制我国食品 出口的新技术性 壁垒 。列 出了不 同发达 国家对过敏原成分相关法规及要求 ,为保护消费者 的健康 和安 全 ,建议我 国食 品加工 出 口企业 、检验检疫部 门和国 家应该采取 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 :食 品安全 ;过敏原 ;标准 ;法规 中图分类号 :T 2 1 S0. 6 文献标志码 :A d i 03 6/s . 7 — 6 6 X) 0 1 2 3 o:1. 9js 1 1 94 ( . 1. . 3 9 in 6 2 10
2 1 年 以来 ,澳 大 利 亚连 续 通 报 我 国生 产 的冷 01 冻稣鱼产 品和速冻春卷未 明确标 注含有花生类过敏 原成分 ,责令我 国生产企业召回产 品;欧盟于 2 0 09 年 9月通过快速预警 系统 向其成员 国预警 ,称我 国 未 申报 过 敏 原通 报 次数 显 著 增加 ;2 1 00年美 国对 我 国食 品安 全 通 报 中 ,过 敏 原 等 成分 标 注不 清 占通 报 总 数 的 近 2%。继 微 生 物 、农 兽 药 残 、添加 剂 等 常 5 规 壁 垒措 施 外 ,过 敏原 成 分 检 测 有 日渐发 展 为 欧 美 等发达国家限制我食品出口的新技术性壁垒的趋势。 为 避 免 因 国外 强 化 过 敏 原 成 分 检 测 ,影 响我 国 裹粉 、调味 、油炸类高附加值食 品出口,提高 我国 相关部 门应对 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挑战能力 ,笔者 研 究 了部 分发 达 国家 对食 品 中过 敏原 的成 分 的要 求 , 并希望 以此给食品出口监管工作 以借鉴。 1 国 际食 品过敏现 状
第1 2期 ( 总第 2 5期) 6 21年 1 01 2月
农产 品加工 ・ 学刊
Ac d mi ro i a fFa m r d c sPr c s i g a e c Pe id c lo r P o u t o e sn
No 编 号 :17 - 66 (0 l _ l0 0 6 9 4 2 1) 2 0 - 2 1 1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