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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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xx]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一)小学招生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2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

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

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

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

2021年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21年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2021年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入学基本原则一坚持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

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下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学生各类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

招生期间和学生入学后,不得组织优等生选拔和分班考试,一律采取电脑随机编班,确保学生入学机会均等。

三坚持划片招生原则。

全区各公办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四坚持分类依次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要按类别分批验审、依次录取,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五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原则。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保障其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划片方案、咨询及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入学区片划分以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依据当年学校招生能力确定划片方案,划片方案相对保持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微调,保持平稳过渡。

划片方案报请区政府批准。

片内生认定原则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服务区片学校的基本依据。

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

片内生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符合“两统一”原则〔祖孙三代户口在一起,祖外祖父母为户主、房主等同父母为户主、房主〕。

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住房达不到“两统一”原则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2021年福建厦门市部分地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2021年福建厦门市部分地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2021年福建厦门市部分地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

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

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福建厦门市部分地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以下简称“市教科院附小”)占地*****O,建筑面积*****O,办学规模设计为36个班。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定及该校周边实际情况,并经听证会听证,现将市教科院附小划片招生方案公告如下:滨北小学、湖滨小学、故宫小学、公园小学等4所小学原划定的招生片区不变,市教科院附小在上述4校片区范围内实行“多校划片”。

市教科院附小每年安排180个学位(4个班)面向周边紧邻学校滨北小学、湖滨小学、故宫小学、公园小学招生片区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符合滨北小学、湖滨小学、故宫小学、公园小学等4所学校招生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自愿报名,经审核并公示后,由市教科院附小组织派位,按比例{即:各校自愿报名人数×(180个学位/4所学校自愿报名人数之和)}进行电脑随机抽选。

未抽选中的适龄儿童,仍回原片区校就学。

其他学位用于统筹解决全市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台胞等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就学。

特别强调:1.为确保市教科院附小、滨北小学、湖滨小学、故宫小学、公园小学等5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维护教育公平,凡自愿报名并被市教科院附小随机抽中者,不得放弃学位;且小学就读六年期间,不得再申请转回滨北小学、湖滨小学、故宫小学、公园小学就学。

2.市教科院附小毕业生按当年市教科院附小初中招生派位片区升学。

以上一年级划片招生方案自2021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厦门市深田小学厦门市深田小学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西边社区,将军祠路以西地块。

2021年河南开封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河南开封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忧考从开封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2021年河南开封⼩学升初中招⽣⼊学⼯作实施⽅案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区教育体育局,局属各相关学校、民办学校,河⼤附属学校: 根据《开封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开封市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汴教体基〔2021〕11号)⽂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开封市市区(不含祥符区)⼩学升初中招⽣⼊学⼯作,制定本⽅案。

⼀ 总体原则 (⼀)公益性原则 《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收学费、杂费。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的项⽬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免试就近⼊学原则 按照初中和⼩学的相对位置,同时兼顾初中招⽣计划和⼩学毕业⽣⼈数,将市区划分为四个⽚区:即东南⽚区、东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东西以体育场东路→龙亭东路→宋都御街→中⼭路→五福路→民有街→⾦梁⾥街为界,南北以汴京路→寺后街→省府西街→丁⾓街→向阳路→晋安路为界(各⽚区对应的初中和⼩学见附件1)。

区属初中未纳⼊市区划⽚范围的,原则上接收本乡镇⼩学毕业⽣⼊学,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

(三)公民同招原则 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实⾏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 ⼯作要求 (⼀)民办初中学校招⽣⼯作由审批地统⼀管理,统⼀组织,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

民办初中招⽣计划要提前上报审批地教育⾏政部门,严禁⽆计划、超计划、跨市城区招⽣。

对报名⼈数超过招⽣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数未超过招⽣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注册⼊学,直接录取”。

学位仍有空缺且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政区域招⽣的,经审批地教育⾏政部门和⽣源地教育⾏政部门审批,同时由⽣源地教育⾏政部门将核准的招⽣计划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申请直升的学校招⽣政策。

2021年江苏南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2021年江苏南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1年江苏南通⼩学招⽣⼊学⼯作安排,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深⼊贯彻党的⼗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及省相关⽂件要求,进⼀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管理,规范招⽣⾏为,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招⽣⾏为,切实保障每个适龄⼉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聚焦招⽣⼊学⼯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精准施策,进⼀步维护良好的教育⽣态和招⽣秩序;全⾯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学规定要求,加强过程监管,严格规范管理,努⼒让每个孩⼦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重点任务 1.全⾯保障适龄⼉童少年⼊学权利。

各地各校要落细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失学辍学适龄⼉童少年⼯作台帐,认真落实失学辍学学⽣劝返、登记和书⾯报告责任,加强对残疾⼉童少年、特困家庭⼉童少年、留守⼉童少年、外来务⼯⼈员随迁⼦⼥等重点群体⼊学情况监管。

因⾝体状况需要延缓⼊学的适龄⼉童少年,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当地教育⾏政部门确认。

2.全⾯推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

公办民办学校要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和掐尖招⽣,招⽣时间安排在6⽉下旬⾄8⽉中旬,不得早于6⽉20⽇。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不得跨县(市、区)招⽣,各地教育⾏政部门须明确其具体招⽣对象范围,统⼀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最新)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平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最新)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21〕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招生1.招生入学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

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2021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导语】幼升⼩不过是未来进⼊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的真实⽬的是紧紧瞄准⾼考的。

因此幼升⼩既要看⼩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的初中、⾼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复杂了。

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忧考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学招⽣⼊学⼯作实施细则,欢迎⼤家的关注。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学⼯作,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件精神,基于学习借鉴长三⾓地区义务教育招⽣⼊学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关于报名条件 学区内⼩学适龄⼈⼝⼊学应年满6周岁(2015年8⽉31⽇前出⽣,含8⽉31⽇);学区内初中适龄⼈⼝⼊学应该当年完成⼩学学业。

关于⼊学资格 (⼀)户房统⼀问题。

适龄⼉童少年户籍与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户籍⼀致;适龄⼉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的独⽴产权房地址⼀致(“两个⼀致”)。

⽗母有⼀⽅户⼝不在学区内,适龄⼉童少年户⼝随另⼀⽅在学区内独⽴产权房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可正常报名⼊学。

⽗母离异,适龄⼉童少年户⼝与⼈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与其共同⽣活的⽗或母⼀⽅)在学区内独⽴产权房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可正常报名⼊学。

户⼝迁⼊⼿续和独⽴产权证办理截⽌时间均为2021年7⽉31⽇前。

(⼆)与祖辈户⼝及产权房相关联的问题。

适龄⼉童少年⾃出⽣之⽇起即随⽗亲或母亲户⼝在祖⽗母(外祖⽗母)处落户,其⽗母双⽅在滁城城区均未购买房产或未分配住房,在祖⽗母(外祖⽗母)处实际常住且户⼝从未迁移过,可正常报名⼊学。

⽗母均为公派出国⼈员,适龄⼉童少年户⼝随祖⽗母(外祖⽗母)在其独⽴产权房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可正常报名⼊学。

户⼝迁⼊⼿续及独⽴产权证办理截⽌时间均为2021年7⽉31⽇前。

(三)拆迁户⼦⼥⼊学问题。

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其他房产的,其⼦⼥在原学区学校⼊学。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产独⽴产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基于“两个⼀致”原则,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拆迁⼿续⾮个⼈原因尚未办理完毕的,户⼝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学区)。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局关于新罗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教育局关于新罗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市、区各中小学:区教育局牵头制订的《新罗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1年3月29日新罗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新罗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新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五)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规范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一)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中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招生对象,下文简称“适龄儿少”。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一)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4。

(二)民办学校:招收本市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其中新罗区户籍学生占招生计划数的85%,市内非新罗区户籍学生占招生计划数的15%。

若招收不符合新罗区初中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初中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中考中招。

四、招生办法(一)录取批次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符合政策性对象子女。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少。

第四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新罗区非“七街四镇”(东城、南城、西城、中城、北城、西陂、曹溪七个街道及东肖、红坊、龙门、铁山四镇)户籍的适龄儿少,以及外县(市、区)到本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新罗区和永定区的提供有效居住凭证),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在新罗城区居住并合法从业一年以上。

琼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琼海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琼海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海南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1〕17号)和《2021年琼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海教基〔202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辖区及对口学校(一)各镇初中学校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即各初中学校只招收本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如果一个镇有两所初中,每所初中学校的招生辖区按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前学校的招生范围招收本校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划定对口招生情况见附件1。

(二)嘉积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招生情况见附件2)。

1.嘉积中学初一辖区和对象为:爱华路(北片)从双拥路与爱华东路交叉路口至嘉积大桥;双拥路(西片)从双拥路与爱华东路交叉路口至双拥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富海路(南、北片)从双拥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至富海路与东风路、金海路交叉处;德海路(西片)从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路口至德海路与德海东路交叉路口;振海路(西片)从振海路与德海东路交叉路口至振海路与银海路交叉路口;银海路(南片)振海路与德海东路交叉路口至高速路口;万泉河路从爱华西路与万泉河路交叉口至高速公路涵洞;指标到校生。

2.嘉积二中初一辖区和对象为:爱华东路(北片)从双拥路与爱华东路交叉路口至爱华东路与兴海中路交叉路口;兴海中路(西片)从爱华东路与兴海中路交叉口至兴海中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富海路(南片)从兴海中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至富海路与双拥路交叉路口;富海路(北片)从双拥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至试验路立交桥;双拥路(东片)从双拥路与爱华东路交叉路口至双拥路与富海路交叉路口;德海路(东片)从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路口至德海路与德海东路交叉路口;振海路(东片)从德海东路与振海路交叉路口至振海路与银海路交叉路口;银海路北片;大坡村委会、孟里村委会、东山村委会、俸田村委会;指标到校生。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Word最新版)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过整理的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文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观看!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1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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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普通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省教育厅有关做好xxxx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县(市)区属小学、初级中学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xx%(不含xx%)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

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x周岁。

出生日期限制在2021年2月15日前,x月30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一)xx市国和小学招生条件1.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可接收入学。

3 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在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在网上统一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止。

(二)xx市实验学校(包括初级中学部和小学部,下同)、第八初级中学招生条件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x条规定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三)xx市第四初级中学招生条件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xxxx年x 月30日前取得的,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且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符合本项第x条规定的,可接收入学。

3 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接收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市城区,在学区内有房产(房产证在xxxx年x月30日前取得)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学生入学。

(四)不符合xx市实验学校、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入学1. 户籍或住房登记时间不满足规定时间要求的,按符合单一入学条件处理。

2.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3.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初级中学学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4.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八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5.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白日里(不含中央大街以西)、吉庆里、中富里、民族里、民权里、丰乐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6.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平安里、北一里、白日里(中央大街以西)、民生里、民治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三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7. 户籍或住房单一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阜康里、三保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8. xx市实验学校在彻底消除大校额前中途不得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转入条件的初级中学生由xx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中途转入xx市实验学校(消除大校额后)、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的,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除须符合《xx市教育局有关转发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xx市教育局有关进一步加强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外,还须满足转入年级在转入学校七年级(或二年级)当年的招生条件。

不符合前述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初级中学生按第(四)项执行。

(五)xx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逸夫中学招生条件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不符合上述条件,在第十二初级中学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其它小学毕业生,由xx市第十三初级中学或古塔中学接收。

在逸夫中学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其它小学毕业生,在安和里、xx北里、xx南里居住的,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在花园里、兰花里、杏花里、菊花里居住的,由市第十八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六)除xx市实验学校、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第十二初级中学、逸夫中学外的其它市直属初级中学招生条件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按照就近的原则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入学。

小学由各区指定的学校接收,初级中学由市一中、三中、五中、十三中、十六中、十八中及古塔中学接收入学。

(七)xx市第五初级中学与xx市第七初级中学合并后的招生安排据《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纪要》,xx市第五初级中学与xx市第七初级中学合并,组建新的林初心市第五初级中学;原市第五初级中学学区与原市第七初级中学学区合并,形成新的市第五初级中学学区。

原市第七初级中学xxxx、xxxx、xxxx年入学的学生按原招生计划单独享受中考当年普通普通高中到校指标。

从xxxx年秋季入学这一届学生起,新的市第五初级中学按照一所学校计算中考当年普通普通高中到校指标。

(八)为确保教育公平,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级中学学校之间不得转学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级中学学校有:市实验学校、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含原七中)、八中、九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十八中、逸夫中学、北大青鸟同文xx实验学校、古塔中学、松山育才学校、松山巧鸟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二、中小学招生办法(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1. 学生网上报名登记(x月30日-30日)。

学生和父母登录《xx 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二是手机登录xx通APP然后进入教育教学板块,再点击入学报名)。

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进入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同时,需将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报名系统已与市信息中心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比对,将直接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均为无效填报。

2 学校审核(x月30日-30日)。

招生学校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招生确认,并上报市教育局。

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驳回结果并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3. 市教育局复核(3月05日-30日)。

市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的学区、户籍和房产等信息进行复核。

复核通过后的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发布。

复核不通过的学生,驳回至学生填报的学校;学校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通过或驳回的结果。

报名被驳回的,应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4. 学生打印《入学通知书》(x月末)。

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结果。

审核通过的,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5. 学籍注册(x月份)。

市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二)普通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公、民办普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在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上录取,录取结果唯一。

继续执行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政策,市城区公办普通普通高中以市城区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林初心x%所居名次的分数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初级中学到校指标丢标数不超过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数的林初心%;县(市)区属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划定。

禁止普通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和年满xx周岁及以上非应届初级中学毕业生参加中考,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普通普通高中退学生复读。

未满xx周岁且中考当年未被普通普通高中录取的非应届初级中学毕业生参加中考,只能被民办普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1. 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由市、县(市)区招考办统一录取。

(1)招生类别分为航校生、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四类。

(2)填报志愿航校生志愿按省文件要求填报;特长生志愿按《xx市公办普通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择优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的应届考生填报,且只限填报一所学校;指标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的应届考生填报,可填报五所学校(区域内不足五所学校的,按实际所数填报),所填报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不符合享受初级中学学校指标到校条件的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附加志愿的填报详见本项第(x)条。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填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

网上填报的志愿以平台关闭时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

考生志愿表须经考生及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后,报送本级招考办。

凡考生及家长共同确认签字的志愿表有涂改与网上填报的志愿不一致的、考生及家长拒绝签字的,一律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

(3)录取方法录取分为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提前一批次(航校生)由海军和空军招飞机构依据学生中考成绩、考查结果,择优录取。

提前二批次(特长生)按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第一批次(择优生)市、县(市)区招考办按照招生学校择优生招生计划,依分数依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指标生)市、县(市)区招考办以各初级中学学校为单位,依据分配给各初级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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