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合格证、流程卡和标识卡规范使用的通知

关于产品合格证、流程卡和标识卡规范的使用标准
1、目的
为了确保按照ISO/TS16949:2009的要求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所有产品零部件加强防范控制;现规范合格证、流程卡和标识卡的适用范围。
1.1合格证的适用范围:指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在验收合格入库时使用,由外协检验员、制程检验员和成品入库检验员负责填写,没有专职检验员的车间则委托车间主任安排填写。
1.2 流程卡(白色)的适用范围:指产品零部件(不含外协外购件)在公司生产车间投料生产时和每道工序完成时使用,由车间主任、制程检验员负责填写,没有专职检验员的车间则委托车间主任安排填写。
1.3 流程卡(桔黄色)的适用范围:指退货产品零部件需要相关车间返修处理的,由退货返修车间负责人填写型号、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交给相关车间主任安排返修处理,每道工序完成时再由制程检验员负责填写,最后由制程检验员填写合格证入库。
1.4 标识卡的适用范围:指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在公司任何区域有以下情况时使用;(如下图)
1.4.1 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
1.4.2 需要报废的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
1.4.3 需要等待处理的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
1.4.4 其他暂时受控状态不明确的产品零部件(含外协外购件)、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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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审核:批准:。
工厂产品标示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产品标示卡的管理,确保产品标示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产品的标示卡制作、使用、保管及更新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标识清晰、准确、规范;2. 管理严格、责任明确;3. 操作简便、效率提高;4. 持续改进、完善制度。
第二章标示卡内容第四条产品标示卡应包含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包括产品全称、型号、规格等;2. 生产日期:标注生产年份、月份、日期;3. 生产批号:用于区分同一产品不同生产批次的编号;4. 质量等级:标注产品质量等级,如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等;5. 生产厂家:标注生产厂家名称;6. 质量标准: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7. 安全警示:标注产品使用、储存、运输等方面的安全警示信息;8. 其他必要信息:如产品规格、材质、用途等。
第五条标示卡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字体清晰、大小适中;2. 图标、符号规范;3. 色彩搭配合理;4. 信息完整、准确。
第三章标示卡制作第六条标示卡制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标示卡质量。
第七条标示卡制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印刷纸张:耐候性强、耐磨、不易褪色;2. 印刷油墨:环保、耐水、耐光;3. 材料环保、无毒、无害。
第八条标示卡制作流程:1. 设计:根据产品特点,设计标示卡样式,包括版面布局、字体、色彩、图标等;2. 打样:制作标示卡样稿,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最终版式;3. 印刷:按照审核通过的版式进行印刷;4. 装订:将印刷好的标示卡进行装订,确保装订牢固、美观。
第四章标示卡使用第九条产品标示卡应按照以下要求使用:1. 标示卡应放置在产品明显位置,便于查看;2. 标示卡不得擅自涂改、撕毁、折叠;3. 标示卡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4. 严禁使用过期、不合格的标示卡。
第五章标示卡保管第十条标示卡保管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标示卡完好无损。
第十一条标示卡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标示卡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的场所;2. 标示卡应分类存放,便于查找;3. 标示卡出入库应做好记录;4. 定期检查标示卡保管情况,确保标示卡完好。
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产品、零件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一、目的:规定生产交接及产品标识卡执行过程的职能与内容,为产品数量追溯、批次管理提供依据与基础。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的全过程,包含产品中转、临时仓储的内部标识。
三、职责:1、各班组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及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2、各相关班组作业人员负责落实执行本规定。
3、品管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状态予以标识。
四、作业程序:1、“产品型号标识卡”主要采用四色:绿色/合格品;黄色/待处理品;蓝色/特殊品;红色/不合格品;白色/过程状态标识;区别功能作用,即五款不同颜色的标识卡除“下一工序”的选项存在差异外,其余栏目的功能相同;每一种颜色标识卡都有其特定的工艺特性,不可混用、乱用。
2、绿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主要应用于产品后工序处理的零件流通标识。
3、白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选项有“外协、入库”两大工艺项目,主要应用于成品及外协加工物料流通的标识。
4、“订单编号/批次号”为客户的基本信息,是生产批次管理的重要基础。
原则上,不同批次的相同产品同时加工,亦都要按批次分开标识,不可混淆,不允许混合标识。
5、“产品名称”为图纸中产品名称/工艺名称,若当标识的产品为成品时,即为产品的名称。
此栏目的填写以所标识的产品的图纸名称为基准。
6、“产品图号”栏目为部件的图纸编号。
7、“下一工序”是指工艺流程要求本工序后进行的加工工序,8、最后的表格为检验状态栏,所有的产品都必须遵循“检验合格后再转序”的原则,每一种标识卡,必须由质检员签名确认所标识产品的质量状态,若产品不合格,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项目或内容。
9、每个操作人员务必确认前一工序的产品标识是否已经过质检员检验,包装数量是否准确,型号及工艺的填写是否与图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生产作业。
10、产品加工过程当中,操作人员务必按一定的数量规格摆放产品,并遵循“重下轻上,大下小上,轻压不变形”的原则,须保证产品放置安全可靠,以便后期数量的清点及保护。
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CQC产品认证标志是指符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规则》要求并通过审核的产品所使用的标志,是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证明和推广标识。
保管和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本管理规定,加强对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二、保管规定1.企业应当设立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专门负责人,负责标志的保管、使用及归档工作。
2.CQC产品认证标志应当统一放置在特定的存储柜或保管箱内,保持干燥、整齐、无尘、无损坏。
3.进出存储柜或保管箱时,应使用指定的登记表进行记录,登记包括标志的起止日期、使用目的等信息。
4.如有必要,对CQC产品认证标志进行清洗时,应使用指定清洁剂和工具,并做好记录。
5.禁止私自借用、调换、销毁或丢失CQC产品认证标志。
1.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企业必须是通过CQC认证的,并且CQC认证有效期内。
2.企业应当根据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正确选择和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禁止滥用、虚假标注或冒用认证。
3.在产品上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时,应保证标志与产品紧密结合,不引起误解、模糊或混淆。
标志应清晰、完整地呈现在产品上,并确保耐久性。
4.企业应当在标志使用前,对产品进行合格性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记录。
5.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应配备有效的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等必要材料,并在合适位置清晰地标注CQC产品认证编号。
6.在宣传材料、广告及媒体报道中,企业在标注CQC产品认证标志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得夸大、虚假标注,不得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误解。
四、监督检查1.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包括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2.发现违规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撤销认证等处罚。
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标识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做好产品标识工作,保证零部件从待检到上线的生产过程正常运行,防止产品错发、错装等质量问题的产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1.产品进入待检区标识1.1仓库保管员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做好“待检”标识,或划分“待检”区域,在区域内存放则不作标识。
1.2采购员按程序文件要求填写或者打印出“收料通知单”。
2.质量部接单检验前标识2.1检验员按照“收料通知单”内容,在ERP系统输入“检验单”,采购检验单应包含:供应商、送检单号、送检时间、产品型号、名称、数量。
3.质量部接单检验后标识3.1原材料检验结束判为合格品,按照隶属类别放入原材料区域(软轴、结构件、箱体、骨架类;包装、壳体类;仪表、电子元件、开关、电器件类);3.1.1原材料检验结束判为不合格品的,则按照不合格品评审单的最终处理意见,使用退料单,在相应的栏目内注明不合格原因3.1.2原材料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由车间填写“报损单”,经质量部检验后确认不合格,放入不合格品区,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
3.2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合格后,检验员从电脑中打印出合格证,合格证包含:物料编码、产品名称、检验员编号、出厂日期等,贴在产品的明显处,然后入库,由仓库管理员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域。
3.2.1成品及半成品检验不合格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由现场生产人员进行更改,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贴上合格证入库。
3.2.2半成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应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由相关生产车间进行更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特殊情况处理标识若因生产急需等特殊情况,检验员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在特采单上盖上“紧急放行”印;检验合格后开出合格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
5.待检区仓库保管员应做到5.1产品分区域存放,做好待检标识。
5.2一批产品的多箱包装物应尽最大努力放置在同一区域。
6.仓库应做好6.1所有产品均需有相对应的“物料标识卡’,卡上应包含:物料编码、名称、数量。
产品标识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标识卡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标识卡的管理。
第三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规范的原则;(二)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三)便民、高效、服务原则。
第二章标识卡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产品标识卡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厂名、厂址;(三)生产日期、批号;(四)产品规格、型号;(五)产品质量等级;(六)执行标准;(七)使用说明;(八)注意事项;(九)售后服务电话。
第五条产品标识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识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二)标识卡字体、字号清晰,易于辨认;(三)标识卡材料耐久、环保,不易脱落、损坏;(四)标识卡尺寸符合国家标准,便于张贴;(五)标识卡设计美观、大方,与产品相协调。
第三章标识卡的印制与粘贴第六条产品标识卡的印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
第七条印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印制;(二)确保标识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采用环保、耐用的材料;(四)保证标识卡质量,不得有错别字、模糊不清等问题。
第八条产品标识卡的粘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粘贴位置醒目,便于消费者查看;(二)粘贴牢固,不得脱落、损坏;(三)不得覆盖、遮挡标识卡内容;(四)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标识卡内容。
第九条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当对标识卡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标识卡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标识卡的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标识卡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标识卡印制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标识卡的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理。
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标识管理办法一、目的:确保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确保产品的用途得到保证。
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追溯。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底座和绞车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
三、职责:1、质检部和生产部负责办法的归口管理,并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现场标识。
2、供销部负责销售底座和绞车的可追溯记录。
四、工作程序:1、标识的分类标识的类别主要有标牌、铭牌、区域、书面文件或记录以及颜色。
2、标识的对象标识的对象包括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件/外包产品(无法存放到库房内),库房内各类材料以及半成品和成品。
3、检验状态分类按检验状态分类有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报废五项。
4、标识及具体的编号方法①对各类原材料的标识供销部负责通知生产部做好材料入库准备,并将其放在指定的待检区域内,质量部配合对材料进行验收,生产部负责标识—主要原材料(底座和绞车的A类材料)以区域划分合格或不合格,并在主要原材料上用红色油漆进行标识。
②对外协外包产品的标识外协、外包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应在其表面醒目位置用红色油漆进行标注,并与合格的外包产品隔离开,防止混用;其他库存物资用标牌进行表示和可追溯。
标牌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批号等;无法存放到库房的原材料和外协/外包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存放,《原材料检验单》和《入库单》上应记录供方名称、产品、材质、规格、数量、批号、日期等内容作为标识的可追溯。
③对半成品的标识生产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检区以及成品区和半成品区,并在各工序相应的位置粘贴不合格标识和待检表示,合格的半成品可不作标识,各类记录需进行标识时,应在相应的《焊接操作记录》、《工序流转卡》上填写材质、生产编号、加工日期、操作者等作为标识和可追溯;报废的产品用红色油漆在其醒目位置打“×”标识并放置到不合格区,避免混用;生产现场各设备、工装夹具、检验状态区域应按《定置管理图》的规定进行设置并标识。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保障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产品标识的品质和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生产的产品,对于公司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产品标识是指代表公司产品身份和品牌形象的符号、标志或标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商标、包装标识、质量合格证书等。
四、产品标识的设计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循产品本身的特点和公司品牌形象,确保与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相一致。
2. 产品标识的设计要求便于识别、易于理解、美观大方,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从而起到宣传品牌的作用。
3. 产品标识的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评审和审批,确保符合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定位要求。
五、产品标识的使用1. 公司生产的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随意更改。
2. 产品标识应当与产品一一对应,不得混用或误用,以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困扰。
3. 产品标识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产品标识的设计和使用规范。
4. 产品标识的使用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都应准确无误地体现。
六、产品标识的变更1. 产品标识的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产品标识的设计变更、内容变更等都需经过审批程序。
2. 产品标识的变更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不得擅自更改,以免对产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 产品标识的变更后,需要对产品进行重新包装、标识更正等工作,确保变更后的产品标识准确无误。
七、产品标识的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产品标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产品标识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产品标识管理的重视和认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做到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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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产品、零件标识卡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定生产交接及产品标识卡执行过程的职能与内容,为产品数量追溯、批次管理提供依据与基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的全过程,包含产品中转、临时仓储的内部标识。
三、职责:
1、各班组负责组织、宣传、指导及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2、各相关班组作业人员负责落实执行本规定。
3、品管员负责对产品质量状态予以标识。
四、作业程序:
1、“产品型号标识卡”主要采用四色:绿色/合格品;黄色/待处理品;蓝色/特殊品;红色/不合格品;白色/过程状态标识;区别功能作用,即五款不同颜色的标识卡除“下一工序”的选项存在差异外,其余栏目的功能相同;每一种颜色标识卡都有其特定的工艺特性,不可混用、乱用。
2、绿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主要应用于产品后工序处理的零件流通标识。
3、白色标识卡的“下一工序”选项有“外协、入库”两大工艺项目,主要应用于成品及外协加工物料流通的标识。
4、“订单编号/批次号”为客户的基本信息,是生产批次管理的重要基础。
原则上,不同批次的相同产品同时加工,亦都要按批次分开标识,不可混淆,不允许混合标识。
5、“产品名称”为图纸中产品名称/工艺名称,若当标识的产品为成品时,即为产品的名称。
此栏目的填写以所标识的产品的图纸名称为基准。
6、“产品图号”栏目为部件的图纸编号。
7、“下一工序”是指工艺流程要求本工序后进行的加工工序,
8、最后的表格为检验状态栏,所有的产品都必须遵循“检验合格后再转序”的
原则,每一种标识卡,必须由质检员签名确认所标识产品的质量状态,若产品不合格,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项目或内容。
9、每个操作人员务必确认前一工序的产品标识是否已经过质检员检验,包装数量是否准确,型号及工艺的填写是否与图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生产作业。
10、产品加工过程当中,操作人员务必按一定的数量规格摆放产品,并遵循“重下轻上,大下小上,轻压不变形”的原则,须保证产品放置安全可靠,以便后期数量的清点及保护。
11、当产品完成本工序的加工作业时,操作者/检验员应即时解除前工序的标识卡,并按照本工序的摆放数量及产品名称、图号重新标识。
12、产品标识务必遵循“清晰明了、数量准确、批次分明”的原则,严禁“一卡多标、一件多卡”的标识行为,每一盛具的同款产品都必须要有单独明确的标识,严禁对放置不同盛具的相同产品使用同一个标识卡或一盛具的单款产品有多种标识卡。
13、产品标识应标注在显眼的位置,用胶带将标识卡贴在产品盛具上,确认产品合格后,再实施转序。
五、责任落实
1、若因产品未实施标识,造成产品混淆或工艺不明确,发生批量质量事故的,处前工序50-200元/次的罚款;后工序负连带责任,处予50-200元/次的罚款。
2、产品标识含糊不清、填写内容不准确或未经质检员确认状态就转序,造成产品发生质量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隐瞒本工序的产品报废情况,在标识卡虚填数量的,处予责任人50-300元/次的罚款,无法追究责任人的,处予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50-200元/次的罚款。
4、多次未实施产品标识,屡教不改的,处予责任人100-300元/次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影响整个生产流程的,处予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各100-200元/次的罚款。
重庆樽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