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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与绩效评价挂勾-最新资料

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与绩效评价挂勾-最新资料

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与绩效评价挂勾1、专业管理的理念对农电工薪酬分配实施岗位薪点工资制改革是加强农电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落实全面、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加强农电员工队伍的管理,提高农电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经济杠杆作用,是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供电公司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管理模式实施,其突出特点是改变了岗位混乱、工作内容和薪酬分配大锅饭的现象。

此次全员绩效管理和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改革结合的成功,不但有利于农电工队伍的稳定,还有利于农电工人力资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形成招聘、流动和退出的合理机制,对农电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2.1定岗定编农电工岗位归级标准分四类:作业、主责、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

高级业务主管按每班组1职设置,业务主管岗位按每班组2-3职设置,主责岗位按班组总人数的15-20%设置。

每个工作岗位对应各自的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规范了农电员岗位管理,明确了工作界限。

农电工岗位归级标准2.2农电工等级评价根据农电工个人素质、能力和业绩贡献,将在农电工队伍中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的农电工,其他人员分为普通、见习农电工和待岗农电工。

不同级别的农电工,享受不同的薪点基本工资待遇。

1)见习农电工工作满一年后,能够独立工作的,可按照所在岗位下浮2岗级执行1薪档薪点工资待遇过渡,随公司农电工等级评定周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初级农电工评定。

见习期满,不能独立工作的,继续执行见习农电工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待岗农电工期限3个月,待岗期间每月发放400元生活费。

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继续上岗执行所在岗位一薪档薪点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不合格执行见习农电工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农电工等级评定有效期限为两年,不实行任期制,不搞逐级晋升,评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由各单位按照评选定级条件,根据综合成绩(周期内考试、考核以及绩效业绩等)组织评定,实行动态管理、级变薪变。

电力工程公司工资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工资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工资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程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直都是各大企业和机构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一套合理、公平、公正的工资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电力工程公司工资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二、工资制度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工资制度应该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之上,让每一位员工都有发挥自己才能和努力工作的机会,从而实现个人与企业双赢。

2. 激励机制:通过设定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3. 差异化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和贡献,采用差异化管理方式,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

4. 透明公开:工资制度应该做到透明公开,让员工清楚知道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标准,建立起信任和沟通的桥梁。

三、工资构成与计算方法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工资的基础部分,是员工的日常生活来源。

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固定金额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来计算的,通过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绩效水平,再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岗位津贴:不同岗位的员工担负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因此需要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来补偿其工作压力和责任。

4. 加班工资:加班是员工在工作日之外的工作时间,对于加班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

5. 奖金福利:奖金福利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供的一种额外报酬或福利,例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四、工资发放与管理1. 工资发放时间:公司应当规定明确的工资发放时间,保证员工按时领取工资,避免拖欠或延迟发放。

2. 工资核算:工资核算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工资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对员工做好工资档案管理和工资计算核对,确保员工的权益。

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实用说明

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实用说明

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实用说明前言:为了进一步做好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套改和应用工作,便于广大农电工明确岗位薪点工资制和全员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明晰农电工个人收入,按照“依法用工、合理定酬、规范管理、稳定队伍”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针对员工经常提出的问题,特编制本说明。

我局在2010年12月试行了农电工薪点工资制套改,2011年1月严格对照《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人力资源管理标准》、《陕西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薪酬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奖惩管理办法》、《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管理应用手册》等管理制度,正式实施了农电工薪点工资制。

按照省公司工资地区分类标准和供电所分类标准,我局属于三类地区,在2010年我局领导和农电科领导尽最大努力,多方争取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取消了我局三类供电所和四类供电所,将供电所分类保持在一类和二类,很大程度上平衡了农电工的薪酬标准。

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后,农电工的薪酬由岗位薪点工资、“四项”单项奖(季度降损节能奖、季度电费回收奖、年度优质服务奖、年度安全长周期奖)和加班工资三部分组成。

自2010年以来,农电科先后通过下发文件、与员工当面宣贯、农电生产例会宣贯、专人负责随机抽查、年终检查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稽查班对各所薪点工资和绩效考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但事实证明效果并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2012年3月——4月份期间,由于银行系统升级,导致部分员工工资账号出现差错,工资不能及时转账到位,后经局农电科、财务科及时协调努力,与银行重新核对员工账户信息,目前问题已经得以解决。

2、农电科作为农电工作管理科室,只能掌握农电工绩效考核情况,能够确保以各中心所上报的农电工当月绩效考核得分表数值掌握农电工应发工资,具体委托银行转账到农电工个人账户的实发工资金额,农电科不能掌握;尽管农电科已经设立专人负责向农电工解释说明薪点工资发放情况,但面对众多的农电员工,依然不能有效缓解这一管理窘态。

农电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电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电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公司农电工工资管理,建立科学的农电用工薪酬机制,维护农电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供电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农电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电工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合理定酬、适度增长”的原则,使劳动者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

第二章工资总额第五条农电工工资总额参考国家电网农[2007]1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电工管理的工作意见》。

第三章工资结构和标准第六条农电工工资由岗位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岗位技能工资反映农电工作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技能的大小,分20个级别,各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见下表:农电工岗位技能工资套用标准单位:元第八条年功工资反映农电工在电力企业不间断工作的年限。

第九条绩效工资反映农电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遵章守纪等综合表现。

第四章各类工资标准的套用第十条岗位技能工资(一)所长岗位:1、供电所所长按16岗执行。

2、凡年售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供电所所长按17岗执行。

3、凡年售电量不足500万千瓦时的供电所所长按15岗执行。

4、农电科管理人员按所长岗位标准执行。

(二)管理员岗位:安全员、设备员、营业员按14岗执行。

(三)营业工岗位:按12岗执行。

1、凡售电量每月超过2万千瓦时或责任区抄表户数超过500户的责任区电工岗位工资可在原岗位上浮1级。

2、凡售电量低于0.5万千瓦时或责任区抄表户数少于300户的责任区电工在原岗位可下浮1级。

3、凡担任电工组长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岗位工资。

4、凡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岗位工资。

5、凡在**供电局、技能比武中获得名次,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限期1年)岗位工资,凡在省公司技能比武中获得名次并取得证明的农电工在原岗位上上浮2级(限期2年)岗位工资。

农电工薪酬管理指导意见

农电工薪酬管理指导意见

湖南省农电工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农电工工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农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农电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基本原则1.总额控制,分级管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激励优先,技差有别。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与公司县供电企业(含代管、控股公司)有农村供电服务业务承揽关系的农电服务公司。

第二章工资总额管理第四条农电工工资总额从农维费业务承揽费预算中列支。

公司依据各市州农电工定员人数,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际人员编制、公司认可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下达业务承揽费预算。

第五条各市州局在公司核定的业务承揽费预算内,根据定员人数和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各农电服务公司的工资总额,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州局制定。

第六条各农电服务公司应加强对农电工的考核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农电工的月度绩效工资要与安全生产、营销服务、降低线损、电费回收、工作完成数量与质量等工作绩效指标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第七条农电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八条薪酬构成农电工的薪酬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包括岗位薪点工资和辅助工资。

第九条岗位薪点工资岗位薪点工资是依据岗位劳动要素评价确定岗位岗级、用薪点数设臵工资标准、根据经济效益确定薪点值、按工作绩效确定收入的工资单元。

岗位薪点工资实行“一岗多薪”,按岗位序列划分为6个岗级,每个岗级设12个薪级(见附件2)。

岗级差分300、500、1000三个等级,薪级差为200-300不等。

岗位薪点工资额=岗位薪点数×薪点值薪点值由各市州局依据绩效考核情况、企业经济效益、工资总额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辅助工资辅助工资是以各种津贴以及单项奖励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性收入。

1.技能津贴技能津贴是为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工发放的津贴。

取得与岗位相对应专业技师资格的员工,津贴标准为200元/月,高级技师津贴标准为300元/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津贴标准为300元/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津贴标准为400元/月。

农电工工资制度

农电工工资制度

农电工工资制度农电工工资制度是指在农业领域从事电气相关工作的工人所享受的工资待遇。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电气化水平的提高,农电工作岗位日益重要,其工资制度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农电工的工作内容、薪酬构成、工资水平和待遇提升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农电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理以及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电气技术和专业知识,负责农场、农村电网的建设与维护,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农电工作的性质较为特殊,需要具备良好的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态度,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农电工的薪酬构成通常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加班费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是农电工固定的月收入,绩效工资通常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表现优秀者可以得到一定的奖金。

岗位补贴主要是针对农电工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所提供的补贴,加班费则是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后所获得的额外报酬。

其他福利待遇还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农电工的工资水平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从业经验、技能水平、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用工单位的规模和实力等。

一般来说,经验丰富、技能熟练的农电工收入相对较高。

工资水平在不同地区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农电工工资要高于欠发达地区。

农电工在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工作可能会获得较多的福利待遇和稳定的工作环境。

提升农电工的待遇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是加强培训,提升农电工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使其适应电气领域的发展需求。

其次是完善薪酬体系,提高基本工资水平,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农电工不断提升业绩。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农电工的劳动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农电工作作为现代农业和电气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农业电气化和培养电气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工资水平和改善工作环境,可以有效提高农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和电气领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平陆县供电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

平陆县供电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

平陆供电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1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电体制改革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提高农电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农电工是电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企业对农电工要实行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农电工队伍。

第二章农电工的聘用第三条农电工的聘用由应聘者报名、供电所推荐、县级供电企业统一考核、审查、审批,并年度汇总报市供电公司农电部备案.第四条农电工的招聘要面向全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农电工统一招聘,统一安排。

招聘时,县供电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供电所在驻地公布招聘启事,做好宣传工作。

第五条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十八至二十八周岁,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或传染性疾病.第六条应聘人员需填写申请登记表(文本见附件1),由县供电企业农电工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室对应聘农电工进行笔试、面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供电企业负责向社会公示,15日之内如无人举报或提出异议,县供电企业统一录用。

第七条应聘人员录用后,经供电企业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定为见习农电工,签订聘用合同,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

第八条农电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金(原则上每人1000—2000元),作为农电工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造成损失后的部分赔偿。

正常履行合同、合同终止时全部退还。

第九条农电工招聘、年审考核工作由县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农电工岗位职责第十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第十一条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供电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四条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第十五条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农电工待遇

农电工待遇

农电工待遇农电工是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电工。

聘用单位绝大多数是与供电企业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农电服务公司。

一、工资待遇目前我国农电工工资待遇都很低,根据地区差异我国农电工工资待遇在400——2500元之间,农电工工资标准为当地物价管理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农电业务量进行测算核定。

除工资外,部分农电服务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持股的农电工进行分红。

二、职责范围农电工在县供电公司所属的供电所下开展和进行工作,行政和业务属供电所领导,其工作范围:1、负责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电力法规及安全用电常识。

2、对所辖用电村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进行管理和检查,并掌握触电救急方法。

3、定期对所辖的高、低压线路和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10KV及以上过境线路的巡视保护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线路及时向供电所报告。

4、负责对所辖区用电村安装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并定期测试,对损坏或者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要通知用户及时更换,并加以落实。

5、配合供电所或工作人员及时停运空载配电变压器以减少变压器的空载损失。

加强对低压线路和用户电能表的管理,努力降低低压线损,并控制在供电所规定的线损以下。

6、积极配合供电所按规定进行正常的营业普查工作,认真检查违章用电和窃电,对违章、窃电现象应坚决制止,及时向供电所汇报,按照《电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条例、标准制度,健全设备、技术管理台账,村低压线路设备达到《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要求的标准。

8、认真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供电所的要求严格执行电费电价等一系列制度,执行同步抄表和异地交叉抄表制度,对计量装置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供电所报告。

按时足额上交电费,确保电费回收率100%。

9、积极参加供电所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熟悉电气设备运行情况,掌握低压线路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强化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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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工资管理办法1
农电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公司农电工工资管理,建立科学的农电用工薪酬机制,维护农电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供电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农电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电工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合理定酬、适度增长”的原则,使劳动者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五条农电工工资总额参考国家电网农[2007]103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电工管理的工作意见》。

第三章工资结构和标准
第六条农电工工资由岗位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岗位技能工资反映农电工作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技能的大小,分20个级别,各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见下表:
农电工岗位技能工资套用标准
单位:元
第八条年功工资反映农电工在电力企业不间断工作的
年限。

第九条绩效工资反映农电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遵章守纪等综合表现。

第四章各类工资标准的套用
第十条岗位技能工资
(一)所长岗位:
1、供电所所长按16岗执行。

2、凡年售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供电所所长按17岗执行。

3、凡年售电量不足500万千瓦时的供电所所长按15岗执行。

4、农电科管理人员按所长岗位标准执行。

(二)管理员岗位:安全员、设备员、营业员按14岗执行。

(三)营业工岗位:按12岗执行。

1、凡售电量每月超过2万千瓦时或责任区抄表户数超过500户的责任区电工岗位工资可在原岗位上浮1级。

2、凡售电量低于0.5万千瓦时或责任区抄表户数少于300户的责任区电工在原岗位可下浮1级。

3、凡担任电工组长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岗位工资。

4、凡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岗位工资。

5、凡在**供电局、技能比武中获得名次,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农电工可在原岗位上上浮1级(限期1年)岗位工资,凡在省公司技能比武中获得名次并取得证明的农电工在原岗位上上浮2级(限期2年)岗位工资。

6、以上各条可合并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2级。

7、微机员按营业工岗位执行。

第十一条年功工资:由1999年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后,****供电公司聘用之日算起(按5元/年计算)。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供电所所长不超过200元/月,三大员(安全员、设备员、营业员)不超过150元/月,农电科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月,微机员不超过100元/月,以上三类人员由农电科按月考核,专职电工由各所每月按《****供电公司农电经济考核办法》考核后,报农电财务,并统一发放。

第五章工资支付
第十三条农电工工资应当以法定的人民币形式支付。

(一)****供电公司应将工资支付给农电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二)****供电公司向农电工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包括农电工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内容在内的清单。

(三)****供电公司必须建立工资台帐,书面记录支付给农电工的工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备查。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必须规定每月支付工资的日期,并向全体农电工公布,且应按期支付。

遇有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第十五条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供电公司应一次付清农电工工资。

第十六条农电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在征得****供电公司同意后,****供电公司应视同其进行了正常工作而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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