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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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方案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福清市辖区内,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申报农民田间学校,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福清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和固定场所照片等申报材料。

三、农民田间学校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

2、拥有40平方以上的固定场所。

3、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4、建立完善农民田间学校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观摩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5、同等条件下,有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者优先。

四、农民田间学校的建设

农民田间学校是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以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为特点的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是推动科技进村入户、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平台。田间学校围绕村主导或特色产业,开展全生育期技术指导与培训,共享技术与经验。每所田间学校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一个技

术小组、一名辅导员、一批示范主体、一片试验田、一个宣传栏),当年组织培训、交流观摩6次以上。

五、农民田间学校享有的权利:

对认定的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配备电脑及系统软件、投影仪、音像、桌椅等培训器材等给予适当补贴。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流转协议;

3、40平方以上的固定场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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