脐血脐带胎盘政策法规分析
脐带血、脐带、胎盘采集流程

脐带血、脐带、胎盘采集流程(实用版)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分娩前与产妇签署《山东省脐带血供者知情同意书》,并填写《山东省脐血供者健康调查表》;2.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抗凝剂),轻柔摇动混匀,并在采血管上表明产妇姓名、抽血时间,分娩过程中本采血管4-25℃保存即可(也可暂时存放于脐带血箱内);3.检查三联采血袋:采血袋有无渗漏,抗凝剂有无浑浊或异物,并尤其注意采血袋有效期,有任何异常都必须重新更换采血袋;采集操作规程1.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消毒脐带:用碘伏纱布自脐带断端向胎盘断端快速擦拭,消毒2遍,消毒范围为自脐带断端10-15,清除血液羊水胎粪等;消毒完成后用此纱布扶持住脐带断端,并暴露好脐静脉的充盈处准备穿刺;3.脐静脉穿刺采血:无菌取下采血袋针帽,在距脐带断端3-5处针头斜面朝下或侧面小角度穿刺脐静脉采血;如脐带相对平直,见血后针头可沿血管壁顺行1-2,再用止血钳或手固定穿刺针头;4.晃动血袋:将采血袋移至低于胎盘的位置,边采集边晃动采血袋,使脐带血与抗凝剂充分混合;5.采集结束:待采集的脐血管塌陷、发白后或脐带血停止流动时即可结束采集;采集结束后用止血钳夹闭穿刺点上端脐带,取下采血针头并抬高,使脐血大部分流入采血袋,关闭采血管,套上针帽;6.完备脐血登记:请采集人员完整填写《脐带血采集信息表》,并在采血袋上标记产妇姓名、年龄、住院号,采集单位和采集人、新生儿性别,采集日期和采集时间;7.暂存与交接:将采集的产妇外周血、胎儿脐带血及《脐带血采集信息表》一并放入指定包装袋中,最后将包装袋放入脐带血箱内(4-25℃),通知脐血库相关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母亲外周血应在分娩前1天或分娩后1周内采集;如果母亲在48h内接受过2000以上输血或胶体液输注,以及在1h内接受过2000以上晶体液输注,则应暂缓采集静脉血至输血后48h;2.不得因为采集脐带血或增加脐带血采血量而改变分娩方式;3.在产妇或新生儿发生异常状况时,以挽救病人为主,并放弃采集脐带血;4.如羊水污染Ⅰ°者,应先用0.9%生理盐水冲洗脐带,再用碘伏纱布消毒;5.穿刺针在空气中暴露时间不宜过长;6.脐带血应在断脐后连接胎盘端采集,不得在新生儿端采集;7.断脐后1-2内采集,把握最佳采血时间,尽量多采以保证血量;8.穿刺部位遵循先远端后近端的原则,如首次穿刺失败,可用止血钳夹闭破裂血管,重新在其上端脐静脉相对平直处穿刺;9.采集时间超过5,应先关闭采血管,再拔出穿刺针头;10.脐带血暂存温度为4-25℃,绝对禁止冰冻;11.早产儿:按常规方法采集,并注明胎龄,胎龄<34周者不易采集;12.双胞胎、多胞胎:应在胎儿全部娩出后按脐血采集规程分别采集,各采血袋分别标记各新生儿脐带血的采集时间、新生儿性别、体重等;13.胎盘破裂、羊水污染Ⅱ°者,不宜采集;14.脐带血采集人员要注意自身防护;脐带采集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分娩前与产妇签署《脐带采集知情同意书》,并填写《脐带供者健康调查表》;2.检查脐带采集套装内物品是否齐全:1个脐带储运瓶(内含无菌脐带组织营养液50)、1个采血试管、1个甲壳素脐带包(内含无菌丝线2根),注意脐带储运瓶是否在有效期内,观察瓶内液体是否为红色澄清液体,如有液体浑浊、变黄及瓶口松动,应马上更换;3.分娩前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采集方法同脐血母亲外周血;采集操作规程1.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断脐后如需采集脐带血,需按照相关规定先采集脐带血,如不需采集脐血,可先从断口处将脐血放尽或用无菌纱布挤压擦拭除尽脐血;3.在脐带靠近胎盘端2-3处,用止血钳夹住脐带,然后在靠近止血钳处用丝线结扎(结扎丝线在脐带储运盒里的甲壳素脐带包内),在结扎处和止血钳之间,用手术剪将脐带剪断;4.脐带的另一端也用细丝线结扎,两个结扎点之间的脐带长度须>20;5.采集后脐带样本清洁处理:脐带采集完成后,用无菌纱布擦除脐带表面(浆膜层)的胎脂、羊水等污物;用无菌钳持脐带,先用75%酒精充分冲洗,然后用500生理盐水冲洗干净;若脐带样本组织污染严重,可在酒精冲洗前先用碘伏消毒处理;6.将脐带垂直放入脐带储运瓶中,尽量减少与瓶口及外部的接触;7.完备登记:在脐带储运瓶上标记产妇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采集医院、采集人等关键信息;8.暂存与交接:将采集的产妇外周血、脐带储运瓶及协议书、知情同意书、《供者健康调查表》等资料一起放入运输箱内,脐带储运瓶也可放4-10℃暂存,通知山东省细胞组织库相关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脐带样本长度大于20且组织两头由丝线扎紧;2.脐带内尽量无血液组织,两丝线结扎点间无脐带血采集针眼;3.尽量避免脐带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过长;胎盘采集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分娩前产妇签署《胎盘采集知情同意书》,并填写《胎盘供者健康调查表》;2.检查胎盘采集套装内物品是否齐全,尤其注意无菌胎盘储运液是否无色透明,如有浑浊、及瓶口松动,应马上更换;3.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轻柔摇动混匀,并在采血管上表明产妇姓名、抽血时间,分娩过程中本采血管4-25℃保存即可采集操作规程1.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单存胎盘者,胎儿娩出断脐后,消毒胎盘端脐带两遍,穿刺脐静脉采集脐带血5(标注“脐血”字样,4-25℃保存);胎盘、脐带血同存者:按脐带血采集操作规程先采集脐带血;3.结扎脐带:胎盘娩出后,于10分钟内在靠近胎盘处结扎并剪断脐带,脐带的长度不少于10;4.清洗胎盘:用0.9%生理盐水冲洗胎盘两面;5.胎盘包装:将胎盘迅速放入无菌采集袋内,倒入胎盘储运液,挤出无菌采集袋内的空气,抓住采集带两侧的金属条末端,拉紧且向下旋转3-4次,将两端的金属条末端折叠并交叉打结;6.封装、暂存:将采集袋放入样本袋内并封口,胎盘储运盒暂时储存于4-10℃的冰箱内;7.交接:资料填写:脐带相关的文件资料一定要填写清楚、完整,并将其与胎盘储运盒交由山东省细胞组织库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核对供者信息调查表、胎盘采集袋、母血试管、脐血试管(脐血采集袋)信息是否一致;2.胎盘储运盒暂时储存温度4-10℃;。
胎盘处理制度文档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在孕妇分娩后在本院的《河南省医疗保健结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
2、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3、产科设立《胎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4、根据《河南省医疗保健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明确不能食用。
5、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
1婴儿遗体的处置流程死婴处置流程:婴儿在产房或者产科死亡者分别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护士2人,家属1人(婴儿直系)在病程记录上三人签名。
然后死婴交给家属处理。
家属拒绝处理者,科室值班人员上报院办公室。
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护理人员在死胎死婴登记本上登记,值班护士签名,病人或直系家属签名。
弃婴处理流程:住院病人家属将婴儿遗弃在产房或产科者,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及护士2人在病程记录上签名,签名后由值班人员负责上报医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2。
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第六版)

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第六版)第一部分:引言1.1目的脐带血是一种丰富的来源,可以用于治疗许多疾病。
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旨在为脐带血采集和储存提供统一和标准的指导,以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1.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进行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的机构和个人。
它包括脐带血采集的技术要求、储存条件、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1.3引用文件在编写本标准过程中,本标准引用了一些其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标准组织(IS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2.1术语和定义本部分列出了本标准中所使用的一些重要术语和定义,以便统一理解。
第三部分:脐带血采集3.1脐带血采集技术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采集的技术要求,包括采集设备、采集操作流程、采集时机等。
3.2采集者的资质和要求本部分规定了脐带血采集者的资质要求和操作要求,确保采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3采集后的样品处理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采集后的样品处理要求,包括标本标识、储存条件等。
第四部分:脐带血储存4.1贮存过程本部分规定了脐带血的贮存要求,包括采集后的样品处理、贮存条件、贮存期限等。
4.2贮存管理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贮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确保其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部分:脐带血分布5.1分布要求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的分布要求,包括分布渠道、分布条件、分布程序等。
5.2分布管理本部分规定了脐带血分布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确保分布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六部分:脐带血应用管理6.1应用要求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应用的要求,包括应用适应症、应用程序、应用时机等。
6.2应用管理本部分规定了脐带血应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确保应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七部分:质量控制7.1质量控制体系本部分介绍了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包括质量控制计划、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等。
7.2质量评估本部分规定了对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过程中的质量进行评估的要求。
脐带血、脐带、胎盘采集流程(实用版)

脐带血、脐带、胎盘采集流程(实用版)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 分娩前与产妇签署《山东省脐带血供者知情同意书》,并填写《山东省脐血供者健康调查表》;2•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mL (抗凝剂EDTA,轻柔摇动混匀,并在采血管上表明产妇姓名、抽血时间,分娩过程中本采血管4-25 C保存即可(也可暂时存放于脐带血箱内);3•检查三联采血袋:采血袋有无渗漏,抗凝剂有无浑浊或异物,并尤其注意采血袋有效期,有任何异常都必须重新更换采血袋;采集操作规程1 •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消毒脐带:用碘伏纱布自脐带断端向胎盘断端快速擦拭,消毒2遍,消毒范围为自脐带断端10-15cm,清除血液羊水胎粪等;消毒完成后用此纱布扶持住脐带断端,并暴露好脐静脉的充盈处准备穿刺;3•脐静脉穿刺采血:无菌取下采血袋针帽,在距脐带断端3-5cm处针头斜面朝下或侧面小角度穿刺脐静脉采血;如脐带相对平直,见血后针头可沿血管壁顺行1-2cm,再用止血钳或手固定穿刺针头;4•晃动血袋:将采血袋移至低于胎盘的位置,边采集边晃动采血袋,使脐带血与抗凝剂充分混合;5•采集结束:待采集的脐血管塌陷、发白后或脐带血停止流动时即可结束采集;采集结束后用止血钳夹闭穿刺点上端脐带,取下采血针头并抬高,使脐血大部分流入采血袋,关闭采血管,套上针帽;6. 完备脐血登记:请采集人员完整填写《脐带血采集信息表》,并在采血袋上标记产妇姓名、年龄、住院号,采集单位和采集人、新生儿性别,采集日期和采集时间;7. 暂存与交接:将采集的产妇外周血、胎儿脐带血及《脐带血采集信息表》一并放入指定包装袋中,最后将包装袋放入脐带血箱内(4-25 C),通知脐血库相关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 母亲外周血应在分娩前1天或分娩后1周内采集;如果母亲在48h内接受过2000mL以上输血或胶体液输注,以及在1h 内接受过2000mL 以上晶体液输注,则应暂缓采集静脉血至输血后48h;2. 不得因为采集脐带血或增加脐带血采血量而改变分娩方式;3. 在产妇或新生儿发生异常状况时,以挽救病人为主,并放弃采集脐带血;4. 如羊水污染1°者,应先用0£%生理盐水冲洗脐带,再用碘伏纱布消毒;5. 穿刺针在空气中暴露时间不宜过长;6. 脐带血应在断脐后连接胎盘端采集,不得在新生儿端采集;7. 断脐后1-2min内采集,把握最佳采血时间,尽量多采以保证血量;8. 穿刺部位遵循先远端后近端的原则,如首次穿刺失败,可用止血钳夹闭破裂血管,重新在其上端脐静脉相对平直处穿刺;9. 采集时间超过5min,应先关闭采血管,再拔出穿刺针头;10・脐带血暂存温度为4-25 C,绝对禁止冰冻;11・早产儿:按常规方法采集,并注明胎龄,胎龄V 34周者不易采集;12・双胞胎、多胞胎:应在胎儿全部娩出后按脐血采集规程分别采集,各采血袋分别标记各新生儿脐带血的采集时间、新生儿性别、体重等;13. 胎盘破裂、羊水污染□°者,不宜采集;14. 脐带血采集人员要注意自身防护;脐带采集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 分娩前与产妇签署《脐带采集知情同意书》,并填写《脐带供者健康调查表》 ;2. 检查脐带采集套装内物品是否齐全: 1 个脐带储运瓶(内含无菌脐带组织营养液50mL)、1个采血试管、 1 个甲壳素脐带包(内含无菌丝线 2 根),注意脐带储运瓶是否在有效期内,观察瓶内液体是否为红色澄清液体,如有液体浑浊、变黄及瓶口松动,应马上更换;3•分娩前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mL,采集方法同脐血母亲外周血;采集操作规程1. 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 断脐后如需采集脐带血,需按照相关规定先采集脐带血,如不需采集脐血,可先从断口处将脐血放尽或用无菌纱布挤压擦拭除尽脐血;3. 在脐带靠近胎盘端2-3cm 处,用止血钳夹住脐带,然后在靠近止血钳处用丝线结扎(结扎丝线在脐带储运盒里的甲壳素脐带包内),在结扎处和止血钳之间,用手术剪将脐带剪断;4•脐带的另一端也用细丝线结扎,两个结扎点之间的脐带长度须〉20cm ;5. 采集后脐带样本清洁处理:脐带采集完成后,用无菌纱布擦除脐带表面(浆膜层)的胎脂、羊水等污物;用无菌钳持脐带,先用75%酒精充分冲洗,然后用500ml 生理盐水冲洗干净;若脐带样本组织污染严重,可在酒精冲洗前先用碘伏消毒处理;6. 将脐带垂直放入脐带储运瓶中,尽量减少与瓶口及外部的接触;7. 完备登记:在脐带储运瓶上标记产妇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采集医院、采集人等关键信息;8. 暂存与交接:将采集的产妇外周血、脐带储运瓶及协议书、知情同意书、《供者健康调查表》等资料一起放入运输箱内,脐带储运瓶也可放4-10 C暂存,通知山东省细胞组织库相关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 脐带样本长度大于20cm 且组织两头由丝线扎紧;2. 脐带内尽量无血液组织,两丝线结扎点间无脐带血采集针眼;3. 尽量避免脐带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过长;胎盘采集操作规程采集前准备1. 分娩前产妇签署《胎盘采集知情同意书》,并填写《胎盘供者健康调查表》;2. 检查胎盘采集套装内物品是否齐全,尤其注意无菌胎盘储运液是否无色透明,如有浑浊、及瓶口松动,应马上更换;3•核实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采集产妇外周血4-6mL,轻柔摇动混匀,并在采血管上表明产妇姓名、抽血时间,分娩过程中本采血管4-25 C保存即可采集操作规程1. 胎儿娩出后,常规断脐;2•单存胎盘者,胎儿娩出断脐后,消毒胎盘端脐带两遍,穿刺脐静脉采集脐带血5ml (标注“脐血”字样,4-25 C保存);胎盘、脐带血同存者:按脐带血采集操作规程先采集脐带血;3. 结扎脐带:胎盘娩出后,于10 分钟内在靠近胎盘处结扎并剪断脐带,脐带的长度不少于10cm ;4. 清洗胎盘:用0.9%生理盐水冲洗胎盘两面;5. 胎盘包装:将胎盘迅速放入无菌采集袋内,倒入胎盘储运液,挤出无菌采集袋内的空气,抓住采集带两侧的金属条末端,拉紧且向下旋转3-4 次,将两端的金属条末端折叠并交叉打结;6•封装、暂存:将采集袋放入样本袋内并封口,胎盘储运盒暂时储存于4-10 C的冰箱内;7.交接:资料填写:脐带相关的文件资料一定要填写清楚、完整,并将其与胎盘储运盒交由山东省细胞组织库工作人员即可;注意事项1. 核对供者信息调查表、胎盘采集袋、母血试管、脐血试管(脐血采集袋)信息是否一致;2. 胎盘储运盒暂时储存温度4-10 C;【下载本文档档,可以自由复制内谷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发[2009]189号【失效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9.11.13【实施日期】2009.11.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做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治疗技术管理规范适用于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有合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来源。
(二)三级综合医院、血液病医院或儿童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或儿科专业诊疗科目。
1.三级综合医院血液内科开展成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近3年内独立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和(或)同种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15例以上。
(2)有4张床位以上的百级层流病房,配备病人呼叫系统、心电监护仪、电动吸引器、供氧设施。
(3)开展儿童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的,还应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儿科医师。
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第六版)

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第六版)第一部分:引言脐带血是一种富含干细胞的特殊类型的血液,通常在新生儿出生后通过脐带和胎盘组织中得到。
这些干细胞可以用于治疗一系列疾病,包括白血病和其他血液相关疾病。
随着干细胞医学的发展,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发和应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需要规范和管理。
第二部分:脐带血采集脐带血采集是指在新生儿出生后,通过剪断脐带并收集血液的过程。
脐带血的采集可以在医院、分娩中心或特定的采集点进行。
采集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以确保脐带血的质量和纯度。
此外,采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母婴安全和感染控制。
第三部分:脐带血储存脐带血的储存是指将采集到的脐带血样品保存在合适的条件下,以便将来用于治疗。
脐带血的储存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家庭储存和公共储存。
家庭储存是指将脐带血储存在个人或家庭专用的储存设施中,而公共储存则是指将脐带血储存在专门的公共库中,可以为任何需要的患者提供。
第四部分:脐带血分发脐带血分发是指将储存的脐带血样品提供给需要的患者或研究人员的过程。
分发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脐带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此外,分发过程还需要考虑患者的匹配和治疗需求,一些匹配和治疗需求可能需要更特定的操作和程序。
第五部分:脐带血应用管理脐带血应用管理是指对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发和应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管。
这包括对采集过程的监督、对储存库的管理、对分发过程的控制和对应用的监测。
脐带血应用管理需要遵循国际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脐带血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部分:国际标准与监管要求脐带血采集、储存、分布和应用管理国际标准(第六版)将全面规范脐带血相关的操作和程序,以确保脐带血的质量和安全。
该标准将包括脐带血采集的操作规程、脐带血储存的条件和要求、脐带血分发的程序和规定,以及脐带血应用管理的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将包括对脐带血相关设施和人员的规定,以及对脐带血监管的要求和程序。
第七部分:未来发展方向随着干细胞医学的发展和脐带血的广泛应用,脐带血相关的操作和程序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胎盘、死胎及离体残肢管理制度

胎盘、死胎及离体残肢管理制度一、胎盘处置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置胎盘,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归产妇所有(经血传播性疾病除外),产妇放弃的胎盘,由医院按病理性废物处置。
2.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产妇的知情权。
产妇分娩前由助产人员告知产妇及其家属对胎盘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填写告知书,由产妇或其家属及助产士签字,随病历保存。
3.产妇入院时核查孕期检验单,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胎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4.对自愿放弃和有传染性疾病的胎盘,由助产人员负责用双层黄色专用医疗废物袋收集,冰箱低温或倾倒消毒液等方式保存待收取,并每班做好交接登记。
5.需要送病检的胎盘,由病理科负责暂时保存,取材后,按病理性废物处置。
6.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收取胎盘与科室进行交接和登记。
7.如产妇要求自行处置胎盘者,医务人员应将胎盘装于双层包装袋内,交产妇家属放于自备的容器,并告知相关规定。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9.监督和处罚:医院染管理科不定期对产房、医疗废物暂存处进行监督和检查,查看病历中胎盘处置单登记情况,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处回收登记情况,了解是否有胎盘买卖和流失现象,如发现有违规者,按照《医疗废物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二、死胎处置1.应将引产死胎纳入遗体管理,妥善处置,严禁将引产死胎按医疗废物处置。
2.引产死胎由医护人员与相关指定人员交接,做好登记,双方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指定人员负责引产死胎的处理,送往殡仪馆,并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4.妇科、产科、病理科、后勤中心要做好相关的登记、交接、转运工作。
对其中有传染性风险的,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死胎处理全过程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
5.禁止医务人员从事营利性的引产死胎处置工作。
备注:死胎:胎龄在16周以上或胎重500克以上的死产胎儿。
保存脐带血的机构和办事流程

保存脐带血的机构和办事流程保存脐带血的机构保存脐带血的机构是需要通过国家审核的,未经国家审核批注的机构不能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
目前卫生部通过审核批注的有10家,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山东、四川、西安等地,通过验收的仅三家:天津、北京和上海脐血库。
跨地域采集在目前也是不被允许的。
捐献脐带血的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的妈妈,怀孕期间各项检查指标正常,无孕期并发症,健康表的各项指标合格就可以捐献。
捐献人享受的待遇1. 捐献者可以获得由红十字会颁发的捐赠脐带血荣誉证书;2. 捐献者在今后需要脐带血配型时,可以享受免费初步筛选;3. 捐献者在今后配型过程中与其他未捐赠者同时配到相同的脐血,捐献者享有优先权;4. 捐献者在今后取用配型脐带血的时候可以享受优惠。
捐献脐带血流程1. 在分娩前联系当地脐带血保存机构。
2. 身体检查评估合格后可签订《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捐赠知情同意书》。
并会收到一套脐带血收集组(采集脐带血的相关用具)。
3. 保管好脐带血收集组,于入院待产时交给助产医生。
生产前勿忘提醒医生协助抽取母血、采集脐带血,并请医生将脐带血采集表填写完整。
4. 产妇在入院和分娩后立刻打电话通知脐带血库的相关咨询顾问,随后脐带血库会安排有恒温设备的收血车在18小时之内前往生产医院收血,以确保脐带血干细胞的活性。
5. 经过实验室检测处理程序,60个工作日左右确认脐带血是否符合入库储存标准。
6. 只要您是捐赠者,无论检测结果如何,都会收到红十字会签发的捐赠荣誉证书表彰您的爱心。
自存脐带血流程1. 在分娩前联系当地脐带血保存机构。
2. 身体检查评估(自费)合格后可签订《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储存协议书》。
缴纳相应费用后会收到一套脐带血收集组(采集脐带血的相关用具)。
3. 保管好脐带血收集组,于入院待产时交给助产医生。
生产前勿忘提醒医生协助抽取母血、采集脐带血,并请医生将脐带血采集表填写完整。
4. 产妇在入院和分娩后立刻打电话通知脐带血库的相关咨询顾问,随后脐带血库会安排有恒温设备的收血车在18小时之内前往生产医院收血,以确保脐带血干细胞的活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脐带血储存政策法规分析(2稿)
1.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
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
参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2. 脐带血库不可跨地区采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
参考:《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2005〕500号)第(二)条
2.只能制备与本脐带血库签订采供协定的采集医疗机构的脐带血。
参考: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第16.1条
4. 脐带血库收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机构要求
提供脐带血进行移植的正式书面申请后,方可将脐带血运输至移植医疗机构。
参考: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第27.1条
5. 在发布广告或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相关技术宣传时,必须按照《医疗广告
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医疗广告成品审查出证工作,并主动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脐带血库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相关广告的监管力度。
参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
6.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开展业务必须经执业验收及注册登记,并领取《脐带血造
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执业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
参考:脐带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7.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必须执行我国《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关采供血管理的各项规定。
8.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必须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8号)——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8号发布发布)第二十一条
参考:《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关采供血管理的各项规定。
9.风险分析:
(1)经济风险:主要是指购买该项服务所可能造成的
经济上的损失
(2)误购风险:是指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
后才发现自己做出错误购买决策的风险。
(3)储存风险主:
要是指在脐带血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脐带血变质、丢
失、损坏以及储存中断等情况的风险。
(4)心理社会风险
这一因子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心理风险,主要表现在担心“在购买前,因没有足够时间考虑而将来后悔”、“认为得白血病的概率非常低,付出那么多钱就为了买个心安似乎不值”以及“‘只有孩子生病,这钱才算没有白花’,这种想法让我心里犯忌讳”等;另一方面是社会风险,指当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不被别人认同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担心“朋友说我‘储存脐带血就等于
花冤枉钱’”、“家人说自己这钱花的不值”以及“要是大家都不存,只有我自己储存的话,会显得自己太出风头”。
组织干细胞(脐带、胎盘)储存政策法规分析(2稿)
1. 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符合临床试验研究伦理原则,保护受试者、捐献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符合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即风险最小化;
(三)符合干细胞制剂质量要求的原则;
(四)认真履行有效知情同意的原则;
(五)有益于促进公众健康的原则;
(六)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透明化原则;
(七)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必须在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进行,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遴选和确定。
参考: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3. 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费用,不得市场化运作,不得发布干细胞治疗广告。
参考: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4.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均可提出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申请。
参考: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5. 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前,必须制订详细、完整、明确的研究方案,必须具有明确的适应症。
研究方案必须遵循风险最小化的原则,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
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6. 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中,必须指明干细胞的类型和获取方式。
其来源必须符合伦理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临床使用的要求。
参考:《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第二条
7. 在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的过程中必须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第
三章内容
8. 未得到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的,责令其停止研究活动并全国通报,违规收取费用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风险分析:
(1)经济风险:主要是指购买该项服务所可能造成的
经济上的损失
(2)误购风险:是指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
后才发现自己做出错误购买决策的风险。
(3)储存风险主:
要是指在脐带、胎盘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脐带、胎盘变质、丢
失、损坏以及储存中断等情况的风险。
(4)心理社会风险
这一因子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心理风险,主要表现在担心“在购买前,因没有足够时间考虑而将来后悔”、“认为得白血病的概率非常低,付出那么多钱就为了买个心安似乎不值”以及“‘只有孩子生病,这钱才算没有白花’,这种想法让我心里犯忌讳”等;另一方面是社会风险,指当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不被别人认同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担心“朋友说我‘储存脐带血就等于
花冤枉钱’”、“家人说自己这钱花的不值”以及“要是大家都不存,只有我自己储存的话,会显得自己太出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