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案例
09保险案例

1、1998年3月17日,曾某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付了首期保费。
同年4月2日,曾某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险单亦尚未签发,双方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险关系的有效建立以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及交纳保费为前提。
在投保程序上应该是要约——承诺——核保——缴费——出具保单。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通常是在合同成立以后,投保人缴纳保费立即生效,当然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告生效。
《保险法》第57条规定:“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已向曾某收取保费,视为已表示同意承保,即承诺成立。
同时因为首期保费已缴,保险合同生效,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
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有违规操作的行为。
本案例中保险公司采取先收保费,再核保,然后签发保单的方式开展保险业务,不符合正常的承保手续这种不规范的展业方式,其后果理应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此案中,被保险人曾某是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体检与否及身体状况如何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不产生严重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保险公司应按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启示】由于保险公司错误的展业程序造成的后果,应该由保险公司自己来承担。
2、1996年7月11日,王某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李某为受益人。
后来,王某与李某离婚。
不久,王某又与张某结婚。
婚后,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一份写有“自本日起受益人由王某的前妻李某变更为张某”的公证书。
但是王某并未将公证书变更受益人一事通知保险公司。
1998年9月12日,王某遭遇车祸身亡。
张某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要求。
百年人寿银保开门红政策核保规则投保流程理赔流程案例11页

理赔流程及理赔所需材料
理赔注意点: 医疗险及重疾险: 当被保险为未成年人出险时:需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被保险人证件、监护人与被保 险人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 当被保险为成年人出险时: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 身故: 当受益人指定时:由指定受益人带着索赔材料(指定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被保险人死亡医 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 当受益人为法定或者指定收益人先与被保险人死亡时: 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来柜面办理理赔(带着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等关系证明)
理赔流程及理赔所需材料
案例: 2019年11月1号张女士因为下楼不慎摔 伤住院治疗,随即拨打95542报案电话 进行报案。 在工作日24小时之内我司工作人员联 系客户,询问客户住院情况,并告知 客户注意留存医院材料,避免材料遗 失无法理赔。 客户治疗结束后将理赔申请书,急诊 病历、发票、住院费用明细、身份证 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交至公司,当 天下午结案。
运营规则显示,康惠保重大疾病的重疾风险保额 按1倍计算, 中症风险保额0.05*0.5=0.025倍 轻症风险保额0.1*0.3=0.03倍 即购买28万保额,为50岁女为不进入体检的最 高额度。 计算: 28+28*0.05*0.5+28*0.1*0.3=28+0.7+0.84=29.5 4万
非标准体的投保流程
汇报结束,感谢聆听!
理赔流程: 报案:在接收到客户意外或者疾病时,了解事故的时间,客户病因, 是否住院,住院的地方,马上拨打95542或者微信自助报案(可以代替 客户拨打电话报案) 回访:我司公司人员会在24小时之内联系客户,告知客户注意事项 受理:客户治疗结束后收集材料索赔。 1、门诊:提供理赔申请书、门诊病历、发票 2、住院:理赔申请书、出院小结、 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医保报销 分割单(出院前一天可联系理病
保险合同工作程序的案例

保险合同工作程序的案例老张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有一天他在逛街的时候,被一个保险推销员小李给拦住了。
小李那嘴就跟抹了蜜似的,开始给老张介绍保险:“张哥啊,您看这世事难料啊,咱们得有点保障不是?就像您每天出门,谁知道会不会有个意外啥的。
咱这个意外保险啊,那就是您的贴心小棉袄。
”老张一听,心里想也是啊,自己每天挤公交地铁的,保不齐有点啥事儿,就有点心动了。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1. 要约。
老张就对小李说:“那你给我说说具体咋回事儿呗。
”小李就详细地把保险的保障范围啊,比如如果意外受伤了赔多少,要是因为意外身故了又赔多少,还有保费一年要交多少等等都告诉了老张。
这时候,老张就相当于收到了小李代表保险公司发出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老张心里一盘算,觉得挺划算的,就说:“行,那我买这个保险。
”这时候老张的这个表态呢,就变成了他对保险公司要约的承诺。
2. 核保。
小李把老张的资料收集起来,包括老张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啥的,然后交给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就开始工作了。
他们一看老张是个坐办公室的白领,身体也没啥大毛病,就觉得这风险可控。
不过呢,他们发现老张喜欢周末去爬山,就有点犹豫。
于是又进一步调查了老张爬山的频率和难度等级,最后觉得这还在可接受范围内,就批准了老张的投保申请。
3. 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公司给老张发了一份保险合同,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各种条款。
老张收到合同后,仔细看了看,虽然好多条款看不太懂,但是关键的保障内容他还是清楚的。
按照合同规定,老张要先交第一期保费。
老张交了保费之后,这个保险合同就正式成立了。
老张心想,这下自己有个保障了,心里踏实多了。
二、保险合同的履行。
1. 风险防范建议。
过了一段时间,保险公司给老张发了一些关于预防意外的小知识,什么走路的时候别看手机啦,在公司要注意用电安全啦。
老张觉得还挺贴心的,虽然有些他觉得是常识,但也感受到了保险公司在履行合同中的一些附加服务。
2. 保险事故的发生。
理赔经典案例

❖ 公司在收齐理赔索赔资料后,发现客户意外伤害程度未达到残疾的赔付标准,但意外伤害
医疗和住院补贴可以获得赔付:共计:23040.5元
意外伤害医疗=14864-9.5(院内会诊)-364(空调降温费)=14490.5RMB 住院补贴=150/day*57=8550RMB
❖ 客户购买安康连年终身寿险12万,附加每日住院补贴120元;每日ICU 120元;每次重大手 术及严重烧伤保险金12000元。保单生效日2007年11月27日。
❖ 保险公司在收齐理赔索赔资料后,进行相应调查后发现客户为初次住院,于是给予如下赔 付: 每日住院补贴=120/day*56=6720元。
医学小贴士 腹股沟疝又分为斜疝和直疝。从腹壁下动脉外侧突出来的为斜疝;
从腹壁下动脉内侧面突出的是直疝。斜疝多发于儿童及青壮年男性,直 疝多发于老年男性。 安联产品推介
安联附加住院费用保险可以保障客户因疾病住院产生的费用。
案例五
疾病手术-住院补贴的保障
❖ 案例:罗女士,1982年出生,丰顺来深客户,民企业务人员,2008年9月23日因腰椎间盘 突出症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行开窗椎间盘切除、椎管扩大减压、神经根松解、黄韧带 切除术治疗,住院56天。
❖ 保险公司在收齐理赔索赔资料后, 进行相应调查后发现客户为初次住院,于是给予如下
赔付: 共计赔付:6100元。
住院医疗=6235-19.76(自愿购买项目)=6215.24元,最高赔付5000元。 住院补贴=100/day*11=1100元。
案例四
住院医疗-住院费用的呵护
保险经典案例分析分析

我国对保险中自杀的相关规定:
《保险法》第66条其次款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假设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依据 合同给付保险金。”
自杀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肯定时期内被保险人自杀死亡属 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保险费;而保险合 同生效满肯定期限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担当保险责任,依 据商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将自 杀条款的标准具体化为三条:
据此,并依据《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 人有意隐瞒事实,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 履行照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投保人打算是否同意承保或 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
受益人不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合同商定给付保险金。
庭审中,原告声称在办理投保手续填写相关表格时,代理人并没有向他们 进展具体说明,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代理人就叫他们在签名栏中签名,并 没有询问他们“过去五年内是否因疾病或受伤住院或手术”等问题住过医院。 因此她认为:“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订终身保险合同时未尽说明义务,明显 存在过失。况且保险公司承受的是格式条款,依据《合同法》第39条及《保险 法》第17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不但不提请投保人留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 的条款,也未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该保险合同中有 关责任免除条款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投保人不存在有意隐瞒事实、不履 行照实告知义务的问题。”等等。
2023年5月3日,宋某的妻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宋某因身体不适 三个月前到某市医院检查并住院,经诊断为肝硬化,不治身故,故申 请保险金。
接到此案后,保险理赔人员进展了认真的分析,觉察一些疑点 :〔1〕被保险人购置终身寿险缺乏一年即出险,是偶然吗?〔2〕肝 硬化是肝病变进展过程的终末阶段,一般是由病毒性肝炎、酒精肝或 其他肝类的疾病经过长期演化而形成的慢性病。它的形成需要较长时 间,应有较长的病史,不会突然爆发,而此案的发生显得太过突然。
保险法案例汇编

保险法案例题案例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2007年9月18日,石小姐拿着其父石先生的存折来银行办理转存,听了在银行驻点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介绍,便将石先生的30万元已石先生的名义投保了投资连结保险。
2008年6月24日,石先生和石小姐来到保险公司,要求退还保费,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表示合同有效,不予退费。
石先生遂提起诉讼。
石先生诉称,其只是将存款交给石小姐代为转存,并不知石小姐代其投保,其未在保险合同及签收回条签名。
保险公司承认保险合同、投保单及签收回条上石先生的签名均非其本人所签,但仍坚持合同有效。
关注焦点:1、保险合同有效吗?2、投保人的条件?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退还保险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判决保险公司对石先生投保产生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及30万元保费的利息损失。
石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石小姐没有取得石先生的代理权便以石先生的名义订立保险合同,未经石先生的追认,对石先生不发生效力。
石小姐擅自以石先生的代理人名义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承担返还30万元保险费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而保险公司作为专业保险机构未履行审慎核保的职责,也有过错,故保险公司应和石小姐共同返还30万元保险费及赔偿损失负连带责任。
鉴于石先生明确表示如石小姐需承担责任,其愿意放弃。
法院改判由保险公司承担返还保险费并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履行相应返还义务后可基于连带责任关系另行向石小姐主张权利。
案例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钱某是北京市某中学学生,出生于1894年4月8日。
2002年3月地,在钱某18岁生日即将到来的时候,钱某想以某种特别的方式庆祝将入成年人的行列。
3月28日,某人寿保险公司在钱某学校附近作宣传活动,钱某在该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决定为自己购买一份人寿保险。
于是,钱某与该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1000元。
在填写保单时,钱某想4月8日快到了,而且按虚岁算自己已经满18岁,因此钱某在保险单的年龄栏内填了18岁。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责任
倒塌; 雷击、洪水、冰雹、泥石流
、抢劫行为而丢失的被保险
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 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 失以及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
导致第三者的人身身亡和财 的责任。
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 合理的租房费用。
,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过程来自保险责任:明细项目 房屋及装修 家用电器、床上 基本险 用品、服装、家 具 盗抢险
主要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3、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泥石流 等自然灾害。 由于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的被保险 人保险财产。 安装在被保险房屋内的水暖管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 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 水暖管爆裂、致使水暖管本身损失以及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 浸、腐蚀的损失。 在被保险房屋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身亡和财 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由于基本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 居住,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的、合理的租房费用。
案例----“温馨家园”家财险
核保规定:本保险仅仅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房屋。
保险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项目 房屋及装修 基本险 家用电器、床上 用品、服装、家 具 盗抢险 水暖管爆裂险 家庭住户第三者 附加险 责任一切险 租房费用损失险 门、窗、锁恶意 破坏损失险 保险费(单位:人民币元) 30元/份 50元/份 0.2万元 100元/份 A款3.5万元B款6.5万元 C款11.5万元 2.5万元 1万元 4万元 1.5万元 7.3万元 2万元 2万元 1万元
水暖管爆裂险 附加险 家庭住户第三者 责任一切险 租房费用损失险
门、窗、锁恶意 破坏损失险
高手通过核保前置做大单案例解析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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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大单高手案例
• 核保前置过程
这是代理人伙伴追踪了一年的大客户,在获知客户的投保 意向后,代理人伙伴向分公司核保管家求助。分公司管家上报 总公司,启动核保前置程序。
经了解,客户投保主要是考虑体现身价和财富传承,客户 公司经营良好,年收入5000万以上,本人身体健康,无疾病史 ,愿意配合公司的面访、提供财务资料、体检等。
在获知客户的投保意 向后,代理人急于承 保,未重视突破规则 的核保特殊性,未向 分公司核保管家咨询, 未经核保前置程序,
直接提交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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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未核保前置的失败案例
财务核保很失败啊!
进入核保流程后,分公司核保对客户财务资料 的收集过程很困难,调查人员三次前往客户公司调 取财务资料,客户仅提供部分财产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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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大单高手案例
• 核保专家分析
1、客户公司为当地知名房企,开发有多处知名楼盘,其本人及公司信息 网络可查询,未见有负面信息,5000万年收入的告知基本可信,且愿 意配合提供公司财务资料,可以按1亿元总保额来设计保险计划。
2、客户投保目的是体现身价和资产传承,结合客户的家庭角色(家庭经 济支柱),且客户有最高保费要求,计划设计应以意外险、终身寿险 和定期寿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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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未核保前置的失败案例
教训
核保前置决定大单承保结果
• 对于大单承保,对于突破规则的投保,核保前
置往往是决定承保成败的关键因素,核保前置 往往是决定承保成败的关键因素,不可不知! 不可不重视!
• 本案例就是一个未做核保前置,与大单擦身而
过的案例。通过这个案例,代理人伙伴可认识 到核保前置的重要性。
因为客户提供财务资料数量和质量都不符合财 务核保要求,建议客户减额。客户因不满意核保结 论而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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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检查
1991
1991
1991
1991
年1月
年2月
年8月
年 10 月
血红蛋白
白细胞
血沉
112
血糖
胆固醇
高密度脂蛋白
甘油三脂
GOT
GPT
GGT
3.1 13
72
80
101
114
(空白处都代表正常)
医生结论:good health!
二、核保意见汇总:
此案例为科隆再保险公司亚太地区培训时案例,被保险人做过多种检查, 曾有一过性血沉增快,现肝功轻度异常,白细胞偏低,存在较多微小异常,体 型偏瘦,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根据现有资料,对被保险人最多只能做出低评 点加费(25~50 点)的核保结论。
三、核保建议:
标准承保通过。
核保案例 1-4
一、案例简述:
投被保人:peter, 29 岁,男性,未婚
投保日期:1991 年 11 月 4 日
投保情况:主险保额寿险 5 万美金
附加险保额重疾 5 万美金
受益人:家庭成员
职业:银行客户经理
吸烟:10 支每天*10 年
饮酒:无
体检:身高 168cm,体重 50kg
唾液检查:假单胞菌阳性; X-ray:双肺上部球状渗出。 1991 年 2 月支气管镜检,无异常 1991 年 1 月肠鸣音亢进,曾做过钡灌肠,均无异常 1991 年 8 月:肺 X-ray 无异常,胃镜、结肠镜检查无异常。 诊断资料报告:尿常规无异常、心电图无异常、X-ray(reported as above) 无异常、血沉增快
三、核保建议:
开阔核保思路,对此类逆选择及严重的健康风险坚决拒保。
核保案例 1-5
一、案例简述:
投、被保险人:沈建荣
婚姻状况:未婚
年龄:37 岁 职业:纸张装饰工人 三类职业
住址:江苏省海门市
投保险种:同盛寿险 6 万;同盛重疾 6 万;安心无忧 4 份;期交保费 3080 元。
身故受益人:母亲
年收入:2 万 健康告知:8 岁时由于发高烧注射青霉素导致聋哑,余无告知异常。
实际操作中对此案例做了承保结论,但承保一年后,客户因获得性免疫缺 陷综合症(HIV)身故申请了理赔,此时我们的思路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回顾此案例:客户一过性血沉增快,白细胞偏低,唾液假单胞菌阳性,以及类 肉状瘤病的诊断,虽不是 HIV 特异性的诊断指标,但都是 HIV 发病过程中可 以出现的,由此提示我们核保过程中应开阔核保的思路,对此类案例在下发既 往疾病问卷的同时,是否应完善特殊的检查,防控少见的健康及逆选择风险。
三、核保建议:
延期
核保案例 1-2
一、案例简述:
投保人:
女,30 岁,156cm,50kg,汽车装灯工人
被保险人: 女,30 岁,156cm,50kg,汽车装灯工人
投被保人关系: 本人
受益人:
儿子
投保险种: 同盛终身 5 万,同盛重疾 5 万,交费期 20 年
投保单告知情况:2007 年 11 月 27 日在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查出双侧乳腺肿 块后接受治疗;2008 年 3 月 26 日因自觉肿块变大、疼痛就诊,收住院,2008 年 3 月 27 日接受双乳肿块切除术。
异议较大的为慢支病史及肺部罗音和心点图的 st 段改变:1、被保险人为 农村妇女,对病情的记忆欠清晰,经二次下发体检,行胸正侧位片检查,结果 肺纹理清晰、心影正常,且心电图无双峰 P 存在,故考虑其肺部罗音是一过性 炎症导致,排除了慢阻肺、肺源性心脏病的可能。2、心电图 V2、V3 st 段水 平抬高是心绞痛的表现,但此二导联的 J 点随 st 段一同增高,此种情况不多见, 属于正常生理性图形,且被保人健康告知亦未有心绞痛病史。
所附病历资料摘要:
1)2007 年 11 月 27 日双乳腺超声提示:双侧乳腺肿块。建议进一步检查
二维声像图显示:右侧乳腺体 3 点钟乳晕后方可见一枚低回声结节, 大小:横径(L)3*前后径(AP)2mm,内部回声均匀,边界清楚,后方回声 无明显衰减。其余乳腺组织内腺体结构未见异常。
彩色多普勒显示:团块内部未见明显血流信号,余乳腺组织内未见异常血 流。
需要关注的为乳腺腺病,局灶导管乳头状瘤病伴导管上皮增生的恶变概 率。局灶导管乳头状瘤病伴导管上皮增生的恶变概率远大于无上皮增生的病 例。
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未知的风险,对于此类有很大出现保险责任概率的标 的,我们在风险选择的过程中应予筛选出去。
三、核保建议:
拒保
核保案例 1-3
一、案例简述:
三、核保建议:
寿险标体通过或轻度加费;对于重疾除外责任和加费;对于医疗险,投保 规则明确规定为拒保。
核保案例 1-6
一、案例简述:
投被保人:高先生 投保情况:(同盛终身寿险 2 万元)同盛重大疾病保险 2 万元) 投保单告知情况: 45 岁 男性 已婚 身高 175cm 体重 78kg 职业:汽车卖买商 职务:经理 年收入:5 万元 无特殊健康告知 受益人:法定 投保日期: 2008-07 22 既往投保情况: 1、IPA 险种:无社保计划 1 2008-01-18 2、同盛终身寿险 4 万元、同盛重大疾病保险 4 万元、安心无忧 4 份 2008-03-27 3、同盛终身寿险 2 万元、同盛重大疾病保险 2 万元 2008-04-10 4、福富有余终身寿险 12 万元、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 4 万元(未承保) 2008-07-10 体检结果:
母亲:58 岁,患高血压
弟弟妹妹体健。
既往体检资料:1991 年 1 月私人诊所诊断:类肉状瘤病。(注:此诊断通 常不能从实验室检查确诊 This diagnosis was subsequently not confirmed from additional laboratory testing)
5)2008 年 4 月 1 日病理诊断:(左)乳腺腺病,局灶导管乳头状瘤病, 伴导管上皮增生。(右)乳腺病伴乳腺纤维瘤形成趋势。
二、核保意见汇总:
此案例客户投保时自行提供了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在问题函下发后配合 提供了病理报告。整体情况未发现明显逆选择或道德风险存在,关键点在于医 务核保,就病程发展情况而言:30 岁女性,双侧乳腺肿块在 4 个月内有增大 增多情况。
二维声像图显示:左侧乳腺体 2 点钟距离乳头约 20mm 处方可见一枚 低回声结节,大小:横径(L)10*前后径(AP)2mm,内部回声均匀,边界 清楚,后方回声无明显衰减。其余乳腺组织内腺体结构未见异常。
彩色多普勒显示:团块内部未见明显血流信号,余乳腺组织内未见异常血 流。
2)2008 年 3 月 24 日乳腺超声提示:双侧乳腺肿块。建议进一步检查
内部回声均匀,边界清楚,后方回声无明显衰减。其余乳腺组织内腺 体结构未见异常。
3)出院小结
住院时间:2008 年 3 月 26 日至 2008 年 4 月 3 日。入院诊断为双乳腺 纤维腺瘤,局麻下行双乳肿块切除术,术后病理示报告为左乳腺腺瘤伴乳头状 瘤病,右乳腺腺瘤伴纤维腺瘤。
4)2008 年 3 月 27 日病理科冰冻切片报告书:(左)乳腺腺病,(右)乳 腺纤维腺瘤形成趋势
身高 175cm 体重 78kg BP:125/85mmHg 尿常规:葡萄糖 3+ ; 血生化:谷丙转氨酶:50IU/L 空腹血糖:14.6mmol/L 甘油三 脂:5.95mmol/L ; 腹部 B 超:轻度脂肪肝 左肾囊肿 18X18mm ; 余(-)。
二、核保意见汇总:
此案例投被保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有着道德风险的意识存 在,在前四次投保中对健康状况未做如实告知,在次此投保中因投保金额达标 体检才被检查出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异常,关键点首先对此次投保进行医务核 保,就体检结果:体型中等,血压正常,左肾囊肿可不给予评点,重点对异常 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后再做结论。
血压 105/80mmHg 心率 70 次/分
尿 RT:protein+ 余:无明显异常
既往病历:儿童哮喘,但从 11 岁开始未再次发作,1991 年 1 月因呼吸困 难(但未明确诊断)住院,199108 月,因腹泻住院治疗(此住院和 1 月份住 院不在同一家)
家族史:父亲:58 岁身故,死因心脏病
二、核保意见汇总:
1.客户因为儿时高烧注射链霉素(客户告知为青霉素)而导致聋哑,此情 况在农村比较普遍,至今未婚。此次投保保障型产品,保额不高。核保主要考 虑聋哑对核保的影响。另外,应区分先天性聋哑与药物性聋哑。先天性聋哑在 同盛重疾条款免责范围内,但药物性聋哑是否由于药物还会引起其他身体疾患 及后遗症?故需要对客户做体检甚至契调后决定是否承保。
核保案例汇编第一期
核保案例 1-1
一、案例简述:
投保人:
女,52 岁,农夫
被保险人: 女,52 岁,农夫
投被保人关系:本人
受益人:
丈夫
投保险种: 福富有余终身寿险 12 万,福富有余重大疾病 5 万,
投保单告知情况:无特殊健康告知。
达标体检结果: 身高 158cm,体重 65kg;血压 130/85mmHg 心率 70 次 每分;尿常规:BLD3+,WBC1+;血生化:葡萄糖 6.6mmol/L(3.8-6.1)B 超: 轻中度脂肪肝;胆囊体积增大 8.0*4.7cm;子宫肌瘤(左侧 6.0*5.4cm);宫腔 积液(宫腔见 0.6cm 液性分离);宫腔囊肿 0.8*0.5cm
余:未及异常
二、核保意见汇总:
此案例未发现逆选择或道德风险存在,关键点在于医务核保,就体检 结果:本案例损伤因素有三:
1) 糖耐量异常; 可 0-50 评点; 2) 妇科疾患:子宫肌瘤左侧 6.0*5.4cm、宫腔积液、宫腔囊肿; 子宫肌瘤超过 5cm,应该做一定评点;
3) 肝胆的损伤:轻中度脂肪肝;胆囊体积增大 8.0*4.7cm 正常胆囊 7-9cm;2.2-3.5cm;胆囊增大常见于急性胆囊炎、胆管颈管梗阻; 胆总管远端梗阻;胃大部切除术后,先天性变异,长期禁食等。因本案例中被 保险人为常见体格,出现胆囊特异性增大的可能性不大,故暂延期至胆囊增大 原因查明后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