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小论文
经济法律案件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并购、融资、调整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例,分析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探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的程序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股权转让;纠纷;法律分析;合同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17年,甲、乙两股东因经营理念不合,决定将各自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丁。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丙股东得知此事后,认为甲、乙两股东未履行股权转让的告知义务,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甲、乙两股东赔偿损失。
二、案件分析1.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甲、乙两股东与丁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2. 股东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案中,丙股东在得知甲、乙两股东拟转让股权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丧失。
3. 股权转让的程序股权转让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登记等。
在本案中,甲、乙两股东与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导致股权转让未能有效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甲、乙两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存在违约行为。
4.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由经纪公司为开发商提供房屋销售服务,并约定了服务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经纪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房屋销售推广,开发商也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服务费。
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情况不佳,要求与经纪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经纪公司则认为,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且开发商尚未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拒绝解除合同。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否成就(2)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法律依据(1)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即“一方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情况不佳,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房屋销售情况不佳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因此,开发商提出的解除合同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2. 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已构成违约。
因此,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已构成违约。
经纪公司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律案件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律案件日益增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本文通过对一起经济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启示,以期为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原材料。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导致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分析1.法律关系分析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出卖人,B公司作为买受人,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2.违约责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B公司还应赔偿A公司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诉讼时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案中,A公司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诉讼时效规定。
三、启示1.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降低违约风险。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法律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日益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源。
然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分析该案的法律问题,探讨经济法律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商业秘密;侵犯;经济法律;案例分析一、引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商业秘密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分析该案的法律问题,探讨经济法律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与甲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其核心技术,并将其应用于自己的产品中。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分析1.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本案中,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甲公司的核心技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 诉讼请求的合法性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具有合法性。
3. 证据认定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乙公司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图纸、产品样品等。
法律经济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一项名为“新型节能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
该专利自2009年获得授权后,甲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市场推广,并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2015年,甲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其实用新型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该产品由另一家名为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生产和销售。
甲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该产品侵犯了其“新型节能设备”的专利权。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知识产权侵权,具体包括: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2. 如果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其专利。
在本案中,甲公司拥有“新型节能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乙公司生产的与甲公司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其行为可能构成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具体分析如下:(1)乙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外观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相似,可能存在外观侵权。
(2)乙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功能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相似,可能存在功能侵权。
(3)乙公司生产的产品的结构、技术特征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相似,可能存在技术特征侵权。
综上所述,乙公司可能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2. 甲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与乙公司协商解决: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向专利行政部门投诉:甲公司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投诉,请求其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四、结论本案中,乙公司生产的与甲公司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可能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男,4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案情:2019年3月,王某在某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在购房过程中,王某看到某公司宣传该小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0%,且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然而,王某入住后发现,该小区绿化覆盖率不足30%,周边配套设施不齐全,交通也不如宣传所述。
王某认为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某公司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 某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某公司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本案中,某公司宣传该小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0%,而实际绿化覆盖率不足30%,明显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宣传。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某公司宣传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而实际并非如此,同样属于虚假宣传。
综上所述,某公司在本案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二)某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 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据此,法院判决某公司退还王某购房款,并赔偿王某购房款的三倍。
2. 惩罚性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广告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法律案例分析经济法(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主要从事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也逐渐拓展。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逐渐陷入困境。
2019年,XX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申请破产。
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经济法领域的研究。
二、案件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1. 市场环境变化: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XX公司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市场需求的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滞销,库存积压严重,资金链断裂。
2. 管理问题: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失误,导致资源浪费和成本上升。
此外,公司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不足。
3. 债务问题:XX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过度依赖债务融资,导致负债累累。
债务压力成为公司破产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法视角下的分析1. 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XX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2. 合同法:破产程序中,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XX公司破产时,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依据合同法进行判断。
3. 公司法:XX公司作为法人,其设立、变更、终止等行为均需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在破产程序中,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也需要依据公司法进行判断。
4. 劳动法:破产程序中,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职工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XX公司破产时,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依据劳动法进行判断。
(三)法律责任的承担1. 公司责任:XX公司作为债务人,应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在破产程序中,公司财产将被依法清算,用于偿还债务。
2. 股东责任:XX公司股东在出资不足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破产程序中,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3. 董事、监事责任:XX公司董事、监事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XX公司破产案是一起典型的经济法案例,涉及破产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我国经济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非法集资案件也层出不穷。
2018年,我国某省XX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本案涉及金额巨大,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恶劣。
本文将以XX公司非法集资案为例,分析我国经济法律问题。
二、案件基本情况XX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
公司以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资。
然而,XX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且存在虚构借款项目、虚构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
经调查,XX公司自2010年至2018年,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数十亿元,涉及受害者上万人。
2018年,XX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三、案件法律分析(一)XX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定性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XX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XX公司负责人及主要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XX公司应承担返还非法集资款的民事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3. 行政责任:XX公司被当地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四、案件启示1. 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2. 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充分考虑风险防范,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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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侵权之苹果与诺基亚智能手机专利战
Ccengjingde zuoye beicuide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的存在价值。
在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一些企业通过诉讼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由此引发了诸多错综复杂的问题。
本文通过苹果与诺基亚的智能手机专利纷争指出专利权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如何专利纠纷中寻求和解措施以降低企业风险。
关键词专利专利侵权案情回顾现状分析和解措施
一、专利及专利侵权
(一)、专利的概念
专利具有两层含义:第一,指专利权,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其发明创造依法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
第二。
专利技术,指经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赋予专有权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侵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1.专利侵权的概念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2.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
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3)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专利侵权判定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如今智能手机市场的火爆场面,令手机厂商无不垂涎三尺,并纷纷杀入这一领域。
与此同时,这也导致专利混乱,诉讼不断,手机厂商们的不少精力都耗费于此。
二、案情回顾
以下是诺基亚和苹果之间的法律纠纷的时间表:
2007年6月29日,苹果的iPhone开始销售。
然后两家公司就授权问题就开始展开谈判。
2008 年春天,诺基亚要求挑选苹果的专利,希望以此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遭到苹果公司的拒绝。
2009 年5月,诺基亚要求特许权使用费大约是2008年的3倍高,同时挑选一些苹果公司的专利。
9月,诺基亚的需求已下降至2007年底的水平。
苹果公司认为他们仍然非常过分。
10月22日,诺基亚在特拉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
12月11日 - 苹果提出反诉,指控诺基亚的反竞争和违反专利的行为。
12月29日 - 诺基亚提起了与美国的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要求禁止进口到美国苹果公司iPhone手机和其他产品。
2010年1月15日苹果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贸易中心投诉,要求禁止进口到美国的诺基亚手机。
4月9日 - 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将主要诉讼案件分成三个不同的审判,并于2012年
分期举行。
5月7日 - 诺基亚在美国威斯康辛州联邦地区法庭提出了新的申诉,指控苹果的iPhone和ipad公司的3G产品侵犯了诺基亚五个重要的专利。
10月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诺基亚使用苹果专利的聆讯。
以下部分即将举行
2010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苹果使用诺基亚专利的听证会。
2011年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苹果指称诺基亚侵权裁定的最后期限。
2011年6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诺基亚指称苹果侵权裁定的最后期限2012年5月,侵权案的主要审判在美国特拉华州开始
2012 年6月 - 美国特拉华州立法院审理苹果公司对诺基亚起诉合同有关起诉
2012年10月 - 美国特拉华州立法院审理苹果公司指控诺基亚的反垄断案
从上面一系列的案件中可以清晰看出,做为世界上最大手机制造商的诺基亚从苹果的iPhone产生开始就意识到了苹果在移动通讯领域可能造成的威胁,以及即将损失的市场份额。
一刻也不停息地期望将这位初出茅庐的小朋友扼杀在萌芽状态。
然而苹果在进入移动设备制造行业以前已经是在计算机制造领域独树一帜的领袖企业。
对于此种常规打法应付起来游刃有余,以诺基亚之矛攻诺基亚之盾丝毫都不含糊。
三、苹果与诺基亚专利侵权案探析
(一)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目前,不少厂商已将知识产权,当作自身的一种进攻武器。
一旦市场于己不利,它们就会想尽办法,希望通过专利牵制对方。
这种想法在大型跨国公司表现尤为突出,它们在这方面有经验,而且也有雄厚实力做后盾。
即使最后官司失败,但在战略上牵制对手的目的已经达到。
专利侵权成了手机行业时下最热门的话题,一些厂商今天还是原告,明天就有可能坐上被告席。
除了微软、Palm,几乎所有的大型手机厂商都已经被卷入了最近的一系列专利大战,手机行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手机企业试图凭借抢占先发优势,来确立和保护自己在行业的话语权。
(二)智能手机市场争夺
随着3G的普及,手机正向手持式电脑方向发展,未来手机上网用户将超过PC用户,这将进一步推动无线互联网的发展。
也让众多手机厂商甚至IT厂商希望成为产业链的主宰者。
诺基亚是全球最大手机生产商,而苹果则在不到三年前初次涉足手机市场,但却已迅速跻身智能手机市场的主流之列.诺基亚对苹果的起诉包括,要求苹果就使用其专利而给予赔偿,并指责苹果iPhone免费搭载了诺基亚投资的"顺风车"。
这两家巨头级企业之所以愿意花血本打官司而不愿意以较为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正时智能手机市场变局的关键当口,两家公司都希望能够打到对手成为智能手机市场的绝对领导者。
虽然去年三季度诺基亚出现了亏损,但是账面上的负数主要是由于诺基亚与西门子的计提造成的,其手机业务尚在盈利,但份额和利润都在下滑,智能手机市场的情况尤为明显。
因此诺基亚需要时间来重新梳理其智能手机产品线,重新赢回消费者的青睐,但以苹果为代表的新兴智能手机厂商攻势凶猛,这使得诺基亚的情况相当严峻,只能使出非市场手段来延缓对手的行动。
战国策资深分析师杨群表示,目前智能手机市场的格局正在从当年诺基亚的一家独大向多头并举进化,除了苹果之外,PalmOs的重新崛起、谷歌Andriod的全面提速以及Windows Mobile的加快升级都在改变着市场的格局。
诺基亚拿最具威胁的苹果开刀也属正常。
业内观察人士指出,诺基亚去年专门成立了智能手机业务部门,并宣布今年起改机海战术为精品战略。
但从目前诺基亚已公布的新品计划看,其产品的革新步子还是慢了些,对高清大屏、动感华丽、酷炫游戏等的全新的消费时尚还没有及时跟上,因此在2010年甚至以后还将接受更严峻的挑战。
四、寻求和解措施,降低风险
专利侵权中指控方的主要目的是获得较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在确实存在专利侵权的情况下,通过和解能够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经济效益。
1、主动寻求合作
如果被控企业确实侵犯了对方专利权,对方又同意进行合作时,则建议采取合理途径主动提出与对方合作的要求。
合作方式可通过签订专利许可合同获得对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将自己的部分专利技术许可对方使用,实现专利交叉许可的目的。
2、拖延诉讼时间
拖延诉讼时间是专利侵权纠纷中促使和解的有效疲劳战术。
拖延诉讼时间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被控企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尽可能让法庭中止案件的审理。
中止诉讼通常会导致专利权诉讼久拖不决,让对方长时间陷入诉讼中止状态和诉讼程序之中。
有些专利诉讼耗费几年的时间才能结案,容易导致在诉讼结束后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而对方为降低诉讼成本,必然会降低和解条件而促使纠纷的解决。
3、起诉对方侵权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反过来起诉对方侵权也是一种促进和解的手段。
起诉对方侵权包括自己起诉对方侵权和第三人起诉对方侵权,被控企业起诉对方侵权的条件是要求对方存在侵犯自身权利的事实。
只要把对方拖入被告的诉讼程序之中,就足以让对方陷入被动的状态,从而促进对方降低和解的条件和要求。
在三星与爱立信就2G及3G技术的专利侵权诉讼的起诉阶段,当一方以对方为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也立刻对原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最后双方为被避免两败俱伤而撤回了针对对方的侵权诉讼并达成和解协议。
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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