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材料
各流域机构,各地区(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附件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景区名称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申报材料清单一、申报表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水利风景区名称:申报景区所在地政府(县级以上)(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填报说明总面积:指景区所在地政府(县级以上)批复同意的水利风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实有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水文化遗产: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人类对水的利用、认知所留下的文化遗存,以工程、文物、知识技术体系、水的宗教、文化活动等形态存在。
景区范围(与批准文件所明确的水利风景区范围一致):范围批准文号:景区面积:(平方公里)景区四至范围:东至××市××区A路(E=0°0′0″,N=0°0′0″);南至××市××区B路(E=0°0′0″,N=0°0′0″);西至××市××区C路(E=0°0′0″,N=0°0′0″);北至××市××区D路(E=0°0′0″,N=0°0′0″)。
××人民政府联系人姓名:电话:图例:(彩图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二、证明材料(一)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及初审报告推荐文件应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景区基本情况;(1)依托的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情况;(2)水利风景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情况;(3)景区范围内开展的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项目情况。
2.申报景区基本条件审查情况说明:(1)批准成立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文件是否有效;(2)水利风景区范围是否明确,管理权属是否清晰;(3)水利工程及游憩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安全预案;(4)水利风景区内水质是否达标,是否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5)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是否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6)水利风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等标识是否齐备。
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示范单位申报材料申请单位:XXX示范单位申请人:XXX一、申请单位概况1.1 单位名称:XXX示范单位1.2 单位成立时间:XXXX年X月X日1.3 单位性质:(如国有、民营、合资等)1.4 单位规模:(如员工人数、资产规模等)1.5 主要业务范围及特色:(简要介绍申请单位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和具备的特色)二、示范单位申请陈述2.1 示例性原因通过我们的努力,XXX示范单位已经在以下方面展现出了示范性:(此处根据实际情况描述申请单位在技术、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2.2 突出成果我单位在过去的X年中,取得了以下突出成果:(此处详细描述申请单位的重要项目、产品、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成绩和荣誉)2.3 示范效应我们的示范行动已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具体表现在:(此处描述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对同行业或相关领域的影响和引领)2.4 持续发展计划为保持示范单位的活力和持续影响力,我们将:(此处描述申请单位未来的规划、发展方向,以及持续推动示范单位作用的措施)三、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清单(以下为材料清单仅供参考)3.1 申请书3.2 单位业绩报告与证明材料(此处列举申请单位最近几年的重要业绩报告、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3.3 示范性项目介绍及实施方案(此处列举示范单位推动的重要示范性项目,包括项目简介、目标、实施方案等)3.4 示范单位相关业务材料及数据报告(此处列举与示范单位相关的业务材料和数据报告,以证明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性和示范性)3.5 推荐信(此处列举来自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推荐信,说明对示范单位的认可和推荐)四、附录:申请单位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根据需要自由调整位置)以上为示范单位的申报材料,用以展示其在特定领域中的示范性与突出贡献。
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与支持,以进一步弘扬示范单位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谢谢!。
示范区创建验收申请报告

尊敬的验收委员会:您好!我单位为XX示范区,自创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示范区创建验收申请报告呈报如下:一、示范区创建背景及目标(一)创建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日益明确。
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市决定创建XX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1. 建设成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化城市新区;2. 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4. 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一)规划编制与实施1. 编制了示范区总体规划,明确了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2. 完成了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 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产业发展1. 积极引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2.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产业竞争力;3.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三)基础设施建设1. 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2.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居住品质;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四)社会事业1.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3.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三、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一)经济增长示范区成立以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019年,示范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同比增长XX%;财政收入XX亿元,同比增长XX%。
申报试点请示范文

申报试点请示范文试点,英文为make experiments ,基本解释为:1.正式进行某项工作之前,先做试验,以取得经验。
2.正式进行某项工作之前,做小型试验的地方。
下文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申报试点的请示范文,仅供参考哦!申报试点请示一江苏省水利厅: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滨(长)江临(太)湖,拥有约160公里的长江岸线和69%的太湖水面,水资源、河湖资源、岸线资源、湿地资源丰富。
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各级河道2万多条,大小湖泊383个,全市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42.5%,湖泊率达29%。
苏州市下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和昆山市四个县级市的经济实力均位于全国百强县前十位,先后建成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和生态示范市,正开展水利现代化建设,并整体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张家港市、常熟市被水利部授予“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太仓市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张家港市、常熟市建成首批省水资源管理示范县。
四个市的政府均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框架基本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四个市均编制了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利现代化规划和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方案,并批复实施。
四个市全面构建河、湖生态廊道,能力消除突出水环境问题,积极沟通水系,定期实施生态清淤,一大批水利工程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对水资源调度、水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
依托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水利现代化规划,十二五期间,四个市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望进一步加大投入,总投资预计在400亿元以上,资金来源明确,项目依托可靠。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XX]30号)精神,按照市领导“加快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批示,我局在深入了解各县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及设想后,对四个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依法行政情况汇报模板(四篇)

依法行政情况汇报模板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依法履行公务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的有序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
依法行政能够有效地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下是依法行政情况汇报模板。
一、背景介绍依法行政情况汇报,是为了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展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本次汇报以我单位2020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二、依法行政工作概述(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1. 完善依法行政机构设置,明确职责权限,并建立健全内部行政程序等制度。
2. 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便民利企水平。
3. 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 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制定并实施依法行政宣传计划,通过宣传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传播法律法规的知识和政策。
(三)规范行政行为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行政行为的课题、立法、必要性、合法性、因果性评估。
2. 加强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行政决策的公示和听证程序,确保相关方参与决策。
(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1. 配备专业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纪律,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五)加强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1.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2. 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工作亮点(一)机构建设方面1. 经过整合和优化,我单位的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责权限更加明确。
2. 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更加密切。
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参考稿)

附件: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审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号)、《**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参与项目审查办理的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审批项目范围包括所有市政府批准保留的市级水利行政审批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日常事务工作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相关规定执行,由本局授权委托并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负责。
审批办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初审、核准、签批、盖章和发证(照)(包括现场勘察、检验);(二)负责审批项目评审委托,并督促评审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评审工作;(三)负责向申请人和群众提供有关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四)负责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五)负责本局网上审批有关工作。
第五条市水利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
第六条审批办负责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工作,做好本单位窗口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审批办依法对本局行政审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第八条审批办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齐申报材料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办理期限从受理当日开始计算。
第九条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办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申报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书》。
第十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不属本局审批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批办应依法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说明具体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退回申请材料。
水利局依法行政会议记录(2篇)

第1篇会议时间:2023年4月15日会议地点:水利局会议室参会人员:局长张华、副局长李明、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记录人:李婷一、会议主题本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水利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二、会议内容1. 张华局长作重要讲话张华局长首先对近期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他指出,依法行政是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张华局长强调,以下几方面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依法行政的意义。
(2)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水利工作依法进行。
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
(4)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要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维护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 李明副局长作工作报告李明副局长对近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包括以下内容:(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完善制度建设。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确保水利工作依法进行。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
(4)加强监督检查。
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 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就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汇报,包括以下内容:(1)水资源管理科: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1.12.15•【字号】明水政法〔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三明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明水政法〔2021〕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三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三明市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依法治水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关工作先后获评国家、省级荣誉,“福建三明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获批第七批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系全国首个获批建设的国家级河长制标准化试点项目;“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被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获评2016—2020年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8—2020年度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责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好第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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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确保了我区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全面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水事秩序,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现将我局近几年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把依法行政作为全局工作的基本准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总体部署,有具体安排,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担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职责。
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行政执法检查主要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局法制工作机构水政科负责对执法业务的监督并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和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同时负责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充分发挥了专职机构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一)集体决策制度。
凡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都采取公示,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请专家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
(二)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四项制度。
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水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淮阴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了《淮阴区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淮阴区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查阅、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和途径,制定了《淮阴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重申了《淮阴区水利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淮阴区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明确了水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监督内容和处理规定;确定了行政执法的过错范围,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明确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过程的过错追究责任;把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水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决策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统一,业务监督和人员监督相
结合,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使整个行政执法活动始终处于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观随意、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多次邀请行风监督员座谈,开展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服务职能
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实施,逐步由水行政管理向水行政服务转变。
现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均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了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为企业提供涉水政策咨询服务。
四、开展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增强透明度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二是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反复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三是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四是实现行政权力上网公开透明运行,截止目前已上网运行权利200余件。
五、深化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根据新颁发、新修订的水利政策法规,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在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进一步全面落实了具
体行政执法职能岗位和岗位责任人。
2、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每年开展用水企业和行风监督员对水利行政管理特别是水行政执法进行评议。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都经培训上岗,并且每年执法资格按期年审。
4、提高执法技能。
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始终以建立一支“作风实、业务精、素质高、形象好、清正廉”的水政监察队伍为目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一年来,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专门聘请市水政监察支队专家、区法院法官授课培训,重点学习水法律法规和水行政执法实务。
同时派员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培训班2期,市水利局、法制局举办的培训班5期。
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定程序办事、依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的格局,做到不越权、不失职、办事公道。
5、我区积极开展严打行动,严厉打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确保河湖安全度汛,受到省、市水行政联合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2011年,共组织水行政执法巡查5156人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9起且全部结案,调处水事纠纷17起,拆除违法建筑3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补办行政许可通知书》等法律文书11份,清除违章种植200余亩,平坟91座。
多年来,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无一起错案、无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执法活动无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水事案件查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不良影响情形发生。
“河长制”管理工作,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我区组织开展的“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得到了省厅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相关台帐作为样本在全市进行推广。
执法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始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徇私情。
六、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近年来我局没有行政领导被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过程出现过错的情况发生,也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被申请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经过多年来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我区水行政执法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水事活动,而且也全面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行政为民,为淮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