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摘要】根据黑龙江省珍贵树种资源现状,阐述了造成珍贵树种生态环境及珍贵树种资源危机的主要因素,论述了黑龙江省珍贵树种保护与利用措施。

【关键词】珍贵树种;资源现状;保护措施;对策

珍贵树种是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有重要价值的树种,以及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正在逐渐减少的优良树种的统称。分2类保护等级:Ⅰ级保护的要严禁采伐,加强保护管理,如因特殊需要,须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保护等级Ⅱ级的已逐渐减少,如需采集(采伐)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珍贵树种的分类具有相对性,根据新发现的珍贵树种和现有珍贵树种的消长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黑龙江省林区的珍贵树种,维系着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同时具有无法替代的遗传信息和极高的经济价值。

1.黑龙江省珍贵树种根据国家珍贵树种名录(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Ⅰ级51种,Ⅱ级203种,共254种黑龙江省有Ⅰ级保护珍贵树种1种、Ⅱ级保护珍贵树种7种,共计8种。

2.黑龙江省市县林区珍贵树种分布及资源现状根据国家林业局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调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各珍贵树种资源状况如下(1)东北红豆杉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2)兴凯湖赤松原生种集中分布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及兴凯湖湖岗沙地,现有资源蓄积量仅10万m3。全省平均净生长率7.23%。

(3)红松分布在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区,是黑龙江省乡土树种,因数十年的采伐利用,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152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43%,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8%。

(4)水曲柳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03.7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8%,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85%。黄波罗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县市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2.5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1%,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1%。

(5)紫椴分布全省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951.4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2.79%,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55%。

(6)钻天柳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林区,散生于市县林区内,现有资源蓄积量极少。朝鲜崖柏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黑龙江森工林区经济发展的思考

黑龙江森工林区经济发展的思考 孙克俭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党校,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摘要]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长期以来,在保障国家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当前,林区存在着 的资源枯竭、 体制制约、观念落后、经营模式单一等诸多现实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森工林区的发展。森工林区必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体制创新,激发和增强企业活力,从而实现森工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发展制约因素;解决措施[中图分类号]F235.3 [文献标识码]A Thought on the Econom ic Developm ent of Forest Industry Region in Heilongjiang SUN Kejian Abstract:With rich forest resources,the forest industry region in Heilongjiang has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supporting national con-struction for a long time.At present,the problems of resource exhaustion,institutional constraint,backward concept and single business model have influenc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orest industry region seriously.In order to achieve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government must accelerate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speed up product upgrading,make full use of resource advantages to culti-vate new economic growth point,and promot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to invigorate enterprises.Key words:the forest industry region in Heilongjiang,development restriction factors,measures [收稿日期]2012-04-26 [作者简介]孙克俭(1959-), 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森工企业改革及经济管理和品牌战略。 为应对全球环境的恶化和林区森林资源的枯竭,国家采取了规划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实施天然林二期保护工程和逐年削减木材产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这种背景下,森工林区的经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因此,有必要就当前林区现状研究加快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森工林区发展现状 森工林区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包括木材在内的各种林区资源极其丰富。自建国以来,森工林区的木材供应在保障国家各项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过量的木材生产,黑龙江森工林区木材可采资源几近枯竭、质量严重下降。总体来看,森工林区资源的现状是森林面积大、 林份质量差、公顷蓄积量少、林地生产力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突出问题为中幼龄林多,成过熟林少,急需抚育多,可采资源少;低质低效林份多,优质高效林份少;一般树种多,珍贵树种少等。 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民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作为我国重要的绿色天然屏障,森工林区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实施了天保工程和确定了大小兴安岭功能区等重要举措。然而,随着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木 材生产逐渐减少。因此,必须改变目前林区的单一产业结构,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既是森工林区所面临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势所趋。 二、制约森工林区经济发展的因素 1.资源枯竭危机 作为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黑龙江森工林区辖区占全省总面积的22%,拥有施业区总面积1009.7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826.2万公顷。林木生产是林区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资源,但由于多年的不间断采伐,林木蓄积逐年递减,可采资源日趋匮乏,发展后劲与潜力明显不足。仅以当前资源状况相对较好的鹤北林业局为例,上世纪80年代末,可采伐利用的成过熟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近50%。然而,仅仅经过20多年的采伐利用,目前当地可供采伐利用的成过熟林的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比例不到5%,蓄积占有林地蓄积的比例不足9%。 2.体制改革滞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多年来受计划经济影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权属不清,政企不分。林区的体制问题造成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无法享受、行政机关没有上级财政支持、企业不堪重负无暇顾及科技的 第2012年第6期(总第399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6,2012Total No.399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6-0010-0210--

西南五省珍贵树种名录

西南五省珍贵树种名录 云南地区 一级:海南粗榧、南方红豆杉、喜马拉雅红豆杉、水松、秃杉、伯 乐树、毛叶坡垒、望天树、铁力木、大树杜鹃、银叶桂、珙桐、光 叶珙桐、香果树、蚬木 二级:篦子三尖杉、福建柏、长苞冷杉、油麦吊云松、毛枝五针松、澜沧黄杉、黄杉、云南穗花杉、云南金线槭、刺楸、榆绿木、四数木、版纳青梅、杜仲、东京桐、喙核桃、云南樟木、思茅木姜子、 滇楠、版纳黑檀、花榈木、长蕊木兰、鹅掌楸、厚朴、长喙厚朴、 香木莲、大果木莲、大叶木莲、华盖木、香籽含笑、水青树、观光木、麻橝、红椿、见血封喉、云南肉豆蔻、马尾树、野荔树、紫荆木、野茶树、滇桐、榉木、椴木、云南石梓。 云南省珍贵树种名录(第一批) 苏铁属(所有种)、南方铁杉、乔松、翠柏、肉托竹柏、贡山三尖杉、云南红豆杉、云南榧楠、滇润楠(滇楠)、纤细龙脑香(盈江 龙脑香)毽树、擎天树、千果榄仁、蝴蝶果、云南七叶树、滇藏榄、云南金花茶、苏木、橄榄红豆、滇黄皮树、东京山核桃。

重庆地区 重庆是一个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的地方,据调查: 重庆现有高等植物6000多种,其中珍稀濒危植物有59科105属 127种,包括银杉、梭椤、水杉、福建柏、穗花杉、崖柏、红豆杉、金佛山兰、珙桐等,他们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大娄山山脉北坡的江津、綦江、万盛、南川、武隆,东北部大巴山山脉南坡的城口、巫溪、 巫山,南部武陵山山脉的黔江、彭水、酉阳、秀山和石柱等地,尤 其是三峡库区特有植物异常丰富。这里介绍的崖柏、珙桐和红豆杉 是重庆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珍稀树种,它们同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在我市众多珍稀树种中颇具代表性。 最漂亮的――珙桐 珙桐,别名水梨子、鸽子树。属珙桐科,系落叶高大乔木,大 多生长在海拔1200-2500米的山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它树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国有重点林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维护生态安全,加强和完善国有重点林区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国有重点林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林区界定〕本条例所称的本省国有重点林区,是指由国家核发林权证以及由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划拨方式确定,并由省森林工业总局管理的经济社会区域。 第四条〔任务和目标〕国有重点林区以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为基本任务,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完善的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高效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与人民生活富裕为主要目标。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森林工业总局是省人民政府对国有重点林区实施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负责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国有重点林区的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权和市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管理局受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局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行政执法授权〕本条例对省森林工业总局、林业局(以下统称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授权,是授予其相应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本条例颁布实施后,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对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执法不再另行授权。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国有重点林区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第七条〔发展规划〕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重点林区作为全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二章行政管理

名贵树种

名贵树种有紫檀黄花梨古桩茶花古桩(紫薇、香樟)牡丹梅花君子兰古桩罗汉松古桩含笑盆景类的造型树一般都可以算是名贵的(如盆景银杏石榴柽柳黄洋槐) 降香黄檀降香檀,(花梨木)为蝶形花科落叶乔木,树高15—20米,胸径超过6OCM。耐高温,栽培容易,生长快,20年生人工林平均高l5.6M,胸径16.8CM,适合年平均气温21。c以上无霜或少霜地区种植,其它地区引种应慎重。 主要用途:该树心材红褐色,材质致密硬重,耐浸耐磨,不裂不翘,且散发芳香经久不衰,花纹自然形成各种图案,光洁亮丽,是制作各种珍贵富豪红木家具,名画框边,古董座架,高级工艺品、乐器和雕刻、镶嵌、美工装饰的上等材料,与进口的酸枝木齐名。 其木材经蒸馏后得出降香油,用作香料上的定香剂,根、树枝及加工后的渣片、锯末等尚可卖作降香供药用,或粉碎作神香料。 檀香为热带半寄生常绿乔木,其心材紫红色,具斑纹,较硬重,有持久且沁人心脾的清香味,防腐耐磨,抗白蚁和其它虫害。是制作特高级家具、富豪寿棺、高级工艺品、乐器和雕刻、装裱的上等材料。全株包括主干、树枝、树根、叶片可用作制神香及宗教用品、提取香精油、制作化装品和药用品等,其经济价值是其他树木的1 O倍以上,属世界上一最名贵的树木之一。 柚木又名:胭脂树、柴柚木、石盐、麻栗,为马鞭草科落叶或半落叶大乔木。该木树干圆满通直,高40-50m,胸径2-3m,是热带、亚热带较为速生的贵重用材品种之一(广东某林场种植头四年连续施肥,10年树高14.5m,胸经32.7cm,伐桩当年萌条高3m)。 主要用途:柚木心材比例大,呈暗褐色,抗白蚁等虫食蛀,耐腐耐磨,不翘不裂,防火防水性强。木质坚韧而耐久,结构致密而美观,重量中等而强度大,纹理通直而易加工。用途极为广泛,过去主要用于制造军舰和海轮,为军需和航海的重要资源。现在则是制造高级家具、木地板、模具、雕刻、装饰、镶贴板的高级用材。其花纹美丽、材质优良,是世界上最好的木材之一。 柚木在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福建全境适生;在湖南、贵州、四川、浙江、江西南部有引种。 红豆杉树皮老树的皮600元/500g 红豆杉树叶老树的叶2000元/500g 红豆杉树枝老树的枝2000元/500g 红豆杉树根老树的根3000元/500g 美国进口曼地亚红豆杉种子仅200公斤 1600元/千克 曼地亚红豆杉盆栽-高10cm 6.00亿盆,量大从优 3元/盆 曼地亚红豆杉盆栽-高20cm 3.00亿盆,量大从优 6元/盆 曼地亚红豆杉盆栽-高30cm 3.00亿盆,量大从优 8元/盆

[家电企业管理]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家电下乡实施方案

(家电企业管理)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家电下乡实施 方案

挥财政政策对扩大森工林区消费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合森工林区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森工林区消费,提升林业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 (二)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坚持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经商务部、财政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森工总局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防止责任不清。承担管理责任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不得排斥其它中标产品的销售,方便林区林业工人选购家电产品。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品牌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方便林区林业工人购买的原则。林区林业工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经公布的任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

6、坚持财政补贴领退属地管理原则。林区林业工人在经公布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林业局经贸部门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再由林业局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辖区内所有各林业局林业工人。 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在我省森工林区实施时间暂定为四年,即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止。 三、家电补贴对象、数量、产品范围及标准 家电补贴对象: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所属林区林业工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购买数量及补贴标准:在一个补贴周期内,凡户籍在森工林区的林业工人,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家电下乡商品范围:包括彩电、冰箱(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产品的价格标准为:(1)彩电:单价2000元以下(含2000元,下同);(2)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500元以下;(3)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4)洗衣机,单价2000元以下。

黑龙江地理位置和自然概况

黑龙江地理位置和自然概况 地理位置: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北、东部与俄罗斯为界,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居全国第6位。 地貌: 黑龙江省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海拔高度为50—200米。 黑龙江是中国位置最北、最东,纬度最高,经度最东的省份。黑龙江省西起121°11′,东至135°05′,南起43°25′,北至53°33′,南北跨10个纬度,2个热量带;东西跨14个经度,3个湿润区。全省年平均气温多在—5~5°C之间。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春秋干燥凉爽,年降水量400~700毫米。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相邻,边境线长3045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 土地: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根据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950.4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3%;建设用地149.8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7%;未利用地629.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30%。 农用地中:耕地ll87.07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0.05%;园地6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5%;林地2440.43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1.77%;牧草地222.64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3%;其他农用地94.44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9%。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6.58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8%;交通运输用地12.12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8%;水利设施用地21.14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1%。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56.84万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2.6%;其他土地l72.35万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7.4%。 气候: 黑龙江省属中温带,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雨热同季,冬季漫长。全省年平均气温在5℃--4℃之间,从东南向西北平均每高一个纬度,年平均气温约低1℃,嫩江至伊春一线为0℃等值线。全省≥10℃的积温在2000℃~3000℃。全省无霜期在100-160天,大部分地区的初霜冻在9月下旬出现,终霜冻在4月下旬至五月上旬结束。 全省年平均降水量多介于400-650毫米。中部山区最多,东部次之,西部和北部最少。5-9月生长季降水量可占全年总量的80%-90%。全省湿润系数在0.7-1.3之间,西南部地区低于0.7,属半干旱地区。 全省太阳辐射资源比较丰富。年太阳辐射总量在4400—5028兆焦耳/平方米。其中,5-9月的太阳辐射总量占全年的54%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2.18 【实施日期】2000.12.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试行)》业经2000年11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宋法棠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国有林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是指在国有林区从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培育和利用以及通过人工培育、养殖措施开展林下多种经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责任人,是指在国有林区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系统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 省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本系统林业局以上的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权。 国有林区施工区所在的市(行署)、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毗邻单位,应当支持林业系统进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 第五条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应当坚持森林资源所有权不变、林地使用用途不变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以上森林工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专业队伍建设和发挥责任人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 第七条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并可从事获得经济收益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对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浅谈黑龙江省林区珍贵树种的保护与利用 【摘要】根据黑龙江省珍贵树种资源现状,阐述了造成珍贵树种生态环境及珍贵树种资源危机的主要因素,论述了黑龙江省珍贵树种保护与利用措施。 【关键词】珍贵树种;资源现状;保护措施;对策 珍贵树种是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有重要价值的树种,以及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正在逐渐减少的优良树种的统称。分2类保护等级:Ⅰ级保护的要严禁采伐,加强保护管理,如因特殊需要,须报国家林业局审批;保护等级Ⅱ级的已逐渐减少,如需采集(采伐)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珍贵树种的分类具有相对性,根据新发现的珍贵树种和现有珍贵树种的消长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黑龙江省林区的珍贵树种,维系着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同时具有无法替代的遗传信息和极高的经济价值。 1.黑龙江省珍贵树种根据国家珍贵树种名录(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Ⅰ级51种,Ⅱ级203种,共254种黑龙江省有Ⅰ级保护珍贵树种1种、Ⅱ级保护珍贵树种7种,共计8种。 2.黑龙江省市县林区珍贵树种分布及资源现状根据国家林业局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调查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各珍贵树种资源状况如下(1)东北红豆杉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2)兴凯湖赤松原生种集中分布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及兴凯湖湖岗沙地,现有资源蓄积量仅10万m3。全省平均净生长率7.23%。 (3)红松分布在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区,是黑龙江省乡土树种,因数十年的采伐利用,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152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43%,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8%。 (4)水曲柳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03.7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8%,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85%。黄波罗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及东南部林区,县市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32.58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0.1%,全省平均净生长率5.1%。 (5)紫椴分布全省林区,市县林区现有资源蓄积量为951.4万m3,占天然乔木林总蓄积量2.79%,全省平均净生长率4.55%。 (6)钻天柳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林区,散生于市县林区内,现有资源蓄积量极少。朝鲜崖柏散生在黑龙江省东南部林区,现有资源数量非常少。

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

(一)促进林区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 27 (二)完善林区生态保护政策 28 (三)支持林区经济转型政策 29 (四)加大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29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 大小兴安岭林区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保护着东北黑土地不受风沙的侵蚀,在国家生态建设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由于多年的高强度采伐,大小兴安岭森林资源破坏严重,采伐抚育失调。为切实加强林区生态保护,转变林区发展方式,从以生产木材为主向以保护生态为主转变,着力改善民生,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林区可持续发展之路,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大小兴安岭林区的50个县(市、旗、区),其中,黑龙江省39个县(市、区),内蒙古自治区11个旗(市、区)。规划区国土总面积4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18万人,林业职工55万人。(详见附图、附表) 规划期为2010-2020年。 一、生态屏障地位和面临问题 大小兴安岭林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纬度最高、国有林最集中、生态地位最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家长远木材供给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60年来,林区累计生产木材10.5亿立方米,上缴利税290亿元,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长期的高强度开发,导致林区生态功能退化、可采林木资源锐减、林区民生困难、经济社会发展滞缓等矛盾和问题凸显,迫切需要从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高度来推动解决。 (一)生态屏障地位极其重要 ——是我国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大小兴安岭抵御着西伯利亚寒流和蒙古高原旱风的侵袭,使来自东南方的太平洋暖湿气流在此涡旋,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的重要功能,为东北平原、华北平原营造了适宜的农牧业生产环境,庇护了全国1/10以上的耕地和最大的草原。大小兴安岭林区是嫩江、黑龙江水系

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森林、林木采伐管理,提高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局“严管林”的要求,结合我省森工林区实际,本着简化办公程序、方便、服务于基层、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森林、林木采伐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落实“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和森林分类区划成果,实行分区施策、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 第三条采伐林木必须按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简称采伐证),并按采伐证规定的地点、采伐方式、数量、树种、采伐期限等进行采伐。 第四条各级森林资源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所辖林区森林、林木采伐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五条在全省森工林区从事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拨交、作业、验收等森林、林木采伐利用及其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采伐限额计划 第六条对森林、林木采伐实行限额管理。林木采伐限额实行采伐量和木材产量双向控制,均不得突破。凡采伐胸高直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的乔木和亚乔木,其蓄积消耗纳入年森林采伐量计划管理;小头直径8厘米以上、材长2米以上的商品材纳入年度木材产量计划管理。 第七条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是编制森林总采伐量和木材生产计划的依据。各林业局和总局、林管局直属森林经营单位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和木材产量计划由省森林工业总局下达。各林业局须将年度采伐限额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基层生产单位。 第八条年森林总采伐量和木材产量计划分别按起源和采伐类型编制、实施。人工林采伐指标不得用于采伐天然林,人工林采伐指标不足的,可占用天然林采伐指标。抚育采伐指标必须用于抚育采伐生产,其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主伐和其他采伐指标。 第九条对人工商品林年森林采伐量和木材产量计划实行单列。其年度采伐指标节余的,经省森林工业总局核准、报国家林业局备案后,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采伐林木胸径10厘米(包括10厘米)以下的,其出材不纳入年度木材产量计划,必须实行单独立帐、单独运输、单独销售,消耗蓄积纳入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 第十一条对民有林采伐限额单独编制、单独下达、单独使用、单独管理、优先安排。民有林采伐证作为林木所有权人进行木材生产、加工、销售和办理运输证的凭证。民有林采

北方种植的名贵树种

北方种植的名贵树种 北方种植的名贵树种适合华北地区庭院种植的名贵树木有:广玉兰、白玉兰、紫玉兰、桂花、紫藤、樱花、黄金槐、香花槐、文玩核桃、文香果、银杏、沂州木瓜、中国梧桐等。 也可以种植:樱桃、石榴、葡萄、桃树、杏树、梨树、枣树、柿子树、苹果树、山楂等果树。 樱桃树的形态特征乔木,高2-6米,树皮灰白色。小枝灰褐色,嫩枝绿色,无毛或被疏柔毛。冬芽卵形,无毛。叶片卵形或长圆状卵形,长5-12厘米,宽3-5厘米,先端渐尖或尾状渐尖,基部圆形,边有尖锐重锯齿,齿端有小腺体,上面暗绿色,近无毛,下面淡绿色,沿脉或脉间有稀疏柔毛,侧脉9-11对;叶柄长0.7-1.5厘米,被疏柔毛,先端有1或2个大腺体;托叶早落,披针形,有羽裂腺齿。 花序伞房状或近伞形,有花3-6朵,先叶开放;总苞倒卵状椭圆形,褐色,长约5毫米,宽约3毫米,边有腺齿;花梗长0.8-1.9厘米,被疏柔毛;萼筒钟状,长3-6毫米,宽2-3毫米,外面被疏柔毛,萼片三角卵圆形或卵状长圆形,先端急尖或钝,边缘全缘,长为萼筒的一半或过半;花瓣白色,卵圆形,先端下凹或二裂;雄蕊30-35枚,栽培者可达50枚。花柱与雄蕊近等长,无毛。核果近球形,红色,直径0.9-1.3厘米。花期3-4月,果期5-6月。 樱桃树的繁殖方式实生法

樱桃采收后,将果皮果肉划破取出果核,并以清水洗除附着果核外的果肉,而后将的放在阴凉处晾干1~2日即可播种。播种时将果核直接播在浅盆中,播后约10~30天发芽。待幼苗长至5~250px时,再将它移植于塑胶软盆中。樱桃种子发芽容易,但其发芽并不整齐且有些植株所产生的种子常缺乏具有活力的胚,发芽率常低于30%。实生法达结果年龄较迟,苗株间品质变异大。 扦插法 于春夏生长期间,选取半成熟的健壮枝条,直径0.7~30px,每段长15~500px,附生4~6片叶,插于河砂、蛭石或泥炭土或数种混合物皆适合作苗床介质,插条尤需保持湿润并遮阴。扦插后约1.5~2个月发根,待根群生长旺盛后再移植。扦插法若管理得当面,将有60~90%成活率。扦插法简单而且成功率最高。 高空压条法 选两年以上的枝条,在其下部靠近节的部位环状剥皮(破坏该部位的韧皮部,促使该处的上方的形成层发根),然后把湿润的茸草放进透明胶袋内把整个伤口包好,上下两端扎起来。当生根后,便在压条部位以下剪断,盆栽成为新株。通常选在樱桃的旺盛生长期(在春末夏初),容易生根。虽生根较易,但品种间效果差异大。 嫁接法 樱桃嫁接以樱桃的实生苗、山樱、樱花等为砧木,以良好的樱桃品种为接穗,选择在春季未发芽前进行,最好选择的砧木与接穗的粗度相同或相近为宜,用劈接、靠接皆可。用劈接法进行嫁接时,选定在砧木上嫁接的位置上部用利剪剪去上部多余的枝

黑龙江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7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停止执行涉及农垦、森工系统行政管理和办社会职能的省政府规章及有关规定的决定(201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2号) 《黑龙江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二○○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省长栗战书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黑龙江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垦区、森工林区和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垦区,是指省人民政府确定并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设在省农垦系统的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森工林区,是指国务院确定的森工国有重点林区以及省人民政府确定并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设在省森工系统的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区域。 本办法所称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是指垦区、森工林区范围内的农垦分局局址、农场场部、林业局局址(含林业局管辖的部分中心林场场部,下同)所在地,具体范围及分类由省人民政府另行确定。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农垦总局及其各农垦分局、省森工总局及其各林业局负责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垦、森工系统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垦区、森工林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区建设、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公布自2012年 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有重点林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强和完善国有重点林区的管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国有重点林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本省国有重点林区,是指由国家核发林权证以及由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划拨方式确定,并由省森林工业总局管理的经济社会区域。 第四条国有重点林区应当以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为基本任务,以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完善的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高效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和 谐与人民生活富裕为主要目标。 第五条省森林工业总局是省人民政府对国有重点林区实施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负责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国有重点林区 的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权和市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机构受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 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局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条例对省森林工业总局、林业局(以下统称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授权,是授予其相应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本 条例颁布实施后,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对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执法不再另行授权。 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国有重点林区履行行政管理和行 政执法职责,但伊春市及其所辖的区人民政府除外。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重点林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八条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国有重点林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制定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资源配置、产业和分配等各项政策,调整国有重点 林区经济结构; (三)负责国有重点林区内的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承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 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苗管理、森林防火、 造林绿化、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四)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已由2012年6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有重点林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强和完善国有 重点林区的管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国有重点林区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本省国有重点林区,是指由国家核发林权证以及 由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划拨方式确定,并由省森林工业总局管理 的经济社会区域。 第四条国有重点林区应当以培育保护森林资源为基本任务,以建设完 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完善的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高效的社会事务管理体 系,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和谐与人民生活富裕为主要目标。 第五条省森林工业总局是省人民政府对国有重点林区实施行政管理的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负责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国有重点林区的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权和市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机构受省国有重点林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局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所管区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条例对省森林工业总局、林业局(以下统称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授权,是授予其相应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本条例颁布实施后,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对国有重点林区的行政执法不再另行授权。 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国有重点林区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但伊春市及其所辖的区人民政府除外。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重点林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八条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国有重点林

黑龙江省小乘黑杨树一元材积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黑杨人工林立木材积的术语和定义、材积计算公式和一元立木材积表。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市县林区的小黑杨人工林立木材积确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胸径 离地1.3m胸高位置的树干直径。 2.2 树高 立木根径到树梢的树干长度。 2.3 立木材积 指立木树干部分的材积。 3 材积计算公式 3.1 一元立木材积式 a)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一元立木材积式: (1) b)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以外其它地区一元立木材积: (2) 式中: V ——立木材积(m3); D ——胸径(cm)。 3.2 二元立木材积式 a)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二元立木材积式:

(3) b)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以外其它地区二元立木材积式: (4) 式中: V ——立木材积(m3); D ——胸径(cm); H ——树高(m)。 4 一元立木材积表 4.1 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一元立木材积表 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一元立木材积表见表1。 表1 齐齐哈尔、大庆地区一元立木材积表 胸径(cm) 材积(m3) 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5 0.0107 0.0112 0.0117 0.0122 0.0127 0.0132 0.0137 0.0142 0.0148 0.0153 6 0.0159 0.0164 0.0170 0.0176 0.0182 0.0188 0.0195 0.0201 0.020 7 0.0214 7 0.0221 0.0227 0.0234 0.0241 0.0249 0.0256 0.0263 0.0271 0.0278 0.0286 8 0.0294 0.0302 0.0310 0.0318 0.0326 0.0334 0.0343 0.0351 0.0360 0.0369 9 0.0378 0.0387 0.0396 0.0405 0.0415 0.0424 0.0434 0.0443 0.0453 0.0463 10 0.0473 0.0483 0.0494 0.0504 0.0515 0.0525 0.0536 0.0547 0.0558 0.0569 11 0.0580 0.0592 0.0603 0.0615 0.0626 0.0638 0.0650 0.0662 0.0674 0.0687 12 0.0699 0.0711 0.0724 0.0737 0.0750 0.0763 0.0776 0.0789 0.0802 0.0816 13 0.0829 0.0843 0.0857 0.0871 0.0885 0.0899 0.0913 0.0928 0.0942 0.0957 14 0.0972 0.0987 0.1002 0.1017 0.1032 0.1048 0.1063 0.1079 0.1094 0.1110 15 0.1126 0.1142 0.1159 0.1175 0.1192 0.1208 0.1225 0.1242 0.1259 0.1276 16 0.1293 0.1310 0.1328 0.1345 0.1363 0.1381 0.1399 0.1417 0.1435 0.1454

黑龙江森工总局 大兴安岭林管局 省林业厅

黑龙江森工系统之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管局的相 关知识 对黑龙江农垦系统多少了解一些,但是对于黑龙江森工系统,有的时候弄不清楚,不知道省森工总局与伊春林管局、大兴安岭林管局的关系,最近找到相关资料照抄如下: 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成立于1965年,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辖10个林业局,61个林场。 加格达奇林业局(驻加格达奇区)辖10个林场,即古里林场、白桦林场、东风林场、翠峰林场、跃进林场、多布库尔林场、达金林场、大黑山林场、大子扬山林场、罕诺河林场。 松岭林业局(驻小扬气镇)辖5个林场,即绿水林场、古源林场、大扬气林场、壮志林场、新天林场。 新林林业局(驻新林镇)辖8个林场,即塔源林场、宏图林场、新林林场、大乌苏林场、碧洲林场、翠岗林场、塔尔根林场、富林林场。 呼中林业局(驻呼中镇)辖6个林场,即雄关林场、呼源林场、苍山林场、宏伟林场、呼中林场、碧水林场。 塔河林业局(驻塔河镇)辖6个林场,即瓦拉干林场、蒙克山林场、塔林林场、绣峰林场、盘古林场、沿江林场。 阿木尔林业局(驻漠河县劲涛镇)辖6个林场,即长山林场、依林林场、龙河林场、兴安林场、红旗林场、青松林场。

图强林业局(驻漠河县图强镇)辖7个林场,即奋斗林场、二十八站林场、育英林场、壮林林场、潮河林场、卧龙河林场、潮满林场。 西林吉林业局(驻西林吉镇)辖5个林场,即河湾林场、前哨林场、河东林场、古莲林场、金沟林场。 十八站林业局(驻塔河县十八站乡)辖6个林场,即十八站林场、查班河林场、小根河林场、白银纳林场、永庆林场、双河林场。 韩家园林业局(驻呼玛县韩家园镇)辖1个林场,即韩家园主伐林场。 二、黑龙江森工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隶属于国家林业局。现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下属4个林管局、40个林业局、625个林场(所),以及林产工业、林机修造、建筑施工、科研院所、森林调查、文教卫生、医院学校、公、检、法、司等县处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共140个。企业88个(51个是国家大中型企业),林产工业企业19个,林业机电企业8个,建材企业2个,基建企业4个,直属公司(企业)15个。事业单位52个,其中教育系统23个,卫生系统8个,科研院所5个,施工设计5个,报社1个。林业人口164.7万,在职职工72.2万。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管理局(松花江林区)——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黑龙江省沾河林业局、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管理局(牡丹江林区)——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局、龙江省柴河林业局、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局、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黑龙江省合江林业管理局(合江林区)——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龙江省迎春林业局、黑龙江省清河业局、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 伊春林业管理局(伊春林区)归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管理。伊春市人民政府和伊春林业管理局合一,即现行的体制为政企合一(说的通俗点就是伊春林业管理 局的头和伊春市人民政府的头是一个人),这种情况在全国是很少见的。辖15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其中13个区分别与所在地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伊春林业管理局辖16个林业局,4个县团级木材加工、机电、建筑企业。

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

珍稀树种培育作业设计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珍稀树种培育工作,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满足社会对珍贵用材等多种需求,保护和发展珍稀树种资源,根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珍稀树种是指纳入国家林业局颁发的《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办造字〔2006〕94号)的树种。 第三条珍稀树种培育通过新造和改培两种方式进行。新造是指在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边际土地,通过人工造林或人工更新的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措施;改培是指在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中,通过定向抚育、补植改造、林冠下造林等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措施。 第四条珍稀树种培育要围绕良种选育、造林、抚育管护等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总结成功经验,筛选和组装配套实用技术,提高珍稀树种培育成效。 第五条珍稀树种培育作业区选择遵循适地适树、集中连片的原则,根据珍稀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综合考虑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和现有林状况,合理确定新造作业区和改培作业区。 新造作业区应选择土壤肥沃、土层深厚、通透性好、小气候适宜等立地条件优良的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或边际土地。 改培作业区应选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有林地、疏林地或灌木林地:(一)珍稀树种株数比例不少于10%的天然幼龄林。

(二)珍稀树种株数比例不少于30%或每公顷不少于300株的天然中龄林。 (三)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低质(效)林。 (四)适宜采用林冠下造林方式培育珍稀树种的林分。 (五)适宜培育珍稀树种的疏林地、灌木林地。 第六条新造作业技术要求 除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外,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就地采种。 (二)尽量采用容器苗,就近育苗造林。 (三)根据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适当保留原生植被,原则上禁止全面整地。 (四)《造林技术规程》没有规定初植密度的树种,各地应参照习性相近的树种合理确定初植密度,并应以营造混交林为主,珍稀树种比例不低于50%,其中,红木类树种不低于30%。 (五)延长新造幼林抚育年限,增加各年抚育次数。 第七条改培作业技术要求 (一)确定为改培对象的天然幼龄林,在保护好已有珍稀树种幼树、幼苗的基础上,合理补植,使珍稀树种株数比例至少达到30%以上。 (二)确定为改培对象的天然中龄林,采用定向定株抚育方法,调整林分结构,改善生长环境,根据林分条件和树种特性,确定抚育次数和强度,抚育后珍稀树种株数和生长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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