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设计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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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法规体系课件 (一)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课件 (一)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课件 (一)现代园林景观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不仅需要遵循美学、环境及生态的原则,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规制度,以保证园林景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课件对于园林从业人员及相关从业者特别重要。

一、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概念和分类园林景观法规体系是指关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保护及评估等方面的法规规定、标准、制度、程序、方法和技术等的总称。

根据形式和内容,园林景观法规体系可分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技术和管理制度等。

二、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来源和适用园林景观法规的来源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法规解释、行业标准和规范、细则、通知、简报等。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适用于各种园林景观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保护及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三、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作用和意义园林景观法规体系在园林工作中的作用和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和约束园林相关从业者的行为和活动。

2.保障园林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3.提高园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重复和浪费。

4. 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学习和实践学习园林景观法规体系,可采取课堂教育、自学、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旨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方法及管理制度等知识。

在实践中应当注重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园林景观是人与自然的有机结合体,园林景观的规划、建设与保护需要遵循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要求,以提高园林景观的整体质量和可持续性。

因此,加强园林景观法规体系的学习和应用,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城市和城市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园林设计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园林设计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园林设计的法律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正)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坪产品等级标准草坪与地被规程规范垂直绿化技术规程大树移植及保活技术措施初探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大树移植施工技术规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CJJ 48— 92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花卉种球产品等级标准花卉种子产品等级标准花坛、花境技术规程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绿地设计规程绿化喷洒车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绿篱修剪机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某设计院绘图规范标准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盆花产品等级标准盆栽观叶植物产品等级标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鲜切花产品等级标准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育苗技术规程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园林苗圃育苗规程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园林系统公共标志实施规程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浙江省林业育苗技术规程竹子养护技术规程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工程设计相关资料汇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总程序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施工项目管理手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施工组织设计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城市规划准则园路工程技术规程泵站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园林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城市古树名木汇编城建监察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园林相关法律法规》课件2024

《园林相关法律法规》课件2024

引言:园林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项重要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为了保护和管理园林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课件将以《园林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探讨园林管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旨在加深对园林相关法规的了解和理解。

概述:园林相关法律法规是指以园林管理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集合。

这些法规旨在规范园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公众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园林环境,促进园林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课件将就园林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1.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园林法》是中国园林管理的法律基础,它规定了园林的定义、分类、保护措施等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园林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出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园林的规划和建设要求。

2.地方性法规- 不同省市制定了不同的园林相关法规,以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条例》,详细规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3.行业标准和规范- 园林行业还有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规范》等,用于指导园林的建设和管理。

二、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园林资源的保护- 园林资源是有限的宝贵资源,法律法规明确了园林资源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园林法》规定了园林资源的保护制度,要求划定园林保护区和文物园林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园林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行为进行了禁止和处罚。

2.园林的规划和建设- 园林的规划和建设是保证园林质量和功能实现的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明确了园林规划的要求,要求城市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园林的布局和设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

3.园林的管理和维护- 园林的管理和维护是保持园林质量和形象的基础;- 《北京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了园林的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城市园林绿化设计规范》规定了园林的养护和管理要求。

园林设计执业规范——法律规范

园林设计执业规范——法律规范
• [9] 陈学似. 景观设计的误区[J]. 中国园林. 2000(03).
• 我国《著作权法》将工程设计图纳入著作权的客体加以 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包括工 程设计图在内的图形作品的含义作了明确的说明。作者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同时通过工程设计图 纸保护标记的制作,保护工程图纸[10]。 • 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按一定程序归档保存后,即成 为工程设计档案。工程设计档案著作权常见的侵权行为 有:副窃、抄袭他人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 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11]。
• [8] 沈静. 当前我国园林规划设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D]. 四川农业 大学, 2008.
国外园林设计行业相关法规简介
• 许多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实践, 已建立起一系列的 园林专业法;国外把园林法令纳入国土规划、区域 规划、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等领域,促使园林法制 得以健康的发展。
日本
• 与园林设计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规划 法》、《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景观法》、 《首都圈近郊绿地保护法》、《工厂选定法》等。 • 例:《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规定了设置公园的标 准:开发在5公顷以上,以保证利用者能有效使用 适当的位置设置公园:(1)每个公园应超过300平 方米,所有公园的总面积,应超过开发区域总面积 的3%。(2)如开发行为所涉及的开发区域的面积 不超过20公顷,则至少要修建1000平方米的公园[13]。
3.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北京为例)
• • • • •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 《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 《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意见》 《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 办法的补充规定》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示范 文本等[4, 5]。

《园林相关法律法规》课件

《园林相关法律法规》课件

加高效化。
结论和要点
1 了解法律法规体系
园林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非常复杂,了 解和掌握其中的核心条块十分必要。
2 重视城市绿化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十分重要,必须 完善绿化标准与养护措施。
3 园林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平衡
在文物保护与园林建设之间需要平衡,规划 与管理也需要合理施行。
4 加快职业植物园建设
职业植物园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未来的社 会建设中可以占据重要的位置。
《园林相关法律法规》 PPT课件
这份《园林相关法律法规》的课件,将会为您全面呈现城市园林相关的法律 法规体系,包括城市园林规划、绿化管理、园林建设、历史文化名园保护、 职业植物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核心要点和结论,提供全方位的解读和 参考。
城市园林规划
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
介绍相关制度和政策,阐述规划编制和评审的流程 和标准,以及全国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
保护历史文化名园和风景名胜
名园名胜的保护法规
介绍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规政策, 讲解如何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维持其园林特色。
风景名胜的管理
介绍风景名胜的标准,以及其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提出了风景名胜管理的难点。
职业植物园
1
职业植物园的类型
介绍世界上主要的职业植物园类型,包
职业植物园的建设规划
城市开发与园林规划
围绕如何通过城市园林规划,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的目标,以及如何平衡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 关系。
城市绿化管理
1
城市绿化管理法规
介绍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的全流程法规,包括绿化材料的使用和保护,绿化设施 设备的制定等内容。
2
城市绿化建设标准

园林有哪些法律

园林有哪些法律

引言:园林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美观和环境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护和管理园林,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园林的建设、使用和保护。

本文将继续探讨园林领域的法律问题,详细介绍园林的相关法律。

概述:园林的法律主要涉及园林的规划和设计、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

这些法律的出台旨在保护园林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同时平衡园林的利益与社会公众的权益。

正文内容:一、园林的规划和设计法律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对城市的宏观规划和区域布局进行了规范,其中对于园林的规划与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2.园林绿化条例:园林绿化条例详细规定了园林的设计标准、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要求。

二、园林土地使用法律1.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使用、变更和转让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包括园林土地的使用方式和所有权划分等。

2.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园林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护、补偿和安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园林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对园林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和管理,包含了空气、水质、土壤、噪音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2.生态景观保护法:生态景观保护法针对园林生态环境的重要价值和脆弱性制定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四、园林文化遗产保护法律1.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遗产保护法对园林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了保护,包括历史园林的修复、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对园林中传统的园林技艺和文化活动进行了保护和传承的规定。

五、园林公众参与法律1.环境信息公开法:环境信息公开法要求政府机关公开园林规划、施工方案和环境监测数据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立法:一些国家制定了公众参与立法的规定,要求政府在园林规划和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园林领域的法律涉及园林的规划和设计、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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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城市规划法规
1.5 违反《城市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⑴ 违法占地行为及法律责任。 ⑵ 违法建设行为及法律责任。 ⑶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违法行为及责任。 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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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概述 2.1.1 城市绿化的概念和意义
第2章 城市绿化法规
城市绿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城市绿化,是指种 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的活动。而广义的城市绿化,是指城市中 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 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 城市绿化的意义:
园林景观法规体系
绪论
法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 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 一个国家的各种现行法律规范,虽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 质不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但都是建立在共同的经济 基础上,反映同一的阶级意志,受共同的原则指导,具有内 在的协调一致性,从而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绿 化规划的编制主体,即是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者和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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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城市绿化的规划与建设 2.2.2 城市绿化建设
第2章 城市绿化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第12条规定:“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 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 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 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 景物。”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的设计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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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城市绿化的规划与建设 2.2.1 城市绿化规划
第2章 城市绿化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第8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 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9条规定:“城市绿 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 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的法律法规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的法律法规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的法律法规风景园林第一节公共法律法规部分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地方法规《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节专业法律法规部分一、行政法规 1、城市绿化条例 2、风景名胜区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二、地方法规1、贵州省绿化条例2、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三、部门规章1、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湿地保护管理规定5、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四、政府规章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节标准规范部分一、国家标准规范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4、镇规划标准GB501885、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6、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8、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10、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二、行业标准规范1、公园设计规范CJJ482、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4、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5、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T236、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7、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CJ/T135 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9、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 10、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CJJ/T121 1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 41 -12、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13、绿化用有机基质LY/T197014、镇村绿地分类标准CJJ/T168 15、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CJJ/T173 16、风景园林标志标准CJJ/T171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三、地方标准1、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设计规范第四节规范性文件部分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4、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7、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8、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二、部门文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2、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建保护的规定的通知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指示,切实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4、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5、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7、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 8、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42 -9、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 10、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11、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12、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1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15、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16、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1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1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21、关于加强植物园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 23、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24、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三、地方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四、国际公约1、生物多样性公约2、湿地保护公约3、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__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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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制定完善的园林法律和法令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园林法制是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园林法规就是通过对园林行为的预测为行业发展清除障碍,同时通过执法保证园林建设的顺利实施。

所以,客观地讲,园林法制为园林事业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园林设计行业全部法规、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规范领域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园林设计行业制度的核心,为园林设计行业执业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

本文所言的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在城市建设系统中,《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分别规范着与园林设计相关的建设活动。

城市建设系统外的园林设计法规相关法,有与城市物质环境的公共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所依据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房地产管理法》、《知识产权法》等园林设计法规体系应保持与相关法的协调性,从而使园林绿化建设能够更为顺畅、高效的开展。

园林设计涉及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法律上涉及各相关法律关系的制约和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

我国园林法规发展概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一1952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的覆灭和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

从此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951年发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一1957年)1956年的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将城市绿化工作的重点放在普遍植树上:增加城市的绿色,逐渐改变城市的气候条件,重点进行街坊绿化。

“大跃进”和调整时期(1958一1965年)1958年第一次全国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会上强调了“植树造林包干到户”,“城市绿化必须与生产相结合”;但同时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协调问题,以及苗圃的苗木保障问题都很客观地显现出来。

1962年第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财政部与建工部根据《关于当前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指示》,指出园林绿化设施:系指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风景区绿地等设施。

1963年《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建国后第一部对园林绿化事业进行总结和展望的法律文件。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一1976年)国家主管城市建设的工作机构停止了工作,各城市也纷纷撤销城市建设管理机构,下放工作人员,城市建设的档案资料被大量销毁,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形成了极为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乱拆乱建、乱挤乱占的情况随处可见。

园林、文物遭到大规模破坏,私人住房被挤占,工厂进山、入洞,不建城市,给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改革初期(1977一1984年)1978年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编制和修订城市的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详细规划,以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97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1981年颁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1982年,颁发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

1982年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城市园林苗圃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并形成了《关于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报告》。

1984年发布了《全国城市草坪及地被植被工作座谈会纪要》,《城市建设技术政策》,后者提到“大力发展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公园,”涉及到园林绿化的功能、规划、建设、植物材料以及技术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总结了建国以来园林行业的各种经验,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技术政策。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发展阶段(1985一1991年)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划法》。

与《城市规划法》相对应,前后还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国家大法,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房地产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等,与《城市规划法》一道,共同担负起规范城市土地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各方面的责任,是与园林法规体系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其法律内容互为补充,相互弥合,逐渐构成一个严密的法律网络。

《城市规划法》的诞生,反映出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己步入法制化轨道,城市对国家整体发展的影响度和重要性明显增强,城市规划工作已明显的成为政府职能,且其重要地位开始为国家的立法机构所认识。

2.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1992一1997年)除了行政立法外,建设部还加强了技术立法,1991年颁布了城市园林绿化标准体系表,为此后园林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颁布提供了依据。

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环保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近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于1992年5月27日发布了《城市绿化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

将园林行业通盘考虑,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引导,有利于扭转个别园林部门片面重视经济效益的状况,有利于全面发挥园林行业的综合效益。

国务院1992年颁布了《城市绿化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直接对城市绿化事业进行全面规定和管理的行政法规。

根据《条例》的授权,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建设部于1992发出了《公园设计规范》,1993年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4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1995年发出《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1997年发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条例》针对我国城市绿化管理的实际情况,总结了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成果,对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使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而有利于依法加强城市绿化工作,促进全国绿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条例》的授权,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建设部于1992发出了《公园设计规范》,1993年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4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1995年发出《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1997年发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国家新一轮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全面铺开阶段(1998一2003年)随着我国园林绿化事业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拓展,园林法制建设进行了对以主干法为核心的园林法规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都为绿化空间、领域的拓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对绿化用地的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园林绿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中就体现了这一思想,添加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是植物)章节。

随着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标准的颁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也相应做出变化,标志着我国园林城市的评价标准正在朝着以绿化为主体、综合提高环境效益的方向迈进。

随着对园林绿化企业规范的标准出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一步保证了园林绿化建设的质量。

此外,这一阶段的园林法制建设面临加入,与世界接轨的要求,进行了对以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综合整理,加快了立法进程,用以规范行业的活动;其中包括《游乐园管理规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我国现阶段对于园林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根据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机构分为三个层次: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第九届人代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试行)《城市绿化条例》1992/6/22 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8《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2.行业规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2002 年240 号《居住区景观设计导则(试行))) 2004/6/7《公园设计规范》《城镇规划与园林绿化规范》2003 年修订3.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北京为例)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地方立法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地方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和深化;因而与中央法规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存在领域和深度上的衔接,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或在某一领域内产生突破的可能性。

北京市的园林法规建设在这方面作了较多的工作。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北京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关于北京市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的若干意见》、《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示范文本等。

分析与评价1 立法热点与方向根据表2所示,在法规数量上,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名列前茅,次之是乡村绿化和特定公园绿地广场;在规章数量上,前3位是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绿线,次之为特定公园绿地广场和公园。

也就是说,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绿线、乡村绿化、特定公园绿地广场是我国当前各地园林绿化立法的热点。

随着我国城乡统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绿地系统从建成区拓展至郊区乃至整个市域,个别城市的园林绿化有城乡统一立法的发展趋势。

如2009年颁布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则把原来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整合在一起。

2 中央立法现国家建设部门在城镇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公园、绿线4个重要的园林绿化领域中,除了城镇园林已经由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之外,只颁布了绿线的部门规章和古树名木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公园管理方面,没有综合管理性的部门规章,只有城市动物园和游乐园管理的部门规章,其他方面则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侧重于专项管理,如国家湿地公园、国家重点公园等。

此外,自2002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发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涉及《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但是,除《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之外,国家建设部门并没有及时修订上述部门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3 地方立法从表2来看,省(自治区)无论是法规还是规章都比较少,这说明了城乡园林立法工作在省(自治区)中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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