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产五种情形会引起”前期盈利后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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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开发商利润的影响

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开发商利润的影响

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开发商利润的影响在当今社会,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支柱。

然而,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对于开发商的利润有着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开发商利润的影响,并分析其中的原因。

一、价格上涨对利润的影响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时,开发商的利润往往会有所增加。

首先,价格上涨意味着开发商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售出他们的房产,从而获得更高的销售收入。

其次,价格上涨还会刺激购房者的购买欲望,使得市场需求增加,进一步推动了销售量的增加。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将为开发商带来巨大的利润。

然而,价格上涨对于开发商的利润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涨可能导致购房者的购买能力下降,从而减少了销售量。

其次,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上涨伴随着土地成本的增加,开发商不得不承担更高的土地成本,这将直接降低开发商的利润。

因此,尽管价格上涨会给开发商带来利润的增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价格下跌对利润的影响与价格上涨相反,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时,开发商的利润往往会受到负面影响。

首先,价格下跌意味着开发商将以较低的价格售出他们的房产,从而降低了销售收入。

其次,价格下跌可能引起购房者的观望情绪,购买欲望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使得销售量进一步减少。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将使得开发商的利润大大减少。

此外,价格下跌还可能导致开发商面临亏损的风险。

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抱持着高价出售的策略,可能无法吸引购房者,最终导致库存积压,无法及时回笼资金,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因此,价格下跌对于开发商的利润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影响而形成的。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比如,经济的增长速度、货币政策的调控以及就业率的变化等,都会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购买能力,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其次,供需关系也是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

房地产投资风险与收益分析

房地产投资风险与收益分析

房地产投资风险与收益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投资成为了很多人追逐的目标。

然而,毋庸置疑,房地产投资既有风险也有收益。

在进行房地产投资之前,我们有必要进行风险与收益的分析,以帮助我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1. 政策风险: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政策的变动可能会导致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进而影响到房地产的价格和销售情况。

2. 市场风险:房地产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波动大。

当市场供过于求时,房地产价格可能会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亏损的风险。

3. 财务风险:房地产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投资出现困难。

此外,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包括银行、业主、施工队等,一旦其中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投资造成不良影响。

4. 法律风险:房地产投资涉及到法律合同,一旦合同出现问题或违约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5. 周边环境风险:房地产项目的成功与否也会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

例如,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价值及吸引力。

二、房地产投资收益分析1. 房地产价格上涨:房地产市场具有较高的升值潜力,投资者购买的房产在未来可能会因为市场供需变化而带来较高的升值空间,从而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2. 租金收益:房地产投资还可以通过出租房产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

高品质的房产通常有较高的租金回报率,这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收益。

3. 资产配置多样性:房地产投资是一种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方式,通过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可以有效降低以其他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主的投资组合的风险。

4. 长期投资保值:相比短期投资,房地产投资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能够有效地避免短期市场波动对投资者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稳定性相对较高,可以保值增值。

总结:无论房地产投资带来何种收益,都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房地产经济波动影响因素及对策

房地产经济波动影响因素及对策

房地产经济波动影响因素及对策作者:孙志贤来源:《消费导刊》2017年第08期摘要:房地产经济的波动不仅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受到房地产内部因素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要对这些影响因素积极分析并注重更具房地产经济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促进对房地产开发和投资的调控,让房地产经济能够不断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波动影响因素对策房地产经济在刺激国民消费,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经济受市场化进程的影响也不断增加,对房地产经济波动因素的分析能够使房地产在发展的过程中注重规划,使我国房地产经济能够健康发展,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不断完善,使房地产经济能够跟进时代发展需求,不断满足现代人们的消费观念和审美需求,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外在影响因素(一)经济因素。

房地产经济波动的经济因素首先是受到经济增长率的影响,国家的经济增长率越高,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就越好。

在国家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同,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是呈正相关性。

虽然经济增长率与房地产经济波动呈现出较为相同的发展趋势,但是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略早于经济增长率的波动。

其次是受到国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国民收入的增加能够促进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具有一定的购买力,提高国民的住房需求,刺激房地产经济的增长。

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能够让国民具有足够的资金花费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之中,降低住房资金在国民消费资金的比重,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在经济因素的影响中,国家通过膨胀率、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银行利率等因素都对房地产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二)社会发展因素。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水平和消费观念都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人们观念的变化有利于指导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对住房和房地产经济相关产业的需求。

房地产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和项目敏感性分析

房地产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和项目敏感性分析

房地产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和项目敏感性分析一、房地产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房地产项目盈亏平衡点分析是指通过对项目成本和收益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的盈亏平衡点,即在何种条件下项目能够实现盈亏平衡。

这一分析对于投资者和开发商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潜在收益。

1. 项目成本分析项目成本分析是确定项目开发和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成本,并对其进行详细的估算和分析。

这些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用、建筑物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人力资源费用、运营费用等。

通过对这些成本进行综合分析,可以确定项目的总成本。

2. 项目收益分析项目收益分析是对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行评估和分析。

这些收益包括销售收入、租金收入、资本收益等。

通过对市场需求、价格走势、竞争情况等进行研究,可以对项目的收益进行合理的估算。

3. 盈亏平衡点分析盈亏平衡点是指项目在何种情况下能够实现盈亏平衡,即项目的总成本等于总收益。

通过将项目成本和收益进行对比,可以确定项目的盈亏平衡点。

在盈亏平衡点之前,项目处于亏损状态;在盈亏平衡点之后,项目开始盈利。

二、项目敏感性分析项目敏感性分析是指通过对项目关键变量进行变动和模拟,评估这些变动对项目盈利能力和风险的影响。

这一分析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开发商了解项目在不同情况下的表现,以及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

1. 敏感性变量的选择在进行项目敏感性分析时,需要选择一些关键变量进行变动和模拟。

这些变量可以包括市场需求、销售价格、建筑成本、利率、税率等。

通过对这些变量进行敏感性分析,可以评估它们对项目盈利能力和风险的影响。

2. 敏感性分析的方法敏感性分析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敏感性表、敏感性图、敏感性指标等。

通过对不同变量进行变动和模拟,可以观察到项目盈利能力和风险的变化趋势。

这样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开发商更好地理解项目的风险和机会。

3. 敏感性分析的结果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开发商更好地了解项目的盈利能力和风险。

通过对不同变量进行变动和模拟,可以评估项目在不同情况下的表现。

我国房地产公司财务危机的原因及措施--杭州金星地产公司为例

我国房地产公司财务危机的原因及措施--杭州金星地产公司为例

我国房地产公司财务危机的原因及措施--杭州金星地产公司为例我国房地产公司财务危机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杠杆率过高:房地产公司通常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土地投资和开发建设,因此通常会采用负债投资的方式进行资金筹措。

如果公司过度借债,财务风险将会增加,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候,现金流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将不可避免地陷入财务困境。

2. 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

在市场下滑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面临的风险会急剧增加,销售不达预期,影响现金流,而开发项目推迟或停工导致资金回笼缓慢,这些都可能导致公司财务危机。

3. 销售市场萎缩: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销售萎缩。

例如,政策、经济环境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都可能导致销售不达预期。

当然,销售不佳会降低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也可能造成公司现金流问题。

针对房地产公司财务危机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调整经营策略:紧缩经营支出,注重财务管理,控制杠杆率,加强现金流管理,同时寻找新的发展机会,精准把握市场变化。

2.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应该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通过资产重组、资产剥离、债务重组、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 引入优秀的战略合作伙伴:引入优秀的战略合作伙伴,可利用资源优势和产业生态优势帮助公司解决资金和渠道问题,提高公司的市场表现。

以杭州金星地产公司为例,该公司遭遇财务危机的原因在于资本链断裂、资金链紧张,公司杠杆率高,资金回笼缓慢等。

该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减少开发投资、扩大代理销售渠道、积极开展区域布局等,渐渐走出困境。

同时,该公司也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决策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最终,该公司成功重组早期来之不易。

房地产项目的常见风险及风险管理

房地产项目的常见风险及风险管理

房地产项目的常见风险及风险管理引言概述:房地产项目是一个复杂的投资领域,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也伴有着各种风险。

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房地产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项目中常见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市场风险1.1 市场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1.2 政策风险:政府政策调整可能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如调控政策导致销售受阻。

1.3 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激烈,项目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2.1 资金风险:资金链断裂可能导致项目停工或者无法按时交付。

2.2 利率风险:利率上升可能导致项目融资成本增加,影响项目盈利。

2.3 汇率风险:外汇波动可能对项目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增加财务风险。

三、技术风险3.1 设计风险:设计不合理或者变更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增加成本。

3.2 施工风险:施工过程中浮现质量问题或者延期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3.3 环保风险:环保要求不达标可能导致项目被叫停或者处罚,增加技术风险。

四、法律风险4.1 合同风险:合同漏洞或者解释不清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增加项目成本。

4.2 土地风险:土地权属不清或者存在纠纷可能影响项目推进。

4.3 知识产权风险:侵权或者知识产权纠纷可能对项目形象和利润造成损失。

五、管理风险5.1 人力风险:人员流动或者管理层变动可能影响项目运营。

5.2 沟通风险:信息不畅通或者沟通不畅可能导致决策失误。

5.3 预算风险:预算不合理或者控制不力可能导致项目超支或者延期。

结论:房地产项目面临多种风险,有效的风险管理是确保项目成功的关键。

项目管理团队应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

房地产公司财务亏损的内因及对策

房地产公司财务亏损的内因及对策

房地产公司财务亏损的内因及对策【摘要】近年来不乏由于财务亏损而引发破产危机的企业,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其财务安全指数仅是其他实体经济行业的一半,因此,在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下,加强房地产企业自身财务亏损的控制能力显的尤为重要。

【关键词】财务亏损;财务风险;房地产房地产行业的热度逐渐升温,随之而来的是各地的炒房现象和不断涌现的“地王”现象。

房地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的投资,项目运转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而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主要是在销售阶段。

与普通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产品单价高,产品销售量受金融政策的影响大,产品可变现能力差,导致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速度慢,资金缺乏流动性。

房地产企业资金一旦缺乏流动性,房地产不可避免的面临经营风险。

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高风险行业,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能够靠企业权益性资金来获得,而不是依赖债务性资金,房地产企业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也会降低。

然而我国房地产企业基本是负债开发模式,利用房地产的不动产性质,将其抵押贷款,解决企业开发资金量需求问题,但同时加大了企业债务性资金的比例,也为企业带来了财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若是不能客观衡量自身的实力和项目效益,盲目筹资,则企业的资金结构必然不合理,引发不能按时支付到期借款本息的筹资风险。

一、某房地产公司财务亏损的因素分析(一)信息不对称某房地产公司是私营性质的某房地产公司,其信息透明度低,他们向贷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未经专业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这会使得公司偿还贷款的能力出现不确定因素,从而诱发财务亏损,出现财务危机。

(二)融资遇阻某房地产公司作为中小型企业,其融资方式也会受到限制,很难一次性从银行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而因为资历限制,企业不能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获得资金。

就会出现个别项目延缓施工,甚至项目停工的事件,这对整个公司正常运营是极不利的。

因此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才能有效缓解大环境融资难带来的负面影响。

炒房亏本的例子

炒房亏本的例子

炒房亏本的例子
炒房亏本的例子有很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
1. 购房晚期市场下滑:有些投资者购买房产时,由于市场供大于求或房价下跌,导致房产价值下降,最终亏本。

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房地产市场大幅度下滑,许多投资者在此期间购买房产,最终亏本。

2. 经济衰退或政策调整:经济衰退或政策调整也可能导致炒房亏本。

当经济不景气或政府出台调控措施限制房价上涨时,房产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亏损。

例如,中国在
2010年和2017年相继出台了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一些
炒房者亏本。

3. 市场预测错误:有些投资者可能根据错误的市场预测进行房地产投资,最终导致亏本。

例如,预测某地区房价会上涨,但实际情况与预测相反,导致房产价值下降,无法盈利。

4. 高杠杆投资:高杠杆投资也是炒房亏本的一个主要原因。

当投资者使用大量借贷资金购买房产时,如果市场不利,投资者将面临较高的还款压力,甚至被迫以低价出售房产,造成亏损。

总之,炒房亏本的原因很多,投资者需要在购房时慎重考虑市场走势和风险,避免盲目投资或过度依赖杠杆,以免承担亏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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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星汉城市花园
PK
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 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 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 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 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 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 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 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 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 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 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坚决要 求退税!
做梦吧!
申请审查回复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申请审查内容:审查废止津地税企所 【2010】1号文件 申请人认为: 1. 津地税企所【2010】1号文件没有征求 纳税人意见,不符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 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201 号)第16条的规定,程序违法; 2.津地税企所【2010】1号文件讲计税毛 利率定为 25% ,严重脱离天津市房地产经 济发展的水平。
企业所得税税
车位
单独建造的
利用地下基 础设施
有产权 无产权
(人防设施)
第十七条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 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 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 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 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 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 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 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 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 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 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 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 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 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年度缺乏收入配比 (四)车位、车位、车位!(文章)
(五)“公共配套后建”引发的不配比问题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2条 预提配套设施成本
天津市M房地产公司: 1、2013年未完工收入1亿元; 2、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5%; 3、2013年期间费用 540万 4、税金及附加合计为760万 5、应纳税所得额:1200万 6、缴纳税款: 300万元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
(一)2008年:未完工收入3亿元;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二)2009年:完工收入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万元;进行 了所得税完工产品申报;当年预提土地增值税600万元。 (三)2010年: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600万元。当 年应纳税所得额-700万元。 (四)2011年1月1日注销 第一步:清算申报,清算所得为200万元; 第二步:清算所得弥补亏损后亏损500万元。 500万元的亏损将再也难以弥补! 2008年分配土地增值税费用=3亿元÷(3+2)×600万=60% ×600 万=360万 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退税50万元,剩余160万元结转亏 损。
天津市地税局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
2013年10月,税务机关对M公司进行检查: M房地产公司2012年完工,由于完工年度未 取得发票4000万元部分已经全部计入销售成本。 但是,在稽查期间,M公司客服困难,将 4000万元的发票全部取得。
税务认为:根据31号文件34条规定,由于发票 是2013年取得的,只能在2013年扣除。 因此,企业应当补缴2012年度所得税款1000万 元,允许2013年将4000万元发票计入成本。
《对税务机关检查问题的回复意见》 尊敬的XX税务局: 企业认为:哇,我2013年没有收入啊,难道 第一,感谢贵局的检查,使我公司提高了纳税遵从度 2012年补缴税款,2013年增加4000万元亏损? 第二,完全同意贵局的检查结果 我是项目公司,以后也么有收入了! 第三,根据31号文件第34条规定,2012年未取得发票, 同意补税;2013年取得发票后,按“规定”计入计税 税务说:的确有点儿不合理,可税法就这么规 成本。这里的规定是指“权责发生制的规定” 定的,这叫做“法不容情”,我“爱莫能助”! 第四,按照以上理解,2012年补税,2013年追溯退税, 不再缴纳税款; 第五,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第6条规定了追 溯调整的基本规则。 第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河北国税的冀国税 函【2013】161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追溯调整。 第七,我公司愿意缴纳1年时间的滞纳金。 第八,如贵局一意孤行,我公司将启动听证、复议、 诉讼三项法律救济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 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 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 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 计税成本。(国税发【2009】31号)
二十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竣工结算以后 年度取得成本发票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 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 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 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 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 1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 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 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 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 年。”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结算 以后年度取得成本发票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摘自冀国税函【2013】161号文件
房地产公司
天津市地税局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
被申请人答复: 1.为合理确定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毛利率,市地 税局与市国税局做了深入调研,选择了 100户企业进行 平均利润率测算,又选取了10户企业,就计税毛利率问 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测算并征求了意见,将计税毛利率定 为25%。
2.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 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非经济适用 房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 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 15%。因此,我市计税毛利率定为25%符合国家税务总 局的规定。 另外,对销售未完工的房产,企业将预售收入按照 25%的计税毛利率,减除5.65%的营业税及附加、2-5% 的土地增值税和期间费用(经测算全国费用率为8%, 我市为9%)等后,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利润 率最高约9.35%),待完工后再进行调整。最终企业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占预售收入的比例仅2.34%。应当说, 我市确定25%的计税毛利率并不高。
2010年注销时: 应退税款=50+100-25=125 (万元)
2009年分配土地增值税费用=2亿元÷(3+2)×600万=40% ×600 万=240万 240万+上年结转的160万=400万元 退企业所得税100万元;
2010年:清算所得200万-以前年度亏损=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5万元。
讲 道 理!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 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 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 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 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 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 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 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 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 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房地产公司
天津市地税局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
房地产公司
经审查: 1. 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选择了 100 户企业进行 平均利润率测算,又选取了10户企业就计税毛利 率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测算并征求了意见。 2. 津地税企所【2010】1号文件符合《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2009】31号)关于直辖市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 目计税毛利不得低于 15% 的规定。而且,再减除 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期间费用后,企 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占预售收入的比例仅为 2.34%。 本机关认为:津地税企所【2010】1号文件制 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不予废止。 2013年11月15日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 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 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 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土地增值税
车位 业主共有 销售 有产权 无产权 自留
北京太月园小区 2003年12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该市首例业主与 开发商对簿公堂争要地下车位归属权一案: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车位判 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开发商对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属于“ 重复销售”;被告江苏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星 汉城市花园地下停车库移交给原告星汉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管理,并由星 汉城市花园全体业主享有该地下停车库的权益。 法院的判决理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第一,小区车位作为公建配套设施 ,其建造费用已经包含在全体业主的购房款中(开发商不能提供成本未计 入房价的证据),不可以二次出卖,根据“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 江苏地税认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小区车位所有权当属全体业主;第二,从土地使用权的角度看,业主办理 产权证时,产权证书上载明了业主的分摊土地面积,因此车位所依附的土 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房地产 地使用权(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归业主所有,故车位所有权也应当属 企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的移交公告。 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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