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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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展历程及计税方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展历程及计税方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发展历程及计税方式一、个人所得税是什么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纳税人:通常是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获得收入的个人。

课税对象: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利息、股息、租金、版税、资本利得等各类收入。

税率:可能采用单一税率或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意味着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

免税额:通常有一个基本的免税额,即在一定金额以下的收入不需要缴纳税款。

扣除项:包括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允许纳税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

税收抵免: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享受税收抵免,减少应缴税款。

申报方式:可能包括自行申报、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等方式。

税收征管:税务机关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

税收用途:个人所得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

税收政策:政府可能会根据经济和社会情况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如提高免税额、调整税率等。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具体的税率、扣除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自2019年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自1980年建立以来,经历了多次重要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

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发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94年: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个税的法律体系。

3.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 《实施细则》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 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 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 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应税所得项目(采用分类税制)
• 其次,充分发挥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对个人 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 义务人扣缴税款。
• (四)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权利 与义务是对等的。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政 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纳税人不仅征 税过程清楚,而且税款流向也明白,使纳税人的 纳税抵触情绪消除。同时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 止重复建设、浪费。
薪金所得的; •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缺陷
• (一) “贫富倒挂”的尴尬局面依然存在 • 由于在各种收入中工资收入的监管最为简单,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 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免征额提高至每人 每月2000元。
•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 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一级税率由5%降 为3%,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月3500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所得的适用税率和级距进行了修改,使生产经 营所得的税负均有所下降。

美英日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1

美英日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1

美英⽇个⼈所得税发展历史1英美⽇个⼈所得税发展历史1、个⼈所得税综述个⼈所得税,是对个⼈(⾃然⼈)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种税。

它与每个公民的直接经济利益紧密相连,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此税种。

⾃从1799年在英国诞⽣以来,个⼈所得税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变⾰,在筹集财政收⼊、调节个⼈收⼊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尤其在西⽅发达国家,个⼈所得税已经成为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个⼈所得税⼀般占税收收⼊的30%-50%左右,有学者称其为经济的“⾃动稳定器”。

⽇本以及其它西⽅发达国家,个⼈所得税作为基⼲税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仅承担筹集财政资⾦的职能,同时⼜是调节收⼊分配的主要⼿段。

在⽬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个⼈所得税的重要任务在于调节收⼊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如何发挥和激活个⼈所得税的上述双重功能,从西⽅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只有当个⼈所得税的筹集财政资⾦的规模达到相当程度,使其调节收⼊分配的功能充分发挥,进⽽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的⽬标。

本⽂将就美国、英国、⽇本三个国家的个⼈所得税的发展进⾏综述并对三个国家的个⼈所得税现状进⾏总结,最后探讨对中国个⼈所得税发展的借鉴意义。

2、美国个⼈所得税发展2.1、美国个⼈所得税的理论发展1861年,美国爆发南北战争,军费需求⼤增。

为了缓解财政收⼊压⼒,国会通过了《1861年收⼊法案》,该法案开始对个⼈所得征税。

所得税规定,对年总所得超过800美元部按照3%的税率征税。

个⼈所得税的开征标志着以消费税和关税为主体的联邦税收体系的新发展。

但是,随着内战的结束,为了顺应民众的减税要求,⼀⽅⾯减免了战时消费税,许多商品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1868年,联邦税收主要依赖于酒税和⼟⾖税。

另⼀⽅⾯,降低了个⼈所得税的税率,并于1872年完全废⽌。

1913年10⽉,国会通过了新的个⼈所得税法,该法规适⽤于年所得在50万美元以上的个⼈,最低税率为1%,最⾼税率为7%。

在当时,美国仅有不到1%的个⼈缴纳个⼈所得税,所得税筹集收⼈功能⼗分有限。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的税种,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古代社会,但在现代国家中的实施较为普遍。

下面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概述。

1. 古代实践:在古代社会,由于财富主要以土地和农产品为主,征税主要通过土地和生产品的直接征收和分配进行。

这种形式的税收征收方式将部分农产品或劳动产品分配给国家或统治者。

2. 工业革命时期: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国家对中产阶级和工人的收入逐渐关注起来。

在19世纪中期开始,一些国家开始
引入个人所得税,以满足国家的开支需求。

最早实施个人所得税的国家是英国和法国。

3. 世界大战期间:在二战期间,更多的国家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以筹集军队和战争所需的资金。

此时,个人所得税成为许多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之一。

4. 税收体系改革:20世纪后半叶,一些国家进行了税收体系
的改革,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例如,一些国家引入了渐进税率,即根据个人所得的不同水平征收不同比例的税率。

5. 全球化影响:随着全球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增多,个人所得税也面临了新的挑战和调整。

许多国家开始采取行动,以避免跨国公司通过在低税收国家设立子公司而逃避征税。

总之,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化,个人所得税的形式和征收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和调整,以适应不同国家的财政需求和税收公平的要求。

浅析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

浅析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

浅析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赵芳财务管理09233249指导老师:刘芳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又是税收中重要的税种。

国家可以也应该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国民收入,缩小国民贫富差距,这就需要一个公平的且能起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虽然经过不断调整,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度;税率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征收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由此,我国制定了本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确定为800元。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该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确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将个税起征标准提高至1600元。

2007年8月15日国务院决定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2008年3月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从起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

,10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个人所得税在各国的发展历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旨在实现税收公平和财富再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各国纷纷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改革,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进行探讨,以期为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一些启示。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前。

在欧洲,最早的个人所得税出现在19世纪末。

英国在1799年首次实行了一个短暂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在1816年废止了该制度。

然而,英国在1842年重新恢复了个人所得税,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此后,其他一些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法,其中包括德国、法国和美国等。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税制结构的改革。

税制结构的改革主要涉及到税率、免征额和扣除项目等方面。

在税率方面,不同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异。

例如,瑞典和德国等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率较高,达到40%以上,而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则较低,只有20%左右。

税率的高低不仅涉及到税收公平性的问题,还会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合理确定税率水平,以保证税收公平和经济增长。

在免征额和扣除项目方面,个人所得税制度通常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例如,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定的免征额和扣除项目,以便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这些改革措施的目的是保证税收公平和财富再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税收征管的改革。

税收征管的改革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电子化征管系统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电子化技术,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减少了企业和个人的税务成本。

税收征管的改革还包括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例如,中国近年来加大了打击个人所得税逃税行为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收入征税的一种税种,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多次改革与调整,不断地完善和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探讨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以及未来改革的方向。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追溯到1950年代,在这之后,个人所得税曾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经历了多轮重大改革,不断完善和调整。

下面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梳理。

1. 历史起点2. 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1980年代初期,我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的第一部法律文件,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正式建立。

3. 进入新世纪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虽然经过了多次改革,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基较窄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基较窄,主要依靠工资薪金收入进行征税,而其他形式的个人收入则没有得到充分征税,导致税制公平性不足。

2. 税率结构不合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并不合理,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税率分档不够合理等问题,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负较低,而低收入者的税负较重。

3. 税收征管存在漏洞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漏洞,一些高收入者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损失严重,严重影响税收公平和效益。

4. 税收政策不够灵活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社会发展需要等方面不够灵活,需要更加贴近实际情况,更具有操作性。

三、改革方向的探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应当在未来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和调整,力求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稳定可持续。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对未来的改革方向进行探讨。

1. 扩大税基,提高起征点未来我国应当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包括对各种形式的个人收入进行征税,提高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公平性。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是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了“全民缴纳,差异征税”的税收原则,建立了“综合收入征税”的制度。

这一改革对于我国的税收制度来说意义重大,为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199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也越发受到关注,如何更好地适应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探讨1. 完善差别征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征税制度是指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收入水平,采取不同的征税政策,以实现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基本上是差别征税制度,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高收入者和超高收入者的征税政策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征税制度,确保纳税人的公平。

2. 完善税收透明度和纳税意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另一个方向是完善税收透明度和提高纳税意识。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和加强纳税教育,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合法纳税行为,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促进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3. 完善税收政策和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当前我国的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对中低收入者不利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等措施,缓解中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促进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4.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际税收合作也成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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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2日
财政部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2002年1月1日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1999年8月30日
九届人大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11年3月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今日讨论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2011年2月2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表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2009年8月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980年9月1日
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时间
重要政策举措
2011年6月30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27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2011年3月20日
2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至此,备受关注和热议的草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草案已将现行工薪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008年3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07年12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1993年10月31日
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86年9月
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2005年08月23日
在京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7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起征点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2011年6月30日通过个税免征额提至3500元,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施行。
自今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依照新规,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税务总局专家回应,3500元是指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即工薪收入4545元以下不用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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