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模拟试题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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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也叫政体或国家管理形式。它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于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它主要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最高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序和方式。

2.单一制: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3.行政特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但在中央政府管理之下,不拥有国家主权的行政区域。

4.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拥有一定立法权和监督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所实施的监督。

1.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原则和方式也有所不同。现代国家基本上有两种国家结构形式,即单一制与复合制。

2.复合制:复合制主要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邦联是一种松散的联盟,它以有关国家签订的条约为基础,是一些主权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的目的而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

3.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和法规确认的有关国家各级各类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职位分类、考核、晋升、调动培训、职务升降、奖惩福利、解职退休等各项法律制度的总和。

4.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其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复议人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为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不同处理决定,这一过程称为行政复议。

1.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只能,便于进行管理,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将国家的国土划分为若干区域并相应建立各级行政机关、分层管理的区域结构。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各少数民族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其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之权利的一种政治制度。

3.财政管理:是指国家各级财务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遵循经济和财务管理规律,对国家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过程实施管理的活动。

4.国家预算:国家预算又称财政预算,是政府根据其实施方针和社会的需要所编制的,经立法机关承认并得到批准的某一年度内的政府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是国家财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国家集中分配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社会需要而形成的分配活动。

二、简答每题15分,共60分

1.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及其特点。

答: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其理由是:(1)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我国自秦汉以来,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除较短时间处于分裂状态外,一直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特别是自元朝以后的700多年间,我国再没有出现大的分裂局面,长期的历史传统决定了我国有建立统一的主权国家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心理。(2)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状况。我国是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状况决定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不适宜采取联邦制,而宜于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一是各民族再长期的交往过程中,相互学习,人员交错往来。就全国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与汉族相互交错地居住在某一地区,逐渐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除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广西、内蒙古、云南等省、自治区居住着比较集中的少数民族外,其他少数民族大多与汉族交叉居住在全国的其他各省,而且一个民族完全集中在一个省居住的极少。(3)融洽的民族关系。

我国单一制国家形式的特点有:(1)我国行政区域的基本形式是普通行政区的地方国家

机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行使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事务的权利,保证中央的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2)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区是我国行政区域的重要形式。(3)“一国两制”是我国国家结构的一种特殊形式。

2.民族区域自制制度的特点。

答:(1)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享有很高的权利,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都要有适当的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2)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享有民族自治权利,即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承担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承担,并实行主席(州长、县长)负责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务员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要占有一定的比例。

(4)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采取民族自决。

3.政府决策的特点。

答:(1)决策主体地位的特殊性;(2)决策目标的长远性;

(3)决策利益的公共性;(4)决策范围的综合性;(5)决策执行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4.行政复议的原则和依据。

答:行政复议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独立行使复议权。同时还要坚持:(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原则;(3)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4)行政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原则。

1.简述中国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答: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与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

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全国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设立了九个专门委员会:(1)提案委员会;(2)经济委员会;(3)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4)教科文卫体委员会;(5)社会和法制委员会;(6)民族和宗教委员会;(7)港澳台侨委员会;(8)外事委员会;(9)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简述我国政府的监督体系。

答:我国政府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全面的监督系统,它具体包括:

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对授权立法与执法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的最高层次与最高权威。

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指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

政党的监督,包括执行党和参政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在我国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公民与社会的监督,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也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即行政机关自上而下设立的职能部门进行的工作活动监督和行政机关设立的专门监察机构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前四种监督也可以称为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或“监督行政”;后一种监督称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或狭义的行政监督。

3政府干部人事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答:我国人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权配置属于双轨制,即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组织,人事部门具有相应的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制定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的指导原则,以指导全国的人事管理工作,即“党管干部”;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贯彻和落实党的人事管理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具体进行人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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