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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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A/0版)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非受控

保密级别: □绝密□机密□秘密□一般

1目的

当某些检测项目中有部分参数本检测中心尚不能开展时,可以以分包的方式开展这些项目。为保证分包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文件。

2范围

适用于分包合同的签订,对分包实验室质量的审核,分包检测的实施,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主任

4.1.1与分包实验室签订分包合同;

4.1.2负责审批分包评价和批准《分包项目申请表》。

4.2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审。

4.3管理室负责人

4.3.1组织人员收集并保管检测分包方的有关资料,调查分包的能力;

4.3.2组织人员确认分包实验室的技术能力;

4.3.3负责审批和批准《分包项目现场审核表》;

4.4检测室负责人

4.4.1提出本部门的应分包的检测项目;

4.4.2组织对分包检测活动的实施和监督。

5工作程序

5.1检测分包的提出

5.1.1分包的条件

5.1.1.1本检测中心工作量较大,无法按常规完成超负荷检测的项目;

5.1.1.2暂时不具备能力(如设备检修期间,专业人员暂时离开);

5.1.1.3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的检测项目。

5.1.2根据本检测中心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检测室提出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数量。

5.2分包方的评审与选择

5.2.1分包实验室应满足以下原则和条件:

5.2.1.1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及合格的质量资质;

5.2.1.2固定的检测场所;

5.2.1.3有满足检测标准要求的相关设备;

5.2.1.4有完善的体系;

5.2.1.5有能力承担经济责任;

5.2.1.6有合格的操作人员;

5.2.1.7有满足检测要求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5.2.1.8承诺保守秘密和履行合同。

5.2.2调查、评审

5.2.2.1在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调查评审前,最好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当得到客

户同意的书面答复后,将客户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的调查评审的要素。

5.2.2.2管理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在选用分包方前对拟选用的分包方进行调查、收集分包方的营业

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其他能力的证实材料,必要时对分包方进行体系审核,体系审核应执

行《内部审核程序》。

5.2.2.3体系审核中出现可能影响到分包服务质量的问题,管理室负责人应向分包实验室提出尽快整

改的要求并跟踪实现。

5.2.2.4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管理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审(见《分包项目现场审核表》),

评审合格后,经主任审批方可进行分包工作。

5.2.3选择

5.2.3.1检测室应根据具体项目在经批准的《分包项目申请书》中的分包方,并将分包的情况以书面

形式通知客户;

5.2.3.2管理室负责人组织拟定分包协议书,由主任审批,分包协议书中应包括:

➢甲乙双方实验室名称;

➢分包内容(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的规定;

➢完成时间和分包的操作人员(若有严格要求时);

➢分包仪器设备的配置和保证;

➢分包的工作环境条件;

➢对分包方体系的要求及证明文件(最好是在通过ISO/IEC17025认可的实验室或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之间选择);

➢对分包方体系的审核(若没有体系证明);

➢报告的内容、形式;

➢收费的价格;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对样品及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的要求等);

➢分包方授权签字人的资格确认(分包合同的签字和分包报告的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和有效期;

➢合同审定后主任签订分包合同。

5.2.3.3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分包方的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原协议的要求时,应及时中止协议,

另选其他分包方。将分包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得到客户的准许;

5.2.3.4若个别特殊项目需分包,但分包方没有能力资质证明,经评审确认符合要求后,可以进行分

包,但相应的检测报告不得使用认可机构和资质认定的标志。

5.3分包实施和监督

5.3.1检测室负责人应组织分包检测的实施,分包检测实施前检测室负责人应准备好有关技术标准、检测

细则和样品制备的指导文件以及被检样品。

5.3.2为保证分包方出具的数据准确可靠,必要时由相关负责人指定工作人员到达分包项目实施现场,指

导分包检测并对分包活动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对原始记录进行校对。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检测

室应与分包方及时取得联系,并由其证实结果的准确性,否则重新进行检测;不定期对检测工作的

分包实验室进行技术对比试验或验证。

5.3.3分包工作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应验收分包报告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以及清点被检样品和文件。

5.3.4分包方出具的报告,提供给本检测中心的原始记录,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盖章生效。分包方的结果

必须在本检测中心的报告中明显地表示出来。

5.4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5.4.1检测室负责人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的承诺。分包报告的所有权归客户,本检测中心和分包方未经

客户书面允许不得引用分包的数据和结果。

5.4.2检测室负责人不得将属于保密的技术资料留在分包实验室。

5.4.3分包方不得对被检样品、货物进行照像、测绘,不得复制被检样品的技术资料。

5.4.4对分包工作的保密和违约处罚应执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5对客户的责任

5.5.1本检测中心对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保证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如果因分包方的

工作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损失,应由本检测中心直接向客户负责进行赔偿,满足客户的要求。由

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分包方,本检测中心将不考虑任何责任的分担。

5.6记录管理

5.6.1分包的调查、评审、监督的有关记录、分包方完成的工作的相关记录及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

原始记录一同存档保存。

6相关文件

6.1《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6.2《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6.3《内部审核程序》

6.4《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JC-QP-34

7记录表格

7.1《分包项目申请书》 JC-QP-05-01

7.2《分包项目现场审核表》 JC-QP-05-02

7.3《分包项目委托书》 JC-QP-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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