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检测分包程序
实验室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参照模板)

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1 目的为防止引入外来风险,规范分包检测活动,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文件包括以下工作:(1) 分包合同的签订(2) 对分包实验室质量的审核(3) 分包检测的实施(4) 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3 职责3.1 检测站站长签订或授权签订分包合同。
3.2 技术负责人应受权签订分包合同,并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3.3.1 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
3.3.2 参与对分包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审核.3.3.3 保存分包实验室的质量审核记录。
3.4 质量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质量审核。
3.5 试验室负责人:3.5.1 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3.5.2 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4 程序4.1 对分包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审核4.1.1 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体系审核前,必须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和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当得到委托人同意分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委托人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管理体系审核的要素。
4.1.2在分包检测前,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业务办公室室或内审员对分包实验室的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管理体系审核应执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4.1.3 当管理体系审核中出现可能影响到分包检测的问题时,质量负责人应向分包实验室提出尽快整改的要求并跟踪实现。
4.1.4 质量负责人应将审核中形成的文件交业务办公室资料员保存。
4.1.5 当怀疑分包方出具了可疑数据,或委托人提出对分包方的投诉时,试验室应执行《出具检测报告的工作数据》立即以书面文件通知委托方,或按照《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的要求对其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4.2 分包合同的签订4.2.1 在确认分包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后,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试验室承检标准要求的缺项检测内容提出详细的分包检测项目。
4.2.2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选择分包实验室,以弥补试验室检测资源配置的不足。
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文件

1 目的: 规范分包检测活动,防止在检测活动中引入外来风险。
2 范围:中心分包活动,包括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资质的考察,分包检测的实施,分包检测的保密要求。
3 职责3.1主任负责或授权技术主管负责批准分包方评价结论,签订分包检测合同。
3.2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对分包实验室的选择,并负责(1)征求客户对分包的意见;(2)参与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资质的考察;(3)收集分包实验室质量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主持对分包方能力评价。
3.3质量主管负责组织对分包实验室质量资质的考察。
3.4检测组负责人职责(1)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2)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
3.5技术主管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6资料员负责保存分包相关的文件资料。
4.程序4.1对分包实验室技术能力确认和质量资质的考察4.1.1在对分包实验室进行技术能力和质量资质确认和考察前,中心必须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当获得客户同意分包的书面答复后,应将客户对质量的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技术能力确认和质量资质的考察中。
4.1.2选择分包实验室应同时满足以下原则和条件:(1)优先选择具备法律地位和质量资质(如国家认可实验室、计量认证合格实验室等)并有能力完成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2)对于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应选择取得计量资质认证的实验室;(3)具备固定的检测场所;(4)具备可满足检测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操作人员;(5)具备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6)承诺保守机密和履行合同。
4.1.3 技术主管负责组织相关检测组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选择分包实验室,并对其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确认。
4.1.4质量主管负责组织相关检测组的质量监督员,在分包检测前对所选定的分包实验室的相关质量体系进行考察。
质量体系考察应参照执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4.1.5如质量体系考察中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分包检测质量的问题时,质量主管应向主任报告,主任应责令技术主管重新选择分包实验室。
4 检测分包程序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实验室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LA/CX04—2/0—2010
程序文件
检测分包程序
版次:2/0 页次:1-9
编制:贾晋英日期:2010-05-30
审核:刘金山日期:2010-05-30
批准:王俊日期:2010-05-30
受控印章:
持有人:
2010-05-30 发布 2010-05-30实施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发布
合格分包方评审表
- 30 - 第 6 页共 9
分包协议书
LA/CX04—JL0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
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委托前,应将分包内容、执行的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工作以及人员、环境、设备、质量体系等进行监督。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四、甲方应按照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
五、双方如有违约或责任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或按《合同法》处理。
六、本协议自起执行,有效期年,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分包方跟踪评价表
32 第 8 页共 9 页
分包(服务、外协)方资格审查申请表LA/CX04—JL04。
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规范检测的分包,对分包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检测工作的分包全过程。
3.职责3.1实验室负责分包项目的批准和分包协议的签订;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分包方能力的评价和分包工作的验收;3.3实验室编制分包方名单、搜集并保存分包方相关记录及拟定分包工作。
4.工作程序4.1当检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利用率低,实验室未予购置,使这些检测项目无法进行时,或实际试验检测工作量超过中心资源所能承担的工作量时,可进行分包,实验室填写《检测分包项目申请表》,技术负责人批准。
4.2实验室经过调查提出拟分包方,必须选择通过ISO17025-2005标准的试验室。
4.3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4.3.1仪器设备;4.3.2环境条件;4.3.3人员素质;4.3.4质量管理体系;4.3.5服务质量。
4.4实验室建立分包方名单,分包方评价结果记录于《分包方能力评审表》,报实验室主任批准。
4.5检测项目分包,应由实验室在检测工作实施前书面征求委托方同意,实验室对分包项目的检测结果负有全部责任。
4.6具体分包项目由技术负责人与合格分包方拟订检测分包协议书,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7分包实施过程中,实验室应适时与分包方联系,了解分包工作的进展,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时,报技术负责人协调解决,必要时终止分包,按上述规定重新选择分包方。
4.8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技术负责人验收,公司在出具的报告中明确标识。
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9办公室保存分包方的所有资料(如能力评审记录、分包协议、分包方能力证明材料等)和每次分包的记录。
5.引用文件5.1《保密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5.2《内部审核程序》6.使用的质量记录表格6.1《检测分包项目申请表》6.2《分包方能力评审表》。
检测行业程序文件之分包控制程序

分包控制程序1.目的:为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及时评审分包方的工作,从而有效控制分包,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总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工作中的分包活动。
3.职责:3.1业务部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组织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实验室能力进行评价,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3.2分包工作启动前应报检验鉴定部审核,技术总监批准。
4.工作程序:4.1 分包原则4.1.1通常情况下各公司独立完成合同中要求的检验检测工作,当其中部分检验检测项目需要进行分包时,可以选择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包。
4.1.2 所选择的分包机构应该是通过资质认定并经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且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在其认定/认可范围内。
4.1.3对特殊检验检测项目无法通过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来完成的,应优先选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机构,并要对其进行评审。
4.1.4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时,当涉及到分包项目,应在委托合同中予以注明,并征得客户的同意,并做好记录。
4.2 分包方评审4.2.1业务部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拟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的人员要有一定管理和检验检测经验,熟悉检验检测方法和标准,以保证评审有效。
评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 分包方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b. 人员资质情况;c. 仪器设备的配置和溯源情况、设施和环境条件;d. 参加能力验证情况;e. 检测经历。
4.2.2 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分包方能力评审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4.2.3评审合格的分包方,经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其列入《合格分包方名录》同时应及时报备检验鉴定部和技术总监。
4.3 分包方的控制4.3.1 当产生分包时,应签订分包协议、提出分包要求及作好样品和项目标识。
并将分包协议扫描件报检验鉴定部备案。
4.3.2 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报送检验检测结果,并经授权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4.3.3 对分包方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完成《合格分包方名录》,由子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检验分包的控制程序

标题:检验分包的控制程序版号:第B版,页码1/31.目的对检验分包方进行评审,选择合格分包方的各项控制活动。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站因人员和设备等条件所限无法检测的项目的提出、分包审批、分包实验室的考核及管理。
3.职责3.1检验科提出拟分包的检测项目和分包的实验室。
3.2 质量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的资质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办理分包协议,建立分包目录,并负责分包项目的具体实施3.3样品受理室负责办理样品检测分包项目确认书面记录。
3.4质量负责人负责分包项目的审核。
3.5站长批准分包协议。
4.程序内容4.1 分包原因a.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b.持续性原因如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
4.2分包项目的申请和审批4.2.1检验科将拟分包的项目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应包括检测项目、分包原因、建议分包方单位名称及检测能力简介等。
4.2.2质量管理科将实验室所提出的分包项目进行核实,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报站长批准。
4.3分包方能力调查和分包协议4.3.1质量管理科根据检验科提出的建议,向拟分包方索取相关资料,包括分包方法人登记证、各认证(认可)机构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项目等复印件。
4.3.2应该首选已通过实验室认可委批准的实验室,其次选择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
当这两类实验室无可选择时,须现场实地考察分包方承担分包项目的检测能力、使用仪器、标题:检验分包的控制程序版号:第B版,页码2/3环境条件、人员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并做评审记录,选择检测能力能满足本站工作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作为分包方。
4.3.3质量管理科将分包方的审核材料和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核,由站长批准后实施。
4.3.4质量管理科组织检验科与分包方签定分包协议。
分包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一般为1年。
协议内容应包括技术与质量指标及双方的责、权、利等,如分包检测项目、检测方法、采用的标准、检测完成时间、拖延时间的处罚、检测经费等内容。
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1. 工作目的对检测/鉴定分包方进行评审,确保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数据的可信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检测/鉴定工作分包全过程控制。
3. 工作职责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
3.2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分包协议并建立分包档案。
4. 工作程序4.1 分包的原因4.1.1 事先不可预料的原因,例如工作量突然增加、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暂时不具备能力;4.1.2 持续性的原因,例如长期分包代理、特殊协议;4.1.3 日常开展较少的且设备价格昂贵的检测任务。
4.1.4 分包检测数量小于本站所有检测数量的5%。
4.2 分包方的选择4.2.1 分包方应为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分包项目应在其通过认可的能力范围内。
4.2.2 分包方服务能力应满足要求,并不得转包。
4.3 分包方的评价4.3.1 根据分包的要求,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测所和土工实验室人员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管理和技术能力等方面。
4.3.2 评审人员填写《分包方评审记录》报站长批准,确认合格的分包方填入《合格分包方名录》。
4.3.3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建立合格分包方档案,包括分包实验室的注册资料和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等。
4.4 分包工作的执行4.4.1 不得将抽样/取样、鉴定结果的分析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的形成等工作事项进行分包。
4.4.1 各检测所和土工实验室人员填写《分包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4.2技术质量管理部在与客户签订委托或合同时应注明分包安排并得到客户的书面准许。
4.4.3 根据分包检测项目,从《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分包方。
4.4.4 技术质量管理部与分包方确认分包安排,如分包的项目、方法;分包工作的样品数量;对分包工作的工期、样品退回、报告等要求。
4.4.5 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将分包的样品交分包方并对其进度进行跟踪监督。
4.4.6 分包结束后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将分包方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和样品取回。
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工作的分包管理程序1 目的为防止引入外来风险,规范分包检测活动,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文件包括以下工作:(1) 分包合同的签订;(2) 对分包实验室质量的审核;(3) 分包检测的实施;(4) 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3 职责3.1 试验室主任签订或授权签订分包合同。
3.2 技术负责人应受权签订分包合同,并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3.3 业务办公室负责人(1) 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2) 参与对分包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审核;(3) 保存分包实验室的质量审核记录。
3.4 质量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实验室进行质量审核。
3.5 试验室负责人(1) 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2) 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4 程序4.1 对分包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审核4.1.1 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体系审核前,必须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和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
当得到委托人同意分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委托人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管理体系审核的要素。
4.1.2在分包检测前,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业务办公室室或内审员对分包实验室的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管理体系审核应执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4.1.3 当管理体系审核中出现可能影响到分包检测的问题时,质量负责人应向分包实验室提出尽快整改的要求并跟踪实现。
4.1.4 质量负责人应将审核中形成的文件交业务办公室资料员保存。
4.1.5 当怀疑分包方出具了可疑数据,或委托人提出对分包方的投诉时,试验室应执行《出具检测报告的工作数据》立即以书面文件通知委托方,或按照《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的要求对其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4.2 分包合同的签订4.2.1 在确认分包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后,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试验室承检标准要求的缺项检测内容提出详细的分包检测项目。
4.2.2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选择分包实验室,以弥补试验室检测资源配置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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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实验室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LA/CX04—2/0—2010
程序文件
检测分包程序
版次:2/0 页次:1-9
编制:贾晋英日期:2010-05-30
审核:刘金山日期:2010-05-30
批准:王俊日期:2010-05-30
受控印章:
持有人:
2010-05-30 发布 2010-05-30实施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发布
合格分包方评审表LA/CX04—JL01
分包协议书
LA/CX04—JL0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
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委托前,应将分包内容、执行的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工作以及人员、环境、设备、质量体系等进行监督。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四、甲方应按照向乙方支付检验费用。
五、双方如有违约或责任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或按《合同法》处理。
六、本协议自起执行,有效期年,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分包方跟踪评价表
LA/CX04—JL03
32 第8 页共9 页
分包(服务、外协)方资格审查申请表LA/CX04—JL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