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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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引言。

功能翻译理论是翻译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分支,它强调翻译的目的和效果,提出了翻译应该以传达原文意义为目标的观点。

本文将从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主要观点和在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深入了解功能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

一、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

功能翻译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学者Eugene Nida提出了“对等动态对应”理论,强调翻译应该以传达原文意义为目标,而不是简单地对原文进行语言转换。

随后,德国学者Katharina Reiss和Hans Vermeer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功能对等”理论,强调翻译应该根据目的语言读者的需求来进行调整,以实现最佳的传达效果。

这些理论的提出为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观点。

1. 传达原文意义为目标。

功能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目标是传达原文的意义,而不是简单地进行语言转换。

翻译应该根据原文的意义和目的语言读者的需求来进行调整,以实现最佳的传达效果。

2. 适应目的语言文化和习惯。

功能翻译理论认为翻译应该适应目的语言的文化和习惯,使译文更容易被目的语言读者理解和接受。

翻译不应该简单地套用原文的语言和结构,而是应该根据目的语言的特点进行调整。

3. 注重读者的需求。

功能翻译理论认为翻译应该注重目的语言读者的需求,使译文更符合他们的阅读习惯和阅读理解能力。

翻译不应该只关注原文的表达方式,而是应该根据读者的需求来进行调整。

三、功能翻译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

功能翻译理论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可以帮助翻译人员更好地理解翻译的目的和效果,从而提高翻译质量和效果。

具体来说,功能翻译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 广告翻译。

在广告翻译中,功能翻译理论可以帮助翻译人员更好地理解目的语言读者的需求,使译文更符合他们的阅读习惯和阅读理解能力。

翻译人员可以根据目的语言的文化和习惯来进行调整,使广告更容易被目的语言读者接受和理解。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一、本文概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该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突破了传统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进行概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实践意义。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和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等学者的早期研究。

他们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翻译应该根据译文的预期功能来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

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功能派翻译理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包括翻译目的论、翻译行为论、翻译功能论等多个分支。

在核心观点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

它认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过程,更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因此,翻译的目的和功能是决定翻译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因素。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功能,翻译者可以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以实现最佳的交际效果。

在应用领域方面,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广泛应用于各种翻译实践,包括文学翻译、商务翻译、法律翻译、医学翻译等。

它不仅为翻译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还为翻译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

该理论也促进了翻译学科的多元化发展,为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流派,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将对这一理论进行全面概述,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发展历程、核心观点和应用领域。

二、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概述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也被称为“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或“目的论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

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和功能的社会行为。

功能派翻译理论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认为译者应根据翻译的目的和受众的需求,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简述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诞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形成这一理论有三个杰出贡献者:Katharine Reiss, Hans J. Vermeer and Christiane Nord。

根据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学术报告和出版的专著,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的要点简述如下:1、分析概念段(conceptual paragraph,具有明确主题意义一个或多个自然段)和句子的修辞功能,使修辞功能的形式重现,从形式的等同中求得功能的等值,意义的等值,这种翻译叫做功能翻译。

翻译应该是在修辞功能等值的前提下,遵守“信、达、X”规范;文体不同,翻译的目的不一样,X不一样。

(张梅岗,《中国科技翻译》,1994,(3);刘重德,《三湘译论》,湖南出版社,1995;周笃宝,《中国翻译》,2000,(2))2、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强调修辞形式等同和功能等值的一致性,修辞是手段,是形式;功能是修辞产生的结果或达到的目的,是内容的总和。

修辞包括概念段内和句内的修辞,即语言语境的修辞,也包括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语用语境的修辞。

(《科技英语修辞》,1998)换句话说,在概念段和句子中,语义、语法和语用三者合为一体表达修辞功能。

3、功能是靠结构(structures)来体现的,任何一种语言都是由四种符号元素(词、词标识、词序和语调)构成。

语言结构(constructions)的认知图式与其他认知领域的认知图式类似,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构成语言因果网络。

概念段贯穿了一条主题链,或称因果键。

这条因果键是命题或语言事件构成的,也是它们的概念化的参考点。

(《中国翻译》,1998,(5)此文已被美国Colby Information Center of Science & Culture收录,网上转载。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e.g. 奈达早在1964年区分“形式对等”和“功能对等”。 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用学受到更多的关注, 翻译代为由词、短语转移到了语篇, 但基本的语言学框架没变。 在功能主义翻译学派成为主流之前, 以对等论为基础的语言学派在德国翻译界占主导地位。其代表人物是Wilss 和Koller等。
科勒指出: 如果译文能够满足有关结构条件的某些要求,那么原文和译文便存在着对等。这些相关的条件跟内容、风格以及功能有关。因而对等的要求便体现为: 原文的质量必须得以保留。也就是说原文的风格、内容及功能必须得以保留,或者至少译文应该尽可能地保留这些特征。 对等论者一般都侧重于原文,认为原文的特征必须在译文中得以保留。
Dacron 的确凉 TOFEL 托福 第六届中国厦门对台商品交易会暨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展销会 The sixth China Xiamen Commodity Fair & Machinery and Electronics Exhibition
在家靠自己, 出国靠国旅 At home you’re your own boss. In china your Aladdin’s Lamp is at CITS
e.g. Cette semaine on tuer le cochon. this week we (will) kill the pig. 这个星期我们杀猪。 为实现译文功能。只能改写: Special offer—Fresh and abundant
删减与改写
删减和改写在文学类语篇翻译有时是一种必要。(见P39) 在应用语篇的翻译中, 则是常常必须借助的手段。
在目的论的框架下, 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受众——依着心目中的接收者, 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 对译文的期待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 因此翻译是在 “目标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文本”(Vermeer) 费米尔的理论中较少提及原文, 可见目的论中原文明显低于对等论中原文的地位。费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的语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翻译理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 translation theory)是一种翻译理论,主张在翻译过程中要以保持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功能等效为目标。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仅要传达源文的内容,更要考虑目标读者的需求和文化背景,以确保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不是简单地将源文的字词翻译成目标文的字词,而是要传达源文的信息、情感和意义。

因此,翻译者需要对源文进行分析和理解,了解源文的背景和语境,并在目标文中找到最恰当的表达方式。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即使目标语言和源语言的形式和结构不同,翻译也应该能够在目标文中产生相同的效果和功能。

这需要翻译者有足够的语言技巧和文化敏感度,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的目标不只是传达表面的意义,更要传达背后的文化含义和情感。

这要求翻译者具备跨文化的能力,能够理解和转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表达方式。

例如,一句成语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可能有不同的涵义,翻译者需要能够恰当地传达这种涵义。

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强调翻译的实用性。

翻译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要服务于读者和用户的需求。

因此,翻译者在翻译时要考虑目标读者的背景、教育水平和专业领域,以便在目标文中产生最大的效果和影响力。

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中,翻译者需要在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找到最佳的转化方式。

这需要翻译者具备广泛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处理各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差异。

同时,翻译者也需要在翻译过程中保持灵活性和创造力,以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

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可以指导翻译者进行准确和有效的翻译。

通过遵循这一理论,翻译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传达源文的意义和情感,以产生最佳的翻译效果。

然而,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由于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实现完全的功能对等可能是困难的。

因此,翻译者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灵活运用翻译策略,并根据具体情况权衡不同的翻译目标。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翻译理论是,奈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对等”。

所谓“功能对等”,就是说翻译时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对应,而要在两种语言间达成功能上对等。

功能翻译论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翻译目的论根据翻译目的来确定译文。

译文的翻译策略、语言风格等,需要根据目的来确定。

相关内容:1、第一,努力创造出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原文文化特色的译作。

然而两种语言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相同。

因此,完全展现原文文化内涵的完美的翻译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译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

2、第二,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同时兼顾,译者只有舍弃形式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形式达到再现原文语义和文化的目的。

3、第三,如果形式的改变仍然不足以表达原文的语义和文化,可以采用“重创”这一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

功能翻译理论是何时产生的?功能翻译理论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

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

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卡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

第二个阶段是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的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扩展资料产生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卡德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和以威尔斯为代表的萨尔派。

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

“对等”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

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英语翻译研究

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英语翻译研究

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英语翻译研究引言一、功能翻译理论的基本概念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是一种现代化的翻译理论,它强调翻译的目的和功能,强调翻译的基本任务是完成信息的传递和交流,让源语言向目标语言更好地传达信息。

功能翻译理论源于 20 世纪 60 年代的语用翻译学,最初是由法国学者鲁陶斯(Eugene Nida)和他的学生最早提出,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与传统的“对等”或“文本中心”的翻译理论不同,功能翻译理论着重考虑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的交流目的与需求,强调在翻译过程中应该注重传达信息的精确性和清晰度,并在目的语语境中达到适当的功能。

因此,根据不同的翻译任务,它分为三种类型:信息翻译、美学翻译和文化翻译。

其中,信息翻译是指用较为严密、精准的语言将源语言中的信息传递给目标语言接受者;美学翻译是指一种以保持源语言文本美感为目的的翻译方式,着重传递文本的美感和风格;文化翻译则是指涉及某些文化特征和习惯的问题,强调有意识地将源语词汇和表达方式转化为目标语文化的表达方式。

二、英语翻译的实践应用基于功能翻译理论的英语翻译实践应用非常广泛,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提高英语翻译准确性英语翻译实践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准确传递源语信息。

对于普通信息的翻译,翻译者应当用精确的语言转化源语信息。

对于文学、法律或科技文献中的专业术语、词汇以及表达方式,则应当在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基础上,精心地选择不同的翻译方式。

翻译者不仅要熟悉英语语言运用规则,而且必须具备在某种语境下进行精确语言转换的能力。

在英语翻译的过程中,明确进行信息交流的目的和需求,注重传达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度,才能更好地实现翻译的基本任务。

2. 注意英语翻译的文化特色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注意英语翻译的文化特色。

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会影响到翻译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应当注重源语文本的文化背景和传统,然后进行转译。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功能翻译理论》是一种新兴的翻译理论,它与传统的翻译理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产生了很多可讨论的话题。

《功能翻译理论》最早是芬兰语言学家乔斯卡梅里埃尔在1960年发表的著作《翻译研究:从技术性翻译到概念翻译》中提出的。

梅里埃尔认为,翻译并不是一种字面上的表达,而是将原作的意思准确地传达到目标语言中的一种艺术形式。

因此,解决翻译问题的重点不在于简单的字面翻译,而是要确保受译文的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原作的定义和意义。

《功能翻译理论》重新定义了翻译的定义,从机械性翻译升级到有意义的翻译,这也被称为“功能翻译”。

《功能翻译理论》主要分为三个层次:语用学派、功能学派和功能定位主义。

语用学派重视翻译中的语用问题,认为翻译应该考虑读者的理解能力,并以此来保证翻译的目的性。

功能学派强调的是翻译的功能,认为翻译的主要功能是传播原文的意义,并试图准确地表达原文的内容。

功能定位主义则把重点放在文本的准确表达上,认为翻译应当尽量准确地传达原文的内容。

《功能翻译理论》强调一个重要的概念即读者对译文的理解。

它认为,翻译应该根据读者的文化背景、智力水平和语言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翻译风格,在传达原文的意思的同时又能给读者留下良好的体验。

因此,有意义的翻译需要在表达原文的同时考虑到读者的理解能力,表达应简单明了,而且能让读者得到有价值的内容。

《功能翻译理论》也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语种模式。

它认为,一种语言的特征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模式,这一模式可以用来揭示原文的背景信息,并从中发现原文的更深层的含义,从而更好地传达原文的情意。

《功能翻译理论》的出现改变了翻译的范式,它让翻译不再局限于技术性翻译,而是向着有意义的翻译发展,它强调读者的理解能力,强化了翻译的定位思维,从而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和读者的体验感。

此外,它也为翻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激发了更多的翻译理论研究。

综上所述,《功能翻译理论》是一个视角不同、范式不同的翻译理论,它改变了翻译与传统翻译,保证翻译的准确性和读者的体验感,也为翻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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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它一出现就在翻译界引起巨大反响,使人们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把翻译定义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开启了多元化的翻译标准,具有更大的理论包容性。

它赋予翻译研究全新的视角,对翻译界的影响是全局性的、突破性的,对翻译理论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及其主要观点进行综述,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翻译行为的本质,促使翻译实践的衡量标准多元化,从而提高翻译水平和翻译质量。

关键词: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忠实性法则;忠诚原则Abstract: Emerging in 1970s’, the German Functionalist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has made a breakthrough in the traditional perspective of the equivalence of linguistic forms and defined translation as a deliberate behavior. As a great breakthrough and supplement to the traditional equivalence theory, it has offered 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research on translation theory. This paper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of Functionalist Approach to Translation and relative theories so that the nature of translating activity can be largely understood, the standard with which a translation is evaluated bettered, and hence translation improved in its quality.Key words: the German functionalist;approach to translation;the Skopos rule;the coherence rule the fidelity rule1 功能派翻译理论的背景1.1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和形成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

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

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

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

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

”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

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

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

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

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

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1.2.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杰出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汉斯·威密尔、贾斯塔·赫滋·曼塔利。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

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

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

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 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

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

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

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

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

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2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了翻译的定义及实质,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及翻译原则。

2.1 翻译的基本概念及实质功能派翻译理论对翻译的定义是:“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

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

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

该定义实际强调了三层意思:一是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二是译本与原文本应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本实现的功能(即翻译的目的)所决定的;三是翻译必须化解客观存在的语言和文化的障碍。

这三层意思概括了功能派对翻译实质的认识。

2.2 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角色分析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

各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

一般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涉及三方面的参与者:原文作者、译者、译文接受者。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将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划分为基本的5类:翻译的发起者(initiator)和委托人(commissioner)、译者(translator)、原文生产者(source-text producer)、译文接受者(target-text receiver)、译文使用者(target-text user)。

其中,译者是翻译链上最重要的一环。

译者以翻译要求为指导,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文的交际目的(此目的也可以是发起者直接给出),交际目的则使译者决定如何完成翻译任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角色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

一个参与者可以同时扮演几种角色。

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影响到译者的分析判断和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的组成部分。

诺德区分了两类不同的接受者:预设接受者(target-text addressee)和实际接受者(target-text receiver)。

前者为译文所欲影响的对象,后者为译文实际影响到的对象。

译文实际接受者达到译者预设范围是译文的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2.3 翻译原则功能派将翻译原则分为两类:适用于所有翻译过程的普遍原则和适用于特殊情形的特殊原则。

功能派认为,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是贯穿所有翻译过程始终的两大支柱准则,而其他法则或原则需视情况而定。

第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 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比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比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比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但通常“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

除目的法则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而后者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

其中,语际连贯次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同时从属于目的原则。

由于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连贯通顺,那么译者应尽力使句子读起来顺畅、连贯,这时连贯法则是符合翻译目的的。

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必通顺,那么,连贯法则则不适用。

同理,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文本再现原文文本的特色与风貌,那忠实法则与目的法则是一致的,译者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再现原文的风格、内容及特点。

如果目的法则要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有某种程度的差异时,那么忠实法则就不再适用。

因此,目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法则,而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则是特殊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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