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认定内容标准范本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精简版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引言什么是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因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潜在风险。
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判定重大隐患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伤害后果的严重性: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的程度和影响范围。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就需要判定为重大隐患。
评估伤害后果时,可以参考历史类似事故的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发生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
2. 可能性的高低:指隐患导致事故的概率大小。
可能性高的隐患更容易导致重大事故,需要优先考虑。
评估可能性时,可以参考设备运行状态、工作环境等因素,以及相关统计数据。
3. 预防控制的可行性:即是否存在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果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或后果的严重性,隐患的判定程度就会相应减少。
评估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时,可以考虑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方面。
4.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于一些特定的隐患,无论其后果和可能性如何,都需要判定为重大隐患。
在判定重大隐患时,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判定流程为了确保重大隐患的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判定:1. 隐患识别:通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找出潜在的隐患。
2. 隐患评估:对于识别出来的隐患,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伤害后果的严重性、可能性的高低、预防控制的可行性等。
3. 判定决策: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做出判定决策。
重大隐患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4. 整改跟踪:对于判定为重大隐患的隐患,需要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重大隐患认定办法

重大隐患认定办法为了全面强化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把安全生产的关前移,及时认定、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集团公司制定了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重大隐患的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一〕采煤、掘进专业1.工作面出20m范围内高度:炮采小于1.6m,综采小于1.8m,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制定断面的60%;2.端头支护低于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的,支柱初撑力有3根及以上达不到要求的;3.工作面支柱〔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90%的;4.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炮采、普采18MPa;综采30MPa〕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5.老塘悬顶面积超过50m2不跨落,不处理持续生产;6.采纳不能确保2个畅通安全出采煤工艺开采的;7.矿井采区进行“剃头〞开采的;8.采煤工作面未通过煤业公司验收合格组织生产的;9.掘进工作面不使用超前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的;10.采掘生产和施工过特别地段未采用特别措施的。
〔二〕机电、运输专业1.矿井采纳单回路供电的;2.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3.没有措施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断水保护、断油保护、超温保护、水位报警等不灵敏可靠,整定值超过规定,不按期校验;5.矿井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6.提升、运输和供电等系统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7.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采区内电气设备等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8.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期限未改换仍在使用的。
〔三〕“一通三防〞专业1.矿井总风量不能满足生产必须要的;2.煤与瓦斯特别矿井采纳回风井出煤的;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4.煤与瓦斯特别矿井以及开采容易自燃煤层而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5.生产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6.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的;7.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特别矿井以及有瓦斯异常区的低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8.煤与瓦斯特别矿井未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9.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特别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两闭锁〞、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的;1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专人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的;11.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数量不够、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马上断电并进行声光报警的;12.矿井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或存在漏检、假检的;1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用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14.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无风、微风或风量不够的;15.煤与瓦斯特别矿井未建立防治特别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特别装备和仪器的;1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制定或未按制定施工的;1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建立注浆等防灭火系统和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措施的;18.有自然发火迹象而没有采用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持续生产的。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标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标准一、设备设施隐患设备设施隐患主要指的是企业内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辅助设施等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包括但不限于老旧设备的超期服役、安全装置失效、设施缺失或损坏、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等。
二、生产工艺隐患生产工艺隐患是指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缺陷或不合理操作,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例如工艺流程设计不合理、关键操作控制不严格、温度压力等参数控制不当、反应釜等设备操作失误等。
三、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管理隐患主要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缺失或不合理、安全检查走过场、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等。
四、防静电防火防雷隐患涉及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静电、防火、防雷措施不到位,如未安装或失效的防静电装置、防火间距不足、防雷设施失效等。
五、违规私搭乱建隐患企业内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建筑或设施,如违章建筑、私拉乱接电线、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等。
六、围墙分区设置隐患生产区域、仓储区域等未设置有效隔离或围墙设置不规范,导致安全风险难以控制。
七、涉药机械设备隐患涉及药品生产、存储、运输的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可能导致药品安全事故。
八、储存能力与设计不符仓库或储罐的储存能力超出设计标准,或存储布局不合理,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未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
十、许可证管理隐患未取得或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范围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更换等。
十一、超许可范围生产企业超出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进行生产活动。
十二、分包转包生产线隐患企业将生产线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增加。
十三、一证多厂或多股东隐患一个安全生产许可证覆盖多个生产场所或多个股东,但未能确保每个场所或每个股东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十四、停产停业期间生产隐患企业在停产停业期间违规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因维护不足、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
重大隐患 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灾难或严重损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或系统缺陷。
为了确保安全和有效管理,制定判定重大隐患的标准至关重要。
下面是相关的参考内容,以帮助组织制定相应的判定标准。
1. 威胁程度:- 潜在风险的严重性:判断该隐患是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重大影响。
- 风险范围:确定该隐患可能对哪些人、设备、环境或财产产生危害。
2. 暴露程度:- 潜在暴露人数:评估该隐患可能影响的人数,包括工作人员、访客、居民等。
- 暴露环境:考虑该隐患可能出现的时间、场所和持续周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的恶劣环境条件。
3. 防范措施:- 确定已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其有效性。
- 评估未采取的必要措施是否存在,并鉴定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4. 风险概率:- 重大隐患的发生概率:根据历史数据、经验或潜在风险情况等,评估该隐患的发生概率。
- 事件的生命周期:考虑该隐患可能存在的时间持续周期,并判断其是否具有持续和逐渐恶化的趋势。
5. 管理能力:- 组织的技术能力和资源:评估组织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包括技术和人力资源。
- 管理系统的健全性:评估组织的管理系统和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识别、评估、记录和控制重大隐患。
6. 相关法律和标准:- 法律和法规要求:根据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判断该隐患是否违反相关要求。
- 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参考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评估该隐患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更好的解决方案。
7. 影响范围:- 可能的连锁反应:评估该隐患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和多重风险,包括对其他系统、过程或环境的影响。
- 影响的可及程度:考虑该隐患可能对组织整体运营和声誉产生的影响。
8. 专家意见:- 专业意见: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该隐患进行评估和判定。
- 外部监管:参考外部监管机构的意见和指导,以确保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制定判定重大隐患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具体的行业和组织特点进行调整。
重大火灾隐患认定规则范本

重大火灾隐患认定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工作,确保防火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本规则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火灾隐患认定工作时,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的安全隐患,包括物质、装置、设备、建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火灾隐患认定是对单位和个人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其火灾隐患的程度和等级,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
第五条权责划分原则:单位和个人具有对自身火灾隐患进行认定的权利和责任;防火机构具有对单位和个人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的权力和责任。
第六条火灾隐患认定工作应当公正、公平、科学、规范进行,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准确。
第七条火灾隐患认定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确保相关整改工作的进行。
第八条防火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对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的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火灾隐患认定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火灾隐患认定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准备阶段:确定火灾隐患认定的范围和目标,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料准备。
(二)实地检查阶段:对单位和个人的火灾隐患进行实地检查,记录相关信息和现象。
(三)整改要求阶段:根据实地检查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措施,并指导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工作。
(四)整改验收阶段: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确认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发放相关证明或文件。
第十条火灾隐患认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参考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火灾隐患认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和所属行业、领域。
(二)火灾隐患的程度和等级划分。
(三)现场实地检查记录和相关情况描述。
(四)整改要求和措施。
(五)整改工作的计划和进度安排。
(六)是否需要进行整改验收和评估。
第十二条火灾隐患认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兼顾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注重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第十三条火灾隐患认定应当对单位和个人的自查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主动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娱乐等行业。
通过实施本标准,旨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重大安全隐患的定义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隐患。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原则1. 全面排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 重点排查:对易发、多发事故的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隐患。
3. 专业排查: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范围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技术改造等。
4.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情况。
5. 重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维修保养情况。
6. 作业场所安全条件,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噪声、防辐射等。
7.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0. 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五、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方法1. 文件审查法: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了解其安全生产状况。
2. 观察法:现场观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作业现场等,发现安全隐患。
3. 调查法:通过询问、访谈等方式,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 测量法:使用专业仪器设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性能。
5. 评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安全隐患等级。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工作、生活等活动中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对于重大隐患的判定,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下面将介绍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
一、人身伤亡风险。
1. 涉及生命安全的隐患,如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2. 涉及重大伤害的隐患,如化工企业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建筑工地存在坠落风险等;3. 涉及群体伤亡的隐患,如火灾、爆炸等可能导致大面积人员伤亡的隐患。
二、重大财产损失风险。
1. 涉及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如企业生产线存在重大故障风险、金融机构存在信息系统瘫痪风险等;2. 涉及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隐患,如企业排放超标、非法倾倒废弃物等。
三、社会影响程度。
1. 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隐患,如影响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2. 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隐患,如桥梁、隧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整改难度和时间紧迫性。
1. 隐患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隐患,如存在技术难题、资金短缺等;2. 隐患整改时间紧迫、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隐患,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前的隐患。
五、其他相关因素。
1. 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2. 是否存在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3. 是否存在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
综上所述,重大隐患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人身伤亡风险、重大财产损失风险、社会影响程度、整改难度和时间紧迫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设备设施与维护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服役、设计缺陷或明显磨损现象。
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否存在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的风险。
二、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整洁,物料堆放是否符合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高温、高湿、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因素,且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生产现场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易于辨识。
三、管理制度与执行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安全职责。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措施与预案企业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设备、器材是否完备、有效,相关人员是否掌握使用方法。
是否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五、员工安全意识培训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员工是否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行为考核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隐患可能性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整改方案。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影响程度与范围分析安全隐患可能对企业生产、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评估隐患影响的范围,包括是否可能波及到其他区域或设备。
根据影响程度和范围,确定隐患的紧急程度和优先处理顺序。
八、控制难度与措施对控制隐患的难度进行评估,明确是否需要采用特殊的防控手段。
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管理优化等方面。
建立长期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消除。
在判定重大安全隐患时,需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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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编号:LX-FS-A16777 重大隐患认定内容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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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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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认定内容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管理
1、未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和未制定《防止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2、在禁火区、特殊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明火作业无防护措施,吸烟、焚烧杂物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过期证的
5、新工作或转岗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体检、签订师徒合同上岗的。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
照国家“三同时”规定执行的。
7、煤仓内积水煤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8、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管理制度有漏洞,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9、未定期召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预防措施的;或整改方案未确定整改期限,无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整改资金投入不到位的。
10、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未按要求进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要求取证的行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1、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不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
急预案不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不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需要的。
12、施工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1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明炎作业或因特殊情况需要作业时,未制定措施或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
14、特殊作业场所无厂、车间领导在现场协调指挥与跟班的。
15、重点企事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设施不全或不起作业的。
16、易燃易爆物品的供应及压力容器等操作人员作业未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的
17、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护栏等防护设施的。
18、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无检验合格证运行
的。
19、有毒有害场所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食品水源污染的。
20、储存火工品、危化品不符合行业有关规定的。
21、地面生产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有关证照或证照过期的。
22、要害场所作业人员擅自脱岗的。
23、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风险评价,未进行监测、控制和未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2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25、采购使用的设备、材料、器材、仪器仪表无产品合格证或不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
2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二)机电管理
27、国家明令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产品仍在使用的。
28、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
29、机电大型固定设备保护不全,或设备无配件、运行不可靠的。
30、无供电设计或“三大保护”不起作用。
31、皮带机未安装综合保护器或失效的。
(三)其他
3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殊作业场点未按规定设置监测监控装置或未安设仪表仪器或失效的。
33、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配足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管路和器材的。
34、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安全通道、出口但不畅通的。
35、大型起重设备未按期进行检验、保护不全、安全距离不够、带病运行的。
36、爆炸危险场所、在害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和接地装置的。
37、压力容器、空气压缩机、压力管道等安全装置不齐全、失灵或未定期进行试验的。
39、高压电器设备、线路和设施不符合作业标准规定的。
40、建筑物有倒塌危险、高空作业、异常停电,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或未制定安全措施或未按安全措施执行的。
41、煤仓、物料仓非正常溃泄的。
42、擅自甩掉保护装置的。
43、在潮湿场所、地沟及金属窗口内施工未使用安全电压的。
44、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定的。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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