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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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最新2022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1—(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概述建筑安全是重要的公共利益,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需要判别和识别潜在的重大隐患。

本文将介绍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

判别标准以下是判别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标准:1. 符合法律法规: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建筑设计、结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是判别隐患的重要标准。

2. 结构安全:建筑物的结构必须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环境变化的荷载。

判断结构安全的标准包括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质量、材料选择等。

3. 消防安全:建筑物必须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和控制火势。

判断消防安全的标准包括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等是否符合要求。

4. 电气安全:建筑物的电气系统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以防止电气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判断电气安全的标准包括电线电缆的敷设、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等。

5. 使用安全:建筑物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包括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安全标识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等。

判断使用安全的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6. 环境安全:建筑物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噪音、空气质量、水质等方面的标准。

判断环境安全的标准包括建筑物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的环保性等。

总结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主要包括符合法律法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方面。

通过判别这些标准,可以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潜在的重大隐患。

中国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中国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我国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引言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城市化进程迅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筑安全问题时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建立和完善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建筑重大安全隐患的定义建筑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在建筑物中存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问题或险情。

这些隐患可能来源于建筑结构设计的问题、施工工艺上的质量问题,也有可能是因为建筑物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缺陷。

三、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的必要性1.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一旦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带来的事故,将会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2. 规范建筑行业秩序。

建筑重大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能够引导建筑行业规范发展,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水平。

3. 推动建筑技术创新。

通过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设定,能够促使建筑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新建筑和老建筑的安全水平。

四、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1. 制定依据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建筑安全管理标准和经验。

2. 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符合建筑工程的特点。

(2)实用性原则:判定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兼顾实际操作和实际效果,真正解决建筑安全问题。

(3)严谨性原则:判定标准应当严谨、清晰、可操作,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

3. 制定内容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内容应当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建筑材料、室内环境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对于建筑安全的各个方面都要给予充分考虑。

五、建筑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应用1. 判定程序建筑重大安全隐患的判定程序应当包括建筑安全检查、技术分析、评估和结果确认等环节,其中技术分析是整个判定程序的核心环节。

2. 判定方法判定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方式。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

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的判别标准1. 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别标准。

2. 重大隐患的定义重大隐患是指在建筑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

3. 判别标准3.1 人员伤亡风险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别为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 可能导致10人以上轻伤的安全事故;- 可能导致重大环境污染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3.2 结构安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别为重大隐患:- 结构承载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结构破坏、坍塌的安全事故;- 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或者损伤,可能导致结构失效的安全事故;- 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可能导致结构安全问题的安全事故。

3.3 火灾隐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别为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关键设施或者设备失效;-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4 施工安全隐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别为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 施工方案不合理或者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判定程序4.1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4.2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判定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4.3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将判定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

5. 法律责任违反本判别标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本判别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1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导则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导则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导则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导则目录2术语2.0.1重大安全隐患指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易导致人员死亡或引发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2.0.2危险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职员岗位类此外统称,是指容易发生职员伤亡事故,对操纵者本人、他人及四周设施的平安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2.0.4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0.5悬挑式操纵平台以悬挑形式搁置或固定在建筑物结构边沿的操纵平台。

2.0.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需要,逐层爬升或下降的外脚手架。

主要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结构、架体构架、附着支承、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升降机构和同步控制装置等组成。

2.0.7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0.8起重吊装利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器具、材料或设备晋升或挪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进程。

2.0.9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10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2.0.11爆破拆除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按设计要求用爆破方法拆除建(构)筑物的作业。

2.0.12浅埋暗挖法在软弱围岩地层中,在浅埋条件下修建地下工程,以改造地质条件为条件,以控制地表沉降为重点,以格栅(或其他钢结构)和喷锚作为早期支护手段,按照十八字原则(管1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测量)进行施工。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新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合(2018年)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化工和危化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末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13控制室或机柜面具有爆炸、火灾危险装置一侧,且不符合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4

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4

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2024一、前言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本文将针对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判定标准的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二、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的定义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其中一些隐患可能会导致重大的伤害甚至死亡。

因此,重大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重大安全隐患指的是可能导致重大伤害或死亡的安全隐患,例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火灾爆炸、电气触电等。

三、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的内容1.高空坠落在建筑施工中,工人在高空作业是常见的情况,而高空坠落是施工中最为常见的事故之一。

判定高空坠落的重大安全隐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作业平台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标准,例如扶手、栏杆等是否完好;(2)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设备;(3)是否有专门的作业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是否配备了相关的安全培训证书等。

2.物体打击在建筑施工现场,有时会出现从高处掉落的物体砸中工人的情况。

这种安全隐患同样是十分严重的,因此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判定物体打击的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隔离带或者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从高处掉落的物体;(2)施工现场是否规定了作业区域和临时堆放区域,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封闭围栏;(3)是否正确驾驶吊装设备,以避免吊装物体掉落。

3.火灾爆炸在建筑施工中,常常会使用气体焊接、切割等设备,而这些设备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此外,施工现场材料储存不当、电气设备故障等因素也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判定火灾爆炸的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明火禁止区域,是否配备了灭火器等灭火设备;(2)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容易燃烧易爆炸;(3)气体焊接、切割设备等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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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隐患
(一)安全管理
1、未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评估、监控的。

2、在禁火区、特殊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明火作业无防护措施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获持证过期的。

5、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未按照国建“三同时”规定执行的。

6、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或安全管理制度有漏洞,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7、未定期召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研究治理方案,预防措施的,或整改方案未按照“无定原则”执行的。

8、施工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措施的。

9、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的。

10、作业场所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全的进行作业的。

11、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网、安全带进行作业的。

12、起重机、压力容器无检验合格证运行的。

1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14、未按规定使用和设置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防护设施的。

(二)机电管理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的。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带病作业的。

(三)其他
1、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未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或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但不通畅的。

3、机电设备、电气线路不符合作业标准的。

4、擅自甩掉保护装置的。

5、在潮湿场所为使用安全电压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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