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判定标准:
1. 风险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生产设备、工艺条件、物质性质等方面的风险。
如果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缺陷,包括相关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如果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3. 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如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如果存在严重的安全设施设备缺陷,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4.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风险评估,是否存在严重的工艺安全隐患。
如果工艺流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5. 物质储存与使用:对危险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专门的储罐、储存区域,是否采取了合适的防护措施等。
如果储存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
患。
总体来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主要是根据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物质储存与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来判断的。
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即可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十五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十五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根据需求,我为您制作了一份十五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这些标准适用于各个领域,且不包含真实名字和引用。
1. 涉及人员安全的潜在威胁,如未遵守安全规程或缺乏足够安全设施的情况。
2.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违规行为,比如未合规处理废弃物或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
3. 潜在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危险物质泄漏的风险,如违规存储或处理危险品。
4. 设备或机器可能导致的潜在伤害,如未及时维护或遗漏的附属设备。
5. 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潜在风险,比如未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保护机密信息。
6. 建筑或设施可能引发的结构性倒塌或崩溃风险。
7. 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违规行为,如无措施应对火灾或缺乏灭火设备等。
8. 未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程序,包括未识别或处理重大潜在风险的情况。
9. 不合规的工作实践或程序,可能导致质量问题或连锁反应的风险。
10. 违背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的行为,包括垄断、贿赂、腐败等问题。
11. 不合规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践,如未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或人员训练。
12. 潜在的危害或污染来源,如未经适当处理的化学、生物或放射性物质。
13. 引发公众不满或影响品牌声誉的负面事件或行为。
14. 违反合同义务或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可能导致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
15. 未进行适当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危机。
请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修改和扩展此列表,以便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
较大隐患判定标准20条

以下是用于判定较大隐患的20条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判定较大隐患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标准及具体情况:1. 火灾隐患:存在明火、高温、易燃物储存不当等火灾风险。
2. 电气安全隐患: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短路等电气安全风险。
3. 气体泄漏隐患:存在气体泄漏、积聚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爆炸、中毒等风险。
4. 机械设备安全隐患:存在机械设备缺乏维护、保养或没有安全保护装置等风险。
5. 高空坠落隐患:存在高空作业缺乏安全防护、安全带等防范措施。
6. 断电、停水隐患:存在断电、停水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控制。
7. 物品堆放隐患:存在物品堆放不整齐、过高、堆放不稳等风险。
8. 安全防护设施隐患:存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或使用不当等风险。
9. 消防通道隐患: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或通道标识不清晰等风险。
10. 消防器材设施隐患:存在灭火器损坏、使用过期、未按规定摆放等风险。
11. 化学品存储隐患:存在化学品存储不当、标识不清、无合适储存容器等风险。
12. 毒物、放射性物质隐患:存在毒物、放射性物质接触、泄漏或储存不当的风险。
13. 交通安全隐患: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车辆违规驾驶等风险。
14. 暴露在危险环境隐患:存在员工暴露在高温、高压、尘埃、噪音等危险环境的风险。
15. 作业操作规范隐患:存在员工违反操作规范、忽视安全注意事项等风险。
16. 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存在员工对消防知识、应急逃生等方面的意识不足的风险。
17. 突发灾害风险:存在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风险。
18. 感染病害传播隐患:存在传染病害传播的风险,如传染病防控不当等。
19. 食品安全隐患: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力、食品存储、制备不卫生等风险。
20. 人为破坏、盗窃隐患:存在盗窃、恶意破坏、纵火等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这些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较大隐患判定应结合。
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

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
一、事故严重程度
1.一般隐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如轻伤、轻
微财产损失等。
2.重大隐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如多人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等。
二、事故概率
1.一般隐患:发生概率较低,但有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
2.重大隐患:发生概率较高,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
三、现场安全管理
1.一般隐患: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一般性问题,如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等。
2.重大隐患: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如无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严重不
规范等。
四、整改难度
1.一般隐患:整改难度较小,所需整改措施较为简单,且整改周期较短。
2.重大隐患:整改难度较大,所需整改措施较为复杂,且整改周期较长。
五、社会影响
1.一般隐患:社会影响较小,仅限于企业内部或局部地区。
2.重大隐患: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引起社会关注和舆论反响的事故。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确定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通过明确判定标准,确保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识别和修复,减少潜在的事故风险。
判定标准以下是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的标准:1.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严重影响施工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如存在大量垃圾、杂物堆放等问题。
2. 施工设备维护状况:设备维护不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破损、漏电等问题。
3. 施工工艺操作规范:操作不符合规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操作不当导致倒塌、破损等问题。
4.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培训: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
5.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没有设置或不符合规范的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如缺乏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6. 施工材料质量检测:材料质量没有经过严格检测和验证,存在安全隐患。
判定方法根据以上判定标准,进行如下判定方法:1. 现场检查:由专业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各项判定标准进行评估。
2. 文件审核:对工地的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进行审核,评估是否满足判定标准。
3. 工作人员访谈:与施工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他们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和执行情况。
4. 监控录像分析:观察建筑工地的监控录像,评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判定结果根据以上判定方法,判定结果可分为三类:1. 高风险:符合判定标准的安全隐患,且具有较高的事故风险。
2. 中风险:符合判定标准的安全隐患,但事故风险较低。
3. 低风险:不符合判定标准或具有轻微的安全隐患,事故风险较低。
处理措施针对不同的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 高风险处理:立即采取措施修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或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中风险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修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解决。
3. 低风险处理:对轻微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结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及时发现和修复施工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
1. 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比如,在中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和判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2.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针对隐患排查和判定都有相应的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比如,在建筑行业、化工行业、矿山行业等都有相应的隐患排查和判定的行业标准。
3. 专业标准,针对特定的隐患类型,有一些专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定的依据。
比如,对于机械设备的隐患,可以参考《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化学品的隐患,可以参考《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
4. 经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隐患排查和判定也需要结合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通过对历史事故的总结分析,可以积累经验,形成一定的判定标准。
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企业或行业的经验做法。
总的来说,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以及实际经验,以确保对隐患的判定能够科学、准确、全面。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隐患排查判定的标准也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 危险源的存在: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设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缺失: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以及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 设备设施的缺陷和损坏: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洞等问题,是否进行了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4. 人员操作行为的问题:观察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麻痹大意等不安全行为。
5. 安全监管和培训的不到位: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监管机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员工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6. 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不足:检查企业是否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器等,并且是否有定期检查和维护。
7. 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评估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是
否健全,包括应对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以上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设备设施与维护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服役、设计缺陷或明显磨损现象。
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是否按照规定执行,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是否存在因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或安全事故的风险。
二、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整洁,物料堆放是否符合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高温、高湿、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因素,且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
生产现场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易于辨识。
三、管理制度与执行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安全职责。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措施与预案企业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设备、器材是否完备、有效,相关人员是否掌握使用方法。
是否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五、员工安全意识培训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员工是否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行为考核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隐患可能性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整改方案。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影响程度与范围分析安全隐患可能对企业生产、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评估隐患影响的范围,包括是否可能波及到其他区域或设备。
根据影响程度和范围,确定隐患的紧急程度和优先处理顺序。
八、控制难度与措施对控制隐患的难度进行评估,明确是否需要采用特殊的防控手段。
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管理优化等方面。
建立长期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消除。
在判定重大安全隐患时,需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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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一、电气安全隐患(一)电气线路隐患:1、电线老化、外皮破损;2、电器插座老化、破损;3、电器插头虚插、松动;4、接线板一板多插多接;5、从照明灯上引出电线;6、作业现场使用简易配电板;7、电线电缆凌乱,无线搭桥架保护;8、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9、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10、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线接头外露不密闭;11、电气线路接线盒锈蚀,不密封、不牢固、不完好;12、电气开关箱箱前进出线被箱门夹压;13、电气开关箱的进出线没有做护口保护;14、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1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16、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17、流动电源箱到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18、乱拉乱接电线、一线多接;19、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20、电线安装不合规范;21、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设备隐患:1、电线插座被捂盖;2、堆放杂物遮盖插线板;3、一个电源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4、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5、流动电源箱没有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8、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9、配电盘、电源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10、在电缆沟、夹层、锅炉内作业使用行灯电压超过36伏;11、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12、电气设备在长时间高温、高湿、粉尘及化学物质作用下受腐蚀绝缘损坏;13、Ⅰ.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导线、动作开关破损或绝缘损坏,无漏电保护;14、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15、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16、电器设备无漏电保护;17、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18、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19、电器设备过载使用;20、燃气等危险作业场所的电器设备不是防爆型;21、电机等电气设备外壳没有进行有效接地;22、电器设备上方有滴水或化学液体滴漏现象;(三)配电箱隐患:1、配电箱、开关箱、动力照明电混用;2、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不灵敏;3、配电箱没有门、锁、防雨措施等;4、配电箱周围有易燃可燃物;5、配电器外壳没有有效地接;6、配电箱附着灰尘严重;7、配电箱(盘)为木质,或无门、电气线路乱;8、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9、配电箱设置不牢固,前面有障碍物;10、配电箱内熔断器与设备容量不匹配;11、配电箱附近有可燃物质、材料、工具或其他堆积物;12、配电箱内引出下线不整齐、没有标识。
(四)配电室隐患:1、电气柜后面没有标注线路走向标牌;2、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存有可燃物;3、防爆区域防爆灯电线进线处未封堵;4、避雷针(网)引下线断裂;5、电器设备导电部分没有可靠的接地装置;6、变配电室无防水设施和挡鼠板;7、电工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8、无验电笔、绝缘手套(至少两副)、绝缘靴(至少两双)等高压安全用具;9、高压安全用器具没有按期检测合格;10、变配电室没有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变配电操作模拟板;11、变配电室内无应急照明;12、变配电室无灭火器材;13、电缆绝缘层有破损现象;14、电气控制盘没有设置绝缘平台或绝缘垫;15、检修电气设备时,没有挂警告牌或专人监护;16、高压线路绝缘子等绝缘支持有缺损或脱落现象。
17、通往室外的电缆沟、电缆进户管等处没有设防止小动物和地下水进入的措施。
二、消防安全隐患(一)灭火器隐患:1、灭火器数量不足;2、灭火器压力指针未在绿色区域;3、灭火器已过年检有效期;4、灭火器喷射胶管断裂或破损;5、灭火器瓶体破裂或锈蚀;6、灭火器药剂结块或堵塞喷嘴;7、灭火器压柄脱落、缺损或喷嘴脱落、破损;8、灭火器放置不当不便于取用或挪作他用;9、灭火器被圈、埋、占、压;10、灭火器定置点摆放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二)消防栓隐患1、消防栓箱内水带、水枪不齐全;2、消防栓接合器卡勾、垫圈缺失或损坏;3、消防栓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4、消防栓水龙带盘卷不合格;5、消防栓水龙带老化、板结或损坏;6、消防栓阀门锈死无法开关;7、室内消防栓箱没有醒目的标志标识;8、室外消防栓井冬季没有保温措施;9、室外消防栓井盖没有用红色标注;10、室外消防栓被物体遮挡、覆盖、掩埋等;11、室外消防栓被构筑物等圈占,影响正常使用等。
(三)消防中控室隐患:1、消防控制室没有设置应急照明;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损坏,探头脱落、损坏或有误报;3、测试报警探头或报警按钮,控制器未报警;4、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5、没有实行每日 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6、值班人员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7、值班人员没有进行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8、值班人员没有经消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9、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记录;10、监控视频硬盘刻录存储时间达不到30天。
(四)自动灭火系统隐患:1、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2、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运行;3、消防水箱漏水或水位下降不能自动补水;4、消防泵房没有消防通讯装备;5、消防水泵房没有设置应急照明;6、喷头锈死或喷头附近设有障碍物等影响正常喷洒的情况;7、试水阀放水,水力警铃没有动作或管网无水;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布置在顶板上方;9、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没有穿管保护。
(五)应急疏散隐患:1、疏散指示标志指向错误;2、防火间距内被占用;3、常闭防火门常处于开启状态;4、防火卷帘不能正常升降或下面堆放杂物;5、手动、自动控制功能不能正常运行;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有故障;7、防火门等分隔设施构件损坏;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被封堵等;9、安全出口被锁闭或封堵;10、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小于 1.1m;11、消防车道被障碍物堵塞,影响消防车正常出入;12、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正确。
(六)应急照明隐患:1、应安装应急照明的场所没有应急照明;2、应急照明灯损坏不亮;3、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工作;4、应急照明灯照度不够、照明时间不能达到30分钟以上;5、应急照明灯没有设在墙面或顶棚上;6、疏散指示标志没有设置在疏散门的顶部;7、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疏散指示标志距地面高度1m以上;8、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大于20m。
(七)其他消防隐患1、在禁烟场所内吸烟或地面上有烟头;2、违章使用明火;3、无火灾应急预案;4、员工不知预案内容,不知火灾扑救及应急疏散常识;5、在取暖器周围放置易燃、易挥发性物品;6、在禁火区内有火源;7、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8、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9、其他可能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三、生产安全隐患(一)电气焊机隐患:1、电焊机等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2、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围没有专人监护;3、焊把或电焊机二次接线绝缘不良,有破损;4、电焊机外壳没有接地保护;5、电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6、电焊机输出线(二次线)未使用铜头连接;7、电焊机的裸露带电部分没有防护罩;8、氧气瓶与乙炔气平间隔距离低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低于 10米,气瓶胶管用铁丝固定;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 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未做隔离措施;10、电焊机二次接线头铜芯裸露,没有包扎绝缘;11、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用防火隔离措施;12、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1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14、未办理作业许可证野蛮作业。
(二)机械设备隐患1、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2、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3、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4、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6、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7、机器设备和作业现场不按“五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或不全、或损坏;8、操作人员不按规定穿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9、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工件、物料等乱堆乱放;10、防护装置使用绳索、胶带、铁丝等固定安装;11、防护装置因修理拆卸,修好后没有及时安装恢复;1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没有采用金属板、金属网等材料;13、防护罩用金属网其眼孔直径超过15mm;14、机械设备旁没有悬挂相适应的安全警示标志;15、工作现场脏乱差,通道不通畅;16、生产作业现场没有无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燃气设备隐患:1、燃气胶管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2、燃气胶管距火源、热源、电源等较近;3、燃气管及表具搭挂杂物、接触电源线;4、燃气管或燃气表附件周围有可燃物;5、燃气胶管老化、龟裂;6、燃气胶管中间有“三通”;7、燃气胶管的使用年限超过两年;8、燃气胶管穿越门、窗、墙等;9、燃气胶管暗设在橱柜等密封空间;10、燃气胶管及各接口处漏气;11、在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油污严重,清理不及时。
(四)生产作业现场隐患1、灯具金属外壳没有做接零保护;2、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4 米;3、潮湿等特殊作业场所没有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4、使用 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敷设不规范、接头处没有用绝缘布包扎;5、手持照明灯没有使用 36V及以下电源供电;6、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操作;7、生产性设备设施有异常声音、异常温度、异常颜色等;8、照明、通道、标示、物料摆放等不符合安全要求;9、缺失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设备失效(如: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电气装置带点部分裸露等);10、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如联动防护不同步、信号错误等);11、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如: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失当等);11、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如: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设施上有锋利倒棱;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等);12、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如:地面不平;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够;光线过强;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等);13、没有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等;1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有缺陷或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不齐全、使用不当等;15、现场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16、现场危险作业没有安全手续、安全措施;17、现场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18、生产现场各项生产活动的组织安排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