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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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2•【字号】鲁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一)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绿色发展。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实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绿色发展目标和政策。

强化“三区三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加快形成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两新一重”设施合理布局,建立城市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与城市人口流动挂钩机制。

发挥济南、青岛两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分别覆盖2000万人口的“1小时交通圈”。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问题。

支持青岛市开展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智慧山东”的战略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建设“智慧山东”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等网络的融合集成为基础,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全面感知,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全面提升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过程。

建设“智慧山东”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省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为当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典型示范引路、市场主体运作”的原则,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深入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无所不在、高速互联的宽带信息网络,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提升信息化应用效能及各领域的信息服务和知识创造能力;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保障信息安全,净化网络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会服务功能、保障民生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促进和支撑作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已经2019年1月12日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19年1月22日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引导、激励机制,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科技、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宣传,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智慧园区规划与建设指南

山东省智慧园区规划与建设指南

附件2:山东省智慧园区规划与建设指南(试行)各类产业园区就是招商引资、创意创新、经济发展的主阵地。

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就是进一步提升园区管理能力、服务能力、集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

为更好地引导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质量,制订本指南。

一、智慧园区建设的含义智慧园区(smart park)建设,就是指在各类产业园区、集聚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区等区域内,按照科学的园区发展理念,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应用为支撑,在泛在信息全面感知与互联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园区内外的资源,实现人、物、园区功能系统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的智能自感知、自适应、自优化,从而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园区功能、商务活动等多种园区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形成具备可持续生命力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园区形态,使园区管理服务等更高效便捷,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开发管理信息化、功能服务精细化与产业发展智能化。

二、智慧园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园区主体。

突出政府政策与资金对智慧园区建设的引导、鼓励、扶持作用,强化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园区的主体地位,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智慧园区建设、运营、筹资与管理。

(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从园区发展的实际问题入手,注重智慧园区顶层设计与统一规划,在规划指引下,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深入,不断增强实施应用效果,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各产业的信息化协调发展。

(三)统一标准、分类指导。

强化标准及接口规范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统筹、论证与监督标准先行,以优势、领先行业与需求强烈的智慧应用为突破,选取有条件的领域强化指导,由点及面有序推动智慧园区建设。

三、智慧园区规划与建设内容(一)优化园区信息基础设施。

坚持规划引导、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满足需求、自由选择,开展智慧园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与信息通信集聚辐射能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与普遍服务能力,满足入园企业对网络信息服务质量与容量的要求。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创新情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创新情

管理|关注43Attention历经三年多时间,山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围绕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打造示范样板,先后形成新建住区智慧化建设、既有住区智慧化提升、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新型社区智慧化打造等类型,成为绿色城镇化新亮点,建设智慧社会的新动力,推动了住建领域智慧化发展。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创新情况调研与思考文|李晓王磊44Attention关注|管理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是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的制度创新,是助推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省级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以提升住区绿色发展和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打造住区建设管理智慧化样本,推动城镇化、信息化互动融合发展。

一、示范引领,创新打造,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智慧住区范例山东省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经过三年探索,各地涌现出各具特色且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绿色智慧住区样本。

从调研情况看,已形成以下几种建设模式。

一是新建住区的智慧化建设。

其特点是从住区规划、设计阶段引入绿色、智慧理念,促进“节水、节地、节材、节能”、BIM技术、智能监控、楼宇智能化、智能物业等在住区的融合。

整合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搭建信息一体化平台,全方位提升住区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既有住区的智慧化提升。

其特点是适应既有住区的物业智慧化转型升级需求,通过开发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安防设施、打造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小区智慧化管理水平。

潍坊圣菲漫步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建设完善了物业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安防设施,依托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与物业管理服务,将与住区有关的社区管理、平安社区、物业管理、业主服务资源整合,平台使用频繁,物业对业主诉求反应快、处理及时,为小区的和谐、安全、便捷提供可靠保障。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试行)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试行)
绿色智慧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框架图
3.2 数据获取与交换 平台支持专用设备、网络接入、人工录入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具备承载大
量异构信息的存储能力,提供对各种不同数据源之间的数据传递、转换、净化、 集成等功能,在满足构成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各类应用的基础上,通过标准的 交换格式实现与其它平台或系统的数据共享。 3.3 平台互联
第3章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3.1 平台简介 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和调度各类服务资源与智能化应用系统,通过标
准接口实现与第三方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集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便民服务、 商业服务、政务服务及生活资讯等于一体,实现用户一站式服务,是一个体系分 层、接入多样、轻量型、服务功能模块化的平台,其框架如图所示。
平台具备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社区电子政务等第三方公共信息平台业务接
2
入的能力,具备物业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等服务平台集成能力,实现城市 内多平台间互联互通,为住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住区综合服务能力。 3.4 系统集成
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集成住区内各智能化应用子系统,使资源达到 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的管理。 3.5 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住区物业服务保障机制,依托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缴费服 务、服务质量评价等多种服务的信息化,推进物业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物业服务 能力。
第5章 社区管理与服务
5.1 政务服务 通过接入具有政务服务功能的第三方应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
功能。 5.2 网格化管理与服务
通过接入具有网格化管理的第三方应用平台,协助实现人口管理、治安管理、 消防管理等功能。 5.3 社区文化
第 8 章 评价体系 ....................................................4 8.1 评价指标 ...................................................4 8.2 评价方式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12.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6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765号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03]11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03]11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03]11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省是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重要战略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把建设生态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搞好生态省建设;要按照《纲要》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结合实际,科学编制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要加强对生态省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为实现“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二00三年十一月)前言生态省是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了协调发展、各个领域达到了当代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省份。

它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以生态或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经济高度发展,结构合理、总体竞争力强;现代生态文化形成并得到发展,民主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程度高;城市和乡村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入富裕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根本控制和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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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住区物业服务保障机制,依托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缴费服 务、服务质量评价等多种服务的信息化,推进物业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物业服务 能力。
第5章 社区管理与服务
5.1 政务服务 通过接入具有政功能。 5.2 网格化管理与服务
通过接入具有网格化管理的第三方应用平台,协助实现人口管理、治安管理、 消防管理等功能。 5.3 社区文化
智慧住区规划、建设和运行,评价绿色智慧住区的建设效果,发挥指引方向和量 化评估的作用。绿色智慧住区指标体系包括建筑物与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 台、物业管理与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应用、保障体系等六大类,设立一 级指标 6 个、二级指标 18 个、三级指标 61 个。三级指标分为控制项和优选项, 控制项是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基本要求,为应完成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住区尽 量多建设优选项内容。其中,新建住区控制项 35 个、优选项 26 个;既有住区控 制项 27 个、优选项 34 个。 8.2 评价方式
第 4 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3 4.1 物业管理 ...................................................3 4.2 物业服务 ...................................................3
第 6 章 智慧应用 ....................................................4 6.1 智慧商圈 ...................................................4 6.2 便民服务 ...................................................4
平台应构建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具备满足安全需求的统一安全认证与监控 能力。
第4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4.1 物业管理 综合利用网站、微信、手机 APP 等多种信息化手段,依托综合信息服务平
台,实现维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信息管理、智慧停车、环境卫生等的管 理信息化,提高住区物业管理水平。 4.2 物业服务
第1章 总则
1.1 总体目标 绿色智慧住区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立足本省住区实际,在全面感知和泛
在互联的基础上,整合住区各类资源,完善住区基础设施,提高住区服务和治理 水平,增强住区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1.2 指导原则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集约建设、多方推动等原则,本指南编制 遵循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可扩展性,兼顾新建住区建设和既 有住区改造。 1.3 适用范围
第7章 保障体系
7.1 保障条件 具备组织、人才、制度、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能力,确保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工
作顺利开展。 7.2 管理模式
在遵循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探索与住区实际相适应的绿色智慧住区 运行管理模式,确保绿色智慧住区运行管理健康有序。
第8章 评价体系
8.1 评价指标 制定绿色智慧住区评价体系的目的在于通过量化的科学评测体系,引导绿色
第 3 章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 3.1 平台简介 ...................................................2 3.2 数据获取与交换 .............................................2 3.3 平台互联 ...................................................2 3.4 系统集成 ...................................................3 3.5 安全保障 ...................................................3
绿色智慧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框架图
3.2 数据获取与交换 平台支持专用设备、网络接入、人工录入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具备承载大
量异构信息的存储能力,提供对各种不同数据源之间的数据传递、转换、净化、 集成等功能,在满足构成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各类应用的基础上,通过标准的 交换格式实现与其它平台或系统的数据共享。 3.3 平台互联
结合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具体情况,在绿色智慧住区满足所有控制项指 标的前提下,为鼓励建设高水平的绿色智慧住区,评价根据优选项指标的完成情
4
况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智慧住区,具体要求如下: 新建住区项目,一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 11 个,二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
18 个,三星级优选项指标达到 26 个。 既有住区项目,一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 17 个,二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
加强线上、线下社区文化建设,鼓励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饮食、 科普、养老、教育等文化活动,成立社区邻里互助组织,积极倡导社区志愿者文 化。
3
第6章 智慧应用
6.1 智慧商圈 整合周边商业资源,通过平台为商户提供线上销售渠道,建立商品质量保证
机制,推进商务模式创新。 6.2 便民服务
综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与便民设施,依托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便民服 务资源,为居民提供多样、便捷的服务。
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惠民利民的特征,积极 推进绿色智慧住区建设,可有效加快推进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进程。
本指南内容包括总则、建筑物与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物业管理与服务、 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应用、保障体系、评价体系等 8 个部分。
本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山东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由山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管理、山东建筑大学负责解释。在试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 5 章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5.1 政务服务 ...................................................3 5.2 网格化管理与服务 ...........................................3 5.3 社区文化 ...................................................3
第3章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3.1 平台简介 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和调度各类服务资源与智能化应用系统,通过标
准接口实现与第三方平台的数据交换与共享,集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便民服务、 商业服务、政务服务及生活资讯等于一体,实现用户一站式服务,是一个体系分 层、接入多样、轻量型、服务功能模块化的平台,其框架如图所示。
24 个,三星级优选项指标达到 34 个。
5
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建筑 物与 基础 设施
二级 指标
规划 设计
智能 绿色 建筑
序 三级指标

属性
评价标准
1、利用 BIM 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对项目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模拟分析;
BIM 技术
2、采用 BIM 应用软件和建模技术,构建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供
第 7 章 保障体系 ....................................................4 7.1 保障条件 ...................................................4 7.2 管理模式 ...................................................4
第 8 章 评价体系 ....................................................4 8.1 评价指标 ...................................................4 8.2 评价方式 ...................................................4
平台具备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社区电子政务等第三方公共信息平台业务接
2
入的能力,具备物业服务、商务服务、便民服务等服务平台集成能力,实现城市 内多平台间互联互通,为住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住区综合服务能力。 3.4 系统集成
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集成住区内各智能化应用子系统,使资源达到 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的管理。 3.5 安全保障
本指南所指住区是指居住区或居住小区,适用于本省绿色智慧住区的建设和 运营。
第2章 建筑物与基础设施
2.1 规划设计 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倡导利用 BIM 等信
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住区规划设计水平,住区应设有综合服务中心与体验中 心;综合服务中心是住区服务器等弱电服务设施安置与相关服务人员办公管理场 所,体验中心具有最新型智能应用的使用教学、体验、演示等功能。 2.2 智能绿色建筑
住区应设有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门禁等基本安防子系统,为有效应对火 灾、非法侵入、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切实保障居民的人身和
1
财产安全。 2.5 信息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是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基础,主要包括宽带网络、无线网络、 广播电视、信息发布等设施,建设中应遵循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经济实用等原 则,满足住区信息化、智能化需求。
新建住区内住宅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通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 建筑设备监控、绿色照明、环境监测、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实现住区 绿色经济、节能环保的目标。 2.3 智能家居
新建住区内住宅建筑要有一定比例的智能家居系统。智能家居系统应具有家 居通信、设备控制、家居安防等基本功能,并与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有效提升家居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健康性。 2.4 安全防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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