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程序说明表(doc 1页)
工程审计流程

工程审计是什么?工程审计流程如何?工程审计是什么?工程审计是依据国家《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对工程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有无隐匿资金、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有无以投资包干结余的名义私分基建投资的违纪行为等。
审计是以基建项目为标的,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要从业人员。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
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
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
工程审计流程: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1、接收:对施工单位送达的资料应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2、登记:对施工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项目名称、送达时间、联系人及电话、送审金额、初审情况等);3、调查:由审计组长将项目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做好审前调查报告或记录。
二、审计准备1、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可采取表格式或文本式);2、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含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审计公示、廉洁反馈单);3、分管局长签发。
三、审计实施:1、对组织审计的项目,由工程主审负责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等进行跟踪检查;2、外聘人员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将初审情况告知工程主审,由工程主审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在审计局指定地点进行核对,工程量的复核工程部、审计部、主审与施工单位四方进行现场测量的,应将测量结果形成书面勘察记录;3、对审计异议问题,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商议,并请分管领导一并参加,形成一致意见的均应形成业务会议纪要;与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应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方案范本

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方案范本一、审计目的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二、审计范围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财务支出。
2、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3、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
4、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各项支出。
5、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三、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2、《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3、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4、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
四、审计程序1、审计准备阶段(1)组建审计小组,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收集和研究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报表等。
(3)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的重点、方法和步骤。
(4)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2、审计实施阶段(1)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审查,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2)对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资金的到位情况和使用是否合规。
(3)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包括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变更等是否符合规定。
(4)对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检查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约定,有无违约行为。
(5)对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资产进行审查,核实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是否真实、准确。
(6)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工程项目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解释。
3、审计报告阶段(1)汇总审计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主要工作及相关要求(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主要工作1.组织竣工验收2.编制竣工图纸3.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4.组织竣工决算审计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由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工程、物资、审计等部门配合,在项目投运后规定时间内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这其中包括对施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对财务竣工决算的审核和审计(二)编制要求1.时限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审批。
2.组织管理要求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三)竣工决算编报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件1):(1)封面(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4)基建结余资金形成等情况(5)概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及原因(6)尾工及预留费用情况(7)历次审计、核查、稽察及整改情况(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9)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10)预备费动用情况(11)招投标情况、工程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14)编表说明3.项目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4.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5.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决(结)算审计或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计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应详实,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资金来源、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和建议,并附有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汇总表、待摊投资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参考)、待摊投资分配明细表(参考)6.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的资料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内容(一)审计竣工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开工前有关资料、工程结算有关资料和财务方面有关资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和要求

根据环保、消防、民防、卫生等专业验收资料,
检查相关设施建设的同步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对国家建设项目投
资效益进行审计时,应当依据有关经济、技术及社会、
环境指标,评价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分
析影响投资效益的因素。
企业内控制度审计,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是
检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
全;
检查涉及项目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
容变更,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核实概算总投资及实际投资完成额,重点分析内
容:①有否计划外投资问题;
②有否提高建设标准情况和扩大建设规模问题;
③编制概算投资与决算对照表,按概算所列出的
子目,分析每一项超支或节约的原因。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工程总概算
1000以下 1001-5000 5001-10000 10001-50000 50001-100000 100001200000 200000以上 费 率 算例
单位:万元
工程总 建设单位管理费 (%) 概算 1.5 1000 1000*1.5%=15
1.2 1.0 0.8 0.5 0.2 0.1 5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280000 15+(5000-1000)*1.2%=63 63+(10000-5000)*1%=113 113+(50000-10000)*0.8%=433 433+(100000-50000)*0.5%=683 683+(200000-100000)*0.2% =883 883+(280000-200000)×0.1% =963
实质性审计中各科目审计程序

实质性审计中各科目审计程序贷币资金1、核对日记账、总账、会计报表的余额是否相符2.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若有差异,查明原因,作出记录适当调整;3.函证银行存款户年末余额或取得各银行对帐单并核对;4.银行存款中有无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应查明情冴,作出记录。
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冴;4.抽查货币资金大额收支凭证,有无授权批准,有无出借帐户、转秱资金等违规操作;5.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交易性金融资产1.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2.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
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成本并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3.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应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保管人函证;4.检查有价证券贩入、售出或兑现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复核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正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项目核对;6.检查资产类别划分是否正确,并作适当的说明和调整;7.了解有价证券的可变现情冴,并作出记录;8.有价证券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其帐面价值的差异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9.验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恰当披露。
应收票据1.核对应收票据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2.获取或编制资产负债表日应收票据明细表,并与检查明细表各项余额的加计是否正确;从应收票据明细表总数追查到总分类账;抽查部分票据,检查其内容是否正确;将检查的票据项目追查到应收票据明细账,并与有关文件核对;3.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核对;4.抽取部分票据向出票人函证,以证实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5.验明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是否均已正确入账;6.核对已贴现的应收票据,其贴现额与利息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恰当;7.验明应收票据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基本建筑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要求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要求(填报说明)(表内蓝色字体为固定格式不允许修改,灰色标记部分为填报部分)一、报表封面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改扩建、其他进行填报,其中新建的概念为:指从无到有建设,或者在原有基础上,经建设,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的。
改扩建的概念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性或扩大性建设,且建设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未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
建设性质填报后在建设性质后增加“非经营性项目”反映项目类型。
2、表中“建设项目名称”按照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名称填写,并在后续报表、报告中保持项目名称一致。
“编报日期”按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数据截止日期填写,该日期与审计报告、决算说明书中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3、竣工财务决算纸质报表正式上报时,需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财务负责人”栏处盖章。
二、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1、表中“建设地址”、“主要设计单位”、“主要施工企业”、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和主要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填写。
“占地面积”根据项目批复和实际征地面积进行填写。
2、表中“建设起止日期”设计部分根据设计文本、批复文件中预计项目开工、完工日期填写,实际部分根据项目实际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填写,开工日期原则上不得早于初设批复日期。
无明确预计开完工日期的,可根据实际部分日期进行填写。
“设计概算批准文号”填写项目立项、初设和调整批复文件文号。
3、表中“完成主要工程量”中“建设规模”、“设备(台、套、吨)”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和实际建设内容分别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设计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收尾工程”指项目竣工验收后遗留的尾工,按项目实际和预计数据分别填写“工程项目内容”、“已完成投资额”、“尚需投资额”和“完成时间”。
4、表中“基建支出”按照项目批复概算和实际完成投资分别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投资”概算数和实际数。
资产清查审计方案
资产清查项目审计服务方案(一)审计背景因XXX事宜,需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清查。
(二)审计要求1、资产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XXX。
2、审计范围对XXX整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
(三)审计方案制定依据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XX市审计监督条例》;3、《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4、《XX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7、《XX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8、《XX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9、《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10、《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1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12、《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13、《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14、其他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资产清查审计工作重点1、各项资产清查(1)对货币资金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账外资产,银行存款是否与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在差异,差异的原因是否正常。
(2)对应收款项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性质是否合规,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查明未及时收回的原因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依据。
(3)对长短期投资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长短期投资行为是否合规,短期投资账实是否相符、长期投资是否拥有实际控制权,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4)对存货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账实是否相符;重点关注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及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和代保管物资。
(5)对固定资产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账实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对租出、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应认真清查。
(6)对在建工程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长期挂账但实际已经停工报废的项目、清理出来的在建工程中已完工未交付使用和交付使用未验收入账的项目。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完整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完整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优质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X)、《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21〕1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
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一、基本情况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二、审计目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
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施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审计范围一)被审计单位根据财政部行政奇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奇迹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1.202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奇迹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奇迹单位、社会团体.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全套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行为,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适用本指南。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遵循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程序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实施审计对象调查、审计计划编制、审前调查、审计实施、审计报告5个程序。
第五条审计对象调查。
指在拟定审计计划之前,对需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符合性调查。
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建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预留尾工工程及费用合理;(二)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通过了交工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施工、监理方等已按规定编制了完整、规范的竣工文件,竣工结算已由建设单位确认,且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基本完成;(四)建设单位已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或竣工决算审计,且审核(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或审核(计)报告已提交。
调查人员在认真调查审计对象后,填制《竣工决算审计对象调查表》,作为审计机关编制审计计划的依据。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将拟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七条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时,应组成审计组并进行审前调查。
第八条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时,应当了解建设项目的下列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组织形式、经济形式、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二)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三)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四)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内容,投资批复及重大的变更和调整概算情况;(五)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竣工资料的准备情况等;(六)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七)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完成情况;(八)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固定资产审计
1)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
①查阅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资料,了解其健全性和完整性。
②审查取得和减少固定资产时是否进行了检测鉴定,报废设备是否有内容完整的检验、鉴定、报批等批准文件。
③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固定资产账、卡的设置情况和定期盘点情况,账、卡、物是否一致,是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记录进行核对。
(2)固定资产实物数量的审计。
①审查固定资产账目的真实性。
②采用实地盘存法实地盘查固定资产实物数量,核实各项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
重点应检查生活中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可拆卸移动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增加的审计。
①审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否真实正确,其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合法,所有权是否为企业所有。
②审查工程完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结转,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是否计入固定账户,确认固定的完整性。
(4)固定资产减少的审计。
①审查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盘亏等是否经过批准,各种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②通过与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有关账户相核对,验证出售、报废固定资产净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固定资产折旧审计。
①审查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其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为3%-5%,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财政机关备案。
②审查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是否计算正确。
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应注意企业折旧率的计算有无变更,如有,是否在变更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会计报表会注中予以说明,如企业未按规定随意变更应追查原因。
(6)在建工程审计。
其重点注意: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审查在建工程物资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其验收、保管、领用是否有严格的手续;审查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是否合规、正确,手续是否健全;检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借款利息是否真实正确;审查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的损益是否按规定增加或减少在建工程成本;检查已完工项目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或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核对在建工程总账明细账余额是否相符,并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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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实行投资借款体制,检查是否在年初建新账时,冲转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
6.检查交付使用资产在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说明中进行了恰当的分类和充分的揭示。
审计人员: 审计日期:复人员: 复核日期:
(2)各项资产入账金额是否与相应在建工程决算数相符。
(3)是否与“在建工程”总账、明细账相符。
4.取得工程决算资料,对照“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明细账,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4)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一般按照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
(3)记录上述核对中发现的差异,结合对具体明细项目的审查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查分析。
2.对照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账,取得当年新增项目办理资产交付时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报告、监理报告、验收报告、资产交接清单等,检查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交付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3.取得资产交接清单,检查:
(1)是否与原在建工程所反映资产构成相符。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程序说明表(doc 1页)
表4-1 索引号:
(审计机关名称)
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程序表
审计期间____
项目名称:
项目执行单位:
审 计 程 序
执行情况说明
工作底稿
索引号
1.取得或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检查:
(1)年初余额是否与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一致。
(2)年末余额是否与财务报表、总分类账,以及明细账的数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