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岗位:

是否兼职:

导师类别: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代码):

申请受理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1.封面,“申请岗位”填写“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是否兼职”填写“专职”或“兼职”。我校在编人员填写“专职”,人事关系未在我校的外单位人员填写“兼职”。

“导师类别”填写“理论导师”或“实践导师”。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专业领域名称(代码)”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不下设专业学位领域的“专业领域名称(代码)”应空白。

填写“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专业领域名称(代码)”的正确方法为:教育硕士(0451)、学科教学(思政)(045102)。

“申请受理学院”填写接受遴选申请并接收简况表的研究生培养学院。

2.第1页,“工作单位(至院、所)”,本校教师填写学院(研究所、中心等)名称,申请我校兼职导师的外单位人员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全称

3.第2-3页Ⅱ-1、Ⅱ-2、Ⅱ-3、Ⅱ-4,“署名”一栏分别填写成果、著作、论文的署名情况,例如作者共计5人,本人为第一作者,则填写为1/5;如作者共计5人,本人为第二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填写为2T/5。

第2-3页Ⅱ-1,“刊物类别”一栏,填写二类、三类、SCI、SCIE、SSCI、EI 源刊、A&HCI。其中二类、三类是指我校科研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类、三类核心期刊。

4.第3-4页Ⅲ-1、Ⅲ-2,“学生类别”填写博士生、硕士生。

5.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6.格式要求:本表要求使用5号仿宋字体填写打印。同一栏目中分列填写的同一相关内容要求水平靠左对齐,垂直靠上对齐。

7.本表须限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复制本表时应保持原格式、大小不变,装订要整齐美观。

Ⅰ基本情况

Ⅱ科学研究

Ⅲ教学工作

Ⅳ本人承诺

Ⅴ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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