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转型发展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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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转型发展意见建议

建筑业转型发展意见建议

建筑业转型发展意见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与多层次化。

传统的建筑业在满足基本建设需求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挑战。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建筑业需要进行转型发展,以下是我对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几点意见建议:一、加强绿色建筑的推广与应用。

绿色建筑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之一,它具有可持续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等特点。

建筑企业应积极引入绿色建筑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建筑项目,提供相应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建筑业的应用。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建筑企业应积极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通过建模、协同和可视化等手段,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减少建筑过程中的错误和浪费。

政府可以在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采用BIM技术,并加大对相关产业链的培育与支持,推动建筑业向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

建筑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人才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对提升建筑质量和推动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教育,提高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提供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职业学校的合作,培养建筑行业所需的专业人才。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市场拓展。

建筑业是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加强与国际建筑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可以分享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建筑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招标和项目合作,开展境外业务拓展,推动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

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服务,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建筑业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与交流。

五、加强建筑产业链的整合与协同发展。

建筑产业链包括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对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统筹规划,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配套,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结合地质结构、自然条件、区域经济水平、技术状况、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路径,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预制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的应用。

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形成科学合理布局。

(三)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四)示范引领,推动发展。

以培育试点城市和产业基地、示范项目为引领,促进重点领域和优势区域率先发展。

二、发展目标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

成都、乐山、广安三市的产业化基地要形成15万立方米部品构件的年生产能力,可提供项目装配率30%、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并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住房中采用装配式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装配率30%以上。

西昌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扶持2家钢结构建筑龙头企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房屋、桥梁、水利、铁路等建设中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新形势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新形势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新形势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新形势下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转型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量经济新常态下,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进展面临极大的困境。

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必须主动面对经济新常态下增速放缓的客观现实,努力适应经济新常态带来的企业进展压力,通过调结构、提质量推动企业转型进展。

为此,文章对新常态下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转型进展中面临的问题开展探讨,为国有建造施工企业提出了转型进展的路径与策略。

在我国社会进步快速进展过程中,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经济进展,行业规模快速扩张,由此也给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带来极大的竞争压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更多进展,在建造市场上取得更大优势,就必须实现治理与进展创新,为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转型进展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

一、经济新常态下国有建造施工企业转型进展面临的问题(一)进展理念降后,缺乏进展战略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对市场反应比较“迟钝”,应对方式不脚,主要是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在进展理念上趋于保守。

一方面,国有建造施工企业的治理高层采纳的是“任期制”,这就导致企业高层专注于任期目标,存在短期进展观念,只希翼在任期内制造业绩,求得个人进展,因而缺乏长期进展战略眼光,在进展上缺乏连续性,不利于企业进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另一方面,国企内部竞争力度不大,员工进取意识不强,不能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进展的需要。

(二)成本增长较快,利润增速放缓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有建造施工企业在竞标中压低报价,导致工程项目营利能力下落,企业利润增速放缓。

由于建造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人工成本大幅度增长,造成项目成本增长较快,加之企业垫资较多,项目结算困难,项目风险较大,使企业财务面临巨大压力。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转型压力较大目前,一部分国有建造施工企业业务比较单一,多元化进展不脚。

项目结构简单,行业内业务同质化,项目区域固定,市场风险较高,转型压力极大。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政[2018]16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7.12【实施日期】2018.07.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宁政〔2018〕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以及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扶持发展龙头骨干企业,落实总部经济政策。

凡连续三年产值增幅超过30%或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作为重点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落实闽政〔2013〕44号文件发展壮大总部经济,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基地、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

对特级、一级施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建设生产总部的,可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优惠政策给予安排。

符合《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8〕11号)文件规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对建筑业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员工公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进行建设,实施统一监管,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创新担保方式,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物为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二、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

鼓励多元经营,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规模,做强主业,做精专业。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1•【字号】滁政[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滁政〔2014〕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00亿元;全市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1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40%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以上企业5家。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进入全省建筑业第一方阵;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60%以上;年产值20亿元以上企业1-3家,10亿以上企业达10-15家;各县(市)创成1家以上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做大做强一批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带动全市建筑业全面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滁州市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

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项专业类别、扩大承包范围。

鼓励低资质企业整合和重组,联合组建的建筑业企业集团,其子公司可继续保持原有资质,共享企业业绩、人力资源等。

鼓励兴办、发展建筑产业化企业。

(二)创新经营管理方式。

支持鼓励建筑业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多种经营,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经营格局。

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将专业承包的主业做精做专。

建筑企业公司未来发展建议和意见

建筑企业公司未来发展建议和意见

建筑企业公司未来发展建议和意见一、技术创新与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正面临着一场技术革命。

建筑企业应积极探索和应用新技术,如BIM技术、3D打印、智能施工等,以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工程质量。

同时,应注重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内部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二、绿色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对环保问题的日益关注,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趋势。

建筑企业应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绿色施工技术,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应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三、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是建筑企业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手段。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建筑企业应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模式。

四、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建筑企业应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包括招聘、培训、晋升、激励等方面。

同时,应关注人才结构的优化,吸引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同时,应加强质量意识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

建筑企业应注重品牌建设,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

通过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应关注客户关系管理,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

七、国际化战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化已成为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建筑企业应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了解国际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应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

在国际化过程中,应注意文化差异和法律法规的遵守,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建筑业转型升级政策与发展方向

建筑业转型升级政策与发展方向

建筑业转型升级政策与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和标准的应用,鼓励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设计和施工。

数字化建造:促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新材料应用:鼓励研发和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如高性能混凝土、新型隔热材料和环保建筑材料,以提高建筑质量和降低能耗。

智能建筑和物联网技术:推动智能建筑系统和物联网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提升建筑的舒适性、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建筑工艺创新:鼓励建筑工艺创新,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现代化施工方法。

培训和人才发展:加强建筑行业的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培养适应转型升级需求的专业人才。

建筑节能和环保:加强建筑节能和环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广低碳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这些政策和发展方向旨在推动建筑业向更加智能、绿色、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提高建筑质量和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途径

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途径

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途径
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培养高技能人才,引入先进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建筑生产方式。

2. 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的研究,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对新能源、智能化设备和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

3. 创新商业模式:建立以工程总承包为核心的企业集团,推动建筑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整合与协同,发展建筑服务外包、设计咨询、工程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

4. 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建筑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迈进。

5. 加强国际合作与市场拓展: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技术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开展,推动建筑企业走出去,加强在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

通过以上途径,建筑业可以实现从传统建筑模式向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的转型,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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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和见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企业发展战略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实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明确发展目标,发挥建筑业产业支撑作用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实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建筑大区”目标。

(二)发展目标:为使全市建筑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规模企业比重明显增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日益增强。

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到2013年,培育特级总承包企业1家,新增一级总承包企业2-3家;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培育建筑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2-3家,市外建筑业产值占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二、推动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

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
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建筑业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

鼓励企业向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方向发展。

引导企业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建材、装备制造、维护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大企业发展空间。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股份制、组建集团企业等形式做大做强。

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大型建筑业企业。

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按照“做专做精”的原则,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加快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步伐;鼓励企业整合各种资源,创造条件晋升资质,拓展专业领域。

(五)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

全面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培养建筑业管理人才。

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引导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着重体现并强化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

坚持引育并举,积极组织开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鼓励企业引进注册建造师,做好建造师注册奖励工作。

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建筑业务工人员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

(六)建立健全考核评选机制。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级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建筑业企业家评选活动;由区政府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
型,充分发挥行业带头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成长型、有效益、讲信用的建筑业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简化审贷程序,适当给予利率优惠。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以工程合同、应收帐款、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动产,以及股权、专利权质押等形式解决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

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应收帐款信用保险及其抵押贷款。

三、强化激励机制,推动企业提升发展
(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建筑业企业拓展市场。

建筑业企业实缴营业税超过50万元的,开发本区内项目奖励实缴企业所得税留区所得部分的20%,开发本区外项目奖励实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两税留区所得部分的70%。

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引导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对新获外经权或援外权的企业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按区“金财511工程”实施意见,对在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企业实缴税款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数据不含在我区属地一次性缴纳税款),给予企业实施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5万、20万、50万。

(九)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

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20万元的奖励;获“国家优质工程银奖”、“钱江杯”的,给予主承建单位10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同
一类奖项不重复计算奖金,以最高奖为准,并应扣除上年度获奖所得奖励。

(十)鼓励企业资质提升。

鼓励和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创造条件晋升资质等级。

对建筑业企业主项资质由一级升至特级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二级升一级的,总承包企业给予2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铁路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对获得上述行业资质(含增项)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再给予二级升一级10万元、三级升二级5万元、三级3万元的奖励。

(十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自主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研究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按照《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2〕33号)规定,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建筑工法、制订行业标准,对申报通过国家(第一、二作者)、省级工法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奖励。

按照《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实力提升的若干意见》(北区政发〔2012〕14号)规定,对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标准文本中主持参与单位排名第二(第一名为行业协会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主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参与市级以上(含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

(十二)鼓励企业创先争优。

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本区域建筑市场竞争。

区级财政投资(含区级财政投资占主体)招标项目中,可由业主推荐1~2家区级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走出去”先进集体参加投标。

四、工作要求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指导。

区政府专门成立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将扶持建筑业发展工作列入对街道(镇)和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

各街道(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筑业的发展,加强建筑业发展调查研究,及时调整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积极开展外地新兴市场的考察调研,通过召开企业推介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向外拓展市场。

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制定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引导服务建筑业企业科学发展。

(十四)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设立建筑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在做大做强、创优夺杯、市场开拓、资质晋升、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奖励。

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建立由区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扶持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搭建各职能部门交流平台,重点推介我区建筑业企业参与区外工程项目的建设。

(十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

切实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引导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和报导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五、附则
(十六)本意见适用于注册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经营且无不良记录的建筑业企业,各项指标的计算依据以税务、统计和建设部门的数据为准。

(十七)企业当年所享受补助及市级以上补助配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对本区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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