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表

合集下载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事务所是为了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客户参与法律诉讼和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咨询等活动而设立的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业律师事务所需要经过许可并获得执业许可证才能正式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本文将介绍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定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是指为了满足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的需要,律师事务所在特定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获得的执业许可证。

分所执业许可证由主管机关颁发,用于确认该分所在特定地区的合法执业资格,并执行执业所在地的管理和监督。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 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分所必须隶属于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并依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律师事务所的信誉要求:分所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

3. 分所的管理要求:律师事务所应与分所在经营管理上保持紧密关系,确保分所与律师事务所具有一致的管理体系和执业规范。

4. 分所的人员要求:分所应有经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合格律师作为负责人,并聘请一定数量的律师作为执业人员。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申请表、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律师证书等资料。

2. 主管机关审查:主管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律师事务所及分所的资质、信誉和管理情况进行核实。

3. 现场检查:主管机关根据需要对律师事务所和分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其设施、人员和执业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 审批决定:主管机关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律师事务所。

5. 颁发许可证:主管机关批准后,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即可正式开始执业活动。

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要求1. 有效期: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父母/岳父母姓 名、党派、工作单 位及现任职情况)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
律师资格证/法律 职业资格证号
派 身份证号码
驻 律
执业时间
师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父母/岳父母姓 名、党派、工作单 位及现任职情况)
.
性别
户籍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照片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性别
户籍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实用文档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登记机关
(此表一式二份)
.
实用文档








分所 登记
名 称
事项 具 体
地址
办公 面积
办公场 □(租赁)□ (购买) 所性质 □(其它)
邮编
电话
办公场所 原用途
总所 信息
组织 形式
地址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负责人 电话
照片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实用文档
聘用人员
姓名

从事的工作
执业证、会计
性 别
生 年
政治 面貌
律师 助理 行政 从 业 资 格 证 号

承诺
我们对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内容已经通读领会,对设立程序已经知悉。我(我们)谨此承诺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没有隐瞒违反或可能违反所规定的律师事务所 设立条件的事实。我(我们)确知以下后果: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设 立申请被否定或导致核准的设立申请被撤销;如没有如实向司法行政机关提 供信息和材料,将被予以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3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3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33号)《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已经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萧扬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活动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县、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地区以及乡镇设立分所。

律师事务所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乡镇设立分所,应当予以倡导和鼓励。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满二年;(二)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十人以上;(三)律师事务所的年业务收入在五十万元以上;(四)律师事务所在提出设立分所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五)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的专职律师须在二名以上;(六)派驻分所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名称为:本所名称加分所所在地的地名后加“分所”。

一处分所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由分所所在地的地区(州、市)司法局批准。

律师事务所分所,由分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批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分所的名称、组织机构、业务范围和管理章程;(三)派驻分所的执业律师的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和《律师工作执照》的复印件;(四)分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五)分所的开办资金和执业场所证明;(六)经律师事务所原批准机关出具的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七)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八)批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浙司[2007]49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浙司〔2007〕49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为了完善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保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严把审查关(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

提高司法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领会和掌握相关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变更登记、律师执业证申领和律师流动等工作程序及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全面审查,督促申请人详细、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如实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真实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核查。

(三)初审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核发现申请的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四)对于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初审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在仔细审核原件的基础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并盖章。

律所分所设立式范本之11

律所分所设立式范本之11
3.以租赁方式提供的,应一并提交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4.请在本表背面描绘住所地方位图;
5.请提供律所办公地所在大楼的外观正、侧、斜等多角度照片及本单位正门对面单位照片电子档(在JPG文件标题中标注图片名称),尽量包含相邻建筑物与附近有明显标志的建筑物。同时提交办公室内部含基本办公设施的照片;
是否有基本办公设施
勘验人员签字:
司法局(章)
年 月 日
律所分所设立格式范本之11
住所地勘验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电话号码
房屋产权人
设计用途
使用面积

提供方式
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产权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
意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产权若已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若未办理产权证公房,由产权单位盖章;私房由当地乡、镇、村、街道出具证明;
6.申请人持本表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申请初审机关进行场地勘验。
律师事务所方位概略图
1.描绘本所所在的具体方位,标明路、街、巷名和门牌号码;2.标明本所左、右邻舍及正门对面单位的名称。如果是荒地,可标明近处比较明显的地物或建筑物的名称。

司法行政机关勘验情况
场地大小、门牌号与产权证件、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是否一致

律师派驻分所申请书模板

律师派驻分所申请书模板

律师派驻分所申请书尊敬的[分所名称]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现就派驻[分所名称]一事向您提出申请。

一、派驻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律师行业的发展日益壮大。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我所在[总所名称]的基础上,计划设立[分所名称]。

在此背景下,我决定申请派驻[分所名称],为分所的成立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个人简介本人[姓名],男/女,出生于[出生年月],毕业于[毕业院校],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自[入职时间]起,我一直在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总所”)执业,专注于[专业领域],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等。

在总所期间,我代理了众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好评。

三、派驻意义1. 提升分所业务水平:我的加入将为分所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帮助分所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2. 促进团队建设:我将积极参与分所团队建设,与分所律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3. 拓展业务领域:我将在分所开展业务拓展工作,积极争取案件,为分所带来稳定的业务来源。

4. 提升分所知名度:我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人际资源,助力分所提升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派驻计划1. 入驻时间:我计划于[入驻时间]正式入驻[分所名称],全力以赴参与分所的各项工作。

2. 工作内容:我将承担分所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代理、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

同时,我将积极参与分所的日常管理和团队建设,为分所的发展提供支持。

3. 业务拓展:我将利用个人资源和专业知识,积极争取案件,为分所带来稳定的业务来源。

五、申请结论综上所述,我诚挚地申请派驻[分所名称],为分所的成立和发展贡献力量。

我相信,在我的共同努力下,[分所名称]一定能够迅速发展壮大,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敬请领导审批。

此致敬礼![姓名][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个人律师事务所及设立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服从北京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3、设立人保证以本人的'名义具实出资,并按照《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4、设立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5、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设立后,设立人能够及时办理律师转所手续。

6、设立人承诺会妥善保管律师事务所印章、各类批准登记文件、会计账目以及其他律师的执业证件。

7、律师事务所不得在注册地以外另设办公场所和接待室。

承诺人:日期: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2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优秀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个人律师事务所及设立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服从北京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三篇

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三篇

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三篇篇一:设立XX律师事务所申请书XX省司法厅:XX市司法局:申请人(负责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申请人:, (性别),岁,族,党派。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原工作单位:,本人于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年开始执业,执业年。

执业期间无停止执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我们申请设立_普通合伙__律师事务所。

申请设立理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律师队伍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依照国际市场经济规则来调整经济活动。

因此,律师在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为了更能适应当前律师制度改革的需要,特别是根据国家对律师事务所体制重大改革的要求,结合到申请办所的位合伙律师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通过组建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能充分实现合伙律师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 江 省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表
所 名:
组织形式:
主管司法局:
浙江省司法厅制
总所成立时间
专职律师人数
奖惩情况
组织形式


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党派
学历
执业证号
何时开始执业
原执业机构





文件名称
准备情况
市司法局初审意见书
设立分所申请书
设立分所的资格证明
分所主任任命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派驻律师名单
派驻律师个人材料
总所章程和合伙协议
资金证明
场地证明


总额





办公地址
面积
M2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执业证号
何时开始执业
原执业机构
专/兼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助理证号
原律师事务所
档案保管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会计从业资格证号
原工作单位
现就业情况
档案保管单位
电话
邮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