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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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我所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长安全生产职责

l、领导全所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审定并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建立有效的安全投入机制并保证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奖惩。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发生重大事故时,应亲赴现场,并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副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所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所长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对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

交底工作。

6、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整改和预防措施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参与对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评估及预防措施的制定。

7、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安全员(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要求,编写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报、季报、月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年终安全生产总结,编写单位安全生产自我考核报告等。

2、定期向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状况提出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火灾和职业危害的具体防范整改方案;

3、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编写安全检查表并负责督促实施。识别潜在的危险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台账。

6、提出所属各二级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考核、奖惩意见。

7、负责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XXXXXX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我所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XXXXXXX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三)、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行政办公室安全主任负责处理。

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四)、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室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安全主任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七)、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五、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2、办公室负责全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负责组织调入、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3、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合同的安全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应按法律、法规监控合同中安全条款,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安全条款中的特殊文字,协助制度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安全的管理,设备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定;对内对外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外租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设备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1、财务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及时提出请领导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核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2、工会组织有责任和有权利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和有责任建议有关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关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科长、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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