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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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她地点甲烷传感器得设置
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 设置甲烷传感器。
2、设在回风流中得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 传感器,如下图所示。
回风流中得机电硐室甲烷传感器 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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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她地点甲烷传感器得设置
3、使用架线电机车得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 设置甲烷传感器,如下图所示。
U型通风工作面
7
❖
2) 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得采
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得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
行。
Z型通风工作面
8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Y型通风工作面
W型通风工作面
H型通风工作面
10
二、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
❖ 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得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 下图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得设置同U型通风 工作面;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 三条巷道回风得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 得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得设置相同。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 煤工作面进风巷
≥0.5 ≥0.5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 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
三条回风巷
≥1.0 ≥1.0
专用排瓦斯巷
≥2.5
≥1.5 ≥1.5 ≥1.5 ≥1.0 ≥0.5 ≥0.5 ≥1.5 ≥1.0 ≥2.5
<1.0 <1.0 <1.0 <1.0 <0.5 <0.5 <1.0 <1.0 <2.5
❖ 6、兼做回风井得装有带式输送机得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 传感器。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管理制度一、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采煤工作面(里侧)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m 处。
(3)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
(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进风口以里10m~15m处。
(5)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800m时,必需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2、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全部掘进工作面必需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瓦斯风电闭锁。
(2)在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在视频范围之内)。
(3)在掘进工作面口以里10~15m处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设置在距局部通风机进风侧3m~5m处。
(5)掘进工作面长度超出800m时,必需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3、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4、甲烷传感器没有及时设置,每惩罚监控室100元。
5、甲烷传感器设置后,没有按以上标准悬挂每惩罚100元(属地管理);人为移动后不符合标准的,罚责任人100元。
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采煤队班长下井后必需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工作面无人工作除外),并处于常开状态。
2、掘进工作面班组长下井后,必需把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最里一棚上(工作面无人工作除外),并处于常开状态。
3、井下每一处维护和修理地方(除清巷道和剁底落道地方)必需悬挂瓦斯报警仪,并处于常开状态。
4、放顶地方也必需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距放顶地方不超出3米。
5、假如以上地方没有班组长时,应由班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人悬挂。
甲烷传感器的浓度设置

≥1.5%CH4
≥1.5%CH4
0.5%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3
≥1.5%CH4
≥1.5%CH4
1.0%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进风巷
T3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4
≥0.5%CH
≥0.5%CH4
0.5%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机电源
采区回风巷
≥1.0%CH4
—
—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0.70%CH4
—
—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0.5%CH4
≥0.5%CH4
0.5%CH4
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0%CH4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2019年4月29日一、在矿井的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按图1所示设置。
T1-回采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2-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1、T2 、应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浓度:T1≥1.5%CH4,T2≥0.8%CH4复电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范围:T1-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采工作面经过批准采用专用排瓦斯巷的,还必须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米处设置T3(高低浓度组合式),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T3≥2.5%CH4,复电浓度为T3<2.5%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未经批准设立专用排瓦斯巷的,也必须设置T3,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与T2相同。
二、在矿井的回采工作,甲烷传感器按图2所示设置。
Tl-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浓度:T1≥1.5%CH4,T2≥0.8%CH4复电浓度:T1<1%CH4,T2<0.8%CH4断电范围:T1、T2--均为掘进巷道内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三、掘进与回采工作面串联通风时,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除分别按上述两条规定设置外还须在回采工作面煤壁线以外3-5米处(进风侧)设置甲烷传感器。
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被串联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仓房式回采工作面(小穿与回采串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联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O.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被串联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传感器设置标准

传感器设置标准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局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图所示。
Z型、y型、H型和W型等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所示: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若煤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煤矿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2T3: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T:4: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矿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煤矿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z型、H型、y型、w型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均为: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甲烷传器的设置

四、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一)、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选型及配置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0-1-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回风顺槽设置甲烷传感器T2,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顺槽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电工、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
二)、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选型及配置1、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0-1-2设置: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该矿配置2个掘进头,掘进面甲烷传感器共4台。
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矿井监控系统的法规要求
≤ 5m T1
3~5m T3
.
25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1和T2;在工 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T3 10 ~ 15m
T2
10~15m
T2
T1
≤5m
T1
.
26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 8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甲烷传 感器具体悬挂位置:距顶、距巷壁距离;掘进面应挂在 凤筒的异侧;上隅角其位置距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带均不 大于800毫米,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
T2
.
19
10~15m
T2
T1 ≤10m
.
20
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设置:甲烷传感器T0、T1和T2的设置同图2-1a;在第二条 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 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 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CH4
.
4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 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三条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 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 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 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 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校 完毕。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 警仪。
.
11
第一百七十一条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 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一百七十二条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 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 置甲烷传感器。
晋城煤业集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规范
附件:晋城煤业集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传感器的设置管理,根据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所称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利用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对矿井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实施远程动态监控管理,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功能的系统。
第3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所辖生产矿井、资源整合矿井、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第4条在进行采区设计、编写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第5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第6条通风部门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中的主要职责:集团公司通风部门职责:1、负责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内的各类传感器的安设位置、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等进行设计规划,制定详细安设标准。
2、监督检查各单位在传感器安设标准方面的执行情况。
3、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对口业务的业务指导。
4、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参与追查分析。
5、参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论证、选型、及验收工作各子分公司通风部门职责:1、负责传感器设置位置、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的确定。
2、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对口业务的业务指导3、负责参与本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分析。
4、发生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负责落实原因和采取措施,并及时将超限原因反馈给监测部门。
第7条甲烷传感器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版内必须标注传感器型号、安装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包机人、安装日期、更换日期等。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一、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最新煤矿瓦斯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煤矿瓦斯传感器设置的规定
1、采煤工作面
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回风侧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 。
安装位置及要求按照图1所示。
图1 低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T2;工作面进风侧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T3。
安装位置及要求按照图2所示。
图2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
2、掘进工作面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T2。
安装位置及要求按照图3所示。
图3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T1,回风流中设置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T2。
安装位置及要求按照图4所示。
图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
3、硐室及其他: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必须在进风侧设置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及要求如图5所示。
图5 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瓦斯传感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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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规定
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19)的规定要求。
2.所有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回风流设置甲烷传感器。
3.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 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15m的回风流中。
参数设定(包括增设的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或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处,且无风筒一侧。
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掘进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8%。
5.回采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范围必须装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5%、断电点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3~5m
范围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当瓦斯浓度≥1.5%时,同时还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复电浓度为<0.5%。
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实施闭锁使之不能启动。
8.在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测
10-15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范围是采区回风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9.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10.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甲烷和风速传感器。
1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并与井下生产用电实现风电闭锁。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峒内必须安设风速和风压传感器。
12.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采煤机和掘进机电源,复电浓度为<0.8%。
13.高瓦斯矿井主要电机车运输大巷,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3~5m处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
甲烷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是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m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5%。
14.在装有带式输送机的回风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7 %,断电范围是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0.7% 。
15.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内,以及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应当安设全量程或者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内甲烷传感器应当安设在距工作面 10m 以内。
16.施工防突措施钻孔时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应当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
采用干式排渣工艺施工时,还应当悬挂一氧化碳报警仪或者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17.采用均压开采的工作面上隅角和有自燃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18.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26℃。
19.掘进工作面主、备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开停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设置风筒传感器。
20.井下所有地点的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1.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2.矿用防爆型蓄电池机车和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3.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增设甲烷传感器。
24.封闭式带式输送机走廊上方及封闭的选煤厂机房上方应增设甲烷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