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法律新闻案例评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多样。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本报告选取了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新闻案例进行分析评析。
二、案例一: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一)案情简介2019年,某建筑公司在承建一项目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农民工多次讨薪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判决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
(二)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法律适用本案中,仲裁委员会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三)案例启示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 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案(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因物业管理费产生纠纷。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
(二)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本案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涉及物业管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管理费及服务质量等内容。
业主以服务质量不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违反了合同约定。
2.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
(三)案例启示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应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典型案例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典型案例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确保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典型的案例,展示政府工资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某省某市,一家建筑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拖欠了一批农民工的工资。
面对这一情况,当地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保障。
首先,政府部门与建筑公司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
同时,政府还介入调解,促使建筑公司与农民工达成一致,制定了明确的工资支付计划。
其次,政府通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基金,为农民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这一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政府加强了对建筑公司的监管,确保其今后不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同时,也加强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建立了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提高了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通过政府的有力介入和有效措施,最终这家建筑公司解决了拖欠工资的问题,农民工们得到了应有的工资报酬。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政府工资保障措施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总的来说,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的典型案例表明,政府的积极介入和有效措施对于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至关重要。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应有的工资报酬,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与维权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与维权建议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给农民工群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境和心理压力。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工资拖欠案例,来探讨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维权建议,以期帮助农民工群体尽早收回拖欠的工资。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建筑公司工资拖欠问题某建筑公司A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工资。
工人们多次向公司提出申诉,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扬言将工人“开除”。
该案例呈现出以下几个问题: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公司拒不履行相应责任,并对工人进行恐吓和辱骂。
2. 案例二:某餐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某餐饮企业B存在多起工资拖欠案例。
该企业迟延支付员工薪资,长期以来造成员工生活困境。
工人们曾以集体行动形式向企业追发工资,但未成功。
该案例展示了企业无视员工劳动成果,以及对法律法规漠视不顾的现象。
二、成因探析以上案例反映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常见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问题:一些企业由于业绩不佳、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此外,一些劳务中介机构或雇主之间的侵占、挪用工资现象也导致工资拖欠。
2. 法律环境: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尤其是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和执法力度不够,为工资拖欠提供了空间。
3. 社会责任:一些雇主和劳务中介机构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员工权益漠不关心,甚至有企业故意拖欠工资以牟利的行为。
三、维权建议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维权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工人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加大对违法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
2. 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和公司的监管,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及时发现和惩处拖欠工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增强劳动者意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法律教育,使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掌握维权方法。
4. 增加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公司经营信息的公示,让劳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受骗和遭遇拖欠的风险。
欠薪法律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3月,某建筑公司承接了某市某小区的住宅楼建设项目。
工程开工后,建筑公司从全国各地招募了大量农民工参与施工。
工程于2018年10月完工,但建筑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人工资。
经过多次协商,建筑公司仍未支付工资。
无奈之下,工人们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案件审理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建筑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共计60万元。
在调查过程中,建筑公司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分期支付工资。
2018年11月,工人们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建筑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共计60万元,已构成拖欠劳动报酬。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公司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法院判决如下:1. 建筑公司支付工人工资60万元。
2. 建筑公司支付工人赔偿金10万元。
3. 案件受理费由建筑公司承担。
五、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欠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
本案涉及工人60人,拖欠工资60万元,涉及金额较大。
2. 案件性质严重。
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3. 案件审理过程较为复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本案的启示: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克扣工人的工资。
工资拖欠争议案例剖析

工资拖欠争议案例剖析引言:工资拖欠在现代社会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这种违法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他们生活困难;另一方面,雇主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工资拖欠。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案例,剖析工资拖欠争议背后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一、案例分析 1: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背景描述:某省农村地区发生了一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
这些农民工是来自贫困山区,为了谋生前往城市务工。
他们在一个建筑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和装修工作,并按约定每月领取薪水。
问题描述:然而,在完成项目之后,公司老板无故迟延支付期限,并声称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发放。
许多农民工不能轻易地返回家乡,而且他们生活所需的花费也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途径:1. 法律援助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或咨询律师,他们可以了解相关法律和权益保护机制,并提起诉讼追回拖欠工资。
此外,政府还应当完善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体系,确保他们能够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2. 劳动仲裁如果将案件提交给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调解也是一种解决途径。
在仲裁期间,需要呈交相关证据证明工作的存在、薪酬标准以及实际支付情况等问题。
仲裁部门有权调解纠纷并作出裁决。
3. 合理监管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性监管是防止工资拖欠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政府部门应增加对雇主支付工资情况的核查频率,并严格处理拖欠工资行为。
二、案例分析 2:企业经营不善导致工资无法支付背景描述:某省一个小型制造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及管理失误等原因导致经营不善。
经济压力下,该企业开始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问题描述:由于企业亏损,老板无力支付员工工资。
许多员工因为没有及时获得应得的报酬而感到愤怒和失望。
他们面临生活困境,无法满足日常开销。
解决途径:1. 破产清算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通过清算过程追回拖欠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优先权通常会给予劳动者与供应商。
2. 职工代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政府可以推动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劳动者能够通过选举方式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例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和民生福祉的重要问题。
在中国,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为我们的城市付出了辛勤努力。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列举10个关于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1. 案例一: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某开发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使用大量农民工,但却未按照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按时支付工资。
这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引发了劳动争议,最终媒体曝光后,该单位被行政部门处罚,并被迫支付拖欠的工资。
2. 案例二:某开发建设单位将工资支付责任转嫁给劳务公司某开发建设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将招聘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转嫁给劳务公司。
然而,劳务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导致农民工集体维权。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建设单位与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3. 案例三:某开发建设单位虚报农民工工资某开发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虚报农民工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远低于合同约定。
农民工对此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差额,并处以违法行为罚款。
4. 案例四: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提供合理的工资条某开发建设单位未向农民工提供合理的工资条,导致农民工难以核对工资,无法确认实际支付情况。
农民工维权后,该单位被行政部门处罚,并被要求提供合理的工资条。
5. 案例五: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农民工的加班工资,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
农民工维权后,该单位被行政部门处罚,并被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
6. 案例六:某开发建设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
农民工维权后,该单位被行政部门处罚,并被要求为农民工补缴社会保险。
7. 案例七: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休假工资某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支付农民工的休假工资,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
农民工讨薪案例

农民工讨薪案例近年来,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小的社会影响。
这些案例中,许多农民工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我们就来看一些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社会现象。
在河北省某建筑工地上,一位农民工小王因为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多次找不到人,无奈之下只能将老板告上了法庭。
经过数月的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老板支付小王全部欠薪,维护了小王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欠薪问题,也启示了农民工在面对欠薪时应当依法维权,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江苏省某纺织厂的农民工小李也曾遭遇过讨薪困境。
由于厂家经营不善,拖欠了很多员工的工资。
小李和其他员工多次上访,也曾通过媒体曝光,最终通过法院判决拿回了应得的工资。
这一案例反映了一些私营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欠薪问题,也提醒农民工在选择用人单位时要谨慎,避免进入欠薪风险较高的企业。
此外,一些农民工因为工地倒闭、老板跑路等原因也遭遇了讨薪困境。
例如在广东省某建筑工地,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了承包商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了一起较大规模的讨薪案件。
这些案例反映了一些建筑行业存在的资金链问题,也提醒了农民工在选择用工单位时要留意单位的经营状况,避免因为用工单位的问题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
综上所述,农民工讨薪案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情况,但无论是因为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私营企业的经营不善,还是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面对讨薪困境时,农民工应当依法维权,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应当在选择用工单位时多加留意,避免进入欠薪风险较高的单位。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关注,促进相关部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讨薪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在城市建筑、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常常遭遇拖欠工资的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
本文以某农民工讨薪案例为切入点,对农民工讨薪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某农民工甲在一家建筑公司从事钢筋工工作,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支付一次。
甲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
甲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甲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甲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拖欠甲工资的事实清楚,依法判决公司支付甲工资及赔偿金。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三、法律分析1. 劳动关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甲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甲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支付赔偿金。
在本案中,公司拖欠甲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可以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甲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农民工甲在讨薪过程中,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本案的总结:1. 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确保合同内容明确,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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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工资是一个普通家庭生存的根本,很多人指望它养家糊口!对于一个中年男人,定期的车贷房贷、抚养孩子、赡养父母,几座大山本来就压得成喘不过气来,一旦工资断发几个月甚至更长,这是不能承受之痛!带来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多次讨薪不成走极端成了最后一博!
01
—最高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7年—
2019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新规可以说是农民工工资最严规定,直接确定了数额以及时间,让基层执行者有法可依!
看看农民工艰难的讨薪史!
两位总理替农民工讨薪事件
温家宝总理为熊德明讨薪
2002年10月起熊德明丈夫李建明开始到云阳新县城打工,结算时还欠她丈夫2000多元。
那时候,她家里养的4头猪
又都病了,一分钱没赚到不说还净亏了几百元,丈夫打工的工资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
正在着急的时候,温家宝来到她们村,熊德明大着胆子把家里遇到的这个事儿告诉了温总理。
结果总理走了之后,当晚11点15分,拖欠工资公司的负责人就将拖欠的2240元工钱连夜送到她家中。
此事媒体一报道,总理温家宝为农妇讨薪成为传奇一样家喻户晓的佳话!
随着温总理替农妇熊德明讨要工钱,农民工讨薪事件正式进入公众视野。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国由此掀起了一场“讨薪风暴”。
李克强总理为甘永荣讨薪。
2017年1月23日,李克强到鲁甸震区甘家看望,得知他外出务工一年多被欠薪,当即责令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帮他依法讨薪,并对农民工欠薪进行普遍排查、跟踪督促!1月25日早8点半,48小时后,施工方向甘永荣的银行卡打入5.8万元。
这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帮这名农民工“讨”回的工钱。
整整14年,前后两任总理不约而同地替农民工讨薪,固然反映了农民工欠薪问题,是一个受到决策层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但从另一个角度也映衬出农民工讨薪之路是何其坎坷、何其艰辛。
中国农民工千千万,并不是每一位农民工都想熊德明和甘永荣一样幸运!农民工经济相对薄弱,且队伍庞大,每到年关就会爆发大量的农民工讨薪事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细数近年讨薪恶性事件
2019年1月20日早上八点左右,在广西玉林北流六地坡一栋新建楼房前,一位河南户籍的张姓工人,在多次向业主讨要数万元工钱未果后,可能因为思想上想不开,冲动之下直接从三楼跳楼自杀
2015年1月19日13时许,河北冀州凯隆御景楼盘发生讨薪跳楼事件,13岁的初二女生袁梦因父亲张浩讨薪无望,纵身从凯隆御景17楼跳下,并于当天下午不治身亡。
2013年7月19日那天,25岁的小田在多次讨要工钱无望的情况下,在住处的五楼顶一跃而下,不治身亡。
因为赔偿问题和劳务公司协商未果,亲属一怒之下堵了工地的门。
从温总理替农名工讨薪事件至今,国家十分的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的红头文件无数,为什么讨薪事件还是层出不穷?监管黑洞在哪里?
1
2004年9月10日发布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企业必须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专用账户,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
正常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阶段要在政府指定银行开取专户,然后按照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向专户里面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民工工资彻底从合同额里分离出来作为保障!
开工前在项目大门口必须安装工人实名制打卡系统,工人上下班刷卡,系统直接和政府联网,实时监管!工人一人一卡,每月工资不再由劳务老板支付给工人,而是通过银行直接打在工人卡上。
这么好的政策,看起来应该没问题了,但是15年过去了这一条施行效果怎么样?
基于中国国情很多项目都是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没有去政府备案,什么手续都没办,更别提在专用账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了!很多时候活干完了,手续也就半齐了,有人想在里面克扣工资,无人监管!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目前建筑市场用工现状决定的,现在说建筑市场处于用工荒阶段绝不为过,建筑项目多,干建筑的年轻人越来
越少,老一辈农民工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找突击队成了各项目抢工期的首选,现在各工种突击队的微信群非常多,甚至逐渐形成一条新的产业链,很多人只要手里有工人资源,就算不干活,给各项目介绍工人就能拿到十分丰富的佣金!
而“突击队”人员流动非常大,同时在几个甚至十几个工地流转,你要求来干个3.5天的工人录入系统进行打卡,一点也不现实!
突击队虽然工地不稳定,但是在工资发放方面往往比常驻工地的工人工资要高点,而且要求时现钱,基本当天活完就能拿到钱!
如果碰到不诚信的老板,吃亏上当也就一次,下次再也没有合作的可能,为了不在突击队圈子里失去信誉,劳务老板也不敢拖欠!
相反常驻工地的工人心里失衡了,我天天跟着老板干,一年到头拿不到钱,凭什么干突击队能,所以更多的工人投入了突击队大潮流中,突击队越来越庞大,大大的增加了监管方的难度!
一个核载6人的面包车,往往能做十几个工人,安全隐患大,劳务老板不愿意将工资直接发送至工人卡上,这是目前最现实的!
为什么这么说,现在工人越来越少,用工难,随着国家的重视,民工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了,说句直白的话,工人没
有以前那么“听话”好管理了,这个社会,从谁手里拿钱,就听谁的,这个浅显的道理精明的老板们能不懂吗!老板们为了抓住主动权,一般只是将自己信任的部分工人,或者降低薪资标准将工人名单报上去刷卡,工资直接从银行发放,依此来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
题外话:其实不能说工人不“听话”了,随着物质条件进一步提高,现在的年轻人本来就不太愿意干工地,也没有老一辈人那么勤快能吃苦了,就像我们工地一波年轻人,晚上打牌喝酒,白天睡大觉,想上班就上班!而这种情况,劳务老板也不能辞退他们,因为工地本来就缺人,也只能好言好语像“大佛”一样供着,说这个其实是想表明现在的班组确实也不太好管理了!(这是个例现象,但是确实存在)
2
从建筑工程承发包特点来分析下,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合同有法律约束,只要建设方资金链不出问题,建设单位会按照合同约定给总包支付工程款!
总包单位与劳务老板之间有企业约束,大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设方拨付工程款以后,也会按照节点给劳务分包发放进度款!
劳务分包老板与包工头之间就存在监管黑洞,现在一般都是执行班组制,小包工头带着几个老乡投奔劳务分包老板,包工头与他的带几个人基本都是老乡或者是长期在一起包活干事的,交情很深,于情于理也不会亏待和自己干的弟兄!(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所以从工资发放这一环节主要还是劳务老板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很大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恶意讨薪事件的环节,劳务老板与小包工头之间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在法律上,都是讲证据的!不管是包工还是点工,只要劳务老板克扣工资或直接跑路,农民工投诉无门,只能扛起讨薪大旗,甚至走上极端!
3
资金链问题、垫资顽疾
现在建筑市场,谁拥有资金谁占据主动权,房地产商们的钱都拿去买地周转了,什么时候可以付钱?房子正式开卖的时候!这也是为什么项目一开始就要抢预售节点的原因,有点“空手套白狼”的意味!
一个新开项目投标时,房地产商们开始寻找“人傻钱又多”的总包单位或者私人老板,首先会告诉你需要垫资多少才能有投标资格,首先摸排的不是你活干的怎么样,而是你有没有垫资的实力!
总承包单位想要干个工程并不容易,垫资几千万是常事,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才能拿到第一笔钱!如地库出正负零,主楼封顶等等!
但是达到付款节点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建设方资金链断裂,或者房子卖的不好,那么总包单位的工程款都是很难保障的了,农民工工资首当其冲!总包拿不到钱,分包那
边一拖爱拖,围攻办公室,政府门前耍大旗维权事件就会立马出现!
结语
新规的出现不知道效果会不会达到预期,但是看到政府为了农民工工资问题真实操碎了心,农民工兄弟不用过于担心,至少有政府强有力的保障,随着一步步的改革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我相信一定会等到拨开云雾见青天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