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蒋法成
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关于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作者:鄢涛来源:《科学种养》2016年第04期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曾曝光了江西省高安市病死猪流入市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笔者现将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介绍如下:一、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1.各级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主要在基层,由于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主要是农业部门的事,对无害化设施设备的建设没有统一规划,更没有统一行动,也就不能形成有效的联防联控。
然而要把所有病死畜禽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切实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处理方式还不规范。
近年来各级部门都在大力推广用化尸池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但由于没有财政资金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受到自身资金压力大、无害化处理意识不强、场地制约等因素限制,导致建成的化尸池大部分质量不高,而且化尸池还存在占用土地、不能化害为利、二次污染等问题。
畜禽散养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大多采用深埋法,但掩埋的地点选择、深度和方法都不够科学,留下不少隐患:一是暴雨季节,掩埋的病死畜禽尸体可能被洪水冲出或被雨水浸泡后溢出造成疫情扩散;二是掩埋的病死畜禽尸体被肉食动物扒出造成病原扩散;三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不法人员将掩埋的病死畜禽尸体偷挖出来食用、加工变卖;四是掩埋地点选择不当,导致地下水源被污染。
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不足。
如何筹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费用,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目前国家只对生猪的无害化处理有补偿,这导致畜禽养殖户对其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此外,大多数县(市、区)也没有预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专项工作经费,基层兽医人员到现场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没有交通工具,没有通信费、燃油费、加班费等相应的工作补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得越多,工作经费的缺口就越大。
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

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养殖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问题。
养殖废弃物的不当处理,除了直接污染环境外,还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
因此,探索一种可行的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技术原理对养殖废弃物进行集中的无害化处理,可以采用厌氧消化技术。
该技术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代谢效应,将有机物质降解为稳定的有机物和沼气,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1. 筛选与破碎:将收集到的养殖废弃物进行筛选和破碎,使得其颗粒度较小。
2. 土建工程:建成储料池、厌氧发酵池、气体处理系统等相关设施,注意设施的密闭与隔离。
3. 进料处理:将废弃物等放入料斗,经过物料加温、水分调节等处理后进入厌氧发酵池。
4. 厌氧发酵:在厌氧发酵池中,养殖废弃物中的有机物会被厌氧微生物代谢分解,生成稳定的有机肥和沼气。
5. 沼气处理:将池中产生的沼气收集,在气体处理系统中进行净化处理,使沼气达到工业标准后使用或直接进入供能系统。
6. 液态污泥处理:经过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液态污泥进行除水脱水处理,得到有机肥与水分,有机肥可以作为农业用肥,降低环境污染,水分则经过处理后回收利用。
二、技术优势1. 处理效果显著厌氧化消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率的生物质无害化处理技术,可对养殖废弃物中的大部分有机物进行降解。
通过此技术处理后的养殖废弃物具有完全的无臭、无害、无毒和无菌的特点。
2. 资源综合利用厌氧化消化技术不仅能够处理有机废弃物,产生沼气、液体肥料和氨基酸等可以用于能源和化学生产的有用物质,也能将有机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替代化肥,提高土壤肥力。
3. 环保性较好通过厌氧处理技术来处理养殖废弃物,不仅能够减少有毒有害的废弃物排放,还能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优良效果。
三、实施建议1.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处理养殖废弃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操作规范和安全性。
病死猪处置方案

病死猪处置方案
病死猪乱扔乱丢会直接影响猪场环境,严重的会引起猪场爆发疾病。
一、预防措施
1、加强猪群管理,提高猪的抗病能力,尽可能的减少死亡。
2、加强猪场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外
来车辆进出。
对来场装猪的车辆严格消毒,严防外来病菌带入场内。
减少猪场
疾病的风险。
3、实行全进全出制度,饲养员未经许可不得串舍。
每周一次全场消毒,空舍清洗
后二次消毒。
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
4、加强疾病检测,每年定期检测,严格落实猪场的免疫程序和各种保健措施,杜
绝疫情发生。
二、处置措施
1、必须坚持“五不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
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把生产过程中的病死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发酵处理,发酵无害化处理是利用人工
培育的高效有益发酵微生物快速降解、消化猪尸体的过程。
猪场内设有安全填
埋井一个,内为砖混结构,以锯木、谷壳等有机物作为垫料,在垫料中加入生
物活性菌,加上人工辅助翻耙,使猪的尸体与垫料充分混合,在垫料中生物活
性菌的作用下,对猪尸体进行及时发酵、分解和转化。
3、无害化处置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源传播。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1. 引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指对疫死或自然死亡的猪进行处理,以防止病毒或其他病原体的传播,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
本文将介绍一种可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以确保病死猪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卫生。
2. 实施方案2.1 收集和运输收集病死猪的工作应由相关部门负责。
在收集过程中,要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收集后,病死猪应尽快运输到无害化处理场所。
2.2 无害化处理方法2.2.1 高温消毒处理高温消毒是一种常见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病死猪可以通过高温蒸煮来消毒。
具体步骤如下:•将病死猪放入专用的高压锅中;•加入适量清水;•加热至高压状态并保持一段时间,确保病死猪彻底消毒;•冷却后,将处理后的病死猪进行合理的处置,比如填埋或进行再利用。
2.2.2 酸碱中和处理酸碱中和是另一种常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将病死猪放入特殊容器中;•添加适量的酸碱溶液,使pH值达到一定的范围,以杀灭病原体;•待一定时间后,确保彻底中和;•将处理后的病死猪进行适当的处置。
2.3 处理后的病死猪处置处理后的病死猪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合理处置:•填埋:将病死猪埋掉,深埋到地下,以防止病原体传播;•焚烧:利用专用设备将病死猪进行高温焚烧,彻底销毁;•再利用:将处理后的病死猪进行粉碎,用于肥料的制作或能源的生成。
3. 实施过程和监管为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需进行实施过程的严格监管。
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和检查整个处理过程,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作业和操作规范。
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病死猪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信息,以便后续的追溯和管理。
4. 宣传与教育针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屠宰场和处理场等相关方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促使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规定,共同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
5. 结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是确保病死猪安全处理和环境卫生的重要措施。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

浅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建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必须引起重视。
传统处理方式主要有埋葬和焚烧两种,但都存在一定的弊端。
如何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需要加强科学研究,探索新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我认为可以考虑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生物处理技术是指利用微生物、动物或植物等生物体对有机物进行降解、转化和吸收的一种处理方法。
通过利用特定的微生物进行发酵或腐败,可使病死畜禽的有机物分解为无害物质,并产生更为有益的土壤改良剂。
这种处理方式具有无污染、无副产物、低成本等优势,因此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
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高温处理来实现病死畜禽的无害化。
高温处理是指将病死畜禽进行高温加热,使其完全分解、脱水和灭菌的方法。
研究表明,高温处理能够有效地杀死病原体和病毒,并将有机物分解为稳定的无害物质。
高温处理还可以生成一定数量的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开发适合于病死畜禽的高温处理设备和工艺,可以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我们还应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在研发方面,应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创新研究,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水平。
要注重研究与实际生产相结合,根据不同的地域和市场需求,开发适合于不同条件下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方法。
在推广应用方面,要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农民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推广。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农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环节,通过采用生物处理技术、高温处理等方法,可以有效地将病死畜禽处理为无害物质,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需要加强对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以适应不同地区和需求的无害化处理需求。
这样可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仅限少数。这样 不仅加重环境 污染,甚至危害人体健康。以此为出发点,文章就完善做好病死猪无公害化处理工
作 做叙 述 , 以供参 考和借 鉴 。
[ 关键 词] 无 害化 处理 病死 检 疫
1 前言
近 年来 ,南安 市 畜牧 业 在 调整 农村 产 业结 构 ,增加 农 户 收入 方 面发 挥 着重 要 的作 用 。但 是 ,受 传 统 养殖 观念 的制 约 ,加 上农 村散 养 户 存量 仍 然较 多 ,对 生 猪养 殖 生 物安 全重 视 不够 。部 分养 殖 户 主存 在侥 幸 心 理 , 出于节 省 养殖 成 本考 虑 ,不 执 行严 格 的免 疫 接种 程 序 ,生物 安全 防护 落实 不 到位 ,导 致 病死 畜 数 量有 所增 加 。在 对 待 病死 猪 处理 这 个 问题 ,大多 养殖 户 是 随意 丢 弃 ,不 仅 加 重 环境 污 染 ,甚 至 危害 人体 健 康 。在 此基 础 上 ,做 好 病死 猪无 害化处 理 工作 指 导 培训 、登记 报 表 的收 集 汇总 ,督 促 无 害化 处 理 场落 实各 项 制 度 ,无 害化 处理 新 技术 的研究 推 广 ,把 好
生 猪检 疫 关 ,开 展病 死 畜 禽专 项治 理 ,从 源 头上 杜 绝病 死 猪 流人
市 场 。食 品药 品监 管 部 门 负责 对违 法使 用 、经 营病 死猪 肉及 其 产 品 的食 品生产 、流通 经 营及 餐 饮 服务 单位 进 行执 法 查处 ,并 为公 安 部 门查 处此 类 刑 事案 件 提供 线 索 和协 助 。公 安部 门负责 查 处屠 宰 、经 营病死 猪 刑 事案 件 ,环 保 部 门负 责查 处 病死 猪 污染 环 境行
2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主要措施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防止病死猪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制定科学合理的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病死猪的收集和运输,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养殖场应当配备专门的收集车辆和人员,对病死猪进行及时的收集和运输,避免病死猪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对于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卫生防护也应该得到重视,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其次,在病死猪的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的无害化处理技术。
常见的处理方法包括高温蒸煮、化学处理和生物发酵等。
高温蒸煮可以有效地杀灭病原体,但对设备要求较高;化学处理需要选择合适的药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物发酵则可以将病死猪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针对不同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无害化处理技术,确保病死猪得到有效处理。
此外,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监管和检测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处理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对于处理后的产品也应当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无害化处理的效果达标。
最后,对于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也需要引起重视。
废弃物的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可以采用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总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处理技术、加强监管和检测以及合理处理废弃物,可以有效防止病死猪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希望相关部门和养殖场能够高度重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发布单位】商务部、财政部【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商务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部长:谢旭人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第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中央监管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并维护本行政区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监管平台;配合地方财政管理部门落实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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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对一些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
一般在对病猪尸体处理常采用的方法是就近挖坑、焚烧、掩埋,进行彻底销毁,部分猪场建设填埋井(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动物疫病防控部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
在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时,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诊断疫病,防止疫病扩散
猪场应该配备必要的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时准确诊断动物疫病,或者将病料及时送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
文│蒋法成(江苏省淮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葛东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王得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范磊(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至有关单位诊断。
及时诊断疫病,及时销毁病猪及被其污染的相关物品,对被污染的环境及时全面消毒,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扩散。
二、及时上报疫情,取得政府支持
如果诊断结果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必须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原则,及时向猪场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当地有关部门会迅速派遣兽医专家前往猪场诊断疫情,给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三、火速扑灭,严格监管
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当地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调动各部门相关人
对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动物疫病防控部
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
法制建设
Legal Construction
70
☆中国畜牧业
员,动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储备物资,迅速扑杀染疫猪群,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因此,猪场及当地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平时要备足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要派人对处理病畜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监控。
对活猪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不放血方法进行扑杀。
严格监管,防止畜主将待处理病畜及其产品进行转移或部分转移,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
一旦做出扑杀销毁处理决定,参加扑杀的人员需迅速行动,明确分工。
负责疫情调查、扑杀补偿方面的人员,登记记录要全面详细,以防统计不清,给事后经济补偿工作留下隐患。
四、科学运输,注重防护
将待处理病畜及其产品从疫点((猪场)运往处理地,应选择不漏水的运输工具,并用篷布进行遮盖密封。
装运时,要严格注意个人防护,以防造成动物疫病人畜互传,防止疫情扩散。
五、科学选址,措施严密
处理地点要科学选址,既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又便于畜禽尸体的运输、处置。
处理措施一定谨慎,对处理场的深度、宽度要有保障,其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待埋动物尸体数量而定。
焚烧时,为保证燃烧充分和人身安全,建议选择柴油,同时辅之以秸秆、木料助燃,以便彻底焚烧。
六、彻底消毒,认真监督
从现场诊断到销毁全程均应做好人员与场地消毒,掩埋工作结束后,还应对处理地、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及其周围环境等使用有效消毒药品喷洒消毒,彻底净化,并在处理地设立明显标志。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部门要派人做好后续监督工作,防止不法分子挖坑取肉,扩散病源。
七、政府补偿要快,疫情上报要全面
病畜扑杀处理后,政府部门的病畜扑杀补偿费要及时兑现。
此外,发现疫情后上报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内容要全面、清楚。
八、建造填埋井,经济又适用
填埋井(池)比较适合小规模饲养场及散养户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使用。
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填埋井里,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消毒的目的。
无害化处理井的周围要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巡查,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猪场要指定专人负责病死畜禽收集、运载、处置工作,及时对周围环境、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对无害化处理井要按规定定期投放消毒药物,并建立完善的处置记录和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
猪场每位管理人员每年应该进行一次体检。
九、齐抓共管,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搞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各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村镇要建立乡规民约,规范和约束病死畜禽的处置,杜绝随意乱丢病死畜禽行为的发生;农业部门负责技术规范的制定、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登记报表的收集汇总以及屠宰、买卖病死畜禽行政案件查处;工商部门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卫生部门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餐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屠宰、买卖病死畜禽刑事案件;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病死畜禽污染环境行为;经贸部门负责查处私屠乱宰行为。
十、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
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告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意义,普及无害化处理技术,着力宣传病死畜禽对环境、养殖、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危害性和严重性。
同时,对屠宰、买卖或随意乱丢病死畜禽等行为予以曝光,提高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
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屠宰、经营、加工、运输病死畜禽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对规模畜禽养殖场自费投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使用、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未投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虽投建但未按规范使用、记录的养殖场,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拒不整改的,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予以处罚。
十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无害化处理情况。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所需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建立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建立举报有奖机制,基层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地址,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建立畜禽养殖保险制度。
如江苏省淮安市地方政府联合中华保险公司对辖区内的所有能繁母猪实施保险,自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以来,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地方生猪疫病防疫工作,母猪死亡率逐年明显下降,母猪养殖得到平稳健康的发展。
法制建设
Legal Construction
71☆2013年第3期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
作者:蒋法成, 葛东红, 王得兵, 范磊
作者单位:蒋法成(江苏省淮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葛东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王得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范磊(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刊名:
中国畜牧业
英文刊名:China Animal Industry
年,卷(期):2013(3)
本文链接:/Periodical_zgmytx20130302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