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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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租车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维护第四条公司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车辆质量。

第五条公司车辆购置应充分考虑车型、性能、油耗、排放等因素,以降低运营成本。

第六条公司车辆维护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驾驶员负责日常保养。

第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应使用正规厂家配件,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完整、规范,便于跟踪管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实行专车专人制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车辆。

第十条车辆调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车内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车辆调度时应充分考虑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驾驶员身心健康。

第四章车辆保险与理赔第十四条公司车辆应购买全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第十五条车辆保险理赔事宜由公司统一处理,驾驶员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报告。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服务规范、车辆使用等。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二十一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技术状况严重下降时,公司应及时报废。

第二十二条车辆更新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补充完善。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出租车管理规章制度。

一、出租车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相应的驾驶经验。

同时,需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2、服务规范(1)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不得在营运过程中吸烟、饮食或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2)严格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行驶,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行驶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人员。

(3)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

3、职业道德(1)诚实守信,不得故意绕道多收费、私自调整计价器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2)尊重乘客隐私,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二、出租车车辆管理1、车辆技术要求出租车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2、车辆标识出租车应按照规定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监督卡等标识,并保持清晰、完整。

3、车辆卫生车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更换座套,无异味、无杂物。

三、出租车运营管理1、营运许可出租车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营运许可证,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2、计价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费,使用计价器,并向乘客提供有效发票。

3、营运时间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的营运时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运或缩短营运时间。

4、投诉处理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乘客。

四、监督检查1、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鼓励社会各界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出租车公司运营车辆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运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出租车运营安全、高效、优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运营车辆、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出租车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购置与更新1. 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运营规模和车辆状况,合理购置和更新运营车辆。

2. 车辆购置和更新应遵循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车辆登记与牌证管理1. 公司应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确保车辆牌证齐全有效。

2. 车辆行驶证、行驶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挪动、损坏或涂改。

第六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护保养规定,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七条车辆报废与淘汰1. 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车辆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妥善处理车辆残值。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公司应选拔具备良好驾驶技能、遵纪守法、服务态度优良的驾驶员。

2. 驾驶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严格按照运营规范提供服务,确保乘客满意。

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清洁。

4.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条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 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服务质量、安全行车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四章车辆运营管理第十一条车辆调度与分配1. 公司应合理调度车辆,确保车辆利用率。

2. 车辆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公司管理,规范出租车服务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城区内的出租车公司及其出租车从业人员。

第三条出租车公司应遵循“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二章出租车管理第四条出租车公司应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办理车辆登记、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出租车公司应按照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出租车车辆,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

第七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出租车服务规范,明确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投诉处理机制。

第八条出租车公司应严格执行出租车计价器使用规定,确保计价准确、透明。

第九条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对出租车运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乘客权益保障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对乘客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出租车公司应设立乘客服务热线,为乘客提供便捷的投诉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出租车公司应建立健全乘客安全保障制度,确保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出租车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出租车公司应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二)对乘客的违规行为,出租车公司应予以劝阻,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三)对出租车公司的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出租车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出租车公司管理,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出租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车行业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驾驶员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3)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4)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5)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 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2)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3)加强出租车运营秩序管理,维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4)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处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2)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4)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5)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6)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7)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规定,按时参加例会,接受公司管理。

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2)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3)车辆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保养,防止故障发生;(4)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如灭火器、急救包等;(5)车辆应安装行车记录仪,记录行车过程,便于事故处理。

3. 运营秩序管理制度:(1)出租车应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线路;(2)出租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非法停车、掉头、逆行等;(3)出租车应按照规定计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拒载;(4)出租车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5)出租车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

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

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出租车管理制度〔精选7篇〕出租车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进步客运出租汽车效劳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效劳或者车辆租赁效劳的客车。

客运效劳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效劳,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装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视、管理,依法查处违背本条例的行为。

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

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视、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施行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开展方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规模、数量和车型施行宏观控制。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和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开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开展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那么。

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获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经营者所获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

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维护行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出租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1、资格审查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通过公司的背景审查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2、健康管理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如患有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应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3、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应急处理技能等,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服务规范驾驶员应遵守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得拒载、甩客、绕道行驶,不得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车辆管理1、车辆检查定期对出租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维护保养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和规定的里程或时间间隔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保证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性。

3、车辆保险车辆必须依法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有足够的保障。

4、车辆清洁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三、运营管理1、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2、应急处置制定应急预案,驾驶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如遇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3、乘客安全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对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乘客,应拒绝其乘车。

4、运营记录驾驶员应如实记录运营里程、时间、收入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四、监督检查1、内部检查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乘客监督鼓励乘客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乘客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出租车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车辆、驾驶员和出租车企业。

第三条出租车客运经营应当遵循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车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出租车车辆第五条出租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车辆安全、环保、节能、舒适等方面的标准。

第六条出租车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车辆类型为小型客车,车长不小于4.6米,轴距不小于2.7米;(二)车辆座位数不大于7座,其中驾驶员座位1个,乘客座位6个;(三)车辆颜色、标志、号码等符合本市出租车车辆管理要求;(四)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价器、顶灯、车内显示屏等设施;(五)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第七条出租车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安全、环保、可靠。

第八条出租车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应当明确,禁止非法转卖、出租、抵押、转让等行为。

第九条出租车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统一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车辆颜色、车辆号牌、企业名称、服务电话等。

第三章出租车驾驶员第十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三)通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四)无犯罪记录;(五)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第十一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二)服从交通指挥,遵守交通信号;(三)不得擅自变更车辆行驶路线;(四)不得拒载、议价、甩客、违规停车;(五)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接受企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

出租车日常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保障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从事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和驾驶员。

第三条出租车运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出租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具备合法的营运手续。

第五条出租车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第六条出租车车辆外观应保持整洁、美观,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第七条出租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在车辆内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等。

第八条出租车车辆不得擅自改装、加装设备,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第九条出租车车辆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将车辆报废,不得继续使用报废车辆从事营运。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取得从业资格证。

第十一条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第十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有欺客、宰客、拒载等行为。

第十三条出租车驾驶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四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五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尊重乘客,不得歧视、侮辱乘客。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六条出租车运营应实行统一调度,按照规定线路、站点运营。

第十七条出租车运营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主动接受乘客监督,对乘客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十九条出租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向乘客提供发票,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发票。

第二十条出租车驾驶员应遵守规定,不得从事以下行为:(一)超载、超速行驶;(二)在规定区域外停车、揽客;(三)擅自变更营运线路、站点;(四)利用出租车进行非法营运活动;(五)强行拼客、宰客;(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出租车运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出租车行驶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保障乘客、驾驶员及出租车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规定,确保行车安全、服务优质。

第二章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第四条出租车驾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2.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疾病;3. 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驾驶出租车所需技能;4. 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五条出租车驾驶员上岗前需接受公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2. 出租车驾驶技能、安全驾驶知识;3. 服务礼仪、乘客沟通技巧;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出租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牌,保持仪容整洁。

第七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1. 严格遵守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指示;2. 严禁酒驾、毒驾、疲劳驾驶;3. 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停车、上下客;4. 严禁超速、逆行、违章变道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出租车驾驶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1. 主动询问乘客目的地,确保准确送客;2. 主动为乘客开关车门,提供帮助;3. 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提供关爱;4. 保持车内卫生,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三章出租车车辆管理第九条出租车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行车安全:1.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2. 车辆外观、内饰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破损;3. 车辆配备齐全,包括计价器、顶灯、安全锤等。

第十条出租车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违章处理第十一条出租车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章:口头警告,并要求驾驶员改正;2. 一般违章:罚款、扣分,并要求驾驶员参加培训;3. 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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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使出租汽车行业向正常健康化发展提高市出租汽车行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广大旅客服务。

二、使出租汽车由个体经营为集体经营,实行有组织,有规划,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的松散型联合体,使于行业的正规化管理。

三、凡持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准许投入运营,有合法经营手续证照齐全的个体出租车公司经营者,经过申请就可以加入联合体。

四、出租车公司车辆均为个人资产,产权由个人支配,个人负责,一切经营费用统一管理。

五、出租车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公司为个人联合体经营,资产为个人资产受科尔沁区交通局和科尔沁区运管所双重管理。

六、出租车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运管条例的规定,做到文明服务。

七、科尔沁区运管所是车租车汽车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车业务由科尔沁区运管所管理。


第一章经营业主和驾驶员;
第二章
经营业主和驾驶员(从业人员)除经营使用权和财产权外,双方都享有本制度的义务。

经营者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运管工作的布置。

2、经营业主遵章守纪,守法经营,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为出租车行业的宗旨。

3、本公司以法律,法规和运政府部门的布置,按时举办各种培训班(包括经营管理,交通安全车辆技术等)并设立业务学习制度,否则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冶金的处罚。

4、经营业主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遵守工作岗位,梳理行业形象,掌握了解所属车租车的基本情况,沟通同乘人员,同运管部门的工作信息。

5、按时参加运政管理部门,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

驾驶员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服从交通运管部门和所属企业管理。

2、按时参加交通运政管理部门,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及其他活动。

3、积极响应并参加文明达标的各项活动。

4、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为宗旨,尊老爱幼,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6、驾驶员在运管间要做到四个文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车客文明,经营文明)梳理文明形象。

7、对在营运中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驾驶员,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在全行业推广。

8、驾驶员提出意见与建设性问题,有组织和向交通运管部门反映,但不得擅自组成小团体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理取闹和山东闹事,如造成恶劣影响,提交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章财务与安全管理制度;
财务与安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

财务与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末决算的书面报告。

2、根据运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出租管理计划,编制年,季,月份收入利润及税金分析。

3、建立健全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票张相符;保证企业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财会资料真实准确,按时报表。

4、资金管理实行经理审批制度,主管会计审核,方可予经报销。

5、按照国家税法及时上交税金。

6、根据运政管理的收费标准及时收缴各项管理费,强化资金管理。

7、加强资金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线圈由会计个人负责。

8、出纳员要加强现金的安全管理,不准挪用公款,验收机密,对因违章,失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个人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
1、出租车公司设立停车场,从早6点至晚8点为营运者服务。

2、为了出租车辆的安全,停车场的车辆一定要关好门,加好锁禁止车内存放先进,证件等物品(否则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营运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服从运管管理部门。

第三章车辆技术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师运营的根本保证。

1、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法令,法规。

2、出租车驾驶员分六个小组,小组设组长一人,负责召集驾驶员开会学习,公司每月例会一次,传达上级的知识精神和安全教育。

3、对出租车辆要经常检车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保证驾驶安全,按时做好二级维护和每年的年检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4、在每年的年检审工作时间,请上级主管部门传达有关安全方面
知识,讲解案例,互相交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

5、出车时间不准喝酒,不强抢揽客,按规定路线停车,不宰客,不拒载,听从交警人员指挥,保证安全驾驶。

6、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做好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交警部门来现场处理。

第四章档案与学习管理;
运营档案科学化管理。

1、严格履行档案审批手续,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准确完成一车一档。

2、档案由公司设专人管理,调档时必须由专职人员随同(特殊情况由专管人员委托),不准将档案交给营业者,驾驶员和公司以外的人带走。

3、不准不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随意更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原始档案应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

培训制度
1、按本公司实际情况设六个组,每组设组长一名。

2、公司每月1日召开组长会议。

3、公司经营者和从业者,学习,培训采取例会制度。

公司每月5日-10日上午九点例会,节假日照常,如有特殊情况向公司经理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

4、例会采取见到制度,公司有例会考勤记录,个人有例会卡,每次例会日考勤记录由个人签字,例会卡有公司工作人员签字盖章,从此作
为考核,处罚依据。

5、公司统一采取收缴例会保证金的颁发来约束从业者准时参加例会,并作为年检审时考核项目之一。

保证金标准为每位从业者收取100元,不按时参加例会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不予年检审,公司无义务为三次以上不参加例会的经营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检审。

第五章稽查收费管理制度;
稽查和收费要严格认真负责。

1、积极参与管理部门布置的客运市场检查。

2、设计扣车、罚款、吊销营运执照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3、经营者和驾驶员要随时接受各主管部门检查和违章处罚。

4、公司设投诉电话:000000.被投诉的经营者接到通知三日内,必须到公司接受处理,对屡教不改者处于50-100元罚款。

收费标准及滞纳金
1、各项规费一年交纳两次,上半年缴费时间元月一日至元月二十日,下半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二十日
2、收费标准(经下指每半年)
(1)营业税63.8元/月.辆,6个月.辆=319元
(2)经营者管理服务费30元/月.辆,6个月.辆=180元
(3)管理费日滞纳金20元.5%=1.00元
第六章车辆检查和规范化服务制
车辆检查标准如下:
1、车容整洁,漆面无破损,无杂漆。

2、各项标志,证件,按规定张贴放置。

3、保持价标,提示等标志的完好,按要求正确使用计价器。

4、按照公司规定日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

5、车辆各项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刹车,方向灯,警报器等必须符合要求。

6、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张贴广告,太阳膜或其他装饰物。

7、车辆音响暖风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拆减按行车执照应配备的座位。

8、保持车内的卫生,做到座套勤洗,车内无异物和无异味。

9、随时接受管理机关或公司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接受处罚。

规范化服务制度
仪表规范
1、运营中做到不吸烟,不打电话,不与人谈话分散注意力。

2、保持服饰干净整洁,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车容规范
1、在指定位置张贴年检标识。

2、在规定的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保持GPS显示屏和报警设备正常使用。

3、必须保持民警提示,管理局提示。

司机承诺价签必贴标志的完好。

第七章公司服务项目及承诺
1、我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以崭新的面貌,诚意的热情,全心全意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

2、组织负责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各种服务竞赛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抢险救灾任务。

3、对积极参加公司义务活动的车辆,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减免一定的费用。

4、公司为车主集中办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证的年度审验为车主车辆购置,更新转籍过户手续,公司统一为车主代办规费,代办车辆二级维护。

5、打击黑车非法运营,依法维护经营者有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接受交通部门检查监督
本公司的直接领导为科区交通局,科区运管所为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
指导思想
经常教育引导司机
热情服务温暖司机
先进典型激励司机
严格执法规范司机
社会监督约束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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