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范围的界定

合集下载

1我国公务员制度

1我国公务员制度

基本建成国家 行政学院和若 干地方行政学 院,培训网络。
在中央和省、 自治区、直辖 市两级政府中 建立公务员制 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情况
1、我国公务员制度推行工作的目标任务 2)推行公务员制度要结合机构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分期分批进行。
• 组织工作班子,培训骨干,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公务员法的
确指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公务
员法。
2001年中组部、人事部成立 公务员法起草领导小组和起
草小组。
2005年,公务员法在十届人 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顺利
通过,2006年1月1日正式生 效。
国家公务员制度
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
1、建立公务员制度,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有利于调整 干部结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 机关行政工作效率。
国家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的概念
4、我国与国外公务员范围上的差异
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在各类国家机关系统内,而不像 日本、法国包括所有公职人员。也不像英国不包括选 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
原因:没有内阁更替,保证了国家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国外政务官和事务官是相互分离的两个体系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像英美只 划在中央一层。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1. 1.408:2 4:2908: 24Jan-2 14-Jan-21

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08:24: 2908:2 4:2908: 24Monday, January 04, 2021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1.1.421 .1.408: 24:2908 :24:29J anuary 4, 2021

第四章公务员范围

第四章公务员范围

• (二)关于参照管理 • 必须具备的条件: • 以法律、法规授权为依据 • 源自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 经有权机关批准
思考题:谁是公务员?
序号 人员职务名称
序号 人员职务名称
1
某省妇联主席
10 某行业协会会长
2
街道办事处主任
11 某杂志主编
3
村委会主任
12 某电视台总监
4
律师事务所主任
13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 一、世界各国关于公务员范围的划分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划分法 • “公务员”在英国被称为“文官”。
• 英国的公务员主要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
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即政府 系统中的事务类公务员。
• (二)以美国为代表
的中等范围划分法
• 在美国,公务员被称
为“政府雇员”、 “职业文官”、“文 职人员”等。
• 美国的公务员指国家
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 作人员,即政府中的 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 类公务员。
• (三)以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划分法
•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立法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立学校、医院、 国有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统称公务员。
• 德国的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民选方
式任用的“特别职”公务员;另一类是 “一般职”公务员。属于中等范围
• 日本的公务员也分为“特别职”和“一般
职”,属于大范围
• 二、中国公务员范围划分 • (一)我国公务员具体范围划分 • 1、公务员的界定标准
•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
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 2、公务员的范围 • 主要是以下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 (1)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 (2)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 (3)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1公务员范围

1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一、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范围,即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也是公务员制度各项管理措施的作用对象。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作了较大的调整,对此我们需要结合教材认真理解和把握。

(一)国外公务员范围概况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不尽一致,总体看来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指国家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即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和工勤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即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和医院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

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务员立法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公务员的范围,即哪些人可以属于公务员。

但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一般都是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及政府管理的实际需求界定公务员的范围,都要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但各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确定都普遍掌握三条标准:一是职能标准,即公务员是从事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二是编制标准,即公务员严格执行国家编制限额;三是经费标准,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都由国家财政支付。

以上标准有一定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我国公务员范围的划分也借鉴了这标准并有其自身的特点。

(二)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下了一个定义,从而规定了公务员的界定标准和公务员的范围,在公务员法总则中,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公务员。

1.依法履行公职公务员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是公务员在其所从事的事务的性质方面的特征。

公务员法学习笔记

公务员法学习笔记

公务员法一、公务员范围的界定1、公务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公务员法》上的公务员采纳的是广义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考试中应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行政法上的公务员,狭义上的公务员不包括立法、司法机关中工作的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的国家干部。

判断行政法意义上的公务员标准如下:(1)国家公务员是经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2)国家公务员是在各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3)是在行政机关中行使国家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介绍:刑法中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被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4)被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5)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二、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三、降职、辞退与辞职1、在年度考核中一年不称职的降职,连续二年不称职的辞退;不胜任现任职务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公务员予以降职,不胜任现任职务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辞退。

公务员法基本知识(DOC 19页)

公务员法基本知识(DOC 1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基本知识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当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志着公务员制度步入法制化轨道。

一、公务员的范围(一)国外公务员范围的一些情况。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各国公务员的范围不尽一致,大体说来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即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许多英联邦国家也基本属此类型。

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即中央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

第三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把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都统称为公务员。

其中又将公务员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不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如议会的工作人员、法院的法官、军事人员等;一部分是适用于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机关中从事行政事务管理的公职人员、外交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等。

日本也属此类型。

总的来看,各国公务员范围各不相同,都是根据本国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以及人事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二)公务员的界定标准与范围。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公务员的范围主要是以下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专职领导成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专职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专职常委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组成人员及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执纪审查中几类公职人员身份界定的问题

执纪审查中几类公职人员身份界定的问题

执纪审查中几类公职人员身份界定的问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察对象、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职务身份是我们从事法律和纪检工作经常遇到的,但对这些耳熟能详的概念我们是否清楚其内涵和外延?作者对此进行初步梳理,希望与大家共同研究探讨。

一、公务员的范围根据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个概念本质属性有三:其一从事公务,其二纳入行政编制,其三财政供养。

相较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新《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局限于行政机关公务员。

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附件一《公务员范围规定》第三条明确公务员范围为七类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七类机关即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什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对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的需要为目的,主要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职能的社会组织。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部分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等。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以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事业单位的分类以社会功能为依据。

现有事业单位据此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直属国务院正部级事业单位)。

【业务】关于几类公职人员身份界定的问题

【业务】关于几类公职人员身份界定的问题

【业务】关于⼏类公职⼈员⾝份界定的问题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监察对象、党员领导⼲部、国家⼯作⼈员、国家机关⼯作⼈员……这些职务⾝份是我们从事法律和纪检⼯作经常遇到的,但对这些⽿熟能详的概念我们是否清楚其内涵和外延?作者对此进⾏初步梳理,希望与⼤家共同研究探讨。

⼀、公务员的范围根据2006年《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公职、纳⼊国家⾏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资福利的⼯作⼈员。

这个概念本质属性有三:其⼀从事公务,其⼆纳⼊⾏政编制,其三财政供养。

相较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条例》,新《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进⼀步扩⼤,不仅局限于⾏政机关公务员。

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案》的通知,其附件⼀《公务员范围规定》第三条明确公务员范围为七类机关中的⼯作⼈员(⼯勤⼈员除外),七类机关即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政机关;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商联的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作⼈员什么是事业单位⼯作⼈员?事业单位,⼀般指以创造或改善⽣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民对社会⽂化、教育、科学、卫⽣等⽅⾯的需要为⽬的,主要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职能的社会组织。

⽬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化单位,部分新闻、⼴播、出版单位,卫⽣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利和⽓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事业单位等。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以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事业单位的分类以社会功能为依据。

现有事业单位据此划分为承担⾏政职能、从事⽣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承担⾏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直属国务院正部级事业单位)。

2024年浅析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024年浅析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024年浅析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一、定义与背景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指的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活动中,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这一定义不仅涵盖了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还包括了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和调整。

二、公务员范围公务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选拔,享有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的范围通常由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包括各级政府的行政、司法、立法等部门的在职人员。

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是指那些虽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

这些人员通常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中工作,虽然他们的编制和待遇与公务员有所不同,但在管理上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

四、国有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着公共权力、管理着公共事务。

然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这部分人员的范围也在发生变化。

五、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除了上述几种类型外,还有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被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这些人员可能分布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但他们都依法行使着公共权力、管理着公共事务或提供公共服务。

六、界定的法律依据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主要依据宪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权利、义务和责任,为界定其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七、界定的意义准确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障他们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其次,它有助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后,它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八、界定面临的挑战在界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如何理解我国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
公务员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草案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公务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公务员的范围是以下七类机关工作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包括哪些人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

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

此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根据该法的限定,公务员必须具备我国国籍,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哪些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规定,下列3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还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招录机关应当发布招考公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5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1~6个月的试用期。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