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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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维护员工人身资产安全,规范企业治安防范工作,订立本《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二、治安责任1.企业治安负责人•任职单位必需设立治安负责人,负责企业治安工作的规划、组织、引导和监督。

•企业治安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治安工作经验和知识,并期定时参加治安防范培训。

•治安负责人与企业其他部门及员工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治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员工治安责任•全体员工应加强治安意识培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乐观参加治安防范工作。

•全部员工在工作场合发现安全隐患、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治安负责人或直接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禁止私自处理。

三、安全保卫1.门禁管理•企业应安装门禁系统,限制未经授权人员进入企业内部紧要区域。

•各部门应当订立并严格执行员工进出门禁区域的管理制度和掌控措施。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门禁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稳定可靠。

2.巡逻巡查•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巡逻员,定期巡查生产区、办公区和周边环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治安负责人。

•巡逻巡查记录应详实、准确,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3.视频监控•企业应设置适当数量的视频监控设备,掩盖紧要区域和通道,确保监控录像的质量和保管周期。

•视频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运行正常,特别是在重点会议、活动期间应加强视频监控。

4.保安岗位•企业应设置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布置在紧要区域和岗位,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和工作场合的安全。

•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件。

5.突发事件处理•企业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各部门应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确保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四、信息安全1.企业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的使用、存储和传输。

2.全部员工应保护企业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不得泄露、窜改或恶意使用企业机密信息。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3篇)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治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建立一套科学、高效、全面的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治安安全工作的规范和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岗位积极参与治安安全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单位治安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安全预防、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治安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安全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独立负责本单位的治安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负责人应制定治安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各部门、岗位要有安全责任感,全面负责所管理区域或工作岗位的治安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岗位应及时上报有关安全隐患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治安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各部门、岗位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监督治安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预防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出入管理制度,凡进出本单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到全方位、高清晰度的监控录像。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品、明火、电气设备等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治安安全。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互相通报、互相支持。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组织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人员。

三、治安安全防范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二章:防范措施一、重点地区巡逻防控为加强对治安隐患区域的管控,要求治安队员每天进行巡逻,特别是在重点地区,保持24小时的警戒。

二、信息收集和分析治安队员要加强对社会情况的信息收集,对重要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安全宣传教育设立宣传教育岗位,定期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联防机制与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学校等相关单位建立联防机制,共同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形成合力。

第三章:责任制一、治安队员责任制制定治安队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激发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单位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主管领导的治安安全责任,加强对治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治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社会参与责任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到治安安全防范工作中,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巡逻、宣传等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治安工作。

第四章:制度建设一、统一行动指令制定统一的行动指令,明确治安队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汇报机制建立定期汇报机制,治安队员要按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上级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反馈,促进工作的连续改进。

三、奖惩制度建立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在治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奖励,对违反治安纪律的队员进行惩罚,形成激励机制和警示效应。

四、培训机制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治安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一、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组织对治安队员的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范本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三条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涉及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村庄等各个领域,应当充分发挥单位、个人和社区的作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工第五条公安机关是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村庄等应当设立治安防范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条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易发案区域,应当实行特殊管理,加强防范措施。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三、防范措施第九条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落实帮教措施;(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村庄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人员,加强治安防范。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四、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安机关。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是指由相关机关或组织制定和实施,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公民安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它是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而建立的。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治安安全防范的基础,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制定和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种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罚。

2. 建立完善的警察力量:警察是维护治安和安全的主要力量,要加强对警察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3. 建立社会治安防范机制:社会治安防范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建立起全民参与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鼓励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发现和报告犯罪行为。

4. 加强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的监控和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社会治安情况,提前预警和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5.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加强对治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 建立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起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加强情报共享和联动打击,提高治安安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实施上述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社会治安水平,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单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单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秩序稳定,预防、减少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治安防范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单位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单位治安防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治安防范工作;(三)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四)对治安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及时处理治安事件,维护单位内部秩序。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治安防范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总责;(二)各岗位员工要遵守治安防范规定,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三)保安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门卫、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治安防范措施第七条严格门卫制度(一)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二)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单位;(三)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八条加强巡逻防控(一)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定期开展夜间巡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三)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加强巡逻防控。

第九条消防安全(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检查;(二)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防盗防抢(一)加强单位内部财物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二)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盗防抢措施;(三)定期开展防盗防抢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治安防范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公民和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1. 公安机关设立:建立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开展各类刑事侦查和打击犯罪活动。

2. 治安巡逻系统:设立巡逻警力,加强对社区、公共场所、商业区域等区域的巡逻和防范。

3. 视频监控系统:在公共场所、街道和小区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并记录周围环境,为预防和调查犯罪提供证据。

4. 社区警务:建立社区警务制度,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沟通,提供安全咨询和报警服务。

5. 治安责任制:建立治安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社区居民的治安维护责任,加强合作与配合。

6. 入户登记制度:要求居民在租房或购房时进行入户登记,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管理和安全防范。

7. 治安宣传教育:加强对公民的安全意识教育和法律宣传,提高群众对治安问题的认识和参与度。

8. 治安案件的快速处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各类治安案件进行及时侦破和处理。

9. 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前预警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10. 加强警务培训:定期组织警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应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不同地区和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场所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场所的安全治安秩序,保护场所内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场所的所有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场所内安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场所安全治安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本场所应制定并贯彻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本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所有员工应熟悉并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对设施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修。

2. 出入管理:本场所应建立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进出场所,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场所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3. 实施安全巡逻:本场所应安排安全巡逻人员,定期巡视场所内外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监控与报警系统:本场所应安装和维护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全方位的监控和报警覆盖,并确保监控录像的存储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措施第五条本场所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应急预案:本场所应编制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资源的调配等。

2. 应急培训:本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能力,确保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

3. 应急设备和物资:本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定期检查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通讯:本场所应建立健全应急通讯机制,保持与相关部门和其他场所的沟通联系,实时获取应急信息。

第四章人员安全防范第六条本场所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七条本场所应建立健全员工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聘用资格审查:本场所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合格条件。

2. 出勤管理:本场所应对员工的出勤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员工的考勤记录和权限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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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迁钢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第四条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治安管理第五条新入厂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由人事部门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保卫部门进行法制和制度教育。

第六条凡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本厂实习、代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严禁制造、私藏、携带凶器。

二、严禁在厂区玩火猎枪、气枪等各种枪支。

三、不准贮存剧毒、炸药和放射性物品。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论任何理由不经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同意,一律不准私自撬锁或破坏门窗等。

五、不准包庇罪犯、不窝脏、销赃、不准偷拿公、私财产及诈骗、侵占他人物品。

不准调戏、侮辱妇女、辱骂、殴打他人。

不准结伙打架斗殴。

六、不准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办公、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

七、不准损坏公物和私人物品。

八、不准偷开机动车辆,非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

九、不准损毁国家机关,单位内部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

十、不准私存、传播、传看已经取缔的反动、淫秽书刊、画册、图片、录像等。

十一、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赌博。

十二、不准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票证。

十三、不准损坏“公辅”设施。

十四、不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等。

十五、不准损毁厂容树木、花草。

十六、不准以各种手段、名义骗取公私财物。

十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私自在单位内留宿客人。

十八、发现门窗锁被撬或异常情况,不准进入现场,要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保卫部门报告,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第三章逐级治安防范责任制第七条分厂(处室)治安防范负责人责任制: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把治安保卫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同计划、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三、负责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制度教育和防盗、防破坏、防恐、防火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四、负责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公安、保卫部门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落实整改。

五、负责重点防范部位的复查审定,确保各级防范部位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

六、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例会,听取各作业区(科室)汇报,研究布置治安防范工作,掌握治安动态。

七、负责对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与考核。

第八条作业长(科长)治安防范责任制: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把治安保卫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同计划、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三、负责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盗、防破坏、防恐、防火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四、负责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对公安、保卫部门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落实整改。

五、对三类人员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

六、本单位的工作间、仓库、办公室、更衣室和工具箱等门、窗、锁、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牢固可靠。

七、对稀有贵重物品、有色金属及易燃、易爆、刮刀等危险物品做到登记造册、责任落实到人。

八、对本单位上下班期间职工违法犯罪,负教育责任;对单位发生治安事件、案件等负管理责任。

九、对各类治安危险人员和精神病患者,负疏导、控制责任。

十、对打架、斗欧纠纷等危害治安问题负教育、控制、处理责任。

十一、每月召开治安工作会议,总结安排治安防范工作。

第九条班组长(站、所)治安防范责任制:一、每周一对班组(站、所)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制度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恐教育。

二、严格执行各项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三、检查本班组(站、所)治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加以解决。

四、加强本班组(站、所)工作间、值班室、工具箱和更衣室、厂房等防范管理,达到制度到位、措施落实。

五、加强对稀有贵重金属、高档贵重物品、贵重工具及刮刀等物品的管理,要登记造册,全面落实分级管理。

六、对各类危险人员,精神病患者负疏导、控制、监护责任。

七、对打架斗殴等危害治安问题负教育、调解处理责任。

八、加强现金、有价票证管理,奖金、工资、有价票证及时发到职工手中,不准在班组过夜。

九、每天检查班组休息室、更衣箱等管辖部位的防范工作,解决本班组区域的治安防范隐患。

十、负责本班组治安防范,原始记录、台帐管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负责考核本班组职工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条职工治安防范责任制一、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的各项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二、努力学习法规、防范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本岗位领导交办的治安防范工作,责任明确,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五、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追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物品治安防范管理第十一条高档办公用品、仪器及通讯设施治安防范管理一、高档办公用品、仪器、及通讯设施物品包括:公用的机、功放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放映机、照相机、缩放机、复印机及其它价值较高的物品。

二、凡保管存放使用上述高档用品,必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使用、借用明细帐目,做到帐目相符,落实专人管理,并报主管保卫部门备案。

三、保管的箱、柜必须装有保险锁、防盗锁的铁箱或保险柜。

存放高档用品的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户必须加铁栏杆,有条件的要安装防盗报警器。

集中存放的高档物品,必须安装技术防盗装置,严禁存放简易房屋或木柜内。

四、凡属交班使用的高档物品,必须列入交接班项目,并指定专人负责,如管理人员变更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五、借用使用完毕时,必须及时归还保管人员,并建立借用登记台帐,严格执行借用手续。

六、严禁私自外借或拿回家使用。

第十二条计算机治安防范管理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二、计算机应固定在结构坚固的房间内存放,严禁放简易房屋及木板房内,门窗应有防护设施,应安装防盗门,房间无人工作时,应关窗锁门,钥匙应妥善保管。

三、夜间无人工作的,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

四、严禁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工业用摄像头、监视器治安防范管理一、摄像头、监视器要保持良好的监视状态,不准随意拆卸和乱动;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二、摄像头、监视器不能挪做它用,要按设计规定要求开展监视工作。

三、岗位人员在认真使用监视器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保卫专业管理制度。

四、岗位人员要按设备巡检时间,对监视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对监视器纳入交接班管理,严防损坏、丢失。

六、停产、检修等期间,要设专人看管。

第十四条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材料治安防范管理:一、管理稀有贵重金属(金银等)有色金属(铜、铝、锌、铝合金等)的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人员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二、存放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部位的房屋结构必须坚固,窗户必须安装铁栏杆、防盗门、稀有贵重金属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三、集中存放的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部位,防范措施必须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护栏、报警器),严禁存放简易房屋及木板房内。

四、在使用过程中要坚持出库、入库、领用、退库等计量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需要临时移动部位时,必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五、坚持有色金属回收制度,对于废旧有色金属要及时回收入库,对当日确实不能回收的,要集中并派专人看管。

六、各级保卫部门和保管、使用单位要经常对稀有贵重金属、有色金属的管理情况进行防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五条现金、票证治安防范管理一、现金是指现款及支取现款的现金支票,票证是指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转帐支票及有价证券(国库券、债券)。

现金、票证必须放在保险柜内,其它任何部位严禁存放现金票证。

二、财务部门存放的现金(包括各单位的保险柜)不准超过银行(或上级)规定的限额,因特殊情况滞留超额现金过夜,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派专人看管。

三、凡到银行取送较大数额的现金时,由财务通知保卫部门,要用专车、专包,二人同行,取送巨额现金时要配专车,做到车款不离身、车不离人,要有严密的取送款安全措施。

四、各单位工会、党组织、共青团负责收交的会费、党费要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五、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检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和伪造。

第十六条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治安防范管理一、每月开工资、奖金时由财务通知保卫部门并派两名以上财务人员乘专车到银行取款。

二、各单位到财务领取工资、奖金时必须两人以上。

三、各单位在发放工资、奖金对一时发不出去又不能当天送达银行,而在本单位过夜的,必须存放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设专人看管。

四、办公室、更衣室内严禁存放现金。

第十七条工具箱治安防范管理一、班组工具应放置在工具箱内,集中存放保管。

二、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亦应放置在工具箱内,不准乱扔乱放。

三、工具箱内应有存放的工具清单,每日工作前和工作后清点一次。

四、存放工具的工具箱应专箱专用,不准存放其它物品,确保专箱、专锁、专人管理、人走锁箱。

五、工具箱放在有防范措施的室内,不发生管理漏洞。

第十八条自行车、摩托车存放处治安防范管理各单位(包括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的建立自行车、摩托车存车处,并设专人负责看守。

看守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不准存放无锁、坏锁车辆。

三、随时检查内外治安动向,发现可疑者有权查问。

四、认真负责,防车辆被盗。

存车人员职责:一、凡骑自行车、摩托车上班的职工(包括外协服务人员)一律将车辆存在存车处,不准到处乱放。

二、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管理制度。

三、车锁必须完好,有效,存车锁好车。

四、如车钥匙丢失,必须说明情况,凭车牌照登记取车。

五、存车处一律不予保管自行车、摩托车上存放的各类物品,如发生存放丢失由个人负责。

六、确无条件建立存车处或临时施工存车地点,骑车人要按指定地点顺序停放车辆,不准乱扔。

第十九条技术防范装置管理一、安装有技术防范装置的部位,所安装的报警探头属精密仪器,必须严格管理,落实到人,在保卫部门备案。

二、探头安装的部位,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移动、拆除。

三、岗位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探头,不准用物遮挡、盖及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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