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简述所有权的权能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所有权的全能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所有权的经典的4项权能。
上述4项权能,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时享有。
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包含了四项权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权的内容或职能。
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
1、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
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2、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3、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和处分权。
使用权指的是物权人可以自由使用所拥有的财物,如使用房屋、车辆等。
支配权是指物权人可以决定财物的用途、管理方式等,例如出租、出售财物。
所有权包括所有权的种类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四项基本权能:占有。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机械制造基础》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机械制造基础》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机械制造基础》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盗传必究形考任务一一、填空题题目1金属材料的力学性能是指在外载荷作用下其抵抗变形或破坏的能力。
题目2强度是指金属材料在外载荷作用下,抵抗塑性变形和断裂的能力。
题目3金属材料在外载荷作用下产生断裂前所能承受塑性变形的能力称为塑性。
题目4在铁碳合金中,莱氏体是由奥氏体和渗碳体所构成的机械混合物。
题目5疲劳强度是表示材料经受无数次交变载荷作用而不引起断裂的最大应力值。
题目6优质碳素结构钢的牌号有两位数字表示,这两位数字具体表示钢中含碳量是万分之几。
题目7合金钢就是在碳钢的基础上有目的地加入一定量合金元素的钢。
题目8橡胶按用途可分为通用橡胶和特种橡胶两大类。
题目9常用的表面热处理工艺有表面淬火和表面化学热处理两种。
题目10淬火前,若钢中存在网状渗碳体,应采用正火的方法予以消除,否则会增大钢的淬透性。
题目11砂型铸造中常用的手工造型方有整模造型、分模造型、挖砂造型、活块造型等。
题目12根据药皮所含氧化物的性质,焊条分为酸性焊条和碱性焊条两类。
题目13冲压生产的基本工序有分离工序和变形工序两大类。
题目14电焊条由焊芯和药皮两部分组成。
二、是非判断题题目15冲击韧性值随温度的降低而增加。
选择一项:错题目16抗拉强度是表示金属材料抵抗最大均匀塑性变形或断裂的能力。
选择一项:对题目17硬度是指金属材料抵抗其他物体压入其表面的能力。
选择一项:错题目18金属材料在外载荷作用下产生断裂前所能承受最大塑性变形的能力称为塑性。
选择一项:对题目19冲击韧性值随温度的降低而减小。
选择一项:对题目20强度越高,塑性变形抗力越大,硬度值也越高。
选择一项:对题目21屈服强度是表示金属材料抵抗微量弹性变形的能力。
选择一项:错题目22冲击韧性值愈大,材料的韧性愈好。
选择一项:对题目23硬度是指金属材料抵抗比它更硬的物体压入其表面的能力。
财产所有权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是什么一、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其特征有: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二、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 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的。
(253)非所有人的占有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而占有他人的财产。
非所有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占有人不知道或无须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为恶意占有。
(二) 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169)(三) 收益是指收取所有的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前者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后者指果实、动物的生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
收益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所有人所有。
(202)(四) 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
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前者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后者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
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
处分权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非所有人才能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200)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一起构成了所有权的内容。
但在实际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能够且经常地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仍不丧失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三、财产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种类就是指所有权的不同类型,所有权的种类是对所有制形式的反映。
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民法学1名解简答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3.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5.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 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3.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4.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5.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6. 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
虽然大陆法国家在所有权概念上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在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1.占有。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除了前引俄罗斯民法明确规定了占有权之外,外围民法在所有权的概念中虽然并不明确规定占有,但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这一权利是不言自明的。
2.使用。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刖,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士地上种植农作物。
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
外国民法对于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规定。
如前引日本、意大利、俄罗斯和我国台湾的规定。
德国、瑞士虽然只有“处分”一词,但“随意处分”或者“自巾处分”也当然包括使用。
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3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川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
对于收益权,外国民法也有规定,如前引日本和我国台湾,有的国家只规定了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收益权,这是因为其规定的使用权包括了收益权。
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
收益也包括孳息。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4.处分。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
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处分”一词。
同时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也包括了使用。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所有权是指什么一、所有权是指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
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在非法占有中,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如甲将乙的一幅字画赠送给丙,而丙并不知道字画不是甲的,此时丙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
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产,如将拾得物据为己有即为恶意占有。
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善意占有中,占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而恶意占有则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还应返还原物和由原物所获得的利益给原所有人,原所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恶意占有人。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
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
所有权自身也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在一般情况下,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亲自行使。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所有权完整的四项权能,所有人往往是通过四项权能与自己的分离回复来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
二、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3、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4、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3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B.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有() 3A. 条例、规定、章程B. 条例、办法、规章C.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D. 条例、规定、办法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2A.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B. 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 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D. 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4、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3A. 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 接受赠与的财产C. 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 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5、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3A.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 未到法定婚龄的C.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 因胁迫而结婚的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3A. 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B. 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 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D. 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适量财产7、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调整对象方面()3A. 只调整生产消费关系B. 主要调整生活消费关系,同时也调整农民的一部分生产消费关系C. 既调整生产消费关系,也调整生活消费关系。
D. 调整农民购买、使用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消费关系8、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出现,表明法学与()学科有密切关系。
3A. 哲学B. 思维科学C. 自然科学D. 数学9、法学是正义之学,反映了法学的()3A. 价值性B. 科学性C. 阶级性D. 实践性10、西方学者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的理论中,强调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是()3A. 道义责任论B. 社会责任论C. 规范责任论D. 阶级意志论11、“恶法非法”的观点反映了法学研究的哪一种方法()2A. 阶级分析方法B. 价值分析方法C. 实证分析方法D.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12、在我国,违宪责任的认定主体是()3A. 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法院C. 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13、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法治国”思想的学派是()1A. 儒家B. 墨家C. 法家D. 道家14、古希腊最早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思想家是()1A. 柏拉图B. 亚里士多德C. 苏格拉底D. 乌尔比安15、以适用法律制裁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叫做()3A. 调整性法律关系B. 第一性法律关系C. 保护性法律关系D. 第二性法律关系16、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的法律资格叫做()1A. 权利能力B. 一般权利能力C. 行为能力D. 特殊权利能力17、第一性权利义务与第二性权利义务划分的标准是()2A. 权利义务的效力范围B. 权利义务主体的性别C. 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D. 权利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18、10周岁以下公民属于()1A. 无行为能力人B. 限制行为能力人C. 完全行为能力人D. 无权利能力人19、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叫()3A. 法律关系参加者B. 法律关系客体C. 法律关系内容D. 法律关系演变20、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2A. 合法行为B. 非法律行为C. 违法行为D. 个人行为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1.下列属于担保形式的有()2A. 保证B. 抵押C. 质押D. 留置2、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2A. 履行B. 抵销C. 提存D. 免除3、下列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刑有()3A. 拘役B. 拘留C. 管制D. 死缓4、甲年满十五周岁,他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3A. 故意杀人B. 放火C. 绑架D. 抢劫5、根据法律意识内容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2A. 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B. 职业法律意识C. 公众法律意识D. 从属地位的法律意识6、权利和义务从形态上讲分为()3A. 法定权利和义务B. 应有权利和义务C. 习惯权利和义务D. 现实权利和义务7、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有()2A. 法制宣传B. 普法教育C. 法学教育D. 法学研究8、拉丁语系国家,法除了具有法律规则的含义外还表示()2A. 权利B. 道德公理C. 正义D. 成文法9、法学研究的对象应该包括()2A. 法的形式B. 法律价值C. 法律与其它现象的关系D. 道德10、体现法学与经济学密切关系的学科有()2A. 民法学B. 商法学C. 经济法学D. 法律社会学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1、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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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各种措施。
财产所有权的不同权能表现为财产所有权的不同作用,是构成财产所有权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
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以下四项:
(一)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物实际掌握和控制的权利。
所谓实际掌握和控制,可以是对物的直接把握,也可以是在自己力量范围内对物的控制。
占有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
根据占有人是否是所有人,可将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又包括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两种情况。
非法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两种,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他人财产是非法的情形;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他人财产是非法的情形。
(二)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权利主体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实现其利益的权利。
使用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占有物,主要是为了对物进行实际的、有效的利用,以获取经济上的利益,满足自己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
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非所有人也可以行使物的使用权。
例如,借用人根据与所有人之间的约定,借用所有人的汽车使用;房屋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
(三)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权利主体基于物而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这里的经济利益,包括由原物派生出来的果实、粮食等天然孳息,由原物产生的租金、利息等法定孳息,以及由运用原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润等。
(四)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物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进行最终处置的权利。
处分可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即对物进行实质上的变形、改造或毁损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
例如,粮食因食用而消灭,房屋因拆除、倒塌而灭失。
事实上的处分引起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使物的财产所有权发生移转、限制或消灭,致使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财产所有人出售自己的财产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在自己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都是法律上对物的处分。
法律上的处分引起财产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各项权能中最重要的权能。
一般应由所有人行使,但也有非所有人对他人的物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情况。
例如,抵押权人或留置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留置物折价,或以变卖、拍卖抵押物、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得到清偿。
应当强调的是,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非所有人才能处分他人所有的物。
如果没有法律根据,非所有人擅自处分他人所有的物,是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