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理论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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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涉嫌参与非法传销的非法传销案件分析

个人涉嫌参与非法传销的非法传销案件分析

个人涉嫌参与非法传销的非法传销案件分析案例名称:A涉嫌参与非法传销的非法传销案件分析事件概述:在2010年11月1日,A先生因涉嫌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被公安机关逮捕。

A先生是某传销组织的成员,该组织以销售虚假健康产品为名进行传销活动,以追求非法经济利益。

下面将详细叙述该案件及相关事件的经过。

事件过程及细节:1. 2008年至2010年期间:A先生接触到一个名为"康玥堂"的传销组织,并加入其中。

该组织声称其推销的健康产品具有神奇疗效,并保证产品能够治愈各种疾病。

2. 2009年初:A先生开始积极参与该传销组织的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介绍产品给亲朋好友。

他充满自信地向他人宣传产品的功效,并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作为证明。

3. 2009年底:康玥堂传销组织的活动逐渐扩大,成员数量增加。

A先生被提拔为该组织的高级销售团队的成员,负责组织下属成员进行招募和销售工作。

4. 2010年6月:一名消费者购买了康玥堂的产品,并在使用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该消费者报警,引发了有关该传销组织的调查。

5. 2010年11月1日:公安机关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康玥堂的产品、销售记录和参与者名单等,以及A先生参与组织活动的证据。

依据这些证据,A先生因涉嫌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被逮捕。

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传销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将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造成巨大危害。

个人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仅涉嫌欺诈,还会对参与者本人的人身权益造成威胁。

在这个案例中,A先生作为康玥堂传销组织的成员,积极参与和组织了非法传销活动。

他通过夸大产品的疗效、宣传虚假信息以及利用自身的案例作为说服力,推动销售和招募工作。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经济法规,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和身体权。

该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逮捕A先生,并收集了大量证据来支持指控。

在审判过程中,康玥堂传销组织的非法性质以及A先生的参与行为将成为定罪的主要依据。

法庭应该对A先生的犯罪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依法判决并制裁。

传销理论与案例分析

传销理论与案例分析

传销理论与案例分析传销是指通过组织人力资源、以组织为核心、向组织内外个人销售一定商品或服务,不仅通过销售获得利润,还通过组织成员的继续销售获得利润的商业模式。

传销的广泛运作不仅存在于实体经济中,还广泛涉及互联网平台。

本文将对传销的理论和案例进行分析。

传销的理论基础传销在理论上主要有两个基础:戴立信级差理论和威廉森交易成本理论。

戴立信级差理论认为,劳动者之间的技能和条件差距是人们碰巧出生、随时间变化的,这种差距与个体的职业机会利益相关。

个体在市场上的功能并不完全一样,当一个市场的供求关系不稳定时,就会有个体之间的等级差距,即具有不同技能的个体之间的社会差距。

传销利用个体之间的等级差距构建层级制度,通过上级获取下级的销售利润,进而获利。

威廉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市场交易并不是无成本的,市场中涉及到了信息获取、契约谈判、契约执行、监管等成本。

传销组织通过建立不完全契约,即上级和下级之间通过口头协议而不是完全明确的契约来减少交易成本。

上级会以诱人的利益支付方式来吸引下级参与,一旦下级投入,上级就会限制他们的销售行为,获取更多的利益。

传销的案例分析1.电视购物传销案例:公司发展代理商,每个代理商都需要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并向自己的亲友推销。

代理商不仅可以通过亲友的购买获得佣金,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级代理商获取更多利润。

此案例中,代理商通过购买商品,使公司获得利润,进而通过自己的销售和下级代理商的销售获取佣金。

2.网络传销案例: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公司主要销售保健品,通过网络推销并鼓励代理商发展下级代理商。

代理商需要购买公司产品,并通过互联网将产品推销给更多的人。

代理商通过自己的销售和下级代理商的销售获取佣金。

此案例中,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扩大了销售范围,并通过代理商的销售获取更多利润。

3.生物农作物传销案例:公司销售一种声称具有独特疗效的生物农作物。

代理商需要购买该生物农作物的种子,并通过个人销售获取佣金。

反传销经历分析总结范文

反传销经历分析总结范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销活动也日益猖獗。

许多人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不幸陷入传销的泥潭。

本文通过对一系列反传销经历的总结分析,旨在揭示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提高公众对传销的警惕性。

一、传销的基本特征传销是一种非法的经营活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 以“拉人头”为主要手段,通过发展下线获取利益;2. 运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或项目的优势,诱导参与者加入;3.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使参与者产生盲目追求财富的心理;4. 操纵人心,利用亲情、友情、爱情等关系进行洗脑,使参与者难以自拔。

二、反传销经历分析以下是对几起反传销经历的总结分析:1. 案例一:小伙被女网友骗入长兴假天狮传销分析:该案例中,受害者被女网友以高薪工作为诱饵,骗至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利用虚假宣传、操纵人心等手段,使受害者陷入困境。

最终,受害者巧妙求救,成功逃离传销。

2. 案例二:反传销陈老师洛阳寻亲曲折经历分析:该案例中,受害者因传销活动与家人失联。

反传销团队在寻找过程中,充分运用资源和力量,最终成功解救受害者。

此案例反映了反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3. 案例三:天津易通-反传销寻人寻亲团队:西安小伙讲述武汉传销四日经历分析:该案例中,受害者被朋友骗至传销组织,经历了4天的折磨。

在斗智斗勇中,受害者成功逃离传销。

此案例提醒人们,在交友过程中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4. 案例四:我在北海1040传销里的两年经历,以及清醒后的反传销历程分析:该案例中,受害者被传销组织洗脑,陷入传销两年。

在清醒后,受害者勇敢地揭露传销的真相,为反传销事业作出贡献。

三、反传销经验总结1. 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要警惕传销组织的各种诱饵,避免上当受骗;2.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传销的非法性。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维权能力;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传销的认识。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传销的危害,提高公众的反传销意识;4. 加强协作,形成反传销合力。

政府、社会、家庭等多方协作,共同打击传销犯罪。

传销组织法律后果案例(3篇)

传销组织法律后果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我国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案例以某传销组织为例,对其法律后果进行深入剖析,以期提高公众对传销活动的警惕,共同打击传销犯罪。

二、案例简介某传销组织以“消费返利”为诱饵,虚假宣传产品,承诺高额回报,通过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

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成员,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传销组织法律后果分析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例中,传销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在本案例中,受害者因购买传销产品遭受经济损失,可以向传销组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传销组织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3.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禁止经营者利用传销、直销等方式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本案例中,传销组织因从事传销活动,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对传销组织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传销组织违法所得五百万元;(2)罚款五百万元;(3)吊销传销组织营业执照。

四、案例启示1.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公众应提高对传销活动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传销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3.加强执法力度。

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加强协作,共同打击传销。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传销犯罪。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2.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1. 介绍传销是一种非法、欺诈性的商业模式,经常伪装成合法的商业机会,通过招募下线人员、销售产品以及获取入会费用来获取利润。

本报告旨在分析一起涉及传销的诈骗案例,揭示其运作方式、受害者特征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2.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名为"X公司"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并销售所谓的健康产品。

据调查结果显示,该组织通过夸大产品功效、隐瞒真实风险以及奖励会员招募新成员等手段进行欺诈活动。

3. 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X公司"采用典型的传销组织模式,将会员分为多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奖励机制。

新成员通过购买昂贵的入会资格,成为上级的下线,并被要求继续招募更多的下线。

组织者鼓励会员通过发展下线来增加自己的收益,并向下线销售产品。

4. 诈骗手段与欺诈手段"X公司"通过夸大产品的功效,利用假证书和虚假宣传来吸引潜在受害者。

他们声称产品根除各种疾病,具有神奇的疗效,吸引人们购买。

此外,组织者还以物质奖励和高额回报来诱惑会员积极发展下线,同时隐瞒了传销活动的本质。

5. 受害者特征在调查中发现,受害者通常是容易受欺骗的人群,包括年龄较大、经济状况不佳、缺乏金融知识的个人。

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往往怀抱着改变命运的渴望,盲目相信产品的虚假宣传。

6. 法律问题与处理根据对该案例的调查结果,"X公司"存在严重的诈骗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传销被视为非法商业活动,涉及传销的个人和组织将面临处罚。

当局应该追究"X公司"的责任,并通过加强监管和法规来预防类似的诈骗案例。

7. 结论该传销案例的分析揭示了传销活动的欺诈性质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通过揭示其运作方式、受害者特征以及法律问题,我们希望加强公众对传销的认识,并教育人们识别和远离类似的非法商业模式。

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执行和监管可以更有效地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保护公众利益。

大学生误入传销陷阱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大学生误入传销陷阱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大学生误入传销陷阱案例分析及其启示内容摘要,本文报告了一起毕业生误入传销陷阱、并被成功解救的案例,围绕此案例分析了近年大学生屡陷传销组织的原因,从加大思想教育、重视就业指导、健全管理体系三方面,探讨了高校如和防控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关键词,大学生传销防控一.案例简介2016年某日,大四毕业生李某与高中同学张某外出吃饭,张某利用其即将毕业,求职心切的心理,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李某骗到廊坊一个偏僻乡村,以,W习“网络直销知识”,参加入职考试为由限制了李某行动,电话也被控制,无法随意接打电话,并且有人跟随监视,此时该生意识到可能陷入了传销。

当辅导员和李某宿舍同学发现其未按时返校时,数十次给李某打电话,发现其语气与往常有异,怀疑其可能遇到危险,严厉警告李某身边人员校方已报警,要求立刻送其安全回校。

另一方面,辅导员通过李某家长联系到张某父亲,说明了情况,张某父亲事先并不知道儿子进入传销组织,在得知事情真相后开始不断联系张某,要求他马上送李某回校,张某因家里压力发生动摇。

加上李某回校意志坚定,不肯妥协,传销组织人员迫于压力不得不将李某送至火车站,1放其回校二.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李某最终能够逃离传销组织,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李某对传销组织有一定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性和违法性,在意识到陷入其中后,能够坚决抵制加入传销组织。

二是学校老师和同学反应迅速,在发现异常问题后,及时报警寻求帮助,不放弃与学生的主动联系工作,采取了适当措施以推进搜寻救助工作的进展。

三是李某和张某的父母对传销组织有一定的了解和警惕性,在情况发生后能积极配合学校和警方的工作,共同展开救助工作。

李某是幸运的,在多方通力合作下,成功逃离传销组织,但纵观整个案例始末,还是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也从一些方面揭示了近些年大学生屡陷传销组织的原因1.大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求职心切易上当。

从学生自身角度来看,一是常年生活在校园中,接触到的人和事情都相对比较简单,容易相信人,社会实践活动较少,缺乏社会经验和识别陷阱的能力。

10个传销和变相传销典型案例

10个传销和变相传销典型案例传销(pyramid scheme)被定义为一种以奖励参与者招揽新成员的方式进行的非法商业模式,其盈利主要依赖于招揽新成员而非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无论是传销还是变相传销,这些诈骗案件不仅涉及经济损失,还对参与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本文将介绍10个典型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例,以便大家提高对这些诈骗的辨识能力,保护自己和他人免受其伤害。

案例一:云上传销陷阱在这个案例中,参与者被承诺高额利润,只需购买一定数量的“云算力”来挖矿,然后通过招揽他人参与获得回报。

然而,这种“云算力”实际上并不存在,参与者们的投资很快就会消失,无法追回。

案例二:健康产品变相传销一些健康产品公司通过承诺奇迹般的疗效和高额回报来吸引参与者加入。

然而,这些产品的功效往往未经科学验证,而参与者的回报主要依赖于招揽新成员。

实际上,这是一个传销的形式。

案例三:虚拟货币投资骗局一些虚拟货币投资项目声称能够带来高额回报,吸引了大量参与者。

然而,这些项目往往没有真实的商业操作或者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参与者的投资最终都会化为泡影。

案例四:教育培训传销在这些案例中,一些“培训机构”承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吸引参与者交纳高额费用并以招揽新成员为手段回报投资。

然而,这些培训往往只是名存实亡,参与者的投资往往难以获得回报。

案例五:夸大产品推销某些公司通过夸大产品的功效和市场潜力来吸引参与者。

他们承诺高额利润,要求参与者先购买产品再通过招揽新成员赚取回报。

然而,这些夸大宣传往往是虚假的,参与者的投资最终难以实现回报。

案例六:房地产投资传销这类案例中,参与者被承诺购买房产成为房东,同时可以通过招揽新购房者赚取回报。

然而,这些所谓的房产项目往往没有实际盈利模式,参与者的投资最终都会落空。

案例七:加入会员才有回报在这种传销模式中,参与者需要购买会员资格才能获取回报。

然而,这些回报往往只取决于招揽新成员的能力,而非实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家庭教育培训传销案例(2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家长的重视。

然而,在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的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教育的焦虑心理,打着家庭教育培训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家庭教育培训传销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运作模式、危害以及预防措施。

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地一家名为“亲子成长教育”的家庭培训机构,以“一站式家庭教育解决方案”为幌子,吸引了大量家长参与。

该机构宣称,通过参加其培训,孩子的学习成绩、品行素养、心理素质等方面都能得到显著提升。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家长发现,所谓的“一站式家庭教育解决方案”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传销骗局。

二、传销模式分析1. 培训课程虚高定价“亲子成长教育”培训机构以高价销售培训课程,宣称其课程内容独特、专业,能够帮助孩子全面发展。

然而,经调查发现,这些课程内容与市面上其他培训机构并无明显区别,价格却高出数倍。

2. 会员等级制度该机构设置了不同等级的会员制度,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

新会员需缴纳一定费用成为初级会员,然后通过发展下线晋升为高级会员。

高级会员不仅能享受更多优惠,还能获得丰厚的返利。

3. 传销宣传手段“亲子成长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举办讲座、家长会、线下活动等,夸大培训效果,吸引家长参与。

同时,他们还利用“成功案例”进行虚假宣传,让家长误以为这是一家正规的教育机构。

4. 资金链断裂随着会员数量的增加,培训机构资金链逐渐断裂。

当大量家长要求退款时,机构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关闭店铺,消失无踪。

三、案例分析1. 骗术揭秘“亲子成长教育”培训机构通过虚高定价、会员等级制度、传销宣传手段等手段,吸引家长参与。

他们利用家长对教育的焦虑心理,以“一站式家庭教育解决方案”为幌子,误导家长,使其陷入传销陷阱。

2. 危害分析(1)经济损失:家长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培训课程,最终发现是一场骗局,造成经济损失。

(2)心理伤害:家长因被骗而感到愤怒、失望,对孩子的教育产生怀疑,甚至影响家庭和睦。

世家传销案件分析报告

世家传销案件分析报告根据最近发生的世家传销案件,我们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撰写了以下报告,旨在展示对该案件的了解和思考。

案件背景此次世家传销案件涉及一家以直销形式经营的公司。

该公司以健康产品为主要销售对象,通过多层级推销模式吸引了大量成员加入,并从中牟取暴利。

然而,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产品支持和合法的经营模式,导致参与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案件分析1. 传销模式该公司采用的传销模式是经典的多层级推销模式。

返点和奖励机制吸引了许多成员加入,推动更多人员参与,并实现销售业绩的快速增长。

但这种模式通常缺乏真实的产品需求和价值,以及透明的利润分配机制,容易导致金字塔式的传销结构。

2. 虚假宣传与欺诈该公司在宣传中宣称其健康产品拥有惊人的功效,并以此吸引成员购买并参与推销活动。

然而,这些宣传内容缺乏科学依据和严格的临床实践验证,存在明显的虚假成分。

此外,该公司还隐瞒了其真实经营模式和利润分配方式,误导了参与者的判断和决策。

3. 组织架构及资金流向通过世家传销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该公司建立了庞大的组织架构,其中包括多个层级和成员等级。

高级成员通过招募新成员并赚取返点和奖励来获取更高的收益。

然而,这种模式导致了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底层成员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回报。

此外,资金流向也存在问题,大量资金被转移至高级成员及公司管理层的个人账户,进一步加剧了经济损失。

4. 法律问题与监管缺失针对世家传销案件,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和监管缺失。

首先,公司未能合法注册和获得相关营业执照,企业的经营活动本身就存在违规行为。

其次,监管部门在对该公司的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失职,未能及时发现和调查相关违规行为,导致案件逐渐扩大。

结论与建议综上所述,世家传销案件凸显了传销模式的不合法性和危害性,以及对参与者的经济损失。

面对此类案件,我们应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同时提高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传销活动。

非法传销个人损害索赔案例分析

非法传销个人损害索赔案例分析非法传销是指个别或者组织自发开展的、以招摇撞骗手段进行非法组织和管理、通过加盟关系的方式诱导他人参加并付费以获取利益的行为。

这种违法行为造成了广泛的个人和社会损害,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界一直在努力研究和解决非法传销个人损害索赔案件。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非法传销个人损害索赔的现状及对策。

案例一:小张遭遇非法传销小张是一名21岁的大学生,在毕业后迫于生活压力,他通过互联网了解到一家传销公司,承诺高额回报。

在公司销售人员的娴熟操作下,小张被忽悠加入,并投入了大量资金。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张发现该公司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回报率远远低于承诺。

小张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提起个人损害索赔诉讼。

针对小张这类受害者,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明确非法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同时,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识别和封堵非法传销组织的传播途径。

其次,对于已经受到损害的个人,应提供迅速有效的救济机制,例如建立专门的损害赔偿基金,用于赔偿个人受害者的损失。

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传销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案例二:小王打击传销负责人小王是一名退休教师,他看到身边的亲戚朋友频繁参与传销组织,深感该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伤害无法忽视。

因此,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打击传销负责人,并提出个人损害索赔。

在这种情况下,打击传销负责人是很有挑战性的。

首先,需要有完善的证据链条,证明传销组织的存在和负责人的犯罪事实。

其次,应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传销负责人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最后,个人损害索赔应通过法庭判决,并依法强制执行。

同时,要多方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传销负责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

总结非法传销个人损害索赔案例表明,当前维护个人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仍然存在诸多挑战。

为了解决此类案件,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救济机制,加强对非法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传销的辨识和预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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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亿霖”传销案的分析看传销与正规销售渠道的区别
一、亿霖敛财手段管研0801尹萍学号20080008621、穷尽心思对公司进行包装。

亿霖集团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资料齐全,公司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选择北京高档写字楼作为其营业场所,并找社会名人作形象代言人。

这使其传销林地的经营活动具有极强的欺骗性。

2、虚假宣传高额回报。

“合作造林,首选亿霖”……这些极具蛊惑性和煽动性的宣传语曾经蒙骗了很多人。

同时,亿霖集团还利用广告、授课、宣传画册等形式,大肆宣传托管合作造林有“五大利润增值”和“六重保障”,故意夸大亿霖集团的实力和资质,夸大种植速生杨生长量及收益,编造森林资源状况和市场走势,虚构林业专家观点,并利用林业专家的影响虚假夸大投资林业的回报率。

亿霖集团还设置了专业讲师,讲师的负责人按分公司销售金额提成。

3、以招聘之名,行传销之实。

亿霖集团传销人员为了追逐高额的提成,从上到下都细心研究社会各阶层的投资意向和心理特点,并制定针对不同阶层,尤其是针对离退休人员的说服策略,管理层还不时组织传销人员交流销售经验,不断“总结”骗人伎俩。

赵鹏运等人在经营中打着招聘的幌子,通过各种媒体刊登招聘员工广告,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式,给前来应聘者洗脑,片面夸大投资林地的收益,引诱城市零散投资者购买林地。

4、空头许诺,不实际履约。

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虚假承诺银行监管,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即将收取的管护费交银行进行监管。

实际情况是,亿霖集团在销售林地时按每亩500元至800元收取购林者管护费,累计收取约3.2亿余元,但是只支出了1400余万元用于管护,其余被挪用于购买林地、对外投资和挥霍,并没有实际履行管护义务,致使大部分林地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自然、人为损毁非常严重,根本达不到其所宣传的高收益、高回报。

二、亿霖传销“金字塔”模式
亿霖集团销售林地的营销模式具备传销
犯罪的各项特点,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
其销售人员共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为销售代
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部长。

北京
的各级销售人员都归入各分部进行管理,各
分部下设若干销售部长,每名销售部长以下
设若干名销售经理,每名销售经理以下设若
干名销售主管,每名销售主管以下又设若干
名销售代表。

各级销售人员均无固定工资,
其收入全靠从被发展的城市零散投资者的购
林款中按不同比例提成,业绩越高提成比例
越高,上级以下级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获
取报酬。

亿霖集团规定,销售人员必须自购
林地10亩以上才可以介绍他人购林并获得从
中提成的资格,以此方式收取入门费。

三、分销、直销与传销
直销就是直接面对客户的销售方式,省略了中间环节,比如戴尔电脑的销售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降低成本,及时得到市场反馈。

直销与分销是相对的,分销就是通过中间渠道销售,在厂商与顾客之间存在渠道分销商,比如批发商、零售商与店铺等等,而直销是不存在这些东西的。

联想电脑就是采用分销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厂商把库存的压力转移到了分销商身上。

而传销既不同于直销又不同于分销,在传销中,分销商与顾客是一体的,一个人既是产品的分销商,又是产品的使用客户。

在传销体系中,还存在典型的金字塔结构。

从形式上看,传销活动与直销渠道似乎是相同的,其中也涉及到产品,于是会有人会以此作为争辩传销的合法性。

从实质上看,直销与传销是截然不同
的。

直销渠道中如果没有产品,没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渠道就无法持续存在;而传销活动中可以没有具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产品。

甚至可以是砖头瓦块、人头或符号,即使如此,传销活动还可以继续下去。

一种商业活动中的产品必须有实际的使用价值,这一点在辨别直销与传销时非常重要,即一种渠道模式存在的合理性必须表现为它能够为企业销售产品服务,为消费者获得产品服务,为整个经济体实现产品的流通服务。

如果没有这三层涵义,那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传销恰恰在这三个层面上否定了自己:
第一,它不是作为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而出现的;
第二,他并没有让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产品;
第三,它对整个社会来讲,也不具备实现产品流通的功能。

四、传销在法律条款中的概念
《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对传销行为作了明确界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7条更进一步列举了传销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
(1)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骗取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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