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监考人员于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听取负责人交待该场考试的注意事项。

领取试卷时,应仔细核对试卷袋封面的科目名称、课程代号,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持试卷直达考场。

考前15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序进场对号入座,提示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注意事项,引导考生保持规范的考试行为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首先准确填写姓名、学号和座位号。

监考员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分:

(1)在考场里吸烟、阅读书报、聊天、打瞌睡、会客、擅离职守,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

(2)在监考时抄题、做题,提示考生答题。

(3)考试期间无故迟到、早退。

(4)对考生舞弊行为不予制止。

监考员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者,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帮助考生答题。

(2)默许、纵容、包庇或提供条件帮助考生舞弊。

(3)擅自将试卷传出考场。

(4)私自涂改或伪造考生答卷。

(5)利用工作之便打击、报复考生。

(6)因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

考试结束组织本场考试值日生打扫教室卫生,排齐桌椅,关闭电扇、电灯,关好门窗。

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是决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因素。为了严格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教学工作职责规范。 一、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认真、合理的拟定教学进度,完成教学模块设计任务。 2、根据学科的特点,规范教学行为和语言,确保教学功底扎实。用普通话教学,语言准确、简练,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板书规范、条理;演示正确、清楚;对课堂偶发事件处理得当。 3、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打破传统讲课模式,不断突破创新。增强模块教学,加强课堂的互动性与趣味性,让学生学在其中,乐在其中,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形成有特色的课堂管理体系。 4、认真备课、上课,做好课后辅导和作业批改。 5、认真钻研教材,开展教学研究,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 6、课前准备充分,每节课认真备课,并根据不同专业做好教学课件、模型、教具等各项教学准备。 7、要求任课教师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进行教具安排和相关教学安排,不得迟到早退。 8、如教师因病因事请假需要做课程的调整,需经教务处和系主任批准,并及时告知辅导员。 9、上课期间,严禁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严禁体罚侮辱学生。 10、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严禁接打电话。 11、课后做好教学总结,写好教学日记。 12、自觉完成公开课、听课、命题、监考、阅卷等任务。 13、定期组织本门课程的考核工作,同时严禁泄题、漏题、划考试范围。 14、主动与所教班级的系主任、辅导员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15、每周至少听同专业其他任课教师一节课,以便相互交流与指导。 16、每月准备一次公开课,公开课采取评选制,表现优异者予以奖励。 17、如若任课老师教授新的课程,需要进行试讲方可决定是否可以胜任此门课程。 18、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班级秩序,减少学生流失率。 19、任课教师必须积极配合系主任、督导组、辅导员及其他岗位或部门的工作。

监考员职责要求

附件7 监考员职责要求 监考员职责: 一、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实施考试; 二、组织考生进入考场,禁止非本考场的人员进入考场; 三、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传考试注意事项; 四、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 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考生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姓名、考号、相片; 六、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七、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 八、收集、整理、密封考生的答题卡和试卷。 监考员要求: 监考员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好本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监考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当考生对试卷页码有疑问或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举手询问时,应核对后当众答复;对发生疾病的考生,应立即通知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对需要上厕所的考生,应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工作,须经考点主考(副主考)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若发现考生违犯《考试规则》,要及时制止;若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见附件八),报请主考(副主考)处理;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要立即追回。 要严格遵守“十不”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做题;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念题或解释试题内容;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题卡;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员应模范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对有不负责任,违纪舞弊行为的监考员,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行政处分等,涉嫌重大违纪舞弊事件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一、敬岗爱业 1、严格遵守到、离岗时间。班子成员、宿舍管理员做到每周日下午5时前到岗,教师做到每周日下午6时前到岗,周五下午4时20分以后离岗,到、离岗时要签名。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准时跟班,上课不迟到或无故不上课;严禁上课期间出出进进,抽烟或接打手机;空课或办公期间要认真办公,严禁随便出入校园、串房子、说闲话或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3、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顾全大局,做到尽量少请假或无特殊事情不请假。若确需请假,要严格按请假程序履行好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对承担的工作不敷衍、不拖拉,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谨治学 5、积极开展学习。通过向书本、向名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 6、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对早读认真指导,对课堂精心设计,对作业认真批阅。严禁不备课进入课堂上课。 7、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做到参加教研活动准备充分、交流积极,善于总结教学的得失,积极撰写教研成果。 三、热爱学生 8、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9、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关爱后进学生。要善于发现后进学生的闪光点,对后进学生的教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禁辱骂、体罚后进生。 四、团结协作 11、同志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家长中的威信。 12、关心集体,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13、严禁同志间搞团团伙伙、说长道短、议论是非。 五、尊重家长 14、对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倾心交谈,认真听取意见或建议,严禁训斥、指责家长。 六、为人师表 15、严禁在师生声中造谣、传播或散发不健康言论,进行非法言论,污染校园。 16、严禁在学生上课或集会时三五人成群高谈阔论,影响学生学习和行动。 17、严禁彻夜不眠,通宵达旦下棋、打扑克、说闲话等。 18、严禁衣衫不整出入校园、走进课堂;严禁被褥不整,宿舍脏乱。 19、严禁须发、须胡、染发,奇装异服进校园。 20、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影响教师形象。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要求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

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总结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总结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总结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为了下一学年的教育工作做的更好,下面是本人的本学期的教学经验及教训。 一、政治思想方面: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新的教育形式不允许我们在课堂上重复讲书,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才能适应教育的发展。所以我不但注重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新形势下怎样做一名好教师。 二、教育教学方面: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2、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3、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

的预防措施。 4、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5、课堂上的情况。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克服了以前重复的毛病,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数学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家庭作业,作业少而精,减轻学生的负担。 6、要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小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获潍坊市三等奖,辅导王家帅在小学全国英语竞赛中获三等奖。“进无足赤,人无完人”,在教学工作中难免有缺陷,例如,课堂语言平缓,平时考试较少,语言不够生动。考试成绩不稳定等。 走进21世纪,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总结本人自任职以来,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向上的精神,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在党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一、在考场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考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具有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的能力。佩带监考工作证监考。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在每科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条形码、草稿纸。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室,核对考生准考证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前15分钟信号发出后,当众验示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核对科目、份数,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漏印、白页、缺损等,如有问题,应立即报请考场主任处理。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成份,并将答题卡分发给考生,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自已的姓名和准考证号。考前10分钟发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答题卡和试卷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同时,逐一检查考生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如无误,则将该生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考试信号发出后,提醒考生开始答题,并在考室前后落座监考。 四、监考员不准念题讲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准给考生指点。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可以提醒考生看试卷或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五、合堂考试时间过半和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员可分别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督促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室;根据考号顺序收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按要求将答题卡装订、密封后(网上阅卷答题卡不装订),立即送交考场主任验收。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时,要立即追回。 六、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单》。属舞弊者,要立即报请考场主任进行处理。 七、关心爱护考生,如遇考生发生疾病,应通过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考生在考试中途需上厕所的,亦应由考室外的人员陪同前往。 八、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与本考室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室。 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要频繁走动,不要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得擅自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做与考试有关的事情。 十、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等传出考室。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场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室。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

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脱岗和随意调课、不准私自找人顶课;不准推诿教务处安排的顶课和教学安排。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把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手机带入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活动,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教学、办公设备。要善于应用现代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电子备课、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每位教师要爱护公共财物,共同维护好、管理好。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监考教师职责

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高荣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

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

关于教师任课资格的管理规定(初稿)3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教师任课资格的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证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效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师任课资格的说明与规定 教师任课资格是指教师承担我院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资格。取得我院任课资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我院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分为:具备任课资格、基本具备任课资格和不具备任课资格三个等次。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为具备任课资格,可以承担我院各类课程教学任务。 (1)取得高校教师书,具有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1的人员; (2)取得高校教师书,具有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从事课程教学工作2满1年的人员; (3)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的人员; (4)取得高校教师书,年满50周岁以上,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从事课程教学工作满10年的人员;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技术技能水平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的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 1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指被认定人员专业领域包含在学院开设专业领域内。 2课程教学工作泛指从事与各类课程相关的教学准备、教学实施和教学辅助类工作。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认定为基本具备任课资格,可以承担本人专业领域我院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课程实验实训指导、带队实习、课程辅导与答疑等教学任务。 (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的人员; (2)取得高校教师书,具有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从事课程教学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3)取得高校教师书,大学本科毕业,学科专业符合学院办学发展,从事课程教学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 4.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认定为不具备任课资格。 5.符合以上第3项第(1)条的人员,应在被认定后2年取得高校教师书,否则被认定为不具备任课资格。 6.符合以上第3项第(3)条的人员,应在5年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讲师职称(其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被认定为不具备任课资格。 7.本管理办法每学期只针对基本具备任课资格和新入职的任课教师进行认定。若无重大教学事故,已被学院认定为具备任课资格的教师不重复认定。 二、教师任课资格的申请与认定 在学院人事处、教学督导室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个人申请、系部初审、资格复审、课程试讲、领导批复”的基本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的管理,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国家教育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 第四条国家教育考试一般以省辖市或县(区、市)为考区,各考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师德良好、业务合格、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第五条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员按考区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刁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行职责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二章监考员基本条件 第七条监考员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3.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5.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第三章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和聘用 第九条监考员的选拔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学校按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推荐。 第十条监考员必须经过培训。监考员培训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桃川小学科任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

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

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职责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除必要的文具、草稿纸之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如手机等)携入考场。特殊原因需携入考场,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违者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度的,取消考试资格。若身份证或准考证遗失,必须提前开具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弃考或提前交卷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由监考人员陪同。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作旷考处理。 四、开考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随意走动。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闭卷考试的答卷必须独立完成,旁窥、抄袭、交换纸条、使用暗号或使用计算器存贮数据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五、提前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按时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当主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已到时,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才能离开座位。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该场考试作零分计。 七、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服从。

监考/考评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安排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考号秩序就坐,座位排列要求:纵列对齐,列间隔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场后清点人数,核对证件(身份证),检查参加考试的人员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 二、在考试之前,要向参加考试的人员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按时发放试卷。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 三、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在监考时不得与参加考试的人员交谈或作任何暗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监考时不准吸烟、谈笑,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参加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参加考试的人员作弊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试结束时,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并如实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六、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巡考工作,对各个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流动检查,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违纪及监考人员失职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要求

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为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行为,优化教学过程各个工作环节,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我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认真备课 1、备课要认真研究教材,正确理解教材内容,把握教材内容在学科知识体系中的联系、地位,根据新课程标准研究教材内容中蕴含的认知、能力、情感等要求。 要认真研究学生,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分析学生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预测学生学习教材内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认真研究教法,根据教学目标、学生的基础状况,选择使学生最容易理解把握教材内容,最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有效激励学生主动积极学习的教学方法。 要认真研究学法,教会学生学会学习与正确传授知识是同等重要的教学任务,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研究教前学习的激励、引导,教中学习的指导、帮助,教后学习的拓展、提高,精心选择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形成能力的作业内容、作业形式。 要认真设计教学程序,在研究教材、学生、教法、学法的基础上设计教学程序,要适合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特点,有利于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2、要认真撰写教案。教案一般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1)教材和学情分析。包括对教材内容的分析,对教材前后联系的认识,学生学习教学内容的基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根据教材内容要求和学生的实际状况确定教学目标、要求,教学目标要求包含认知目标、能力目标、情意目标。教材学情分析可按章节或课文拟写。(2)教学程序设计。教学程序设计是上课的具体实施方案,应按教时撰写,并且要有每教时的目标要求。不仅要设计教师的讲、问、导,还要设计学生的学、思、练;不仅要设计教师的示范、演示,还要设计学生的活动、操作;不仅要设计训练的内容、形式,还要设计反馈矫正的有关措施。(3)教后小记。这是在上课后及时记载教案的实施情况,对教课后的认识、体会和准备采取的补救矫正措施。 3、对教学程序设计确定的供学生练习用的作业题目,教师应认真审核,有些题目教师应事先做一遍,防止作业题的不当情况的出现,杜绝作业题的差错,科学课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操作实验,教师要先进行一次实验操作,以确保实验的科学、成功。音乐、体育、美术、劳动、英语、信息技术等课程以及需要电教设备的有关教学活动,课前均应作好有关器材设备的准备、调试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XXX乡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成立教师工作纪律领导小组。由XXX老师任组长,XXX老师为副组长,中心学校其他成员为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是指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内容: 一、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不带子女执教。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二、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并安排好代岗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缺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教学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三、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不带手机进教室,严禁在课堂上聊微信、刷抖音、聊QQ等与教学无关活动;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四、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活动,严禁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会仪纪律。学校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迟到不早退,参会时自行带上会议记录本。不得讲小话,不得玩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随意走动,不带小孩进入会场。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控烟限酒制度。禁止在教师内吸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任课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任课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Low□Middle□Top 版次Revision:A页码Page:1of4 1.目的 进一步明确任课教师工作量的核算,体现出“有劳有获”的原则,激励任课教师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 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全职任课教师,包括教学岗位的及行政岗位兼教学任务的人员。 3.相关文件 3.1《薪资福利奖励管理制度》 3.2《薪资结构管理办法》 4.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处、教务处 5.定义 任课教师工作量指任课教师担任教学授课、学生教育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多少。 6.正文 6.1工作量范围 6.1.1任课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授课工作量和非教学工作量,均以标准课时量作为单位计算。 6.1.2教学授课工作量指授课的全过程,包含讲课、辅导、答疑、讨论、习题课、实践环节、批改 作业和实验报告、教学研究、编写教案、期末考试出卷、批改试卷、报送成绩等。 6.1.3非教学工作量包括学生教育管理量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量。 6.1.3.1学生教育管理指的是担任学生班级管理、咨询辅导、组织学生活动等相关的工作。 6.1.3.2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指的是经学校统一安排负责的行政类相关工作。 6.2教学授课工作量计算方法 6.2.1计算公示 某门课程授课工作量=课内学时数×(课程系数+班级规模系数+效益系数)×重复班系数 6.2.2公示系数说明 6.2.2.1课内学时数:一般来说即指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该课程规定的教学时数; 6.2.2.2课程系数:根据科目性质不同,课程系数也不同,具体见《课程类型及课程系数、标准 班人数对照表》; 6.2.2.3班级规模系数:根据班级规模、授课方式不同,效益系数也不同,具体见《课程类型及 课程系数、标准班人数对照表》; 6.2.2.3.1根据班级规模不同,分为标准班和非标准班,对应标准班班级规模系数和非标准 班班级规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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