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评估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各类事业单位。
三、考核指标体系1、工作业绩。
包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质量和数量等方面的指标。
2、队伍建设。
包括工作人员素质、流动率、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指标。
3、财务经济。
包括经济效益、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4、社会责任。
包括服务标准、安全生产、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指标。
四、考核周期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考核周期为一年。
五、考核对象1、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2、各具分支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
六、考核方式1、自评。
各事业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撰写年度管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根据各事业单位自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在本年度末对各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评估。
3、群众评价。
单位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社会评价等形式,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考核评价。
七、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级,并据此确定绩效奖励和管理措施。
2、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升迁、绩效考核等有重要影响。
3、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印发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教育。
同时建议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根据情况进行细化及补充。
3、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在保障社会福利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绩效考核成为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
本文将针对事业单位的特点,探讨绩效考核的目的和方法,并提出一种适用于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绩效考核是定期对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通过明确工作目标、评估工作成果以及激励优秀绩效,可以进一步优化组织运作和提升工作质量。
二、绩效考核的方法1. 设定明确的目标:绩效考核需要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让员工清楚工作任务和期望结果。
这些目标应当与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特点相符,并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设置。
2. 确定权重和评分标准:绩效考核需要确定每个目标的权重和相应的评分标准。
权重可以根据目标的重要性和工作内容的难易程度来设定,评分标准应当具备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以便评估员工的工作成果。
3. 收集评估数据:评估数据的收集可以通过定期的个人工作报告、上级领导评价、同事互评、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评估员工在工作目标上的完成情况,并提供参考依据。
4. 绩效反馈和奖惩措施:针对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及时给予正面反馈和激励措施,鼓励优秀绩效,并提供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
同时,对于绩效不佳的员工,也应该及时面对问题,进行帮助和培训,以期提升绩效水平。
三、适用于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针对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我们可以采用以下绩效考核办法:1. 综合评价法:将工作成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给出总体的绩效评价结果。
这一方法注重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情况,但需要强调数据的客观性和评价过程的公正性。
2. 目标管理法:通过设定清晰的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员工是否完成了预定目标,并按照目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至关重要。
一、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确保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以客观事实和工作成果为依据进行评价。
2、分类考核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特点,将员工分为不同类别进行考核,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指标。
3、注重实绩原则重点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将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4、民主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应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开,接受员工的监督和申诉。
二、考核对象本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本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1、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创新成果等。
例如,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其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学术成果发表情况;对于管理人员,考核其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团队管理效果等。
2、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能力等。
3、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等方面。
如员工是否按时上下班,对待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参与团队合作等。
4、廉洁自律考核员工是否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考核标准1、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廉洁自律,在本单位或本行业中具有显著的成绩和贡献。
2、良好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态度较好,廉洁自律,能够达到单位的工作要求。
3、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基本满足岗位要求,工作态度一般,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4、不合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差,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五、考核方法1、自我评价员工本人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7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7篇)篇一:章总则篇一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篇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篇二第四十九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权分别负责党群系统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方法。
第五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拟定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审定人员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等。
考核组织成员由单位主管人事(干部)工作的领导、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组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单位考核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干部)部门。
考核组织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十二条要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标准、程序和考核最终结果应当公开。
第五十三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十二、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存档
1.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2.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指出工作亮点和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和绩效改进。
3.结果存档:将考核相关资料和结果进行存档,作为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的一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3.责任追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七、考核工作与文化建设
1.确立价值观:通过考核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价值观。
2.文化融合:将单位的文化理念融入考核工作,促进工作人员对单位文化的认同和内化。
3.营造氛围:通过考核,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
十七、考核工作与信息化管理
1.信息化平台:建立和完善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考核过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2.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考核数据进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开考核标准和流程,提高考核透明度。
2.责任落实: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考核制度的严肃性。
3.绩效反馈:建立绩效反馈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和反馈,推动工作持续改进。
二十四、考核工作的宣传与培训
1.宣传普及:加大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考核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培训提升:定期组织考核培训,提升考核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3.同行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同行评价,借鉴同行业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欢迎阅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一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3号文)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绩效工资资金来源由***筹措。
四、考核时限***机关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完成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将结合的考核制度。
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纪律。
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
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六、绩效考核步骤及绩效工资计算(一)绩效考核步骤1.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上标注清楚。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是什么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是什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是什么有很多的事业单位都实行了绩效考核制度,那你知道事业单位如何进行绩效考核呢?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一、相对评价法(1)序列比较法序列比较法是对按员工工作的好坏进行排序考核的一种方法。
在考核之前,首先要确定考核的模块,但是不确定要达到的工作标准。
将相同职务的所有员工在同一考核模块中进行比较,根据他们的工作状况排列顺序,工作较好的排名在前,工作较差的排名在后。
最后,将每位员工几个模块的排序数字相加,就是该员工的考核结果。
总数越小,绩效考核成绩越好。
(2)相对比较法相对比较法是对员工进行两两比较,任何两位员工都要进行一次比较。
两名员工比较之后,相对较好的员工记“1”,相对较差的员工记“0”。
所有的员工相互比较完毕后,将每个人的得分相加,总分越高,绩效考核的成绩越好。
(3)强制比例法强制比例法是指根据被考核者的业绩,将被考核者按一定的比例分为几类(最好、较好、中等、较差、最差)进行考核的方法。
二、绝对评价法(1)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是通过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直至个人目标,最后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来进行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方式。
在开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应该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考核的标准达成一致。
在时间期限结束时,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
(2)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法是以企业年度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企业、部门和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
(3)等级评估法等级评估法根据工作分析,将被考核岗位的工作内容划分为相互独立的几个模块,在每个模块中用明确的语言描述完成该模块工作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
同时,将标准分为几个等级选项,如“优、良、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对每个模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作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其工作绩效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不受个人关系、偏见等因素的影响。
2、分类考核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确保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注重实绩原则考核应以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为重点,注重工作成果和工作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4、民主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1、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
2、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等。
3、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按时上下班等。
4、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是否完成了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是否达到了要求,工作效率是否较高等。
5、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包括是否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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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
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
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
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
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
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
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
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